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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第十二章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第一节质量目标及质量方针
12.1.1质量目标
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确保北京市结构“长城杯”。
12.1.2质量方针
兑现合同承诺,留下时代精品。
第二节质量管理组织及质量保证体系
12.2.1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见图12-1。
图12-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12.2.2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节检测、试验及措施
12.3.1检测、试验组织机构
1.开工前,在工地现场建立工地试验室,下设混凝土、钢材、土工、防水试验组和资料收集整理组。
2.试验室配备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3.现场试验室主要负责现场材料进货检验、标识、抽样检验、配合比设计、强度、抗渗试验及现场质量控制与指导,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2.3.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工地试验室按检测试验工作需要配置检测能力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测试验设备和经资格认可的工作人员。
2.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周期检定校准制度,对已进行周期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标识,并建立台帐。
妥善保存检验、测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测试数据。
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适用人员,对所适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填写适用维护保养记录,表明仪器状态。
4.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核准状态时,应评定已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并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12.3.3检验、试验
1.进货检验和试验
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或安装。
检验和试验工作流程见图12-3。
图12-3检验、试验工作流程图
2.物资检验、试验的样品,由采购员、物资接收人员配合试验人员取样,必要时请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参加。
3.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将已验证或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资做好《物资验收记录》,填写《点验材料单》,并按要求进行标识,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
4.在使用前需要复验的物资,由试验室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且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又能立即追回和更换的物资,可按规定进行紧急放行。
6.紧急放行的物资由使用单位申请,填写《物资紧急放行申请记录单》,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材料员、仓库保管员接到《物资紧急放行申请记录单》后,做好记录,方可放行。
7.紧急放行的物资由各工点技术人员做出明确标识后,并将该物资何时、何地、用于何处记入《施工日志》,以便实现可追溯性。
8.紧急放行的物资应及时进行检验和试验,一旦发现不合格应立即追回和更换,并做好处置和验证记录。
12.3.4过程检验和试验
1.保证检验、试验的准确性、可靠性,防止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序或不合格品(半成品)转序,确保施工过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前应按程序规定,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选择使用的检验评定标准。
3.所有工序的转序必须经质量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在所需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前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和验证前,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
4.因施工急需的例外转序,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及明确的标识、记录,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在例外转序的同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追回处置。
5.所有检验和试验记录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结论明确、签字日期齐全。
6.设专人收集、整理、保存检验和试验记录。
12.3.5最终检验和试验
1.通过最终检验和试验,提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2.项目经理部制定最终检验和试验计划,各有关部门按照检验和试验的内容,根据有关合同要求、设计要求及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试验规程,对进货、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各项记录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加以确认,并填写好《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按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需要请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等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结果要经上述人员签认。
4.、完成最终检验和试验后,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需要的有关附件,向业主提出竣工申请。
12.3.6主要项目检测、试验手段及控制措施
本合同段工程主要项目检测、试验手段及控制措施如下:
12.3.6.1检测、试验手段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种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我公司拟采用如下措施:
1.建立现场试验室
试验主管工程师:
负责试验室全面工作。
试验室检测设备见“主要施工设备表”。
2.检测试验手段和措施
(1)对所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进行验查,并登记记录。
(2)对有合格证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合格者才能使用。
(3)经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书面通知物资部门做出标记,隔离存放,防止误用,及时退货。
(4)对进场钢筋必须进行抽检,抽检其焊接强度。
脆性及韧性等,出具试验报告,合乎设计要求者方可使用。
(5)安排专人负责商品砼生产过程的检测,每次浇注砼前,要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a.检查砼配合比单,检查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和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有变化及时调整砼配合。
b.检查原材料数量(含外加剂、掺和料数量),每班抽查不少于5次。
c.记录搅拌速度和搅拌时间。
d.记录运送时间和搅拌时的温度。
