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 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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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法医学(ForensiclegalMedicine)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法医学的任务:
揭露犯罪、证实无辜、澄清事实、调节纠纷
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目的:
担任鉴定人、作为证人、揭露犯罪、警惕医疗纠纷的发生、丰富医学知识。
法医学工作内容:
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审查
(一)现场勘验:
为了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查明案件的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查行为称为现场勘验(crimesceneinvestigation)。
一般由侦察员、法医、痕迹员等合作完成。
现场:
凡发现尸体的场所、遗留犯罪或事件痕迹的地点,称为现场。
(二)尸体检验:
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查。
尸体检查的目的:
1、确定死因
2、确定死亡方式
3、判断死亡时间
4、推断致伤工具
5、进行个人识别
(三)活体检查
1、损伤程度的鉴定:
包括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
2、损伤程度与劳动能力的鉴定
3、疾病的诊察:
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4、性问题的检验:
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传染疾病;有无分娩妊娠;是否坠胎;确定性功能状态。
5、诈病、造作伤、造作病的诊察:
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
6、虐待的诊察
(四)物证检验
(1)证据:
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按照《刑事诉讼法》(1996)第42条:
“证据有以下七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
(2)物证(physicalevidence)是指对案件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是刑事、民事诉讼中经常用来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3)法医物证(medicolegalphysicalevidence):
来源于生物体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五)书证审查
(1)书证:
凡是用文字、符号、图表等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案件的真实情况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统称为书证。
(2)法医学书证:
指一切与人身伤亡等法医学鉴定有关的文书资料,包括法医鉴定书、检验报告、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尸体笔录、实验室检验记录、仪器分析记录以及各种影像学资料等。
(3)法医学书证审查是司法机关委托法医学专家对有争议的复杂疑难案件,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以证据的理论为指导,就法医学书证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并出具鉴定或审查意见。
法医学书证的审查
提交给法医学专家审查的法医学书证一般都是以法定的程序收集的,要审查的主要是是否符合诉讼证据的两个基本特征:
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与案情确有关联,即客观性和关联性。
法医学鉴定
鉴定:
接受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交付的有关材料,依据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称为鉴定。
鉴定分为:
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或再鉴定。
鉴定人:
被政法机关指派、聘请、委托进行检验鉴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称为鉴定人。
鉴定人分为法医鉴定人和医师鉴定人。
鉴定人是自然人。
鉴定是鉴定人个人或集体的专门技术活动。
鉴定结果应由鉴定人自己负责。
法医学的鉴定原则:
1、依法鉴定的原则2、鉴定的客观性原则3、鉴定的独立性原则
4、鉴定的时限原则5、鉴定的保密原则
鉴定书的内容大致包括:
⑴引言⑵案情摘要⑶检验过程⑷分析说明⑸鉴定结论⑹结尾
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
第一节死亡
概念:
一个人的生命活动遭严重受损至不可回归点。
判断标准与分类:
主要征兆(心、肺)
辅助征兆(瞳孔、脑)
类型:
心脏性死亡(cardiacdeath)呼吸性死亡(respiratorydeath)脑死亡(braindeath)
脑死亡
概念:
大脑、小脑、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
分原发性与继发性。
诊断标准: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2).无自主呼吸;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波消失(平坦)
24小时或72小时内反复测试。
排除两种情况:
体温过低(<32.2℃)服用过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
原发性脑死亡(primarybraindeath)
脑组织的严重损伤、出血、炎症、肿瘤、脑水肿、脑压迫、脑疝
继发性脑死亡(secondarybraindeath)
继发于心肺功能障碍
脑死亡与植物状态(perisistentvegetativestate)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植物状态(persistentvegetativestate):
大脑皮质功能丧失,而皮质下中枢(脑干)等功能存在。
“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
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死亡过程:
三期:
三期:
濒死期(agonalstage):
临终期(terminalstage);主要生命器官功能极度衰弱到停止的时期(可逆阶段):
意识障碍,呼吸障碍,心跳减弱,血压下降,代谢障碍
临床死亡期(clinicaldeath):
个体死亡:
呼吸、心跳停止,脑功能丧失
生物学死亡期(biologicaldeath):
细胞性死亡;超生反应;尸冷、尸斑、尸僵等
超生反应(supravitalreaction):
对缺氧耐受性强的组织器官如皮肤结缔组织等有功能,对刺激有反应;尸冷、尸斑、尸僵等
假死(apparentdeath)
概念:
由于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用一般的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体征,从外表上看好像人已经死亡,但实际还活着。
“近似死亡状态”
检查与诊断:
心、肺、神经反射脑电图、眼部检查;尸斑、尸僵检查。
法医学的死亡分类:
非自然死亡(unnaturaldeath)/暴力性死亡(violentdeath):
1.自杀死(suicidaldeath)
2.他杀死(homicidaldeath)
3.意外死(accidentaldeath)
自然死亡(naturaldeath)/非暴力性死亡(non-violentdeath):
1.生理性死亡:
衰老死
2.病理性死亡:
病死
安乐死(euthanasia):
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主动)或使用药物(被动),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突然死亡(猝死)的主要原因(美国)
•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尤其是冠状动脉疾病
•高血压
•糖尿病
•肥胖
•上述病变的复合
•其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胃肠道出血….
