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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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册
土(石)方工程
说明
1、土石方定额分别开挖、运输、回填和人工、机械操作编制。
2、土石方定额中的岩土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中所列I、II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III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
IV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V类为定额中松石;VI—VIII类为定额中次坚石;IX—X类为定额中普坚石;XI—XVI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3、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类型和型号。
4、土方工程定额。
1、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1.18系数。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址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W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小于1.0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1.5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而小于1.5时为淤泥质土。
无论是淤泥还是淤泥质土一律套用淤泥定额。
2、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按压实后的体积编制,人工、机械松填土定额按松填体积编(包括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编制。
3、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4、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按相应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43。
5、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
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6、人工在群桩间挖土的,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工程量计算时桩身所占体积不扣除。
7、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8、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且人工挖土工程量小于总挖方工程量的10%的,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9、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的,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10、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土层平均厚度<30cm时相应定额推土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7。
11、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43,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不调整。
12、运淤泥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30
13、手扶振动压路机碾压定额适用于无法采用振动压路机施工的土方工程量。
14、泥浆运输定额按实际运输的泥浆量编制。
15、凿除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护壁可以套用砍灌注桩头定额乘以系数0.85。
6、石方爆破定额不适用于控制爆破。
石方爆破定额按电雷管、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未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
采用火雷管的,雷管材料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按每个雷管增加导火索用量2.12m。
7、自卸汽车运土石方采用人工、反铲挖掘机或抓铲挖掘机装车的,运输1km以内定额的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3;采用拉铲挖掘机装车的,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6。
8、同一槽、沟、坑内不同类别的土石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定额应按同一槽、沟、坑深度(全深)。
9、土石方定额未考虑挖湿土及淤泥时所发生的排水费用,未考虑现场障碍物清理,未考虑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10、挡土板工程定额。
1、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挡土板支撑。
2、所指的“密挡土板”是指满铺挡板,“疏挡土板”是指间隔铺挡板。
3、除钢挡土板定额外,其他定额按横板考虑,如采用竖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4、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的材料乘以系数1.33;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计算。
5、采用井字支撑的,套用相应疏撑定额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应当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计算。
1、土石方开挖需要放坡和工作面需要预留宽度的,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确定。
2、一般优先考虑采用机械施工。
3、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或淤泥)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如清底、切边、修整底边等),人工开挖程量一般不超过总开挖工程量的10%。
在支撑下开挖,人工开挖与机械开挖的工程量比例根据实际支撑情况确定。
4、土石方运输工程量应根据场地情况确定,开挖的土石方可以利用作为回填料的且现场可以堆放的,土石方弃运工程量应扣除回填工程量。
2、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石方的划分:
底宽3m以内且底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按沟槽计算;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挖土方或石方计算。
挖土方和山坡切土以原地面标高作为划分界限,以上为“山坡切土”,以下为“挖土方”。
3、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4、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挖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工程内;石方超挖量并入石方工程量计算,超挖量根据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计算。
5、挖基础沟槽土方,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如遇挖沟槽土方与独立基坑或土方连接的,其长度应减去独立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宽度。
