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秋季企业国际贸易作业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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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秋季企业国际贸易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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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主要内容(13.3、第七讲)
答: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亦称《欧洲联盟条约调1991年
12月9~10日,第46届欧共体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
特举行。
经过两天激烈辩论,终于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
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
赫特条约》。
1992年2月7日欧共体12国外长和财政部长正
式签订了该条约,按计划1992年底前完成批准程序,于
1993年1月1日起生效,这一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修订,
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
步骤,最迟于1999年1月18在欧共体内发行统一货币,实
行共同的对外与防务政策,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
该条约
的签署标志着欧共体一体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目标是:
要在密切协调成员国
经济政策和实现欧洲内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共同的
经济政策,具体内容是:
统一货币,制定统一的货币兑换
率,建立一个制走和执行欧共体政策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政治联盟条约》是一重大飞跃。
1990年4月由法国总统
密特朗,德国总理科尔共同提出。
目标是:
实行共同的外
交、防务。
大会政策,进一步扩大欧共体超国家机构的权
力,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使其由原来的咨询和监督机构
变成部分的权力机构。
下面介绍一下《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的要点。
(一)货币联盟第一阶段:
期限为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
要求实现资本的自由流通,真正实现统一市场,并
使经济政策完美地协调起来。
第二阶段:
从1994年
1月21日开始,主要是建立欧洲中央银行的雏形
——欧洲货币机构。
该机构主席由各成员国中央银
行总裁以外的人士但任。
第三阶段:
最早于1997年
1月开始,最晚于1999年1月1日生效。
将逐步建立“
真正的”统一货币和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该银行
由欧洲理事会和成员国中央银行总裁理事会任命的
管理委员会领导,英国和丹麦获得不进入第三阶段
的权利。
(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这一政策将取代“欧洲政治合作”。
在欧共体最重
要的领域内采取的“共同行动”仍需一致通过,但
也采用特定多数投票(实施共同行动)的原则。
欧
洲联盟的武装机构——西欧联盟“将执行欧洲联盟
在防务方面作出的议定”。
条约最终规定制定共同
防务政策。
(三)欧洲公民身分
欧洲公民身分的主要内容是,联盟侨民无论居住在
欧共体的哪个成员国,在欧洲选举和市政选举中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承认任何公民有在欧洲议会
请愿的权利。
(四)补充性
采取补充性是为了解决欧共体与其成员国分权的微
妙问题。
欧共体仅在专属自己的领域内,“在成员
国无法令人满意地实现考虑采取的行动的目标时”
进行干预。
(五)欧洲议会
在制度方面,欧洲议会通过投票任命欧共体执委会,
任命接受公民诉状的调停者,并可能成立调查委员
会。
在立法方面,扩大合作程序。
在欧洲议会与欧
洲理事会发生分歧时,通过调解程序共同决策。
(六)执委员
欧共体执委会职能不变,但是由于任命方式改变,
它的合法地位增强。
(七)司法与内政
需要一致通过的政府问合作今后将涉及与“共同利
益”有关的问题(避难:
移民,签证、警察)。
(八)协调基金
设立该基金是为了在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援助最贫
困的地区。
(九)新领域:
欧共体在恪守补充性原则的同时,可以在一些新领
域(教育、)公共卫生:
职业培训等)进行干预:
欧洲理事会可以建议成员国通过一些公约。
(十)社会政策
由于英国反对,条约附件中有两项特别议走韦涉及
此事、,签字国保证推动社会欧洲发展,促进就业,
1992年以来,丹麦对《马约》否决;法国以微弱多
数勉强通过,英国推迟全民公决。
2.
简述关税的动态影响(4.4、第九讲)
答: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行政上独立的经济体之间通过达成协议,相互取消进口关税或其它贸易壁垒,并且所有成员统一对非成员国的进口关税或其它贸易政策措施。
其动态效应有三:
(1)关税同盟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
(2)关税同盟的建立可促进成员国之间企业的竞争;
(3)成员国的贸易条件可能会改善,比如其作为整体在世界经济谈判中的地位会有所增强等。
3.