•儿童–婴儿猝死综合症(SIDS),先天性疾病
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
死亡原因(causeofdeath)分析:
•1.根本死因(primarycauseofdeath)
•2.直接死因(directcauseofdeath)
•3.诱因(inducingcauseofdeath)
•4.辅助死因(contributorycauseofdeath)
•5.联合死因(combinedcauseofdeath)
根本死因(primarycauseofdeath)
与死亡主要有关的原发性疾病或外伤:
原发疾病死亡:
根本死因与主要疾病一致:
心脏病肿瘤
暴力事件中:
主要死因的造成者和负主要法律责任者一般是一致的
直接死因(directcauseofdeath)
来自根本死因的致命性并发症
感染;出血;栓塞;中毒
诱因(inducingcauseofdeath)
因某种精神因素、体力活动或轻微外伤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变而引起死亡
辅助死因(contributorycauseofdeath)
独立于根本死因的疾病或损伤,与根本死因无因果关系,起辅助死亡作用
联合死因(combinedcauseofdeath)
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
死亡方式(mannerofdeath)
暴力死(violentdeath):
1.自杀死(suicidaldeath)
2.他杀死(homicidaldeath)
1)非法他杀死
2)合法他杀死
3)过失伤害死
3.意外死(accidentaldeath)
自杀死(suicidaldeath)
•蓄意地自己对自己施加暴力手段中止生命的死亡事件。
•Note:
•受害人知道此行为的致命性;
•自杀与寻求刺激不同;
•有明确的自杀证据(早先的谈话交流、信件流露);
•部分自杀者伪装成他杀或意外死,以骗取保险
他杀死(homicidaldeath)
•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死亡事件
•Note:
他杀死(homicidaldeath)与谋杀(murder)
第二节尸体现象(postmortemphenomena)
概念:
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
时序性变化(早期、晚期尸体现象)
一、早期尸体现象(earlypostmortemphenomena)<24小时
超生现象;
尸冷、尸斑、尸僵;
肌肉松弛,尸体痉挛;
皮革样化;
角膜混浊;
自溶与自家消化(8种)
分别与肌肉/水/血液/热量/酶化学反应等5种相关现象。
(一)与肌肉相关现象
1.肌肉松弛(muscularflaccidity):
概念:
肌张力消失,肢体呈软瘫状
表现:
瞳孔散大、眼微张、口微开、大小便失禁等
法医学意义:
形成与接触物表面形态特征相吻合的特征性压痕。
判断有无移尸,死后停放姿势。
2.尸僵(rigormortis,cadavericrigidity)
1)概念:
各肌群发生僵硬而将关节固定使尸体呈强直状态。
2)表现:
小肌群早于大肌群;上行或下行型
死后1-3小时开始;
4-6小时全身;再僵直
12-15小时达到高峰
24-48小时开始缓解
3)影响因素:
a.个体因素b.死亡原因c.环境因素
4)发生机制:
a.ATP耗竭-肌动球蛋白分离停止;b.乳酸学说
5)法医学意义:
a.确认死亡;
b.根据尸僵时间、程度及强度推测死亡时间
c.根据尸僵时固定的姿势分析死亡时状态
3.尸体痉挛(cadavericspasm)
•为特殊尸僵。
肌肉未经松弛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死亡发生时刻的姿势和动作
•发生机制:
尸体痉挛常为局部
•法医学意义:
死亡瞬间的姿势及动作
•
(二)与水分相关现象
