河南水利原材料检验规定试行.docx
- 文档编号:12074255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28.74KB
河南水利原材料检验规定试行.docx
《河南水利原材料检验规定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水利原材料检验规定试行.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南水利原材料检验规定试行
附件
河南省水利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
质量检验规定(试行)
总则
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的稳定,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为适应新形势下河南水利工程建设的大发展,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手段,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验,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中未提及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验项目及频率应依据相关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执行。
1原材料检测项目和检验频率
1.1水泥
1.1.1水利工程建设的水泥品种及质量标准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2003)
《砌筑水泥》(GB/T3183-2003)
其他水泥。
1.1.2水利工程建设的水泥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水泥检验原则
水泥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水泥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水泥,在确定水泥供应商后,应至少对其供应的水泥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大型工程每半年对水泥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实施中,水泥进场后应对主控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各种水泥按其批号(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及实际一次性进场数量进行主控项目检验,其代表数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等标准的要求。
当同一批水泥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1.1.3各种水泥的主控检验项目及一般检验项目
各种水泥的主控检验项目及一般检验项目表表-1
水泥品种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比表面积(细度)、MgO、SO3、烧失量、碱含量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2003)
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比表面积、MgO、SO3、烧失量、碱含量、水化热
《砌筑水泥》
(GB/T3183-2003)
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细度、SO3、保水率
1.1.4水泥检验取样方法及最少数量
水泥检验取样方法及最少数量表-2
水泥品种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通用硅酸盐水泥
砌筑水泥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1.散装水泥
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使用散装水泥取样器随机取样。
2.袋装水泥
随机抽取不少于20袋水泥,用袋装水泥取样器沿水泥包装袋对角线取样。
中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4kg。
1.2水工混凝土用粗砂、细骨料
1.2.1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19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
1.2.2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粗、细骨料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粗、细骨料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混凝土粗、细骨料,应首先使用工程勘察设计选定的料场和料源,对于同一料场和料源应在开工时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大型水利工程的同一料场和料源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实施中应对用于混凝土粗、细骨料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粗、细骨料的过程检测应按同一批进场的同一料场(料源)进行主控项目检验,且该批粗、细骨料的代表批量不大于400m3或600t。
1.2.3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粗、细骨料的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3
骨料类型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细骨料
石粉含量(人工砂)、含泥量(天然砂)、泥块含量、细度模数、颗粒级配、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饱和面干吸水率、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轻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
粗骨料
泥块含量、含泥量、超逊径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表观密度、压碎指标
堆积密度、饱和面干吸水率、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检验
1.2.4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取样方法
粗骨料取样数量表表-4
检验
类别
骨料粒径(mm)
5-20
20-40
40-80
80-150(120)
全项检验(kg)
≥47
≥82
≥154
≥366
过程检验(kg)
≥37
≥62
≥104
≥166
水工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取样方法、数量及样品处理表-5
骨料
类型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样品处理
细骨料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过程检验取样数量为不少于37kg;全项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50kg。
用分料器、人工四分法将样品缩分到检验所需量。
粗骨料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见粗骨料取样数量表。
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到检验所需量。
1.3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
1.3.1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19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等。
1.3.2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粉煤灰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粉煤灰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粉煤灰,首先应根据工程混凝土质量要求选用相应类别(F类和C类)和等级(Ⅰ级、Ⅱ级)的粉煤灰。
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粉煤灰产品,应在首次进场时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若在工程实施期间变更生产厂家,变更后应重新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大型工程每半年对粉煤灰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实施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的用于混凝土的粉煤灰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粉煤灰的过程检测应按批对主控项目进行检验,且粉煤灰的代表批量应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200t为一批。
1.3.3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用粉煤灰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表表-6