以美国为例,简述三阶段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3.5、第六讲)
答:
雷蒙德·弗农(R.Vernon,美国,哈佛),《国际投资和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国际贸易》(1966)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从产品生产的技术变化出发,分析了产品生命周期阶段的循环以及对贸易格局的影响。
动态分析(技术差距论的延续)
赫尔茨(S.Hirch)在1967年和弗农(R.Vernon)在1966年研究了为什么新产品的生产会在创新国家进行生产而不是在低成本的地方被开发的问题。
赫尔茨认为,新产品的开发和最初生产所需要的大量熟练劳动力似乎是在发明创新缘起国最有可能得到;弗农则提出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发达国家的所有企业可以得到同样的技术技巧,但这些技术技巧的应用需要企业家,而企业家们并不是同样地意识和反应于可得的机会。
弗农指出,推出新产品的可能性所需要的意识和反应将决定于与市场联系的便利,而这种便利就得自地理上的接近。
弗农强调,在生产的最初阶段投入品的使用也需要一种可变性。
随后的工作中则强调在产品生命周期早期阶段的“干中学”的重要性,发明创新国家在“学”上面有着一种比较优势。
所以一种产品的最初生产会发生在发明创新国家本身。
产品生命周期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创新阶段:
创新国(比如说美国)对某一种新产品的出口垄断时期;
第二阶段是成熟阶段:
其他发达国家生产者开始生产这种新产品时期;外国产品在出口市场上进行竞争的时期;
第三阶段是标准化阶段:
创新国进口时期。
在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创新国(美国)企业发明并制造出新产品。
这时的新产品实际上是一种科技知识密集型产品,由于它垄断了制造技术,因而美国厂商就垄断了这种产品的世界市场。
因为没有其他竞争者。
新产品开始只能在美国或其他创新国生产,因为新产品需要大量的研究和开发以及大量技术熟练的工人。
新产品一般比较昂贵,其消费者也只能是美国等高收入国家。
其产品出口,也是首先出口到创新国以外的其他工业发达的高收入国家。
在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二阶段,其他发达国家的厂商开始生产原来只从创新国进口的新产品。
美国等创新国的新产品在发达国家打开销路以后,吸引了大量消费者。
潜在的市场为这些发达国家的厂商开始生产这种产品提供了前提条件。
无须花费创新国必须的大量科技开发费用以及无须支付国际运费及关税,使发达国家生产成本降低。
这一阶段,产品由技术知识密集型变成技能或资本密集型。
许多生产技术由于标准化而变得容易学会。
因此,这些国家开始大量生产新产品。
原进口国生产了这种产品并占领了国内市场,创新国的新产品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减少甚至停止。
创新国以外的国家成为该产品的净出口国,参加与创新国的出口竞争。
因为这些产品在这些国家成本低,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
随着这些国家出口的扩大,创新国逐渐丧失了国外市场。
最后,新产品仿制国的厂商由于国内外市场的扩大,有条件进行大批量生产,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大幅度地降低了产品成本.以致可以把产品打进创新国市场。
这就是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三阶段,创新国成了该产品的净进口国。
新产品在创新国的生命周期宣告结束。
随着生产过程已经标准化,操作也变得简单,甚至生产该产品的机器本身也成为标准化的产品而变得比较便宜。
因此到了这一阶段,技术和资本已逐渐失去了重要性,而劳动力成本则成为决定产品是否具有比较优势的重要因素。
发展中国家劳动费用低廉,地价便宜,生产标准化产品极具竞争力。
当生产过程标准化和创新国的技术专利失效后,生产便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进行了。
这些国家最终会成为该产品的净出口国,把产品出口到创新国和其他发达国家。
威尔士以美国为例,将产品生产周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美国首先进行技术创新推出新的产品,处于垄断地位并向欧洲出口(t0-t2)。
第二阶段:
外国厂商(往往是先驱国的子公司)开始生产并部分取代该产品进口阶段(美国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新产品(t2-t3)
第三阶段:
美国以外的国家(欧洲)参与新产品出口市场的竞争阶段(t3-t4)。
第四阶段:
外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与美国产品竞争阶段(t4以后。
)。
3、动态H-O的内涵
从产品的要素密集度看,它会随产品生命周期的逐渐演进而有规则的变化。
不同的国家在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具有比较优势。
4、原料产品的生命周期
案例
收音机就是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真空管收音机刚在美国发明时,其市场前景并不确定,它并没有吸引许多顾客,生产规模也较小,价格非常昂贵并且具有手工艺的特点,因而需要大量技术性工人,经过最初错了又试的阶段之后,收音机成为适应大规模生产的成功产品,随着电台网的扩张以及收音机的有用性对消费者越来越明显,对收音机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不久收音机成为出口商品,收音机成为非常成功的一种商品,二战后,随着生产技术的普及,日本利用其廉价的劳动力扩大生产,使得日本占领了这一市场的很大一个份额。
美国收音机研制开发了半导体收音机,并在几年内成功地与仍在使用旧技术生产的日本厂商进行竞争,后来日本又学会了半导体技术并利用劳动力优势挤占美国市场份额,美国厂商又研制开发小型半导体技术,使美国又获得技术优势,但是这个技术最终再次为日本学去,日本再次控制收音机的世界市场。