e.检查监督试件制作的全过程。
f.检查养护条件以及试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6)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砼的检测、试件工作。
a.砼灌注时,跟班检测、检查。
b.测量砼坍落度,每班不少于5次,如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时调整配合比并重新拌制。
c.记录商品砼运送时间并与搅拌站取得联系,防止使用停留时间过长的砼。
d.按规定在现场留取试件,试件组数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e.砼灌注期间若因特殊原因造成灌注中断达2小时以上,须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12.3.6.2主要检测项目
1.各种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测。
主要包括各种型号钢筋原材及钢筋焊接、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卷材、喷射混凝土试块、二衬抗渗混凝土试块等。
2.各种机械设备的检测。
主要包括空压机、电葫芦、电焊机、电瓶车、喷锚机、风镐、注浆机等。
3.各种测量及量测仪器的检校。
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精密水准仪、投点仪、激光仪、因光瓦尺、塔尺、卷尺、钢尺等。
12.3.6.3控制措施
1.人员组织与安排
(1)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具有一定的施工及管理经验。
(2)专业工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获取上岗证及相应技术等级,持证上岗,未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不准上岗。
(3)民工、临时工上岗前应具有政府有关机构规定的暂住证、务工证和身份证,并且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者培训。
(5)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每项工作都要由专人负责。
2.物资、设备管理措施。
(1)按工程编制物资与设备需求量计划表,力求准确、可靠。
(2)机械管理部门要定期维修、保养现场的施工机电设备,保证其满足施工需要。
(3)所有进场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
(4)钢材、水泥、商品砼等物资的采购,必须具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件,并按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1)详细审核施工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与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联系,尽快处理解决。
(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顺序。
(3)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对其进行技术培训。
(4)复测控制桩,编制详细的施工放样测量及施工监测方案。
(5)测量放样必须换手复核,对测量成果认真记录,并妥善保存。
(6)对测量仪器定期维护检修,保证其精度。
(7)工种试验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并确保试验设备状态良好,所有试验设备的校验必须在有检校资格的单位进行,使用时,要按设备使用说明选择适当的环境和适宜的操作方法。
(8)设专人管理文件,将其分类归档,对于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下发执行。
(9)关键工序实施前要编制详细的工艺细则及作业指导书,并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工序完成后经自检、互检、质检工程师专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加强施工监测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分析施工现状,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
(12)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工班长、领工员等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找出质量隐患因素,制定处理方案。
(13)成立质量QC攻关小组,围绕重点工序展开活动,通过定期QC小组活动,不断将其成果应用于施工实际当中去,以提高施工水平。
第四节质量体系要素控制
12.4.1合同评审
本合同段投标文件由公司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本项目部能满足顾客需要和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
一旦中标签定施工合同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合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合理调配施工力量,保证合同的履约。
12.4.2文件和资料控制
1.根据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控制好本部门的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作废文件从相关部门及时撤出。
2.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的文件有:
(1)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的管理文件、质量计划。
(2)与质量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3)技术性文件和有关文件。
(4)施工合同文件。
(5)其它支持性文件(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
3.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12.4.3物资采购的控制
由项目保障部主管物资采购的控制。
项目自购的主材、特种材料、砂石料和工程设备均须由项目保障部组织有关人员预先评价物资分供方,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公布合格分供方名单。
然后按合格分供方名单和工程进度安排分期编制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按采购计划采购和验证。
现场材料供应应保证连续性。
当监理提出要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时,保障部应提供方便,但不能把监理的验证作为有效控制的依据。
12.4.4供货方提供产品的控制
保障部主管此项工作。
保障部对业主提供到现场或指定分供方的物资,不论交货单位是否已验收,都应进行检验和试验验证,并做好储存和维护工作,有损坏或不适用的应书面向业主报告。
各类人员应做好此类物资的储存标识和使用部位的质量记录标识。
12.4.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此项工作。
保障部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队做好贮存物的标识,表明物资的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货日期等,现场标识和质量记录标识相结合。
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各类技术人员、队长、班组长做好施工过程的成品和成品的标识,以质量记录标识为主,现场标识为辅。
有可追溯性要求的物资或工程产品标识要做到唯一性和标识接口的严密性。
12.4.6施工准备的控制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各部、室负责人,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长进行详细的施工调查。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和有关技术人员会审施工图纸。
并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设计交桩后,由工程部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必要时通知公司精测队进行控制测量。
项目总工组织试验人员对沿线土样、地材进行取样试验等,做好开工前的技术准备。
