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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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
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福顺恒[2018]招字第B-010号
项目名称:
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8年01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评标细则
(六)授予合同
(七)工程款支付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
2
4.3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泗华滨溪小区
3
5.2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97)、《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
5.3
招标范围
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具体内容详见高边坡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总说明、监测点平面布置图及结构施工图)。
5
5.4
要求工期
边坡监测时间为:
施工之前应有2次初始位移监测值。
边坡施工过程中约2周观测1次,施工完毕后可每1~2个月观测1次,至变形稳定为止且施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2年。
遇到暴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
各监测项目分别提交书面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6
6.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7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检测监测甲级资质的企业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以上岗证书上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为认定标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勘察类上岗证书。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0
15、16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8年01月28日时前登录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招标人于2018年01月29日17:
30时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
11
9.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23.1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13
3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37
投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8年1月24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莆田市学园北街222号辉煌楼2梯50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
15
38.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赛博思大厦908会议室
时间:
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16
52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赛博思大厦908会议室
17
59
评标方法
简单低价中标法
18
9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19
备注
1、中标人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若中标人原因造成延期,毎延期一天处罚2000元,但累计处罚不超过监测费用总额的30%。
2、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前来商讨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外地的48小时)内到场,若中标人未到场的,每延迟一次罚款1000元(但累计不超过监测费用总额的30%)。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高边坡监测内容:
边坡深层水平位移(测斜)、垂直位移(沉降)、地表裂缝、支护结构变形、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等。
(具体内容详见高边坡施工图的设计总说明及监测点平面布置图,以该施工图内容为准。
)
4.5每监测点监测频率:
中标人须根据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的频率进行监测。
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资金来源
6.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9 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8年1月28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招标人于2018年1月29日17时前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2018年1月29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5 本项目最高限价
15.1本次招标项目高边坡监测点按高边坡施工图的设计总说明及监测点平面布置图(以该施工图内容为准);若设计单位对监测布置点位进行变更调整,监测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相应调整,投标单价作为监测费用调整的结算依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1126元。
15.2以上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16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 高边坡监测时间为施工之前应有2次初始位移监测值。
边坡施工过程中约2周观测1次,施工完毕后可每1~2个月观测1次,至变形稳定为止且施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2年。
遇到暴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并提交评价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16.2 符合国家《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因监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17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17.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报价表
(3)相关证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本工程的监测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监测上岗证书,拟派出的监测人员应具备本工程所有监测项目的相应上岗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9.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2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0.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20.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莆田市城厢区赛博思大厦908会议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2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2.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第24.3款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中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22.4.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五)评标细则
1、总则
23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组成
26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8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8.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开标
29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则作为废标处理。
31.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收集存档。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1.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1.4代理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
31.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4、评标程序
32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2.1评标前准备工作;
32.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3推荐中标候选人;
32.4提交评标报告;
5、评标方法
33本工程采用简单低价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6、评标标准
投标函投标文件评审
3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35.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5.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
35.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5.4投标人拟派出主要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及备注的评审标准要求的;
35.5投标文件首页未加盖印章的;
35.7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7、确定中标人
36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最低报价一家为中标人。
3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38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公示。
8、中标结果公示
39.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及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40.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
同等活动。
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42.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43.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4.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9、附则
45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46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46.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6.2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47合同签订和备案
47.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应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未领取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次日领取。
47.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7.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8投诉处理
48.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8.2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9履约担保
49.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49.2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工程款支付
50工程款支付
50.1高边坡监测费用:
本项目至高边坡施工完毕并按设计和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完成后,招标人十日内支付60%监测费;待变形稳定为止且施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2年并提供完整的监测资料后,招标人付清40%余款。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
工程地点:
莆田城厢区泗华滨溪小区周边
委托方(甲方):
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泗华滨溪小区项目周边道路配套工程高边坡监测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监测内容
1、高边坡监测内容:
边坡深层水平位移(测斜)、垂直位移(沉降)、地表裂缝、支护结构变形、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等。
(具体内容详见高边坡施工图的设计总说明及监测点平面布置图,以该施工图内容为准。
)
二、技术要求
1、严格执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2、高边坡监测时间为施工之前应有2次初始位移监测值。
边坡施工过程中约2周观测1次,施工完毕后可每1~2个月观测1次,至变形稳定为止且施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2年。
遇到暴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并提交评价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的本项目施工图的设计总说明及监测点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负责监测资金到位,确保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3、及时把监测成果向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通报,以指导施工。
4、负责协调监测与施工单位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控制点及观测点,确保其不受破坏。
施工实行动态管理,以乙方监测数据为依据,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乙方:
1、负责所有观测点的平面布置,落实监测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仪器。
2、协同甲方、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制定监测日程安排。
3、严格按规范、设计要求及监测方案对本工程进行高边坡监测。
确保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对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监测报告数据不准确、弄虚作假或不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每次监测后及时整理测试结果,正常情况下,下一个台班前提交监测成果资料,如遇紧急情况或达到预警条件时,应先用电话或口头通知有关单位,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监测成果资料。
5、按要求提供准确监测数据,向有关方面及时反馈监测情况,以指导施工顺利进行。
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确保监测工作连续性及施工任务完成。
6、高边坡基础开挖期间若变形较大或出现险情等特殊原因需要加强监测,次数超过设计监测次数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接受甲方现场监督,遵守甲方安全和质量的管理规定。
施工监测的全过程中,安全自负,做到文明、安全监测。
8、负责施工中所有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监测任务正式成果乙方须在最终监测完成后10日内提供。
10、乙方应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
施工之前应有2次初始位移监测值。
边坡施工过程中约2周观测1次,施工完毕后可每1~2个月观测1次,至变形稳定为止且施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2年。
遇到暴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
各监测项目分别提交书面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二)履行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泗华
(三)履行方式:
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及监测资料。
四、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乙方提供监测报告及资料,甲方按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应符合质量监督部门要求。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费用:
监测费用合计(含税)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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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泗华滨溪 小区 项目 周边 道路 配套 工程 高边坡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