现在,日本成为这一领域的创新者,用最新的技术生产收音机,用比较过时技术生产的收音机已转移到亚洲其他工资较低的国家,但工厂常常由日本厂商所拥有。
4.
要素比例理论是如何解释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比较优势?
(2.1、2.2、2.3、第五讲)
答:
比较优势理论简介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认为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像重商主义者声称的那样,一定是非赢即输的,而是可能实现“双赢”的。
经济主体的“利己”不应通过损人去实现,而应通过利他来实现。
具体途径为,社会各经济主体按自己的特长实行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在总体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显然,交易活动一旦越出本国范围,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就出现了。
斯密的这一理论被称为绝对优势理论。
这一理论虽然解决了国际贸易产生的重要动因,但却无法回答一个问题,即如果一个国家在任何商品生产上都没有绝对优势,那么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参加上述国际分工?
另一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
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相对优势)理论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认为,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怎样的状态,经济力量是强是弱,技术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确定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总体上处于劣势,也可从诸多劣势中找到比较优势。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回答了斯密绝对优势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各国在生产不同产品上的比较成本差别呢?
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简称H-O理论)对此作出了解释。
该理论认为,在不同国家同种商品之生产函数相同的条件下,比较优势产生的根源在于各国或区域生产要素相对禀赋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产在要素使用密集形式上的差别。
因此,各国应当生产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而进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
这一逻辑得以成立的前提假定是各国之间单位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都是相同的,即各国的生产函数都是相同的。
与此不同,李嘉图的理论则认为各国比较成本的差异是由各国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之差别造成的,也即各国的生产函数是不同的,而且一定时期内这类不同性保持不变。
在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
作为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这两个理论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
在H-O理论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规模报酬仍然不变,市场结构仍为完全竞争。
H-O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
无论是“古典”的,还是“新古典”的贸易理论(我们不妨将这两者合称为传统贸易理论),所强调的比较利益结构都是建立在一国产业之比较优势的基础之上的。
通常的情况是,发展中国家缺乏资本和技术,而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便宜的优势。
发达国家则具有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因此,比较优势的贸易格局一般表现为:
发达国家进口劳动密集型或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
发展中国家则进口后者,出口前者。
应该说,上述理论在解释现实中的某些贸易格局上是相当成功的,并曾在相当长时期内构成了国际分工与贸易理论的主流,但它们终究存在着局限性。
无论是以劳动生产率差异为基础的比较优势理论,还是以生产要素供给为基础的资源禀赋理论,其比较利益产生的前提是各国的供给、生产条件不可改变,资源和生产要素不能在国际间流动,这种传统比较优势具有静态的特征。
但处于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生产要素、资源可以在国际间流动;自然资源通过技术进步可以被改良、人工合成或被新材料所替代,人力资源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投资而以“质量”上的优势弥补“数量”上的劣势。
这表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静态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并不一定具有动态的竞争优势。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简介
哈佛大学的迈克尔?
