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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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考核制度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加强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环保工作,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减少或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员工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2.定义与术语:
2.1.险肇事件: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设备设施缺陷等造成的危险但未伤及人员的事件。
分一般险肇事件和重大险肇事件两级。
2.2.安全生产事故: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人身伤亡事故。
不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与生产无关的事故。
分微伤(损失工作日≤5日,且医药费≤2万元,且未评上伤残等级)、轻伤(5日<损失工作日≤105日,或2万元<医药费≤10万元,或伤残等级为7-10级)、重伤(损失工作日>105日,或医药费>10万,或伤残等级为1-6级)、工亡共四级。
2.3.非责任事故:
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由于偶然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之外的事故。
2.4.职业病:
由于长时间从事职业危害岗位引起的,且由职业病鉴定部门出具证实报告的疾病。
2.5.火灾事故: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分为火险(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一般火灾(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重大火灾(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特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四级。
2.6.环境污染事故:
由于环保设施损坏、人员操作不当,超标排放致环境污染的事故。
分为轻微污染事件(安环部发现)、一般污染事故(市、镇环保部门发现或市级媒体曝光)、重大污染事故(省环保厅或省级媒体曝光)、特大污染事故(东北督查中心及国家环保部或国家级媒体曝光)四级。
3.部门职责
3.1.安环部:
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制订、修改,并据此进行各类检查,做出考核决定;
3.2.各单位:
执行本制度要求,落实具体的考核责任人,并据此进行各类检查,做出内部考核决定。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目标指标:
杜绝重伤、重大污染及以上事故,具体见下表。
指标
东和公司
泰迪公司
合计
浮
选
牌楼
电熔
毛祁
电熔
定
型
散
料
死亡事故
0
0
0
0
0
0
重伤事故
0
0
0
0
0
0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0
0
0
0
0
0
职业中毒事故
0
0
0
0
0
0
轻伤事故
0
2
2
1
0
5
4.2.管理原则:
4.2.1.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的人员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4.2.2.任何考核必须明确责任人。
不能明确责任人的考核各单位负责人。
4.2.3.对分厂厂长以上管理人员以考核结果(事故)为主,由集团安环部负责;对分厂厂长以下人员以考核过程(隐患、问题、违章、险肇)和结果(事故)相结合,由各分公司负责。
4.2.4.需要将处罚金额转换为分值时,按50元=5分计算。
4.3.隐患、问题考核
4.3.1.安环部依据《安全环保考核细则》(见附件一)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4.3.2.《细则》没有明确规定的,参考同类问题考核。
4.3.3.在同一车间内,同类问题在2个月时间内重复发生的,视情节给予正常金额2-5倍的考核。
4.4.违章行为考核
4.4.1.发现员工违章行为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连带考核。
4.4.2.考核标准见下表:
级别
违章员工
班组长
车间主任
厂长
一般违章
50-100
50
30
50
严重违章
200
100
50
100
4.4.3.管理人员违章视情节加倍考核。
4.5.险肇事件考核
4.5.1.出现险肇事件,按照事故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一般险肇事件由各单位出具险肇事件报告,并报安环部备案;重大险肇事件各单位上报,由安环部最终出具报告。
4.5.2.出现险肇事件按分析后的责任进行考核。
总的考核金额见下表:
级别
考核金额
一般险肇事件
200-500
重大险肇事件
500-1000
4.6.事故考核
4.6.1.出现各类事故,按照《安全环保事故考核表》(见附件二)进行考核。
4.6.2.事故考核实行打分制。
出现一次事故按附件二的标准扣分,满分为100分,当月扣完为止。
4.6.3.月度安全工资=月度安全工资基数×(100-扣分值)%。
4.6.4.分公司轻伤事故指标之内的事故,按《考核表》扣分值的80%计算;超出指标的事故按100%计算。
4.6.5.公司损失额度(总费用-保险公司报销金额)≥30万元的二级事故按一级事故考核。
4.6.6.出现事故后,月度安全工资的扣除待事故伤害等级确定后执行。
4.6.7.事故分析从安全培训、危险源辨识、安全规程、现场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
某一方面存在问题,则相关管理人员存在管理责任,将在《考核表》的基础上加重考核。
4.6.8.如果存在《考核表》中未明确的责任人,参照同类人员进行考核。
4.6.9.当公司一单位人员到另一单位支援检修,被支援单位需要出具书面的《危险源点告知单》,否则,出现事故承担20%的责任。
4.6.10.由于设备或生产原因造成的火灾,由设备或生产管理部门出具事故报告。
4.6.11.如在火灾爆炸事故中伴随发生人员伤害事故,除按照火灾爆炸事故考核外,还应按照伤害事故相关条款执行。
4.6.12.各职能部室人员出现事故,参照《考核表》执行。
4.6.13.发生职业病事故按照重伤事故进行考核。
4.6.14.出现无责任事故,除考核事故者本人,其它人员不予考核。
4.7.外协单位考核事故
4.7.1.对外协单位日常管理考核,参照《细则》并按上限执行。