1.角膜混浊(postmortemturbidityofcornea):
概念:
透明度下降,直至完全不能透视瞳孔,表现与尸体改变(时序性)
程度(轻度6-12h,中度15-24h,重度48h以上)
法医学意义:
推测死亡时间
2.尸体局部干燥(localdesiccation)/皮革样化(parchment-liketransformation)
概念:
尸表皮肤较薄的局部或因表皮破损导致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呈蜡黄色的羊皮纸样变化
表现:
口唇、阴囊、大小阴唇等皮肤较薄处;皮肤皱褶处;表皮剥脱等损伤处
法医学意义:
皮革样化使擦伤更明显;可保留某些损伤形态(抓痕);推测生前或死后擦伤
(三)与血液相关现象
1.尸斑(hypostasis):
概念:
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斑痕(多为暗紫红色)
内脏器官血液坠积(visceralhypostasis)
表现:
死后1-2小时起:
分布:
尸体低下部位未受压区
颜色:
暗红色;氰化物中毒-鲜红色;一氧化碳中毒-樱红色
分期:
尸斑(hypostasis)
影响因素:
内在因素;外在因素
法医学意义:
a.最早出现的死亡征象之一;
b.推测死亡时间;
c.颜色提示某些死亡原因;
d.推测死亡时体位;
e.推测停尸环境的影响
(四)与热量相关现象:
尸冷(algormortis)
概念:
死后因新陈代谢停止,尸体原有热量不断散发,使尸温降至环境温度
表现(时序性)与测量方法:
尸温下降呈“乙”字形曲线:
早期下降慢,中期下降快,死后3-10h,尸温每小时平均下降1℃左右,后期下降减慢,尸温每小时平均下降0.5℃左右,至与环境一致。
影响因素:
气温、气流、衣被、胖瘦、年龄、死前情况(死因);春秋天室内成人尸体手/面部,死后3-4h与环境一致;24h直肠温度与环境一致。
气温2-9℃环境下,尸温每小时平均下降1℃左右。
法医学意义:
推测死亡时间
(五)与酶化学反应相关现象:
自溶(autolysis)与自家消化
概念:
死后组织细胞受自身固有酶的作用而发生结构破坏,使组织软化甚至液化。
表现:
与坏死区别
各器官自溶顺序:
富含消化酶的脏器快(胰腺)、肾
影响因素:
外界环境及内在因素
法医学意义:
1.推测死亡经过及时间
2.与变性、坏死等生前病变相鉴别
3.尽早尸检
二、晚期尸体现象(latepostmortemphenomena)
毁坏型尸体现象(腐败、霉尸、白骨化)
保存型尸体现象
(一)腐败(decomposition)
1.尸体改变:
1).尸臭:
肠道腐败菌产硫化氢+氨
2).尸绿:
硫化血红蛋白
3).腐败气泡和水泡
4).泡沫器官(foamingorgan)
5).腐败静脉网:
皮下静脉内腐败血液,暗红或污绿色树枝状外观
6).巨人观
7).死后呕吐和口鼻血性液体流出
8).肛门子宫阴道脱垂和死后分娩
2.器官腐败的顺序:
肠胃,气管肺,肝脾,脑、心肌
3.影响腐败发展的因素:
内因:
个体差异,死亡原因;
外因:
温度、湿度、空气流通
4.腐败的法医学意义
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
入水尸体浮出水面
(二)霉尸(moldedcadaver)
概念:
尸体处于适宜真菌生长的环境条件(20-35℃),在裸露的局部或全身表面滋生出白色霉斑和霉丝。
1.尸体改变:
眼、鼻、口唇及腹股沟处
2.法医学意义:
推测尸体所处环境
(三)白骨化(skeletonizedremains)
1.概念:
尸体软组织经腐败后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
2.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湿度、土壤等
夏季暴露于空气:
2-4周;
土壤:
2-3年;
3.法医学意义:
a.尸骨上的损伤可长期保存
b.骨髓和骨质内可长期保存毒物
c.个人识别:
性别、年龄、身高、种族(法医人类学)
二、保存型尸体现象