波特教授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在继承发展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独树一帜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贸易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该理论着重讨论了特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的各种条件。
它给我们的启示是:
在开放型经济背景下,一国产业结构状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国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能动性和可选择性,固有的比较优势不应成为谋求增强国际竞争优势的障碍。
其核心理论介绍如下:
(一)影响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
1.生产要素。
它包括:
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基础设施。
生产要素又分为初级要素和高级要素两类。
初级要素是指一个国家先天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等。
高级要素则是指社会和个人通过投资和发展而创造的因素。
一个国家若要取得竞争优势,高级要素远比初级要素重要。
2.需求因素。
国内需求条件是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波特认为,国内需求对竞争优势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三个方面进行的:
一是本国市场上有关产业的产品需求若大于海外市场,则拥有规模经济,有利于该国建立该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二是若本国市场消费者需求层次高,则对相关产业取得国际竞争优势有利。
因为老练、挑剔的消费者会对本国公司产生一种促进改进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等方面的压力。
三是如果本国需求具有超前性,那么为它服务的本国厂商也就相应地走在了世界其他厂商的前面。
3.相关和支持产业因素。
即与企业有关联的产业和供应商的竞争力。
一个企业的经营要通过合作、适时生产和信息交流与众多的相关企业和行业保持联系,并从中获得和保持竞争力,如果这种接触是各方的主观愿望,那么产生的交互作用就是成功的。
一个国家要想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在国内获得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和相关产业的支持。
4.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状态因素。
它们是指一国国内支配企业创建、组织和管理的条件。
各类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有其不同的规模、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竞争目标、管理模式等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外部环境。
此外,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对该国产业取得国际竞争优势有重大影响。
国内市场的高度竞争会迫使企业改进技术和进行创新,从而有利于该国国际竞争优势地位的确立。
除上述四个因素外,一国的机遇和政府的作用,对形成该国的国际竞争地位也起辅助作用。
机遇包括重要发明、技术突破、生产要素供求状况的重大变动(如石油危机)以及其它突发事件。
政府因素是指政府通过政策调节来创造竞争优势。
波特认为以上影响竞争的因素共同发生作用,促进或阻碍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
(二)国家经济发展的四个阶段
波特认为,国家经济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生产要素导向阶段、投资导向阶段、创新导向阶段和富裕导向阶段,其中前三个阶段是国家竞争优势发展的主要力量,通常会带来经济上的繁荣,第四个阶段则是经济上的转折点,有可能因此而走下坡。
1.生产要素导向阶段。
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几乎所有的成功产业都是依赖基本生产要素。
这些基本生产要素可能是天然资源,或是适合作物生长的自然环境,或是不匮乏且又廉价的一般劳工。
这个阶段中的钻研体系,只有生产要素具有优势。
在这种条件下,只有具备相关资源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军国际市场。
2.投资导向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国家竞争优势的确立以国家和企业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为基础,并且越来越多的产业开始拥有不同程度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有能力对引进的技术实行消化、吸收和升级,是一国达到投资导向阶段的关键所在,也是区别要素导向阶段与投资导向阶段的标志。
3.创新导向阶段。
在这一阶段,企业在应用并改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始具备独立的技术开发能力。
技术创新成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处于创新导向阶段的产业,在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方面居领先地位。
有利的需求条件、供给基础及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使企业有能力进行不断的技术创新。
在重要的产业群中开始出现世界水平的辅助行业,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也不断提高。
4.富裕导向阶段。
在这一阶段,国家竞争优势的基础是已有的财富。
企业进行实业投资的动机逐渐减弱,金融投资的比重开始上升。
部分企业试图通过影响和操纵国家政策来维持原有的地位。
大量的企业兼并和收购现象是进入富裕导向阶段的重要迹象,反映了各行业希望减少内部竞争以增强稳定性的愿望。
两种理论的差异和联系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奠定了近代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
而波特提出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超越,二者比较,有以下不同:
前提不同:
比较优势理论以完全竞争市场作为理论前提,竞争优势理论则以不完全竞争市场作为理论前提,后者比前者更符合当前的现实。
角度不同:
比较优势理论从全球角度考虑,认为一个国家只要按照比较成本原则分工,就会增加自身福利,并提高世界范围的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水平。
竞争优势理论从国家角度出发,考虑怎样才能使一国在贸易活动中得到的福利更多一些,生产效率提高得更快一些,在国际分工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
范围不同:
比较优势理论只考虑某些产品或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而且主要是对其成本即价格的竞争能力进行比较。
竞争优势理论则是将一国的国际竞争能力即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它国进行比较,而且,它除了考虑现实情况之外,还要考虑潜在的利益对比。
性质不同:
比较优势是相对性的概念,一国在某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另一些方面必具有比较劣势。
这种理论的逻辑结果是,任何国家都应安于现状、保持现状。
因为这样可以在付出最小代价的情况下使本国获利。
竞争优势是绝对性的概念,一个国家或者处于竞争优势,或者处于竞争劣势,界限相当清楚,没有半点含糊。
任何国家都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使自己取得或保持竞争优势。
原因不同: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比较优势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初始条件,这些初始条件或来自自然原因,或来自历史原因,如一个国家由于历史原因而经济落后、开发不足、技术低下,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分工,只能生产和出口矿产品、农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较低层次。
而竞争优势理论认为,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创新机制,取决于企业的后天努力和进取精神。
只要敢于创新、积极竞争,一个后进的国家也有可能成为有竞争优势的国家。
虽然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存在着根本区别,但同时它们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基础,一国在生产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有利于它去建立国际竞争优势,而一国的国际竞争优势的建立才能获得持久的比较利益。
比较优势并不必然等同于竞争优势,但比较优势可随着生产要素的动态变化转化为竞争优势。
5.
贸易转移(13.1、第七讲)
答:
贸易转移(tradediversion):
从伙伴国进口的成本更高的产品取代了原来从同盟外进口的成本更低的产品,使资源的配置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贸易转移的定义是:
一国产品遭到另一国的贸易保障措施后转而大量向其他国家出口。
我国对外贸易法第46条规定:
因第三国限制进口而导致某种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大量增加,对已建立起来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限制该产品进口。
这一规定赋予了一国对他国的贸易转移的抵制的权力,实质上是一个反贸易转移的条款。
世界上各个国家大抵都有类似的条款。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7段下定义说,“贸易转移指由于中国或另一个WTO成员方甲国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6条2、3、7款采取的贸易限制行动,致使来自中国的某项产品对一个WTO成员方,即:
乙、丙、丁等国进口数量增加。
工作组各成员还指出,《议定书》要求作出认定:
任何贸易转移是重大的,而且该转移是处理市场扰乱采取的行动所造成或威胁造成。
”
6.
贸易创造(13.1、第七讲)
答:
贸易创造(tradecreation):
从伙伴国进口的成本更低的产品代替了国内较为昂贵的生产,使资源的配置更为合理。
7.
承诺(9.2、第18讲)
答:
承诺:
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要求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接受的意思表示。
8.
要约(9.1、第十八讲)
答:
要约(Offer):
指内容确定并表明要约人愿受其约束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9.
FCA(10.2、第十八讲)
答:
FCA是freecarrie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对其规定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10.
CIF(10.2、第十八讲)
答:
CIF:
是包括保险费的到港价,即卖方不仅要承担到达收货人港口前的海运费陆运费,还要承担保险费。
11.
FOB(10.2、第十八讲)
答:
FOB:
是到岸价,即在货物上船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12.
有效关税(4.2、第九讲)
答:
有效关税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进口商品征税,实现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
随着发达国家深加工产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只对最终产品使用名义税率的保护理论已嫌不足,因为它未重视对中间投入品征税对最终产品产生的影响。
有效关税:
征收的关税与增加值之比,反映实际的保护程度。
13.
配额(5.1、第十二讲)
答:
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敏感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数量或金额上的控制,其目的旨在调整国际收支和保护国内工农业生产,是非关税壁垒措施之一。
配额是指对一种商品每年能够进口的数量所施加的限制。
配额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说,配额是对有限资源的一种管理和分配,是对供需不等或者各方不同利益的平衡。
例如,当某地旅游或者移民需求过旺时,采取配额制度可以缓解这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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