4.7.2.外协单位出现事故,处置不当对公司造成影响的,除对外协单位进行考核,还要相应考核区域监管单位。
考核金额见下表。
级别
外协单位
区域监管单位
三级事故
10000元
500元
二级事故
50000元
1000元
一级事故
100000元
5000元
4.8.年终安全绩效考核
4.8.1.年终安全奖得奖金额=年度安全奖基数×全年各月平均得分率。
4.8.2.全年中有1个月得分率为0,则年终得分率为0。
4.8.3.全年中有2个月得分率≤50%,则年终得分率为0。
5.检查与考核:
5.1.安环部依据检查结果和事故,明确考核意见;各单位确定责任人后报安环部;
5.2.每月18日,安环部将考核清单报请总经理签字,然后报财务部。
6.附则
6.1.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与说明。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录:
7.1.安全环保考核细则
7.2.安全环保事故考核表
附件一:
安全环保考核细则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
单位
扣分
01
基础
安全
管理
01
未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次
200
02
未建立安全规程;或未经评审、批准擅自更改、废除、颁布规程;或规程条款不适用而未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次
100
03
未建立各类台账或清单;或不及时更新;或台帐内容不符合实际
04
未及时反馈安全信息;或弄虚作假
次
50
05
被公司的上级部门及各类外部检查中开具整改项
次
50
06
未召开部门安全会议,传达安全信息和要求;或无安全会议记录;或无故缺席公司安全会议
项
100
07
班组未进行班组安全活动;或无会议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编造虚构
次
50
08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无班组人员登记;或未结安全互保对子
次
50-100
09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逾期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次
50
10
废钢中夹带封闭物、爆炸物
个
100
11
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
人次
50
12
员工不执行交接班制度;或未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交接班内容;或未将本岗发生的危险隐患交待给下班人员
次
50-100
13
员工不了解本岗位危险源、安全规程、应急预案
人次
50-100
14
失效、无效文件未及时回收处理;或新版文件未及时下发传达
次
30
15
岗前、岗中饮酒
人次
200-500
16
工作期间嬉戏打闹
人次
50
17
私自带领未成年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公司现场或办公场所
次
50
18
安全计划、总结等资料上报不及时;或明显不准确
次
50
19
安全检查没有覆盖所有要求检查的方面,有缺项
次
50
20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未及时制定安全规程,或未进行辨识危险源
次
100
21
需设置各类标识牌的位置没有设置
处
50
22
定修、年修或长期停用的生产设备系统复产前,未经安全确认,未填写《复产前安全确认单》
次
100-200
23
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次
200-500
24
进入作业现场未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人次
100
25
未规范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人次
50
26
未给员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次
50
27
将劳动防护用品转借他人;或人为损毁劳动防护用品
人次
50
02
事故
管理
01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施救或救援不力
次
500
02
安全事故发生后未保护事故现场,以致影响事故原因调查
次
500
03
擅自处理、袒护或包庇事故责任者
次
200
04
在事故调查中拒不接受调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次
500
05
未填写《工伤事故报告书》;或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
次
100
06
因瞒报时间长影响工伤申报不能正常进行
次
500
07
未对受伤员工或家属交待清楚定点医院或转院事项,致使发生不能报销的费用(员工自身原因除外)
次
200-500
03
应急
管理
01
参加演练人员态度不端正;或应急技能不符合要求
02
预案启动后或演练结束后评审出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
次
100
03
预案演练时通知或指令下达有误影响现场安全状况
次
200
04
生产工艺或重要设备设置的应急联锁参数与实际不符;或无法有效动作;或现场操作人员不能熟练掌握
次
100
05
岗位员工私自修改报警值或解除应急联锁
次
100
06
报警装置失效;或私自拆除、短接
次
50
07
应急设备或设施失效;或管理不符合要求
次
50
08
接到应急指令拒不执行,延误应急救援(尚未照成严重后果)
人次
100
09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次
50
10
在用应急救援器材未进行检查;或未处于临战备用状态
次
100
11
岗位人员不能熟练操作本岗位应急器材;或不熟悉本岗位应急预案与职责
次
200
04
职业
健康
管理
01
安排患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人次
50
02
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且无临时措施;或未实施维护和保养
处
50
03
擅自停用或拆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或拆除后未按时给予恢复;或恢复后无法达到防护要求且无故不予以修复
次
50
04
未有效落实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次
50
05
员工不清楚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相关内容
人次
50
06
未明确相关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使用方法;或岗位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相关防护设施使用方法
次
50
07
