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劳务企业快报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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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劳务企业快报系统
山东省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网络快报制度实用说明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山东省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
网络快报制度实用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本制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需要制定。
二、统计范围为全部有资质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
三、报送日期及方式:
月后8日前将自年初至上月底累计数据(包括本年和上年同期)网络快报至省建筑工程管理局(http//
四、网络快报注重时效性,月报数据,尤其是财务部分,可按确定的数据或预计数上报。
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不作为考核的依据,但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预计参考方法:
预计数=本月预计数+以前月累计实际完成数。
本月预计数可按工程形象进度预计。
五、网络快报表由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月度调查表组成,需要注意有关指标的计量单位,基本情况表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月度调查表和年度调查表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均不保留小数。
六、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除新建立企业外,月度调查表中“上年同期数据”必须填写。
七、基本情况表原则上每年填报一次,有关指标可不定期进行调整。
月度调查表必须每月按时上报,12月份报表代替年报表。
特别指出的是,第12月份月报表应于次年1月8日前先按预计数上报,20日后再按年报数据进行调整,3月15日后系统自动关闭,调整后的各项数据必须与年报数据一致。
资质考核数据以年报数据为准。
八、网络快报制度规定指标以外与建筑业统计有关的指标可查阅统计局指标解释或《建筑业企业统计学习资料》。
九、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必须于月后8日前完成本地企业月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
第二部分企业基本情况指标解释与说明
一、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检验码组成。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二、法人单位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职务:
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四、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
指为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
分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
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
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
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填写所在村委会的名称。
第三部分:
行政区划代码。
五、联系方式:
包括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以及电子信箱和网址。
六、行业类别:
是根据本单位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
行业代码以本单位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比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业中的小类填写,即四位小类码。
七、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由16位代码组成,分主码(14位)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
本调查表只要求填写主码,应按照已批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八、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或生产经营性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一)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三)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四)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1、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2、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4、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五)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六)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七)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1、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3、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4、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5、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八)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
(一)条至第(七)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九)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成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十)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十一)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十二)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成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十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十五)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十六)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九、控股情况
(一)国有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二)集体控股(含协议控制)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次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三)其他指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企业法人。
十、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代码》(GB/T12040-1997)分为:
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填写隶属关系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二)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三)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也填“其他”。
十一、开业(成立)时间:
(一)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二)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三)企业分立、合并分两种情况:
一种因合并或分立而新改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四)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十二、从业人员数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工作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十三、企业资产情况
(一)企业实收资本指报告期末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按投资主体分为六种:
