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doc
- 文档编号:1205267
- 上传时间:2022-10-18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6KB
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doc
《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文件
乌沙山电筹[2004]103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
筹建处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筹建处所属各部门:
为满足生产准备工作需要,加强实习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使外出实习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化,以便于培养出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的高素质员工,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
印发管理规定通知
企业策划部印制2004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外出实习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生产工作需要,强化实习培训及安全管理,使外出实习培训管理规范化,既锻炼出一批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的队伍;同时又培养出一批具有良好乌沙山发电厂形象的高素质员工,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组织管理
1、每个实习培训队设带队负责人1—2名,负责实习期间学习、安全、生活等各方面工作。
负责人不在时要指定1人代为负责。
根据外出人数,实习队可按专业和值设班长若干,负责本班所有事务。
2、实习培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成立临时党支部与团支部,负责党团一切事务,配合领队做好行政工作。
各支部要积极自觉地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定期向筹建处党组织汇报党团工作。
3、大唐国际发电统一安排的实习培训,实行三级管理,即本单位—班级—培训学校。
第二条劳动纪律
1、外出实习培训人员要按本企业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严格服从实习培训单位的安排和作息时间,认真执行实习培训单位的厂规、厂纪及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
不许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否则将停止违反纪律人员的实习培训,并延长其见习期或试用期三个月,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实习培训人员进入厂区,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
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巡查系统和设备,否则给实习单位或个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3、带队负责人负责实习培训队所有事务,要求每月向本企业汇报工作情况,具体内容有:
安全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学员思想动态、费用情况以及需本企业协调的问题。
4、实习培训期间原则上不给假,特殊情况由带队负责人根据请假天数按如下程序处理:
1—2天的休假由带队负责人批准;3—5天的休假,由人力资源部批准;5天以上的休假,由分管培训的本企业领导批准,节假日休息、倒班休息执行所在实习培训单位规定。
5、实习班长对本班实习人员的劳动纪律和安全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在上班途中负责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情况,一起上班下班,要随时掌握实习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学员的思想工作,并定期向带队负责人汇报,听从带队负责人的统筹安排。
6、带队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队务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提出管理办法和要求。
第三条奖惩考核
1、实习培训队每月或每阶段对学习培训内容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方式以笔试为主,实行百分制,每次成绩作为上岗总成绩的一部分。
2、当月出勤(上班、上课)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的、夜班有1次不上的、发生1次外出未请假的、发生1次习惯性违章的、发生1次治安事件的以及违反本规定其它内容的,扣罚100元。
3、根据实习期及考核情况,筹建处定期进行外出培训评比,并给予不同奖励。
奖励人数限定在实习培训人数的50%以内;不及格或考试作弊的,企业将作相应的扣罚。
第四条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由筹建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外出 实习 培训 管理 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