安排未成年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或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岗位
次
100
08
作业场所内通风降温或照明等措施不符要求
次
50
09
职业危害岗位人员不穿戴、配戴相关防护用品。
人次
50
10
职业危害因素(噪声、粉尘、高温等)控制不当,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次
100
05
危险源
及
隐患
管理
01
重大危险源未建立安全档案
处
200
02
危险源(点)未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次
100
03
岗位人员不了解本岗位危险源
人次
50
04
未建立本单位的《员工安全规范》或安全通则;
次
50
05
需进行封闭管理的区域未封闭管理
次
100
06
未保存相关记录或未能出示相关记录
次
50
07
辨识出的危险源或控制措施不充分
条
50
08
辨识出的危险源或控制措施与实际情况不符
条
50
09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或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
次
100-200
10
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整改
次
100
11
未保留相关隐患整改记录
次
50
12
隐患整改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检查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
次
50
13
发现隐患不及时安排整改
次
100-200
14
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或采取的防护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
次
100-200
06
培训
管理
01
未做三级教育,或三级教育内容缺项
次
100
02
培训保存资料不全;或培训资料不符合要求
次
50
03
员工拒绝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人次
100
04
培训现场混乱;培训工作敷衍了事;参培人员态度不端正或无故缺席严重
次
50
05
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或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告知
次
50
06
涉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从业人员未经过培训或演练
次
100
07
安全制度、规程、预案等发生变动而未组织人员培训;或岗位人员不知情
次
100
08
事故发生后没有进行针对性培训
次
100
07
特种
设备
及
人员
管理
01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未定期点检;或没有检修、维护、点检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或检定标牌未置于适当位置
台次
50-200
02
私自短接或拆除各类安全附件或保护器件
次
100
03
各类能源介质的管道(阀门)安全色标不清、错误
次
50
04
压力容器与管道中的存储介质与铭牌不符
次
50
05
压力容器本体、焊缝及接口部位有裂纹、过热、结冰、变形、泄漏、损伤、(锈)腐蚀、凹陷、鼓包、油漆脱落现象
次
50
06
压力容器、管道的检漏孔、信号孔有漏液、漏气现象
次
100
07
压力容器或管道基础固定不牢而未及时解决
次
100
08
压力容器、管道生产运行不稳;或有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现象
次
100
09
压力容器、管道保温层有损伤、脱落
次
50
10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等参数设置不合理或私自调整相关参数
次
100
11
爆破片爆破压力设计不合理或私自改动、更换、安装;或在防爆装置上私自安装、摆放无关物件影响泄爆效果;或增加泄爆时的安全隐患
次
200
12
压力表、液位计表面有污物、破损的;或指示不清;或指示数值与控制换面数值操作允许偏差;或无限值标注
次
50-100
13
压力容器或管道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失效或未按标准安装
次
100
14
搬运气瓶时未轻拿轻放,敲击、碰撞、抛掷、滚滑
次
50
15
乙炔气瓶横卧地面;或在地面上滚动
次
50
16
使用金属链绳吊装气瓶
次
50
17
气瓶瓶帽或防震圈不全或损坏严重
次
50
18
存放气瓶的仓库或储存间通风不畅,有热源;或环境温度超过40度的;或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距离小于10m
次
50
19
存放气瓶与其他种类易燃、可燃物混放;或存放处设置不符合要求
次
50
20
气瓶存放点内未配置灭火器具
次
50
21
擅自在作业现场设置氧气、乙炔钢瓶存放点
次
50
22
氧气、乙炔气瓶混放;或在密闭的环境存放
次
50
23
氧气、乙炔气瓶放在烈日下;或高温环境中无防护措施
次
50
24
氧气瓶嘴、瓶身沾染油脂
次
50
25
气瓶内气体用尽;或留有剩余压力不足(50Kpa以上)
次
50
26
擅自处理气瓶内残液
次
50
27
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次
100
28
使用火等高温物烘烤气瓶
次
100
29
起重设备吊重物停留空中,驾驶员离开驾驶;或龙门吊无人时,不锚定或摆正吊钩
次
100
30
电动葫芦吊钩无钩口闭锁装置,目测吊钩有裂纹、异常磨损和钩口异常变形
次
50
31
行车运行前、经过人员上方、落钩前未鸣警报或鸣铃
次
50
32
吊锁具随处乱放,未定置管理
次
50
33
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少于2圈(固定绳尾的圈数除外)
次
50
34
电动葫芦按钮装置(手电门)不是安全电压控制
次
50
35
有轨起重设备运行轨道上有障碍物
次
50
36
有轨起重设备轨道端部止档缺失、变形、破损
次
50
37
起重机未在车体上标注额定起重量;或标识不清
次
50
38
气焊、气焊设备、工具未按标准安装、使用
次
50
39
电焊机无保护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规范
次
50
40
电焊机带电端带电桩头裸露
次
50
41
电气开关、插座无护罩;或电源线头裸露
次
100
42
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次
100
43
未经批准将特种作业人员转为一般岗位
次
50
44
办证人员、检证人员申报不及时影响办证或检证
次
50
45
特种作业人员不参加办证或检证培训
人次
50
08
危险
作业
及
施工
管理
01