项目副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按施组要求做好临时设施的搭建,做好开工前的生活和生产准备。
保障部做好分供方的评价和公布分供方名单等物资上场准备工作。
12.4.7工序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工序控制。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都由施工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对上级的指示和一些技术问题的处理意见、技术措施以及施工方案变更都应确保在工序开始前交底至直接施工负责人。
对关键、特殊过程由各项工程技术主管预先编制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执行。
关键、特殊过程开工前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过程能力的鉴定,确认具备条件方可开工。
各类施工人员应按测量放线、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作业。
各级质检人员应严格执行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和工序的转序。
12.4.8施工设备控制
由保障部主管施工设备控制。
保障部应检查上场设备的适应性、完好性和满足能力,并确保良好的设备工作环境。
保证机械司机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督促设备的维护,杜绝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的需求。
12.4.9施工安全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工程部应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制定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安全预防措施,实行安全监察员制度。
各施工队均设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把安全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项承包责任合同,与分配挂钩,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对安全事故苗头积极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出现,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4.10环保与文明施工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此项工作。
工程部应依据合同要求和国家、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各施工队长负责落实,工程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不污染环境,不超越施工地界破坏自然环境,不危害当地群众利益,尤其要严格控制弃碴、弃土和排污。
做到依法施工、按章办事。
12.4.11对有害材料及施工方法的控制
我公司将不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如含有尿素的混凝土抗冻剂等。
由工程部和保障部主管此项工作,负责对物资材料和施工方法的环保检验等。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检验标准,对有可能对施工和以后使用过程中产生有害影响的材料进行检验。
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材料和施工方法有权拒绝使用。
12.4.12检验和试验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检验和试验控制,负责组织对进货物资的检验和试验,保障部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物资不投入工程施工。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的,应由保障部申请紧急放行,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放行,并对其做出特别标识,这种物资应是一旦不合格能够追回且不会影响相邻产品或此后工程质量的物资。
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在所有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需的报告收到的验证前,不得转序,除非有可追回的又不影响相邻工序和此后工程质量的工序方可例外放行,但须以例外放行报告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计划部应依据检验结果和内承包合同进行计量支付。
工程部对工程成品的检验(单位工程)应在所有进货和过程检验和试验完全满足规定要求并证据齐备后进行。
计划部应依检验结果按内部承包进行结算。
委托外部检验和试验时应获得被委托单位的国家认可证据。
12.4.1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此项工作。
工程部应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按有关规定确定校准周期,指导测量员、试验员、施工队做好校准标识,做好维护工作,检查设备的使用状态,保证合格人员操作,一旦失准时,作标识和维护并重新检定。
确保在校准合格周期内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
12.4.14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此项工作。
各级各类人员负责实施。
确保所有物资、工程半成品、成品都检验和测验状态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物资和不合格的工程失误转序和交付。
状态的标识应与检验和试验证据符合。
12.4.13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工程部主管此项工作。
施工队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先进行标识、记录、隔离,不合格物资应报告保障部,不合格的工程产品应报告工程部,由“两部”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的评审和处置权限做出处置决定,并组织施工队进行处置。
12.4.16纠正和预防措施
由工程部主管、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各类人员的实施。
对内外部质量审核、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和不合格产品以及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的不合格或质量问题,都由工程部组织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并将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落实情况反馈给反映单位。
项目开工前,工程部根据常见质量通病和施工经验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
项目经理部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安全、质量、工期控制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制定预防措施,消除客观存在的不合格因素,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出现。
纠正和预防措施均定人审批定人负责落实、定人检查验证,确保有效性。
12.4.17物资搬运、储存控制
由保障部主管,并与施工队负责各自采购材料的搬运、储存控制的实施,物资的搬运应根据物资的特点,确定能防止损坏或变质以及安全可靠的搬运方法,必要时应制定搬运作业指导书加以规定。
物资的储存应有合适的库房和场地,并做到分类堆码、防护可靠、手法手续完备、帐卡物三者相符,危险品的储存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材料员应经常检查储存物资状况,发现变质应及时上报,要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发放物资。
保障部应定期组织检查物资储存工作。
12.4.18工程保护和交付
由工程部主管工程保护和交付。
工程部应针对工程产品的特点和当地社会、自然状况制定必要工程保护措施,落实工程保护人员,确保工程在施工中、完工后直到交付前不被损坏。
