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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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
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
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合格制
项目编号:
GZWHBJZB20180016
采购人名称:
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
龙里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鑫海大厦19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孔德
2018年05月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2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6
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15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1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
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GZWHBJZB20180016号
三、项目序列号:
/
四、项目联系人:
陈立
五、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方式:
PPP模式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项目基本状况:
(1)、项目总投资:
99322.03万元
(2)、内容及规模:
项目合作期内,完成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有博展示范区49300m2、南丝路生态旅游街3000m2、龙里水镇生态旅游街21000m2、龙里旅客休闲院落11000m2、旅游生态观光区11000m2,花田花海面积22000m2,水体面积24000m2,机动车位1088个。
(3)、运作模式:
BOT模式
(4)、合作期限:
15年
(5)、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即可):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要求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4)财务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截止出具之日止前三年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
出具时间均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
(6)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的形式申明并保证(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承诺函):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
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
申请人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不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财产没有被法院扣押、冻结或查封,经营活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等。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3家。
(8)其他要求
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无论是独立投标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中所有涉及到的金额均可用等额外币代替,汇率以官方发布的数据为准。
九、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合格申请人的数量,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下一阶段公开招标。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十、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信息
(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5-1409:
00:
00至2018-5-1817:
00:
00
(2)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鑫海大厦19楼
(3)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300元
十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6-510:
00:
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审查时间(北京时间):
2018-6-510:
00:
00
十三、审查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十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PP相关政策文件已落实。
十五、是否PPP项目:
是
十六、是否联合体:
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七、采购人名称:
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
龙里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立1533
十八、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鑫海大厦19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孔德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须知前附表
本章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
陈立
联系电话: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鑫海大厦19楼
联系人:
孔德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建设PPP项目
1.1.5
建设地点
贵州省龙里县
1.2.1
资金来源
PPP合作融资
1.2.2
股权结构
政府出资10%,社会资本出资90%。
1.3.1
建设规模
项目合作期内,完成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有博展示范区49300m2、南丝路生态旅游街3000m2、龙里水镇生态旅游街21000m2、龙里旅客休闲院落11000m2、旅游生态观光区11000m2,花田花海面积22000m2,水体面积24000m2,机动车位1088个。
1.3.2
合作期限
15年
1.3.3
运作模式
BOT模式
1.3.4
合作范围
完成贵州龙里水乡旅游生态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1.3.5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1.4.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即可):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要求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截止出具之日止前三年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
出具时间均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
6、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的形式申明并保证(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承诺函)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
申请人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不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财产没有被法院扣押、冻结或查封,经营活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等。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3家。
8、其他要求
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无论是独立投标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中所有涉及到的金额均可用等额外币代替,汇率以官方发布的数据为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方)不得超过3家;
(2)如是联合体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9:
30前
2.2.2
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9:
30时前作出答复
2.3.1
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4.1.2
套封上写明
封套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并注明“评审时启封”字样。
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6月5日10:
00时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2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1
解释权
本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6.2
代理费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全额支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股权结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运行模式、合作范围、回报机制
1.3.1本次项目建设规模: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项目建设期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项目运行模式: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次项目合作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5本次项目回报机制: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资格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
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在发布,由申请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延长申请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
2.2.3申请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7)审计报告
申请人需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承诺函);
(10)申请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4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授权委托书需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章代替法人签字。
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特殊说明,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签字盖章均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
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即非活页式),正本逐页加盖公司公章(漏盖了非实质性内容不作为不合格条件);正本复印件作为副本。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封装在一个封包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要求提供的原件单独密封、封套上写明“送审原件”和送审单位名称、并在封
套口处加盖公章。
4.1.4未按本章第4.1.1项至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截止时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
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评审小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按相关要求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审查。
5.2资格预审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3章“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3章“资格预审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预审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申请人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年月日时分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密封检查情况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标识检查情况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人代表
日期
采购人代表
日期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采购人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
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本章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4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2.2
详细审查标准
主体要求
符合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法律要求
符合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
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是
□否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是
□否
3
审查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
资格预审详细程序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见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见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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