保存条件,保存型尸体(preservedcorpse)类型:
(一)木乃伊(mummy)(干尸)
1.尸体因失水,腐败停止
2.影响木乃伊形成的条件:
a.环境条件:
干燥、通风、高温
b.尸体条件:
体质消瘦或脱水,新生儿
3.法医学意义:
a.保持生前的某些损伤;
b.保持某些个人特征;
c.保持生前的某些病变
(二)尸蜡(adipocere)
1.概念:
长时间埋于湿土或浸于水中的尸体,腐败进展缓慢,部分或尸体全身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黄白色蜡样物质。
2.尸体改变:
脂蜡样物,油腻感,脆而易碎,多见于面部、女性乳房及四肢;
3.所需时间:
局部:
3-4个月;儿童:
6-7周;成人:
一年
4.法医学意义:
•a.保持生前的某些损伤;
•b.利于个人识别
(三)泥炭鞣尸(tannedcadaverinpeatbog)
1.概念:
浸于富含多种腐殖酸和单宁物质的酸性泥炭沼泽中的尸体,皮肤鞣化,肌肉和其他组织蛋白溶解,骨骼和牙齿脱钙,形成体积小、重量轻、易弯曲的软尸
2.法医学意义
•a.保持生前的某些损伤;
•b.利于个人识别
(四)浸软(maceration)
1.概念:
妊8周以上的死胎,滞留子宫内不能完全被溶解吸收,而浸泡于无菌的羊水中,发生自溶性改变。
2.浸软程度:
一度:
仅见于表皮层内;水泡
二度:
浸软累及真皮;表皮剥脱,红棕色真皮
三度:
浸软到达深部组织,呈血性胎儿外观,暗红棕色
3.法医学意义:
判断死胎的形态学改变;
推断胎死宫内的时间;
暴露于空气中易发生腐败,尽早检查
四、非自然的尸体现象
(一)昆虫、动物对尸体的毁坏
昆虫:
蝇蛆6-8日(婴儿)3-4周(成人)吃光软组织;
飞禽走兽:
鼠类;犬;
鸟类(西藏天葬);水中动物
(二)人为因素对尸体的损害
抢救:
胸外心脏按摩,心电除颤,气管插管,人工气道,输液
移动:
胃内容返流入呼吸道
解剖:
切开、分离、取出脏器
第三节死亡时间的推断
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intervalPMI)
死后经过时间(timesincedeath):
即发现、检查尸体时距死亡发生的时间间隔。
死亡时间推断总的方法有:
1.依据尸体现象:
早期:
尸冷;超生反应;综合现象P:
30页
晚期:
P:
31页
尸温推断死亡时间
•直肠温度:
肛门内15cm
•肝脏温度:
•死后早期每隔1小时测量直肠温度,反映尸温下降规律
2.依据胃肠内容物的质与量改变(胃排空)
Generalrangesforgastricemptying:
–“lightmeal”---1.5-2hours
–“mediummeal”---3-4hours
–“heavymeal”------4-6hours
3.依据尸食性昆虫生长发育规律
4.依据尸体化学和组织学改变
5.参考现场堪验及案情调查资料(排除假象)
•Note:
•死后间隔时间是一段时间,而不是一个点;
•环境因素及尸体解剖仅能局限死亡时间段,不能推测死亡的确切时间
第三章:
机械性窒息MechanicalAsphyxia
1.窒息asphyxia:
如病理性窒息、中毒性窒息、大气污染引起的窒息、高空氧气稀薄引起的窒息等。
所谓机械性窒息,是指由机械性暴力引起的呼吸障碍,使体内缺氧,致使人体生理机能障碍者。
由此造成的死亡,称为机械性窒息死。
常见的机械性窒息死有缢死、勒死、扼死、溺死、闷死、胸腹受压以致妨碍呼吸运动引起的窒息死等。
机械性窒息的形成主要是机械性暴力作用造成呼吸道堵塞、胸廓运动不能、颈部血管和神经受压迫的结果。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呼吸道堵塞
2、颈部血管受压
3、呼吸运动障碍
机械性窒息的分期
(1)窒息前期
(2)吸气性呼吸困难此期持续约为1~1.5分钟。
(3)呼气性呼吸困难此期一般持续10~30秒钟。
(4)呼吸暂停期此期持续约0.5~1分钟。
(5)终末呼吸期经过数次间歇性深呼吸之后,发生中枢麻痹,呼吸停止。
窒息死亡尸体征象