进行危险作业(高空作业、煤气作业、挖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用电作业、大型吊装、拆除作业等)不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或未保存记录
次
200-500
02
危险作业未执行双人作业制、确认制、监护制
次
200
03
危险作业无安全交底、方案,未执行操作牌、工作票制度或未落实防范措施
次
200
04
停送能源介质未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次
200
05
进入煤气区域未佩戴CO检测仪或采取防护措施
次
100
06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人次
100
07
需人员轮换进行的危险作业未轮换作业
次
100
08
危险作业人员未佩戴、使用相关劳保用品或防护设施
次
100
09
危险作业人员不知道具体安全防护要求
次
100
10
危险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或未进行现场监护
次
100
11
在同一平面进行高空作业或分层交叉作业时未采取安全措施
次
100
12
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危险作业
次
100
13
作业时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次
100
14
跳板、梯子、吊篮等用具搭接或紧固不牢靠构成安全隐患;或使用后未及时收回
次
100
15
在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场所内作业,作业前未进行气体化验;或化验结果出据后30分钟内未进行作业而未重新化验;或化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而擅自作业
次
200
16
容留无安全准入手续的外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
次
100
17
挖掘区域不挂信号灯、无安全警戒或标志
次
100
18
气候条件不允许,且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次
100
19
施工现场预留孔、洞、沟、槽、坑等无防护、无安全警示
次
50
20
施工现场物资、工具摆放混乱;或超高堆放
次
50
21
施工临时用电未正确使用、管理
次
100
22
施工现场无监护的情况下高处抛物
次
100
23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占道施工、作业;或在道路上堆放物料、搅拌混凝土影响交通
次
50
09
现场
管理
01
跨越运转的辊道、皮带等设备
次
100
02
高处遗留物未及时清理
次
50
03
擅自动用与本岗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
次
100
04
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钩、夹、索具等工具、设施或设备
次
100
05
进入作业现场无视警示标志、警戒区域、警报声响、现场指挥
次
100
06
各类安全设施、装置不装设;或损坏、失效未及时修复、更换,在继续使用
处
50
07
检修、点检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处
50
08
检修后未将拆卸下来的设备撤走;或堆放现场时不稳妥;或堵塞通道
处
50
09
在电气控制柜、电缆沟内堆放工具、杂物
次
50
10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无专人带领;或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或未进行登记;或未佩戴现场准入证
次
50
11
违章穿越、进入警戒区域或已标明严禁通行的区域
人次
100
12
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出入要害部位不履行准入手续
人次
50
13
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线路、设施、设备
次
100
14
安全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或场所内照明设施不符和安全要求
次
50
15
在吊物下行走、站立
次
50
16
进入现场不走安全通道
人次
50
17
电器具使用后或人离开后不切断电源
次
50
18
不规范使用高压用具或其它电气设施、设备
次
100
19
现场物品、设备、物料摆放不合理或不符和安全要求
次
50
20
在煤气区域随意逗留、休息;或在炙热物附近取暖避风
次
50
21
在各类电气控制箱、操作台放置水杯等违禁物
次
50
22
使用金属材料制作的安全标志牌挂在导电体上或接近导电部分
次
50
23
配电盘前后的地面,不铺设绝缘板
次
50
24
电气装置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次
100
25
在架空电缆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次
100
26
电缆沟、配电柜及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有烟头
次
50
27
违反现场管理的非正常行为、现象
次
50
10
危化品
管理
2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渗漏
次
100
29
有毒有害物品保管、使用未执行“五双”制
次
100
30
危险化学品使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未回收
次
50
31
危化品的运输车辆不是经检验合格的专用车辆;或车辆没有配备防静电接地装置、灭火器等安全装置
台
50
32
运输液化气、氧气、乙炔的车辆将其进行混装或搭乘其它人员
次
50
33
雷雨天装卸液化气
次
50
34
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违反“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超高堆放和随意乱放”要求
次
50
35
危险化学品入库或入罐时未进行确认、检查、记录
次
50
36
危险化学品丢失后未及时上报或处置不及时
次
50
37
危险化学品存放时未分类存放或未采取通风措施
次
50
38
将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统一仓库中
次
50
39
未建立、填写、出示及掌握《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次
50
11
消防
管理
01
未确定消防重点部位;或未建立档案;或未明确责任人
次
50
02
在禁火区域吸烟或未办理动火许可手续擅自使用明火
次
100
03
私架乱接临时电线路;或使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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