挖管道土方如遇管道井室(包括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和雨水进水井等)所需增加开挖工程量可按沟槽全部工程量的2.5%计算。
6、土石方回填工程量按填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1、基础回填:
按挖方体积减去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2、室内回填:
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3、场地回填:
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7、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
剩余土石方外运的工程量应扣除折算为天然密实度体积的回填量。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3
1
0.87
1.08
8、 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方重心至填土石方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填、弃土石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10以内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拖式铲运机斗容量3m2的家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9、挡土板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法按所需支撑的支撑面尺寸以面积计算,如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础工程。
二、本章定额项目名称中的桩长是指实际桩底(桩尖)至自然地坪的全长;锤重是指设计锤重;压桩力是指设计压桩力。
三、本章定额中已综合各种桩的压实系数和充盈系数。
四、本章定额中未考虑桩基施工遇有旧基础、孤石等需处理的;施工场地桩机无法直接行走而需加固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打(压)预制方(管)桩定额:
1.已包括预制混凝土桩的场内运输;
2.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方(管)桩本身费用;
3、打(压)桩定额中已包括接桩时所需要的桩机和起重机的台班量。
4、采用机械快速连接打压预制管桩,相应打压桩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7,接桩材料费另行计算。
5.送预制方(管)桩套用相应打(压)桩定额,其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乘以下表系数。
送桩深度
系数
2m以内
1.05
4m以内
1.10
4m以外
1.15
6.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周转性材料。
7.静力压桩机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如因地质原因桩身露出自认地坪造成桩机不能移位,可另计砍除露明桩身费和静压桩机停滞台班费用,静压桩机停滞台班费按一个露明方桩0.094台班、一个露明管桩0.063台班计算。
8.预制管桩设计要求填充的空心部分,混凝土、钢筋按实计算套用第四章的混凝土柱、钢筋制安定额,其中地步的薄钢筋托板及固定托板用的钢筋按铁件计算。
9.在旧建筑物场地进行打(压)预制方(管)桩,设计或发包人要求用桩机送桩器进行探桩的,探桩项目套用打(压)桩定额乘以系数0.5。
六、锚杆静压桩压桩定额已包括校正反力架垫铁的摊销量;未包括反力架用的螺栓螺帽,按铁件另计;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桩材料费。
封桩定额已综合砍、凿桩头费用;
七、钢筋混凝土桩的损耗率按1.5%,不分现场预制或外购。
八、设计的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与定额的用量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九、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冲(钻)孔灌注桩分列成孔、护筒埋设、混凝土灌注、泥浆制作、泥浆外运等项目计算。
2.桩机及钻头的种类和型号按一般情况考虑,若有不同可以调整。
3.成孔区分不同土质,共六种,见下表:
岩土分类
松散地层
岩石地层
坚硬程度等级
代表性岩石
I
流塑、软塑、可塑粘性土、稍密、中密粉土,含硬杂质≤10%的填土
II
硬塑、坚硬粘性土,密实粉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膨胀土,盐渍土,残积土,污染土
极岩软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2、各种半成岩
III
砂土,砾石,混合土,多年冻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
软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泥岩等
IV
粒径≤5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
较软岩
1、中等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V
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混凝土构件、面层
较硬岩
1、微风化的坚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VI
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漂(块)石层
坚硬岩
1、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4.同一根桩土质不同,成孔按整根桩孔深套用定额。
孔深是指护筒顶面至桩底面的深度。
5.成孔定额已包括场内泥浆清理及砌筑泥浆池;
十、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砂石桩的桩尖,定额中是按混凝土桩尖取定,设计桩尖材料不同可以调整。
十一、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定额。
1.已综合扩孔土方与护壁混凝土量;
2.已综合强风化岩及桩底0.5m以内的岩石(微风化、中风化岩)处理;施工中遇到岩层超过0.5m的,超过部分可以另计岩石成孔增加费。
3.施工中如遇流砂、淤泥的,按流砂、淤泥量定额人工增加0.60工日/m3,增加的材料及措施费用按实计算;如遇孔内发生地下渗透积水而需抽水处理的,另行计算。
十二、桩空孔部分,如需填充的,填充混凝土的套用独立基础垫层定额,填充砂的套用砂垫层定额。
十三、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定额已综合正常施工工艺需重复喷粉、喷浆、搅拌等;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量按15%考虑,设计水泥掺量不同按实际水泥掺量进行调整
十四、高压旋喷桩定额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旋喷桩中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五、钢筋笼按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六、打试验桩的,按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2.0。
十七、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八、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
6以内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
6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十九、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
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二十、强夯地基:
1.强夯定额综合了各夯的布点、程序和间隔距离,分三遍夯打计算,夯打遍数不同时按比例增减。
2.强夯定额已综合强夯机具的规格和数量,强夯的锤、钩架等材料摊销费。