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按业主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并确保竣工文件与实际工程产品的符合性。
12.4.19质量记录的控制
由工程部主管,各级各类人员在完成各项工作时都应按公司程序文件、合同或行业技术标准留下质量记录。
分期移交给各资料员,资料员应对收集的质量记录进行编目、立卷并妥善保管,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和检索,环境应适宜,防止损坏丢失。
质量记录应清晰、真实、签字齐备,记录及时,防止补记,杜绝伪造、代替签字。
12.4.20培训
由办公室主管,项目各部室负责各专业的工前培训。
工程开工前应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的培训,关键和特殊过程作业前由工程部或施工队技术主管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指导书的培训,施工队应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方面的教育。
12.4.21服务
由工程部主管。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人员配合好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项目办公室负责为其提供生活和交通、通讯的服务,并为业主、设计和主管部门等来项目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项目竣工验交后,指挥部撤场前,由工程部向公司提交一套竣工文件和本项目回访保修工程要点的信息资料,以便公司确保交付后的回访保修工作顺利进行。
12.4.22统计技术
由工程部主管,负责对项目质量管理所需的统计技术作出明确规定,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级各类人员遵照执行。
防止乱用统计技术影响确定、控制和验证过程以及工程质量。
第五节关键工序质量保证措施
12.5.1超前支护保证措施
1.注浆前将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
2.注浆前对注浆材料进行化学性能的试验分析,确保注浆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标准。
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浆液配制的各项指标、适应性、注浆压力、配合比等相关参数。
保证浆液扩散加固范围满足设计要求。
3.小导管打入前检查其加工质量、长度、直径及漏浆孔是否符合要求。
并进行测量定位,确保小导管的打入位置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打入过程中,严格控制小导管的入土角度。
12.5.2土方开挖与初期支护保证措施
12.5.2.1.开挖
1.激光指向仪和人工测量相结合控制结构开挖轴线。
2.加大测量频率;直线段每10米测量一次;曲线段每5米测量一次,保证开挖精度。
3.通道采用人工开挖,施工中预留核心土。
4.结构开挖尺寸不合格,不进入下道工序。
12.5.2.2初期支护的格栅安装及喷射砼
1.在喷射混凝土前应对断面的超欠挖进行测量,欠挖部分及时处理。
2.在喷射面上插标尺钢筋,按标尺筋来控制喷射厚度,厚度不足处补喷至设计厚度。
3.在喷射前对风压、喷射距离等参数进行调整。
4.控制每次的喷射厚度,分层喷射,保证喷射面基本平顺。
5.提高格栅的加工精度。
6.格栅加工完毕后应在加工场试装,合格后按榀堆放,作好标记,防止错用。
7.利用经纬仪及钢尺对格栅定位。
8.定位准确后进行格栅固定,经再次测量合格后,焊结连结筋。
9.初支后结构净空不满足要求,不进入下道工序。
12.5.3格栅钢架加工质量保证措施
12.5.4.1原材料质量控制
由保障部派专人负责采购钢材,钢材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钢筋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必须具备合格的资质,进货前厂家及经销商资质必须通过监理审查合格才能进货。
钢材运抵现场后由质检工程师进行验收,钢筋表面不清洁、锈蚀、有油漆、油污等污垢的禁止使用,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并由试验员进行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原材试验,并请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数量进行现场取样,做见证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2.5.4.2格栅钢架加工质量控制
成立质量控制小组,由专职质检工程师担任组长,并委派专人对格栅加工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加工一榀,验收一榀,试拼一榀。
格栅加工前由项目部工程师对加工厂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由项目总工对加工图进行审核。
由专职质检员对钢材及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标准。
格栅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接时保证无漏焊、开焊、焊接长度、焊缝宽度、高度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无缺陷,主筋无烧伤。
第一榀格栅加工完后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进行试拼,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榀格栅的加工。
12.5.4防水卷材施工保证措施
1.卷材铺设前应对喷射混凝土基面进行处理:
对渗漏水的基面进行拱背后注浆;
对喷射混凝土表面裸露的钢筋头、小导管和锁脚锚管头进行烧割;
在喷射混凝土面层进行防水砂浆抹面。
2.应加强有效防渗,防水施工时防水卷材要预留一定的张度。
3.在洞内运输的钢筋均套上塑料套帽,避免扎破防水卷材。
4.严格控制焊机温度,确保焊缝不漏、不透。
5.在钢筋焊接作业前,利用石棉板或钢板对防水卷材遮挡保护,防止焊渣烧透防水卷材。
6.在地下洞室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在防水卷材两侧垫上钢板,避免钢筋头扎破和混凝土破除时损伤防水卷材。
12.5.5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
12.5.5.1组织保证
建立混凝土质量保证机构,项目经理部设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室和作业队为小组成员,负责对混凝土质量、施工工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混凝土质量控制组织机构见图12-4。
图12-4混凝土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
12.5.5.2混凝土质量控制程序保证
见图12-5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图12-5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12.5.5.3技术保证
1.喷射混凝土技术保证
(1)原材料质量保证
①水泥质量控制
a.水泥品种:
按各建筑物部位施工图纸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各种水泥均应符合《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YBJ226-91规范标准的要求;
b.发货:
每批水泥出厂前,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
C.运输:
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
d:
贮存: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存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
②水的质量控制
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不得使用。
③骨料质量控制
a.混凝土骨料应按监理批准的料源进行生产,对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并经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b.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放,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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