种类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粉煤灰
含水量、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
游离氧化钙、安定性(仅限C类粉煤灰)
1.3.4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取样方法
水工混凝土用粉煤灰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进行。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抽取的粉煤灰检验样品,应留样封存,并保留3个月。
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
1.4.1水工混凝土常用外加剂品种
为保证水工混凝土具有适宜的施工性和可靠的耐久性,常掺加普通减水剂、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引气剂、泵送剂等外加剂。
1.4.2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标准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1982)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等。
1.4.3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外加剂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外加剂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外加剂,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需要,并结合工程选定的混凝土原材料进行适应性试验,经可靠性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合适的外加剂种类和掺量。
一个工程掺用同种外加剂的品种宜选用1~2种,并固定生产厂家连续供应。
外加剂在首次使用时,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若在工程实施期间变更生产厂家或更换外加剂品种,应对外加剂重新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实施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同一种外加剂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外加剂的过程检测应按批进行主控项目检验,外加剂的分批以掺量划分。
掺量大于或等于1%的外加剂以100t为一批,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50t为一批,掺量小于0.01%的外加剂以1~2t为一批。
1.4.4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7
外加剂种类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高性能减水剂
高效减水剂
普通减水剂
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固体含量或含水量
收缩率比、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1h坍落度损失、密度、细度、PH值
引气减水剂
引气剂
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固体含量或含水量
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1h经时变化量、密度、细度、PH值
泵送剂
坍落度增加值、常压泌水率、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坍落度保留值、抗压强度比、含固量、含水量
收缩率比、氯离子含量、碱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密度、细度、PH值
1.4.5水工混凝土用外加剂取样方法
水工混凝土固态外加剂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液体外加剂取样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并混合均匀。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使用该外加剂推荐掺量情况下,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进行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
1.5水工混凝土用钢材
1.5.1水工混凝土用钢材品种
水利工程常用的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有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碳素结构钢等。
1.5.2水工混凝土用钢材质量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热轧型钢》(GBT706-2008)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
1.5.3水水工混凝土用钢材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水工混凝土用钢材检验原则
水工混凝土用钢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水工混凝土用钢材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工混凝土用钢材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混凝土性能要求和施工需要,选择合适的钢筋种类、牌号及直径。
钢筋混凝土用钢在首次进场时,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在工程实施期间变更生产厂家或更换钢筋种类、牌号和直径,首次进场使用时应对产品进行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实施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同种类、牌号和直径钢筋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的过程检测应按批进行主控项目检验,钢材的批次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1.5.4水工混凝土用钢材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的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8
钢筋种类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热轧光圆钢筋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重量偏差
尺寸、表面
热轧带肋钢筋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重量偏差
尺寸、表面、反向弯曲、疲劳试验
冷轧带肋钢筋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反复弯曲、重量偏差
应力松弛、尺寸、表面
预应力混凝土用
钢绞线
抗拉强度、整根钢绞线的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总伸长率
钢绞线伸直性、1000h后应力松弛率
碳素结构钢
力学性能(拉伸、冷弯)
冲击
热轧型钢
重量偏差、力学性能(拉伸、冷弯)
尺寸、外形、冲击
1.5.5水工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取样方法
水工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验取样方法表-9
钢筋类型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热轧光圆钢筋
热轧带肋钢筋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时,应在钢筋的任意一端切去500mm再截取试件。
拉伸试件的长度为L>[5d+(250~300)]mm(d为钢筋直径),弯曲试件的长度为L>(5d+150)mm。
重量偏差取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
拉伸和弯曲试件各两根。
重量偏差试件数量不少于5支。
冷轧带肋钢筋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时,应在钢筋的任意一端切去500mm,然后截取试件。
拉伸试件的长度为L>[5d+(250~300)]mm,弯曲试件的长度为L>(5d+150)mm,其中d为钢筋直径。
重量偏差试样总长度不小于500mm。
拉伸一根,弯曲试件两根。
重量偏差试件1根。
预应力混凝土钢(丝)绞线
在每(任)盘卷中任意一端截取,拉伸试件每根1m,应力松弛试件每根1.5m。
拉伸检验每批取3根,应力松弛性能检验每批不小于1根。
结构碳素钢
具体取样方法根据GB/T2975-1998进行。
拉伸、冷弯各取1根
热轧型钢
拉伸试验按GBT2957、弯曲试验按GBT232。
拉伸、弯曲试验各取1根
1.6水工混凝土用水
1.6.1水工混凝土用水质量标准
凡符合国家《生活引用水标准》(GB5749-2006)的饮用水均可不经检验,直接用于水工混凝土的拌和与养护。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198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等。
1.6.2水工混凝土用水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水工混凝土用水的检验原则
