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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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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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2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9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20
1
发展
环境
(1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10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10分;规划欠合理得6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5
医院对于感染科建设扶持政策或措施执行情况佳的得5分,欠佳的得3分,无扶持政策或措施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50张,得5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感染病科床位数要求在300张以上,每增加4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房)
10
≥6平方米得10分;4-6平方米得6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65)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3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设备设施满足需要:
B超得5分,CT得5分,MRI得5分,分子诊断实验室得5分,病理科得4分,细菌实验室得3分,DSA得3分。
设置独立常规检查设备
10
肠道门诊配备独立的化验室、药房,在发热门诊配备独立的放射检查室。
医疗设施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和突发传染病应急救治需要
15
三区分隔合理得6分;专科监护病房得6分;负压病房得3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5年投入≥200万元得10分,每少20万元减1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4
科室
管理
(20)
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5
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合理,酌情扣分。
病区整洁,管理有序
3
病区整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3
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3
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
3
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
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40
5
技术
团队
(20)
整体实力
20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6
学科
带头人
(30)
学术地位
15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4分;博士生导师得5分(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得3分,常委得2分;核心学术期刊任副主编以上职务得3分,编委2分,SCI收录杂志编委2分。
临床能力
10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2分;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2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2分。
不达标项不得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5年:
指导毕业博士生≥5名得1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2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3篇得1分;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得1分。
7
学科
骨干
(35)
数量
9
有≥5个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9分;3-5人得6分,少于3人不得分。
学术地位
8
具有较高知名度,均担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8分,1名不符合需要扣1分。
临床能力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的1分,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1次以上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10
近5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10名得1分,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10名得1分;近5年承担国家级课题10项以上得5分;近5年SCI收录论著10篇及以上得3分。
8
医师
队伍
(15)
年龄结构
5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70%,得5分。
50%-70%得3分;≤50%不得分。
职称结构
5
正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20%,副高级医师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符合要求得5分。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9
护士
队伍
(2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5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2分;年龄结构合理得1分;学历结构合理得1分;职称结构合理1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有2种以上持续质量改进的管理手段(PDCA、品管圈等),得3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0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疾病护理查房每月一次(备有课件、教案)得4分;护理基础操作培训及考核每季度一次得3分;有新同志、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的培训计划(电子版或纸质版)得3分。
10
人才
培养
(2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10
培养方向明确得4分;规划合理得4分;落实到位得2分。
累计计分,不达标项不得分
进修学习情况
10
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得5分,达到80%得3分,60%得2分,50%以下不得分;评估前5年到国外专业进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次数≥20人次得5分,15-20人次得3分,15人次以下得2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50
11
总体
水平
(5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15
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得12分①规范化诊治:
肝衰竭、危重传染病、HIV感染/艾滋病及相关机会性感染和其他免疫功能缺陷者危重复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②医院能够独立完成感染性疾病相关的实验室检测:
病毒性肝炎病毒血清标记物及病毒基因检测、淋巴细胞亚群测定、新发传染病血清学检测;③复杂疑难危重症感染性疾病救治:
存在基础疾病及合并症的重症病毒、细菌及真菌感染、肺外结核感染、难治性脑膜炎、多重耐药菌感染;④抗菌、抗病毒、抗寄生虫等药物合理应用,每个项目得3分。
专业特色显著,有5项或5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10
≥2000人次得10分,1000-2000人次得5分,低于1000人次酌情给分。
传染病专科医院需≥10000人次以上得10分,5000-10000人次得8分,低于5000人次酌情给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10
≥5万人次得10分,2.5-5万人次得8分,2.5万人次以下酌情给分。
传染病专科医院≥20万人得10分,10万-20万得8分,10万以下酌情给分。
平均住院日
5
≤15天得5分,16-17天得4分,18-19天得3分,≥20天及以上得2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10
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30%得满分;每下降2%扣1分。
低于20%,不得分。
12
亚专科
建设
(6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具有病毒性肝炎、HIV/AIDS等法定传染病和其他感染性疾病、感染病ICU、人工肝等亚专科设置,每个亚专科得2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评价重型肝炎、HIV/艾滋病及严重机会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结核病、发热待查等疑难疾病的诊治技术水平,每项疾病技术得10分。
13
技术
特色
(9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90
对医院汇报的5项诊疗技术进行评估:
在本地区率先开展具有特色的新技术项目。
每项18得分。
14
诊治
能力(50)
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10
独立诊治《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病种的50%以上得10分,40-50%病种得8分,40%以下得5分,以下酌情给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20
具备发热待查,肝功能异常待查,黄疸待查,腹泻待查,浆膜腔积液待查,隐球菌脑膜炎、多耐药菌感染、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肝衰竭等10种以上疑难病种的诊治能力,每个病种10例以上得2分。
危重症诊治能力
20
重型肝炎肝衰竭、败血症/感染性休克、重症肺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严重感染性疾病,根据收治重症病例的数量和疗效情况等打分,每个病种10例以上得5分,可累计计分。
15
创新
能力
(50)
创新项目的数量
20
近五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0分;创新项目少,酌情扣分;无创新项目,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水平
20
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每个创新项目给5分,可累计计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5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10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25%或省外患者比例≥10%得10分,以下酌情给分。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10
近5年来源于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医师比例≥50%,得5分;30%-50%,得3分;≤30%,不得分。
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5个省得5分,<5个省得2分。
开展传染病防控相关教育、健康咨询等公益性社会活动
10
公益活动每年≥5次得10分,4次得8分,3次得6分,3次以下不得分。
技术推广情况
10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2次得10分,不达标者酌情扣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10
评估前5年,≥5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得10分,4人次8分,3人次6分,2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190
17
质量
概况
(55)
合理用血
10
评估项目:
输血适应证是否明确、是否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输血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申请用血的医生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输血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对有输血反应的病例填写输血反应汇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一次用血、备血超过2000ml是否履行报批手续、输血后是否进行评价等。
具体内容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有一项不合理,扣2分。
合理用药
15
评估项目:
用药适应症是否明确、应用抗菌药物合理性、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正确性、抗病毒药物应用的合理性,有无药物配伍禁忌、是否结合临床治疗效果并根据药敏实验使用抗菌药物、有否重复用药,具体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判定,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20
满意度≥90%得20分,每下降1%扣2分,≤80%不得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经过鉴定确认为1级医疗事故者,不得分。
18
病区
质量
(95)
诊断符合率
15
>90%,得15分,80%-90%得10分,<80%不得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70%,得10分,以下酌情给分。
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5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10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5分,以下酌情给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15
无标准,不得分;抽查15人,1人不熟悉标准扣1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大于95%得15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有1项缺项或1处不落实扣2分。
19
门诊
质量
(40)
专家出门诊情况
20
每天均安排3人次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得10分,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
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开设独立的感染病专科、发热及腹泻门诊
10
开设感染病科、发热、腹泻、肝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专病门诊得10分;每开设1个门诊得2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0
学术
影响
(20)
学术委员会任职
10
全国副主委以上1人得5分,常委1人得3分,委员1人得3分;省主委1人得3分,副主委1人得24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3分;核心期刊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3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主办学术会议
5
有50名以上外宾参加的国际性学术会议5分,全国性学术会议4分,省级学术会议3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1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22
科研
项目
(20)
国家级项目
15
有5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且项目排名在前2的得15分,每少1项减3分。
有第1负责人的973、863、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撑、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得5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5分。
部(省)级项目
5
每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23
临床方向的
科研
成果
(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5
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3分,二等奖1项得2分;三等奖得1分;部(省)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5
SCI收录每篇得1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每项发明专利得3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5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1项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按照GCP要求,开展临床药物试验
5
国际多中心新药验证每项得3分,国内多中心新药验证每项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学生
教育
(10)
本科生教学
5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5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5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10人、硕士生≥15人,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25
继续
教育
(15)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1项次得4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1分;举办培训班1次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5
培养合格率≥95%,得5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
26
编写
教材
(5)
近5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5分、副主编4分,参编一章1分(参编不超过3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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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染 国家 临床 重点 专科 建设项目 评分标准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