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1989119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61
- 大小:17.91KB
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docx
《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对无证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为保证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办人们满意教育为宗旨,通过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机构,指导全县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意识,维护受教育者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我县教育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引导广大群众把子女送到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就读,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办教育科学有序、健康规范发展,做到清理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xx县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程学东(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徐 璞(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方 戟(教育局纪检组长)
王启林(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余元聪(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
汪正律(教育局人事股组长)
程祥生(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陈小鹏(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储昭纯(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崔小星(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股长)
王跃进(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职业与成人教育股,崔小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做好宣传,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大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清理整顿范围
1、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幼儿教育、自考助学和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
2、已取得合法办学资格擅自设立的分支(一证多址)机构;擅自改变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层次、类别和办学地址的学校。
3、办学房屋、教学设施、消防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家庭作坊式民办托教中心、托儿所、幼儿园和培训机构。
五、清理整顿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清理整顿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及时发布清理整顿公告。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中心学校安排部署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一证多址”的现象,擅自改变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的违规行为;各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内所有无证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填写《xx县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自查情况和摸底情况汇总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职成股。
在摸底排查过程中,要告知无证办学机构属于非法办学,应立即停止办学行为。
3.清理整顿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根据各乡镇调查摸底情况,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
对具备一定办学基础、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按照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颁发《许可证》,统一纳入正常管理。
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继续办学的,责令停止办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并对学生(幼儿)进行妥善安置。
4.总结公示阶段(5月15至5月20日)。
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分析情况,确保整治到位。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在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结果以纸质文件报送xx县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崔小星、王跃进;联系电话:
2181623)。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事关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稳定,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活动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强化组织领导。
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必须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力推进。
各学校要成立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协调,争取支持。
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县教育局将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税务、物价、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参与支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形成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4、坚持依法行政。
要以《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规范管理。
在清理整顿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树立良好形象,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防止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对于利用清理整顿从民办学校获取不当利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于干扰、阻碍清理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处理。
5、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6、狠抓重点难点。
此次清理整顿,重点、难点在于民办学前教育和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密集的县中心城区。
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迅速推动辖区清理整顿工作。
7、责任到人,任务到位。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办学问责机制,对疏于管理、视无证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考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任其存在而不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8、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县教育局将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了解和调研当前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出台工作措施,建立规范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
.yuexi.gov/uploadfile/2016/0324/89.doc(文件和表格下载)
xx县 乡(镇)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情况汇总表
中心学校(公章):
序号
无证办学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名称
办学地址
开办时间
现有在校生(在园)学生(幼儿)(人
现有教职工(人)
校舍(园
舍)面积(亩)
校舍(园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存在的问题
清理
整顿
意见
备注
1
2
3
4
5
填表人:
负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办学 清理 整顿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