1、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不论企业的资本是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投入的,只要是以国家资本进行投资的,均作为国家资本。
2、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金。
3、法人资本指其他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的资本。
4、个人资本指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5、港澳台资本指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6、外商资本指外国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企业在填写实收资本数据时,应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的期末数及有关明细帐填写。
企业实收资本中含有港澳台资本或外商资本时,要注明主要资金来源国或地区名称。
(二)资产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其流动性分为: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该指标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写。
第三部分月度调查表指标解释与说明
一、企业总收入: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包括工程结算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劳务作业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对外承包工程收入、其他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企业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总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说明:
1、如果没有其他业务收入,总收入应等于工程结算收入。
2、财务核算计量单位为“元”,统计核算计量单位为“千元”,有关财务指标一定注意单位换算关系。
3、有关财务指标数据可由财务人员提供,统计人员应明确要求其提供的是“自年初至报告月末累计”数据,而不是“本月”数据。
二、其中工程结算收入:
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本项根据“损益表”中“工程结算收入”项的报告期期末本年累计数填列。
1、本指标与建筑业总产值指标关系密切,对于财务核算及时、与生产核算相统一的企业,两指标相等。
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两指标存在着一定差异,或大或小。
主要原因是管理水平有差异,统计核算与财务核算不统一。
鉴于这种实际情况,两指标可以没有平衡关系,但要注意“有产值无收入”或“有收入无产值”等逻辑关系。
2、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小于或等于企业总收入。
三、平均人数:
是指企业报告期内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
包括参加本企业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说明:
1、建筑业平均人数即统计局报表中“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业人数包括了报告期内企业组织过施工生产的全部人数。
2、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
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本月每天人数之和/本月日历天数;
自年初至报告期累计平均人数=自年初至报告期各月平均人数之和/自年初至报告期累计月数。
举例:
1-5月平均人数=1-5月各月平均人数之和/5。
全年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四、实缴税金:
指企业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向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
五、企业作业人员:
指经建设主管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技术工种资格的高级、中级和初级劳务作业人员,如木工、抹灰工等。
第四部分网络快报系统说明
第一章企业版
i.登录系统
第一步:
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
http:
//
第二步:
输入用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首先进入企业基本信息界面:
填写注册信息时注意:
1、带有“*”标志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完整将给予提示并无法保存。
2、“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两项为主管部门分配账号时给予注册的初始信息,企业不能修改,均为只读选项。
如确需修改,需联系主管部门给予调整。
3、“注册等级类型”选项中,个别选项存在隶属关系。
字符缩进字节多的选项隶属于字符缩进小的选项,字符缩进相同的为并列选项),填写时选择隶属层次底的选项。
4、“增项资质类别、等级”填报时,选择增项资质类别和等级下拉菜单中选项,然后点击“增加”按钮,则本单元格内将显示增加的增项资质类别和等级,表示一个增项资质类别和等级添加完毕。
如有多个增项资质类别和等级,则依次增加。
如增加错误,则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类别和等级。
5、企业资产情况一栏注意单位为“万元”。
ii.月报管理
进入系统后首先进入月报管理页面:
1、右侧表格中显示的为所有上报的月报上报记录。
2、月报上报时限内(当月20日至下月8日)月报可以删除、可修改,超过此时限,月报禁止删除和修改,同时删除栏内红色字体标注“超出删除时限”,编辑栏内图片以灰色图片显示。
3、若修改数据,则点击编辑栏内图标,调出本月月报数据,填写新的数据,然后点击“修改”按钮,则原有数据被新数据覆盖。
4、点击编辑栏内图标可以查看月报数据。
(1)浏览月报表:
如果要浏览某个月份的详细信息,请选择该条月报表记录,点击右侧列“修改”图标,页面即可显示该月月报的详细信息。
(2)修改月报表:
如果发现填报的某月月报表有问题,则找到该月份月报,点击右侧“修改”图标,页面即可显示选择月报的编辑页面,在编辑界面中输入新信息,点“修改”按钮,即可将原信息覆盖。
月报数据必须在月报截至上报日期之前(次月8日)进行修改,过期则不能修改。
(3)删除月报表
如果想删除某月月报,则找到该月份月报,点击右侧“删除”图标,页面提示“你确定吗?
”,点击“是”则月报删除。
(4)导出月记录
点击“导出”按钮,则月报上报记录全部导入excel中。
iii.月报申报
点击左侧菜单“月报申报”,可以调出月报申报界面:
1、企业所有的数据应填写小于九位数的整数。
2、企业总收入大于等于工程结算收入,即01大于等于02。
4、输入的数字在输入法“半角”方式下,否则出错。
5、如果企业的数据在上年同期填写过,则表中“上年同期累计”数据自动生成。
第四步:
填写数据完成后,点击“保存”进行保存。
如果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即完成了月报申报的工作,上级管理部门即可看到企业申报的月报数据。
iv.修改用户帐户
第一步:
点击左侧连接“账号维护”,进入如下页面。
第二步:
在原登录密码中输入初始密码(系统分配密码),在“设置登录密码”,“确认登录密码”中输入新密码。
第三步:
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后,即可将新密码保存。
注:
(1)如原密码不正确或“设置登录密码”与“确认登录密码”不相同,则系统拒绝修改密码!
(2)填写密码时注意输入法的全角和半角,应使用半角方式。
五、退出到登录页面
点击页面右上方“退出”按钮,即可退出到登录页面。
第二章管理版
一、系统用户管理
1、点击左侧“系统用户管理”菜单,可以对系统所有的企业用户账号进行管理,包括查询、修改密码、删除账号。
2、点击编辑列“编辑”按钮,则本列将显示“更新”和“取消”两个按钮,
密码列文本框显示密码,如更改密码,则输入新密码然后点击“更新”按钮,则新密码覆盖旧密码。
点击“取消”按钮,则取消编辑。
3、点击“删除”按钮,则提示“你确认吗?
”,点击“确定”,则此账号删除。
企业信息一并被删除。
4、在上方表格中输入查询指标可以进行企业信息查询。
其中“单位名称”一列为模糊查询,其余项为精确查询。
二、月报申报情况
1、已上报和未上报数量统计
月报申报情况中上报数量统计的默认年份和月份为月报上报期的年份和月份,如需要统计其它年份和月份的上报数量,则选择下拉菜单中的年份和月份并点击“查询”按钮;
2、上报和未上报企业明细:
点击“详细情况”按钮,可以查看已上报和未上报的企业的明细。
(1)查看月报内容,点击表格最右侧列“查看”,即可浏览月报数据。
(2)点击单位名称一列单位名称可以查看企业基本信息相关数据。
(3)主管部门可以对企业基本信息和月报数据进行修改。
三、月报指标查询
1、此功能是对月报上报的数据按照指标进行查询、筛选和排序。
2、查询出的记录显示在下面表格中,点击表格“单位名称”一栏,可以查看企业上报的月报数据内容。
3、系统规定查询什么指标则下面表格中显示什么指标数据,并按照什么指标进行排序。
4、下拉菜单中的年份和月份自动默认上报期的年份和月份,并按照企业总收入进行查询。
4、主管部门可以对查询出来的月报数据进行修改。
点击“单位名称”,调出月报数据,然后填写新的数据,点击“修改按钮”即可以,更新数据。
5、“指标
(一)”代表本年初至本月底累计,“指标
(二)”代表上年同期累计。
6、点击“导出”按钮,可以把查询出来的记录导入EXECL中。
四、月报指标统计
1、点击左侧菜单“月报统计汇总”,然后选择年份月份和统计方式,即可统计月报数据。
2、点击“导出”按钮,可把统计表格导入EXCEL中。
五、账号维护
同企业版账号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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