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信息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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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信息公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石家庄市新华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新华区人社局主要职责
1、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
2、人事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3、工资政策制定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劳动关系管理。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5、人社政务管理。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政务、事务。
6、社会保险。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对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管;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及工伤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全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
7、人才开发交流管理。
开展人才交流政策咨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理,协助企业引进人才,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
(二)新华区社保局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各类企业、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养老保险业务的指导。
2、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缴费基数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负责纳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复核、养老金计发与调整。
4、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和转移,定期向离退休人员存折帐户划拨养老金。
5、负责企业退休职工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养老保险业务政策指导、业务统计报表、目标分解、考核与业务培训,破产、兼并、转制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对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稽核工作。
8、负责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存档、自谋职业、下岗出中心、城镇工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参保工作。
9、负责本级参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工作。
10、负责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上级交办、催办、查办事项的办理、行风建设、社保信息宣传、文件档案管理、对外联络、信访接待等项工人作。
(三)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责
1.执行落实上级促进就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制度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全区就业工作,实施区政府批准及就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组织与能力建设及各项就业专项活动补助,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价与认定及辖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3.及时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对创业的各类补贴适时呈报,定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登记。
4.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及时足额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完成市人社部门下达的全年扩面任务和征缴任务,确保失业保险金及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制定稽核工作计划,日常稽核与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
5.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能力,确保培训课时数,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
6.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工作。
7.负责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
8.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9.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新华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新华区就业服务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6617.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
财政拨款6617.82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617.8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77.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597.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9.5万元;项目支出2940.50万元其中:
职称评审工作经费0.5万元,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管理3万元,新华区工作人员招聘1万元,人事档案考核及奖惩85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工程100万元,劳动用工备案、退役士兵安置工作0.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2.5万元,劳动监察事务管理20万元,环保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111万元,公安协管员工资及保险费用425万元,金保工程建设及运维3万元,国防公路工役制人员补贴13.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2万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10万元,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金5万元,企业养老扩面经费31.8万元,机关养老收支缺口财政补贴1832.00万元,城居养老提标区财政补贴52万元,城居养老个人缴费财政补贴15万元,全区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工伤保险57万元,教育系统工伤14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9.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维费9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聘任及空岗补聘工作;初、中级职称初聘、认定、评审工作,中、高级职称材料审核、推荐工作。
2、做好全区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辞职辞退、任免备案工作,认真开展好公务员登记上报工作。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岗位培训。
顺利完成我局承担的各类考试任务,维护我区人事考试的正常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人事档案工作信息。
完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考核表彰奖惩制度,依法实施监督。
4、做好我区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确保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落实解困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解困资金,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和稳控工作。
5、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6、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
提高调解仲裁办案质量。
提高劳动监察结案率。
7、保障人社系统的正常运转建设和维护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和硬件平台,维护数据中心机房环境设施。
8、保障职工老有所养,确保民生逐步提高。
宣传居民参保,确保居民减负。
确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正常结案。
9、做好涉及到人才开发交流工作的政策性咨询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并为流动人员做好各类保险等工作。
完善区内非公企业开设人事档案代理专户,办理员工报到、档案转递、保险办理等工作。
全区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规范,确保工资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56社保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人才队伍建设
0.50
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建立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落实突贡专家、“三三三人才”等各类人才待遇。
1、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0.50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负责全区初级评委会的组建、审批及呈报备案,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考试工作。
选拔一批行业覆盖广泛、专业水平领先、作用发挥明显的专家队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确保各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最大限度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专家选拔工作的完成率。
90%以上
80%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2、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组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审核、推荐及初级工职业资格审核和评审。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资格审查严谨、申报材料整理齐全规范。
95%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二、人事管理
189.00
管理人事工资政策,负责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1、机关单位及公务员管理
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公务员职位管理、任免、遴选等以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做好全区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辞职辞退、任免备案工作,认真开展好公务员登记上报工作。
坚持“零贻误、零差错”标准,做好我区公务员职位管理、任免、上报登记工作。
95%以上
80%以上
60%以上
60%以下
2、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
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聘用政策、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办法,承办岗位设置方案,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并组织岗前培训,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制度。
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做到“应签尽签”;建立聘用合同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岗位培训。
事业单位调查满意率。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3、军转干部管理
3.00
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级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我区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落实解困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解困资金,并做思想教育工作和稳控工作;做好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及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军转干部安置率、军转干部解困到位率。
100%
_
_
99%以下
4、人事考试工作
1.00
组织全区人事考试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与培训管理考试工作。
顺利完成我局承担的各类考试任务,维护我区人事考试的正常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提高我区人事考试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各类考试平稳运行。
100%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5、人事档案管理及考核奖惩工作
85.00
负责分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人事档案工作信息。
考核表彰奖惩落实情况。
100%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100%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6、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工作
100.00
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工作
