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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二13号
教基二〔2011〕13号
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普通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1〕238号)和《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教基〔2005〕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组织形式
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市、县区中招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评卷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
各普通高中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1、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为5月20日至28日,各县区于5月30日前将所需试卷袋数(含备用试卷)、标准答案册数,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2、报名办法:
中招报名工作在市县区中招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组织,分类报名。
市中招办统一下发中招报名盘、中等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等,由县区、学校采集信息,按市、县区中招办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中招报名信息。
信息采集要录入考生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以保证今后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名手续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报考学生要提供二代身份证和复印件(A4纸)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所报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和二代身份证严格一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使用户口薄报名,所报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和户口薄严格一致。
初中毕业生的报名复印件(A4纸)经班主任审查无误后签字,要注明学校、班级和报名序号,然后交县区中招办按报名序号顺序存档。
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的报名,由县区中招办确定。
3、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对报考普通高中的所有考生,要认真审查其报名资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确认报考材料基本情况是否准确、一致,禁止跨市县区、跨毕业学校报考、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和往届生以应届生名义在初中学校报考。
2、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责任人员要认真审核其学籍册及有关档案资料。
确认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在资格审查意见栏中填写“该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由班主任和校长签名。
考生的资格审查要贯穿到报名、考试、录取、新生入学和建立学籍等招生管理的全过程,发现问题,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资格。
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影响中招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考生填报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按规定填报三个普通志愿,两个择校志愿,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还可报一个分配生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选报一个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鼓励考生兼报普通中专志愿。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填(涂)有关表格。
若他人涂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科目和考点设置要求
中招考试方案见附件1。
开卷科目的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相互抄袭。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是学生学业考试的一种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15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收费标准按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
这项工作要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县区中招办具体落实。
各县、区要周密部署,阳光操作,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确保公平公正。
体育是初中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按照《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4〕791号)的要求。
进行运动与健康测评。
测评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中招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区政府所在地。
(五)阅卷
中招评卷工作原则上采取县区间推磨形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各县区要抽选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组成评卷队伍,加强培训和试评,语文作文要坚持三人独立评阅,英语短文要二人独立评阅,强化评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卷工作的客观、公正。
(六)成绩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成绩(包括各学科成绩和总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仍按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驻教基〔2006〕19号)执行。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装入考生档案,评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每一位学生的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各县、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表格格式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组织领导情况一并于2011年6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室。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普通高中按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考生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批划线、分批录取的办法。
录取次序按照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等分批进行。
市县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三限”政策要求确定每个学校的正取录取分数线和择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学校要在市县中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结合学生志愿,严格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进行录取。
具体意见另文下发。
(九)关于分配生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市仍在全市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中实行“分配生”制度。
1、分配原则。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依据各县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按正取生人数的50%作为分配生指标。
2、分配办法。
原则上要求县区中招办参照近两年各初中学校升入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人数及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依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为基数,将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重点向薄弱的初中倾斜。
市县中招办根据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在正取生分数线降20-4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够指标数为止,若降分后的学生数不足分配生的实际分配数,其分配生剩余指标将分配到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区中招办结合本县区实际自定,并在市中招办备案。
3、分配生的要求。
(1)享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初一至初三均在本校学习(往届生和非正常流动生不准取得分配生资格);
(2)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必须在B等以上。
(3)县区内有多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参与分配时,以每所示范性高中正取生录取分数线降20-40分作为分配生录取分数线。
(4)学校和教师要正确引导考生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分配生志愿。
(5)实行招生“阳光工程”,要强化管理,严格审查程序,及时将分配生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分配比例、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十)奖励与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
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以上各类享受照顾分数的考生,由县区统一审查后分类别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含电子表册),并提供原始证件于6月19日前报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取消照顾资格。
(十一)新生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对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考号、姓名、档案材料等,进行认真复查,对发现替考、顶替他人学籍姓名报考、冒名顶替他人中招成绩、骗取照顾资格或采取其它舞弊手段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将结果报市、县区教体局,同时追查负责该生报考资格审查的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方案,以文件形式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约束所辖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严格禁止其他学校在本地违规招生,发现有其他学校在本地区发生违规行为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要认真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股(科)长和各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保证必要条件。
各县区要安排中招工作专项经费,组建专门机构,保证中招工作必要的条件,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也不得提前组织学生进入高中学习,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的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违规县区、学校,全市通报,取消年终评先培优资格。
二是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
宏志班的招生仍按去年的政策执行。
三是高中分校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含高中分校)的招生要严格按照“四独立”的要求,单独核定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单独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严禁“一校两制”。