•可分为尸表征象与内部征象
•尸表征象
(1)颜面肿胀与发绀
(2)眼结合膜下出血(3)颈静脉怒张
(4)尸斑出现早并呈暗紫红色(5)有大小便及精液流出(6)尸冷缓慢,牙齿出血等
•内部征象
(1)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
(2)内脏浆膜及粘膜下出血(3)内脏淤血
(4)肺气肿或肺水肿(5)脾贫血
机械性窒息的组织学变化
•脑:
神经细胞出现不可逆的退行性改变
•心肌:
细胞肿胀,水样变性
•肝:
空泡变性,为可逆性改变
•肺:
肺气肿,肺水肿,肺出血
•肾:
淤血,水肿
缢死(Deathfromhanging)
缢死俗称吊死,是因自身重力,拉紧套在颈部的绳索,压迫颈部的血管、气管等,引起的窒息死亡。
缢型
•
(1)前位缢死
•
(2)侧位缢死
•(3)后位缢死
•前位缢死又称为典型缢死,侧位缢死与后位缆死,都属于非典型缆死。
缢死的机制
•1、呼吸道闭塞
•2、脑血循环障碍
•3、反射性心跳停止
•4、颈椎和颈髓损伤
•多数缢死往往是几种原因并存的结果。
缢死的形态学变化
缢沟为缢死最典型的改变,它是缢索压迫颈部所形成的印痕,它能反映缢索的性质、绳结与绳索的特点、着力负重部位和缢型的特性。
–缢沟的位置和方向,数目,宽度和深度
–缢沟的颜色和皮肤表面的损伤
–缢沟的印痕附着物
–缢沟的组织学改变
缢绳的物证意义
•保留现场证据
•现场检查缢绳的性状,与颈部缢沟的性状进行比对
•保留绳结
•检查缢绳中的附着物
•法医学鉴定:
——多为自杀,他杀少见
勒死(Strangulationbyligature)
指围绕在颈部的带状物,被手或其他机械作用而收紧,压迫颈部所致的死亡。
勒死与缢死多是带状物压迫颈部所致。
但产生这种压迫的动力不同。
缢死是缢者自身重量下坠而拉紧套在颈部的带状物,勒死者是机械力作用而收紧绕在颈部的带状物。
压力来源不同是勒颈与缢颈的本质区别。
勒死的死亡机制和过程
•压迫呼吸道
•压迫颈部血管
•压迫颈部神经
勒死尸体的征象
勒痕由勒带压迫颈部出现的压痕,又称勒沟。
是判断勒死的最重要依据。
勒痕位置:
一般在颈中,比缢痕低。
面部征象:
由于勒颈的压力一般未能压闭动脉,静脉却被压闭,回流受阻,头面部淤血较严重,面部青紫肿胀,眼结合膜出血明显。
鼻腔出血多见。
体内征象:
与缢死相似。
但勒死的颅脑淤血、水肿较缢死明显且常伴出血。
此外,颈部软骨、舌骨损伤也颇常见。
颈动脉内膜破裂则很少见。
勒死的鉴定
检验勒死尸体,应详细勘验和记录尸体姿式,勒绳的性质和种类、圈数、打结方式和位置,勒沟的位置、道数、深度、宽度、颜色及有无皮下出血和水泡等,还应注意检验有无外伤及其程度、部位以及现场的情况等。
一般鉴别是否是勒死是比较容易的,但要鉴别自勒还是他勒,有时比较困难。
区别点
缢死
勒死
有无悬挂支撑点
有
无
压力来源
自身重量下坠拉紧带状
物压迫颈部
手或其他机械作用收紧带
状物
压痕位置
一般较高,多在喉结
一般在颈的中部,喉结以
(甲状软骨)上缘
下
压力分布
不均匀,兜住弧中心部
除其他机械力作用的外,
分压力大
都较均匀
压痕是否闭合
一般无交叉,呈中断型
八字状或闭合形人字状
一般有结扣压痕或交叉,
非典型的有中断
压痕走向
一般呈斜行
一般水平环绕,非典型的
有斜行(向下向上均有)
自勒
他勒
结扣
多在颈前,多为一个
多在颈侧,多为数结
勒沟
多条则深浅不一
勒沟深而边缘不整齐,皮革样化明显,勒沟上下缘多有抓痕
现场
整齐,勒索在现场
多双手被绑,口塞异物,多无勒索
衬垫物
多为软质物品
多为受害人发辫、帽子等,或其它杂物
案情
多在死前有情绪反常等,可有遗书
多有仇人、情敌等
扼死(manualstrangulation)
扼死俗称掐死,是指用手压迫颈部窒息死亡。
扼死几乎都是他杀,偶见意外扼死。
扼死的机制与勒死基本相同,但多是扼喉头部,使呼吸道堵塞,导致呼吸障碍,导致缺氧窒息死亡。
扼死的尸体征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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