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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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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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章程
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9年修订
总则......................3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7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11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14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16
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比赛规则.....................18
“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规则...................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凉山州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州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州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宗旨和目的:
为全州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州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凉山州科协、教育体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团州委、妇联、关工委。
其职责是:
负责全州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是全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发起者,由主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包括荣誉顾问、主任、副主任、委员。
主办单位授权凉山州科协以该组委会的名义组织竞赛活动。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凉山州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全州创新大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全州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六条每届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凉山州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县(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依据竞赛章程组织全州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县(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县(市)级组织好赛事。
第九条县(市)级竞赛是全州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县(市)州科协、教体科局等单位牵头,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州级竞赛章程制定本县(市)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县(市)级竞赛,接受州组委会办公室的检查指导。
第十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于每年12月下旬举办,由县(市)级组织机构承办。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每年6月,下发下一届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
县(市)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州创新大赛。
第十二条全州创新大赛和县市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创新成果项目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实物审查、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对应,每个学科评审组必须由二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
第四章活动内容
第十三条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第十四条竞赛活动包括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等,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竞赛规则
第十六条州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全省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见附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章程参加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约束。
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授权进行公益使用等。
第十九条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凉山州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上发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一)小学生项目
1.物质科学:
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2.生命科学:
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
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
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
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的方法研究人或动物的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二)中学生项目
1.数学:
包括代数、分析、组合数学、博弈论、几何与拓扑、概率与统计等。
2.物理与天文学:
包括力学、磁学、电磁学、光学、热学、天体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核与粒子物理、天文和宇宙学、生物物理、计算物理、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物理仪器等。
3.化学:
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计算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4.动物学:
包括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细胞学、发育生物学、遗传学、动物营养和生长、动物生理学、动物分类和进化等。
5.植物学:
包括植物生长和发育、植物生态学、遗传学(育种)、植物病理学、生理学、植物分类和进化、农林科学等。
6.微生物学:
包括应用微生物学、细菌微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微生物遗传学、病毒学和抗生素等。
7.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包括分析生物化学、医药生物化学、结构生物化学、细胞和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
8.医学与健康学:
包括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生理学、疾病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营养学、病理生理学、转化医学等。
9.环境科学与工程:
包括大气科学、气候科学、环境对生态系统影响、地球科学、水科学、生物降解、土地开垦、水土保护和改良、水资源管理、污染控制,废物的回收、管理和处置等。
10.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
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网络安全、
数据库、操作系统、编程、电路、物联网、微控制器、网络与数据通讯、传感器、信号处理、机器人与智能机等。
11.工程学:
包括航天与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等。
12.能源科学:
包括替代燃料、燃料电池和电池发展、
微生物燃料电池、太阳能材料、水力发电、核能、太阳能、火力发电、风能等。
13.行为和社会科学:
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学生首先要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由各县(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优秀者参加全州创新大赛。
3.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3名辅导教师。
7.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2)涉及有潜在风险的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小学生研究项目。
(3)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申报书,申报书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注:
每名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
2.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资料:
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需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发明作品需附实物照片、结构图、原理图等)
初评不交实物作品,入围终评的项目,需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实物作品及附件材料。
3.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出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出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三、评审
(一)评审原则
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1.自己选题:
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
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
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
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
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
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
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章程》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者将获得初评资格。
2.初评:
大赛评委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终评决赛。
评委在评选过程中,将淘汰部分不符合获奖标准的作品。
3.终评:
入围作品必须由参赛者带实物参加终评决赛,项目评审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参赛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终评综合成绩由项目评审成绩得分和项目作者纪律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95%(由评委会评定),纪律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5%(由组委会评定)。
获奖等级和名次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4.项目参赛期间(包括申报、初评、终评、公示阶段),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属实,或经详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问题,将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四、表彰奖励
奖项按进入终评的项目分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
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赛。
4.申报者所申报的科教制作类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申报书: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
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
科教制作类项目报告需提交与项目相关的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报告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且该方案需是操作完成或正在进行中。
基本要素包括: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包括:
a.活动内容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过程和步骤
e.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h.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3.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三、评审
(一)评审原则
1.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
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
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
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
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
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
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2.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科学性:
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具有可靠性,即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
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3)创新性:
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4)可行性:
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不会超越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6)完整性:
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具体,过程连续且有始有终。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获得初评资格。
2.初评
大赛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选拔优秀项目入围终评决赛。
3.终评
项目终评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终评综合成绩由项目评审成绩得分和项目作者纪律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95%(由评委会评定),纪律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5%(由组委会评定)。
获奖等级和名次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四、表彰和奖励
奖项按进入终评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1.物质科学:
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规律。
2.生命科学:
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
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与工程:
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其他:
不属于上述四类学科的其他科技内容的实践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的科技实践活动应是青少年以团体(如:
小组、班级、社团、研究活动小组、年级、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名义,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围绕某一科技主题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普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2.活动设计与组织实施符合以下原则:
(1)亲历性:
学生亲身体验和实践
(2)自主性:
以学生为活动主体
(3)协同性:
广泛的社会合作和参与
(4)整合性:
帮助学生形成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整体认识,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活动目的明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或方案(包括活动目标、器材或材料、活动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总结交流方法等)。
4.按照活动计划或方案完成了活动并进行了交流总结。
三、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者:
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均可以团体名义将其参与或组织的科技实践活动申报参赛。
(二)申报材料
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一份。
活动报告字数应在1万字以内,由活动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形式,将活动选题、设计、准备、实施、成果、总结、反思或建议叙述清楚。
可附相关图片、学生活动成果或体会、有关活动成效和评估报告或新闻报道等。
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四、评审标准
(一)评审标准
1.示范性:
活动选题、活动设计理念和组织形式有创新和示范作用。
2.教育性:
活动内容和形式符合参与学生的学习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科学素质提高,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完整性:
活动计划和活动报告清晰完整。
(二)评审程序
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参赛活动可进入评审。
评委对参赛活动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抄袭,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的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
一、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12月30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
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
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
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均需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并保存好原始作品。
4.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
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不予参赛:
非绘画类的美术品与工艺品;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等。
三、评审
(一)资格审查
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获得评审资格,超过年龄的一律按淘汰处理。
(二)评审标准
1、想象力:
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
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
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四、要求及申报程序
各县(市)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后,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向州组委会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参赛作品、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五.表彰和奖励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获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将在大赛终评展示会上进行展示。
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比赛规则
科学影像节活动旨在鼓励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体验和掌握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过程,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一、申报要求
(一)作品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中和高中)分别申报,
跨学段作者合作的作品按高学段对应的组别申报。
(二)每部作品的主创人员不能超过3人,辅导教师1-2人。
(三)每部作品须有完整的创作脚本,与影像作品同时提交。
二、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探究对象,亲自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探究记录片、科学微电影、科普动漫,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学习观赏。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无版权争议。
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申报者负责。
3.作品素材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资源。
申报作品须符合STS评价标准,体现科学、技术和人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申报作品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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