凡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停止招生。
为规范招生秩序,除经市政府批准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其它高中分校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一律在学校所在县区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县区招生,严禁提前招生。
四是经市政府和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全市招生的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区要予以大力支持。
五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择校生的人数要控制在学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人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30%以下,现有比例已低于此标准的不再提高;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择校费的高限标准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
择校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和本通知以及当地的实施方案,让考生、家长和社会了解中招的政策、规定和各项要求,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2011年中招考试方案
2、2011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
教育中招2011年通知
驻马店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5月17日印发
(共80份)
附件1
河南省2011年中招考试方案
分值:
600分
日 期
时 间
科目
分值
备 注
6月25日
(星期六)
上午
8:
30—10:
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
10—12:
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
00—16:
00
60分钟
物理
70
16:
40—17:
3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星期日)
上午
8:
30—10:
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
50—11:
50
60分钟
思想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
00—16:
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附件2
2011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语 文
一、命题理念:
命题要体现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命题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考查语文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与写作。
积累与运用着重考查汉字的音、形、义,文学文化常识,古代优秀诗文的记诵,课外名著阅读以及语言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主要考查现代文阅读和古诗文阅读情况。
写作是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着重考查学生恰当运用语言文字表达真情实感的能力,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数 学
一、命题理念:
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设计一定的结合现实情境的问题,适当增加开放性和探究性题目,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见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注重考查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内容。
二、命题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规定的“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四个领域的内容。
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
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数学活动过程;数学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数学的基本认识等。
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数学的基本认识,关注学生对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应用意识、推理能力等核心内容的考查,渗透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
设计一定的结合实际情境的问题和开放性问题,加强创新意识、数学思维能力及数学应用能力的考查。
注重通性、通法,不追求解法技巧,适当控制运算量。
英 语
一、命题理念:
初中毕业英语学业考试要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要有利于促进和引导英语教学全面落实《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有利于引导学生改进英语学习方式、拓展英语学习渠道、提高英语学习效率,有利于初中学校综合评价学生的英语学习状况。
二、命题依据:
主要依据是《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即:
《课程标准》之“内容标准”中五级目标的内容和要求及相关的附录,同时参考三级和四级的内容和要求。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听力考试采用听对话、短文等考查学生通过听来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语言知识的考查应保证对《课程标准》设定的重要语言知识点的涵盖率,避免机械地考查对知识点的记忆情况;阅读理解主要考查学生理解各种题材和体裁的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从各种材料中获取信息的能力,所选素材既注重趣味性,如:
故事、短文等,又注重实用性,如:
广告、图表、说明书、指令等等;书面表达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语言知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再现生活经历、描述周围事物、表达意见或观点的能力。
物 理
一、命题理念:
初中物理学业考试要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物理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达到课程目标要求的程度。
突出试题的基础性、科学性、时代性和导向性,有效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发展和提高,为评定学生的初中物理学业水平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命题依据:
以《物理课程标准》为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命题内容不超过《物理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部分。
科学探究的考查形式要灵活多样,加强基本实验技能与探究过程的考查,有效促进学生科学探究和实验能力的提高。
对科学内容的考查要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理解和应用。
发挥题型功能,优化试题结构,控制试题难度,促进物理教学。
化 学
一、命题理念:
命题力求体现对学生化学素养的考查,体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评价初中毕业生在化学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有利于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推进新课程的实施。
二、命题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内容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我省初中化学教学实际和初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命题。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命题内容包括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方面。
试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综合应用题共四种题型。
命题既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评价学生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同时关注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发展。
注意加强与社会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试题的实践性;注意在具体情景中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原理的理解和认识,避免机械记忆性试题;注意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和探究能力,试题灵活开放,有助于学生拓宽思维空间;注意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应用,增强试题的综合性。
思想品德
一、命题理念:
一是依据课标,坚持开放性(开放性设计试题、开放性设置答案),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努力巩固新课改成果。
二是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中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应用性和探究性,重视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查的有机结合。
二、命题依据:
以教育部2003年5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主要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具体内容:
一是考查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思想品德》教学内容;二是考查2010年国内十大新闻、国际十大新闻,2011年1月至3月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命题要求:
一是严格控制客观题比例,加大主观性、开放性试题比例,着重考查主干知识、核心内容和核心能力,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辨别是非、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体现时代性,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引导考生了解中国国情,关注国内外形势,关注国计民生,透视生活,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爱国主义和热爱家乡的情感。
三是突出思想性,坚持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彰显人文性,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发展;增强实践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体现综合性,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结合。
四是依据课标,注重“双基”,联系实际,难易适度,考查能力,关注发展。
对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起到积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为全面深化新课程打下良好基础。
历 史
一、命题理念:
开卷考试,题目设计、答题、评价均体现开放性。
充分体现历史课程鉴古知今和独特的情感教育功能,渗透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考查。
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特点,一是运用开卷考试的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二是运用开放性试题考查学生运用历史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命题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基本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共六部分。
要求依据课标,体现课标对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注重基础性和探究性;适当增加主观性试题比重;题目设置符合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知特点,试题难易程度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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