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调查申请就业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三、工资政策制定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1、企业工资政策和管理
完善全区企业工资调控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及人工成本情况,加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
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建立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水平。
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2、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管理
组织落实机关公务员工资政策,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和组织落实,为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加强工资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与预算编制对接,实现高效快捷审核。
工资政策落实情况。
95%以上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四、劳动关系管理
559.00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用工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1、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0.50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
完善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控。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务管理
2.50
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负责本系统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
提高调解仲裁办案质量。
仲裁按时办结率。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3、劳动监察事务管理
20.00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提高劳动监察结案率。
劳动监察结案率。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4、公益岗位人员管理
536.00
负责全区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
做好督导检查,杜绝吃空饷。
调动公益岗位人员积极性,干好本职工作。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五、人社政务管理
3.00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政务、事务。
负责本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保障政府服务、劳动保障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
1、综合事务管理
承办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记录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其它综合性、临时性工作或事项的处理。
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准确及时落实到位。
正常运转率。
正常运转率和群众满意度。
2、金保工程系统建设及运维
3.00
负责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库、硬件网络平台。
建设和维护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和硬件平台,维护数据中心机房环境设施。
保证业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六、社会保险
15.20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对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管;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及工伤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全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作。
制定全区养老、医疗、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政策和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
1、养老保险管理
13.20
负责区内城镇职工的退休审批、组织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
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管理监督。
保障职工老有所养,确保民生逐步提高。
落实养老保险政策。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
2.00
负责辖区居民医保工作宣传、组织、协调和审核。
宣传居民参保,确保居民减负。
市级考核指标达标。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3、工伤保险管理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区属企业、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的初审、受理、调查、取证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组织申报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伤残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
确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正常结案。
落实工伤保险合法待遇。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七、人才开发交流管理
1.00
开展人才交流政策咨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理,协助企业引进人才,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
提高政策解答能力,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机制,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推荐报到档案管理工作。
1、人才开发交流工作政策咨询
组织学习人才开发交流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政策解答能力,完善政策依据查询。
做好涉及到人才开发交流工作的政策性咨询
政策咨询满意度。
95%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2、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1.00
委托管理户籍为我区的流动人员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流动人员养老、医疗等保险办理工作,协助流动人员办理退休等工作。
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并为流动人员做好各类保险等工作。
档案管理规范。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3、企业人员档案管理
为在我区注册的非公企业提供员工档案代理工作,协助其办理各类保险及退休等工作。
完善区内非公企业开设人事档案代理专户,办理员工报到、档案转递、保险办理等工作。
非公企业员工满意度。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4、高校毕业生报到、推荐、档案管理
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指导工作,为在我区有人事代理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高相关服务。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水平,完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5、社区工作者管理
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代办工资保险业务。
全区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规范,确保工资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工资保险落实情况。
95%以上
90%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八、社会就业和失业管理
45.00
促进就业政策执行,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登记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事代理及《就业创业证》发放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执行
执行落实上级促进就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制度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全区就业工作,实施区政府批准及就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城镇新增就业1.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4.5%之内
2、社区就业
30.00
负责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组织与能力建设及各项就业专项活动补助,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价与认定及辖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占2%
省级创建2%
省级2%以上
省级2%以下
3、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创业政策的落实及实施服务
及时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对创业的各类补贴适时呈报,定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登记
现场咨询政策及时准确,各种补贴呈报按时按规,见习岗位监督检查及时,资金使用安全
现场咨询随到随咨询达100%,各种补贴及时审核
咨询正确率100%,补贴审核无误率100%
咨询正确率85%,补贴审核无误率85%
咨询正确率70%,补贴审核无误率70%
咨询正确率65%,补贴审核无误率65%
4、失业保险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完成市人社部门下达的全年扩面任务;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和规范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规范失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扩面任务完成率
≥100%
99-90%
89-70%
≤69%
5、失业保险费申报核定
完成市人社部门下达的全年征缴任务;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和规范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规范失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征缴任务完成率
≥100%
99-90%
89-70%
≤69%
6、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核定
确保失业保险金及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和规范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规范失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失业保险金及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率
≥100%
99-90%
89-70%
≤69%
7、失业保险稽核
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日常稽核与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和规范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规范失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日常稽核计划完成率
≥100%
9-5%
4-2%
≤1%
8、负责对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高校毕业生培训
根据市下达我区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健全培训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培训课时数,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实施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人员就业能力
完成免费培训人数
100%
80%
60%
60%以下
9、就业数据情况统计
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工作
城镇新增就业1.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控制在4.5%以内
低于4.5%
低于4.5%
4.50%
高于4.5%
10、就业政策执行
负责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
及时办理用工登记和求职登记
及时办理率90%
及时办理率90%以上
及时办理率8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下
11、人力资源管理
10.00
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免费服务
及时办理率90%
及时办理率90%以上
及时办理率8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下
及时办理率90%
及时办理率90%以上
及时办理率8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下
12、执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管理
5.00
《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宜
城镇新增就业1.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及时办理率90%
及时办理率90%以上
及时办理率8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下
及时办理率90%
及时办理率90%以上
及时办理率8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上
及时办理率70%以下
九、企业养老管理
31.80
负责全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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