混凝土拌和用水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其中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水工混凝土用水的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混凝土用水首次用于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一次全项检验。
2)过程检验频率
施工期间,混凝土用水检验频率宜符合下列要求:
a地表水、地下水每年检验一次;
b当发现水源受到污染或可能对混凝土性能有影响时,应立即检验。
1.6.3水工混凝土拌和用水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混凝土拌和用水检验的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10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
碱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
1.6.4水工混凝土拌和物用水取样方法
混凝土拌和用水取样方法和数量参照《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水质检验水样不应少于5L,用于测定水泥凝结时间和胶砂强度的水样不应少于3L;采集水样的容器应无污染,容器应用待采集水样冲洗三次再灌装,并应密封待用;地表水宜在水域中心部位、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并应记载季节、气候、雨量和周边环境的情况;地下水应在放水冲洗管道后接取,或直接用容器采集;不得将地下水积存于地表后再从中采集。
1.7水工建筑物用止水带
1.7.1水工建筑物用止水带
目前水工建筑物中常用的止水材料有铜止水带、橡胶止水带、塑料(PVC)止水带等。
1.7.2水工建筑物用止水带质量标准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DL/T5215-2005)
《铜及铜合金带材》(GB/T2059-2008)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二部分止水带》(GB18173.2-2000)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等。
1.7.3水工建筑物用止水带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止水带检验原则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止水带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建筑物止水带,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选择适合的材料品种、结构型式、制造尺寸、正规生产厂家。
在止水带首次进场时,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在工程实施期间变更生产厂家或更换止水材带,应重新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进行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同种类、同型号的主控项目进行检验。
铜止水带,应按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应不大于3500kg进行主控项目检验。
橡胶止水带和塑料(PVC)止水带,以每月同标记实际进场的止水带材料为一批,进行主控项目检验。
1.7.4水工建筑物止水带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的主控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表表-11
止水种类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铜片止水
抗拉强度、延伸率
尺寸、硬度、弯曲
橡胶止水
硬度(邵尔A)、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压缩永久变形、撕裂强度
脆性温度、热空气老化、臭氧老化50pphm(大型工程)、外观尺寸
塑料止水(PVC)
硬度(邵尔A)、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低温弯折
热空气老化、耐碱性
1.7.5水工建筑物止水带取样方法
铜止水带取样方法和数量参照《铜及铜合金带材》(GB/T2059-2008)进行,每批带材在任意两卷中各取1块不小于250mm试样。
橡胶止水带、塑料止水带应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足够检验的长度,长度不小于500mm,并距离检验批端头不小于300mm。
1.8水利工程填筑土、砂砾料
1.8.1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等。
1.8.2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填筑用土、砂砾料检验原则
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依据料场勘察级别(普查、初查、详查)应进行填筑料的全分析和简分析检测。
若工程进行期间更换料场,需重新对新料场重新进行填筑料的全分析和简分析检测。
2填筑用土、砂砾料检验频率
1)全分析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在料场勘察阶段,根据勘察级别(初查、详查)对设计确定的填筑土及砂砾料进行全分析检测。
全分析检测应取代表性样品,填筑用土单层初查不少于3组,详查不少于5组。
填筑用砂砾料单层取样初查不少于1组,详查不少于2组。
2)简分析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简分析每个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做简分析,单层厚1~3m,取样1组。
1.8.3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全分析项目和简分析项目
填筑用土、砂砾料全分析及简分析项目表表-12
种类
全分析项目
简分析项目
土
天然含水率、天然密度、土粒比重、颗粒分析、液限、塑限、收缩、膨胀、崩解、击实、剪切、压缩、渗透系数、有机质含量
根据不同工程类型按设计要求选定分析项目
砂砾料
天然含水率、天然密度、颗粒分析、紧密密度、堆积密度、击实、有机质含量、烧失量
根据不同工程类型按设计要求选定分析项目
1.8.4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取样方法
水利工程填筑用土、砂砾料取样方法表表-13
种类
取样方法及规格
取样数量
土
取样应在坑槽和钻孔中采用刻槽法和孔内取土器分层采取。
原状土样要现场及时蜡封、装存、运送,严禁碰撞、振动。
原状样尺寸不应小于150×150×150mm或直径90mm、长度200mm。
原状样全分析取样最少组数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5.3.3规定。
扰动样总量不应少于25kg。
砂砾料
取样可采用刻槽或钻孔内分段取样,或全钻孔取样。
取样试样应满足检验要求,全分析样不应少于1000kg,简分析样不应少于300kg。
全分析取样最少组数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5.4.3规定。
1.9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
1.9.1水利工程常用土工合成材料品种
目前水利工程常用土工合成材料有土工布、土工膜、复合土工膜、土工格栅等。
1.9.2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质量标准
《土工合成材料短线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8-1998)
《土工合成材料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9-2008)
《土工合成材料长丝机织土工布》(GB/T17640-2008)
《土工合成材料裂膜丝机织土工布》(GB/T17641-1998)
《土工合成材料聚乙烯土工膜》(GB/T17643-1998)
《土工合成材料非织造布复合土工膜》(GB/T17642-2008)
《土工合成材料聚氯乙烯土工膜》(GB/T17688-1999)
《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17689-2008)
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确定所依据质量标准。
1.9.3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的检验原则和检验频率
1土工合成材料检验原则
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过程检验。
全项检验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过程检验只对主控项目实施检验。
2土工合成材料检验频率
1)全项检验频率
水利工程中使用的土工合成材料,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选择适合的材料品种、结构型式、制造尺寸、正规生产厂家。
在材料首次进场时,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
若在工程进行期间变更生产厂家或更换土工合成材料,应重新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2)过程检验频率
工程进行中应对同一厂家生产同种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 水利 原材料 检验 规定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