3.设计要求在夯坑内填充级配碎石,填运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4.设计要求设置防震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5.若遇地下水位高,夯坑内需用水泵抽水的,抽水费用另行计算。
6.强夯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夯后检验强夯效果的测试工作,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送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加0.5m以长度计算。
3.锚杆静压桩:
压桩按实际压入长度计算,封桩按桩承台预留口的混凝土量(包括承台面以上和以下的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接桩按接头个数计算。
4.电焊接桩、管桩装尖焊接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以面积计算
二、混凝土灌注桩。
1.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埋设深度以长度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按每根桩1.5m计算。
(3)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增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桩直径的0.5)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泥浆制作按成孔体积除以循环次数计算。
成孔体积按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积计算,循环次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循环次数可按5次计算。
(5)废泥浆直接外运的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系数2.7套用第一章泥浆外运定额,废泥浆经风干后外运的按成孔体积套用第一章淤泥外运定额。
2.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混凝土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5m)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次数)计算;局部复打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长度÷桩长)计算。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混凝土:
圆形柱的按实际桩长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圆台形的按实际桩长的外形体积(含护壁),加上扩大头以体积计算。
套用定额时,桩径按扩大头以上的各节桩上、下口(含护壁)的平均直径。
(2)空孔:
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计算
(3)挖除土方外运工程量可按下表的土方含量计算:
桩径
1.10m以内
1.50m以内
1.90m以内
2.30m以内
2.70m以内
土方含量
1.055
1.044
1.034
1.028
1.024
4.夯扩混凝土桩:
(1)混凝土按设计桩体积加超灌体积计算。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扣除超灌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
三、其他桩。
1.沉管灌注砂(砂石)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25m)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2.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计算。
3.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人工打圆木桩及接桩、送桩按竣工材积以体积计算。
四、地基及边坡处理。
1.锚杆钻孔:
岩土钻孔按钻孔深度计算,钻机水平移位按孔计算,钻机垂直移位按排计算,注浆按钻孔深度计算。
2.地基强夯区分夯击能量和夯击次数,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计算;
3.低锤满拍按实际面积计算。
3砌筑工程
说明
1、设计要求的标准砖、空心砖、多孔砖以及各种砌块的规格和强度等级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本章定额未包括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第四章有关规定计算;本章定额未编制石挡土墙和护坡定额,套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砖基础、砖砌体。
1.砖、石基础定额已综合水泥砂浆防潮层(不含垂直面防潮层)。
2.砖墙不分框架和非框架,不分内外墙,标准砖墙定额不分墙厚。
3.砖墙定额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多孔砖、空心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砌筑过程中所需实砌标准砖。
5.砖砌挡土墙,宽度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宽度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6.空斗墙的填充料按炉渣考虑,如设计使用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
7.附墙的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8.零星砖砌体项目适用于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m2以内的孔洞填塞。
9.砖墙定额已考虑门窗洞口预埋的木砖,若设计使用混凝土预制块,按实体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相应砖墙工程量扣除相应混凝土预制块所占体积。
四、砖构筑物
1.烟囱、烟道内衬需要填充隔热层者,每立方米各种填料用量分别为:
矿渣1.5m3/石棉灰50kg,硅藻土730kg,根据设计要求选取一种计算。
2.砖水箱内外壁,均按图示体积计算,套用实心砖墙定额。
五、砖和砌体厚度根据设计所用规格计算,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砖型
规格
1/4砖
1/2砖
3/4砖
1砖
1/2砖
2砖
21/2砖
3砖
标准砖
240*115*53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空心砖
190*190*190
190*190*90
190*90*90
90
190
190
多孔砖
240*115*90
190*190*90
190*90*90
90
240
190
注:
砌块墙厚为190mm或390mm,空斗墙厚为240mm,空花墙厚为115mm。
六、石砌体
1.本定额的石料用量:
乱毛石为堆体积,整毛石、方整石为实体积。
2.混水墙和乱毛石清水墙定额已考虑叠切面加工。
整毛石清水墙和柱定额未包括修边打荒,有发生的另行计算。
3.设计要求整毛石墙面竖缝对直和规格定长的,定额中的整毛石按定长石调整。
4.整毛石墙、细石墙综合了单轨墙、双轨墙及单轨墙砌至窗台三种类型。
整毛石墙中清水墙的灰缝为21-30mm,如设计要求小于20mm,应按细石墙计算。
5.竖砌石板围墙高度按地面以上2m考虑的,厚度以120mm为准,实际规格不同时,企石用量按下列比例进行调整,其余工料不变。
⑴高度每增减100mm,企石用量增减4%;⑵厚度每增减10mm,企石用量增减8.5%。
6.整毛石柱、细石柱定额是按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门框(斗)、窗框(斗)石材均为半成品。
7.石梯带按石台阶计算;石梯膀按石挡墙计算。
8.零星石砌体适用于小型池槽如污水池、洗衣池、洗菜池等。
七、砖基础、石基础为圆弧形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标准砖墙及空花墙为圆弧形的,其圆弧形部分增加费用套用圆、弧形砖墙增加费用定额;多孔砖墙为圆弧形的,弧形部分砌体每立方米增加0.14工日。
九、仿古建筑石作工程。
1、石构件安装定额适用于成品及半成品安装,未包括石构件成品及半成品材料。
2.石料质地按花岗岩石料考虑,如遇普通石,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5,如遇软石,定额人工乘以0.6.
3.石料加工斩凿包括粗打,剁斧包括粗打与斩凿。
二道线加工包括一道线加工,三道线加工包括一、二道线加工。
石料加工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根据“人工调整系数表”,对同等规格石构件加工面进行不同等级的加工所血药的人工进行换算。
石料加工人工调整系数表
加工类型
一凿
二凿
一剁
二剁
扁光
一凿
1
1.2
1.36
1.63
1.96
二凿
0.83
1
1.13
1.36
1.63
一剁
0.74
0.88
1
1.2
1.44
二剁
0.61
0.74
0.83
1
1.2
4.线脚加工项目适用于线脚深度大于5mm,如线脚深度小于5mm,不论是阴线还是阳线,定额人工乘以0.5系数计算。
5.石构件规格按成品构件的净尺寸规格计算。
镂(透)空栏板按外框尺寸计算断面面积,即虚透部位面积不扣除。
6.石鼓磴项目包括制作与安装,单独计算制作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乌钢头乘以系数0.9;单独计算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1,鸟钢头乘以系数0.1。
7.复盆式柱顶石、桑石项目包括制作与安装,单独计算制作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4、乌钢头乘以系数0.9;单独计算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06,鸟钢头乘以系数0.1。
8.须弥座石定额按全部素面、带二道脚考虑,如增加浮雕或减小线脚,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花坛石如带线脚,按相应定然另行计算。
9、抱鼓石、坤石、石屋面板制作均按素面考虑,如做线脚,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九、仿古建筑砖细工程。
1.砖细制作按现场手工制作考虑。
2.砖细工程的望砖刨平面、弧面均包括两侧刨缝、补磨,并已考虑望砖的加工损耗。
3.砖细工程的制作望砖项目的望砖规格为210*105*17mm,与设计不同时,定额人工按加工面面积的比例进行换算。
4.砖细工程除制作细望砖、砖细加工、砖浮雕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包括制作与安装,并已考虑砖的加工损耗。
5.平面带枭线脚抛方以一道线为准,如涉及超过一道线脚者,按砖细加工定额另行计算。
6.砖细抛方、台口铁件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可以调整。
7.月洞、地穴、门窗樘套宽35m以上者,人工按宽度比例进行调整。
8.地穴门樘如用门景或回改脚头者,脚头部分另行计算。
9.砖细半墙坐槛面线脚按双面一道线考虑。
10.砖细垛头的兜肚按不雕刻考虑。
11.砖细垛头工程量算至兜肚上沿。
砖细垛头设计下部全部做砖者,下部套用墙面、勒脚定额,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12.砖细牌科按四、六式考虑,斗规格按15.68*15.68*11.2cm风拱板规格按11.2*36.8cm考虑
13.漏窗边框为曲弧形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漏窗芯子为异弧形的,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14.普通窗芯按六角景及宫万式考虑,复杂窗芯按六角菱花及乱纹式考虑。
15.下枋定额已包括两头的线脚脚头。
16.兜肚按起线不雕刻考虑,如需雕刻另行计算。
17.上枋定额已包括两头的脚起线、安装挂落的燕尾槽。
18.方砖刨边按厚4.5cm以内考虑,厚度4.5cm以上的,定额人工按厚度比例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基础、砖砌体:
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基础长度:
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线长度计算。
2.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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