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房地产戴德梁行.docx
- 文档编号:11981555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5.31KB
员工手册房地产戴德梁行.docx
《员工手册房地产戴德梁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手册房地产戴德梁行.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员工手册房地产戴德梁行
戴德梁行
员
工
手
册
前言
此员工手册乃专为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之物业管理之管理项目的正式员工而编定的。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手册内容之权利,以便能适当地配合公司行政方针之改变。
手册之内容及往后之任何修改将不会剥夺雇员之权益或与中华人共和国劳动法有所抵触。
第一章简介
1.1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简介
戴德梁行成立于2000年1月1日,由原香港的“梁振英测量师行”、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及欧洲的“DTZ物业顾问公司”共同组成,三家公司共同拥有公司的股份,以及全世界的客户,并为客户提供国际级的物业服务。
现任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召集人的梁振英先生,于1993年创办了梁振英测量师行,在1993年至1999年的六年间公司业务已得到广泛的发展,并在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8个大城市开办了分公司,从事房地产咨询、估价、物业管理、市场调查、物业中介、营销策划、建筑顾问等业务。
梁先生目前担任戴德梁行董事局主席一职。
新成立的戴德梁行将以崭新的姿态面对全球的客户。
公司将秉承一贯的优良作风,并吸取各方的丰富经验,不断开拓业务。
坚信在全体同仁的努力之下,公司将在新世纪取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1.2上海物业管理部简介
物业管理部是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众多部门中的一个主要部门。
主要职责是根据客户(包括发展商、业主委员会等)的不同需求,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的服务,服务种类分为物业全权管理服务、物业顾问管理服务、设施管理服务、租务代理服务等。
我们管理的物业函盖工业或工贸大厦、商业中心、酒店式公寓、住宅楼、店铺及购物中心等不同类型。
我们将向各物业派驻最具丰富经验的专业人仕及精兵强将,通过对物业的安保、清洁及设备的保养维修等工作,保障物业的良好运作。
我们还配备专职培训讲师对各物业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员工的管理素质,改进服务水准。
安排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对各项目物业管理情况及费用被准确、高效的运用。
我们的物业管理服务宗旨是对发展商或业主委托的物业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提高物业质量及价值,这也是我们全体同仁的服务宗旨和服务准则。
希望能在我们全体同仁的努力下,随着物业管理业务的不断开拓和服务水准的进一步提高而共同成长,共创佳绩。
1.3物业管理专用名词之定义
本公司:
指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物业管理部:
指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管理者:
指发展商或根据公约而指定或委任管理大厦的人士或机构。
发展商:
物业发展期之产权人士或机构。
管理处:
指管理大厦(物业)的驻场物业管理机构。
员工:
指受聘于本公司并在本物业服务的雇员。
驻场经理:
指受聘于本公司的雇员,是驻场大厦物业管理处全权负责人。
本物业:
指员工所工作(服务)的物业。
业主:
指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载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人士或机构,即为该物业或单元的业主。
租户/使用者:
指舆业主有租约,定期付款,租买物业或单元使用权的人士或机构。
访客:
指访问大厦内业主、使用者、租户等人士。
宾客/客人:
指到大厦公共区域购物、娱乐、参观等人士。
单元:
指业主在物业拥有之单位产权或其中部分范围。
公共地方:
指发展商根据公约指定物业内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之各出入口、行人道、通道、外围围墙、绿化区、车道、脚踏车停放处、公用车辆停泊及卸货区域、走火通道、走廊、水箱、电挚房、消防设备控制室及为物业的业主、用户及访客而设立共用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保留之地方。
公共设备:
指为物业的公众利益在物业所属地块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装设的各种器械、设备、装置或种植物,包括供排水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察保安系统、公共卫生间设备、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去水道、沟渠、管道、槽沟、电线、绿化区之装置及各种设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之一部分,只供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绿化区域:
指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在物业所属地块上实施的绿化区域。
物业管理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有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结
合物业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物业各业主和用户及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而设立的公约。
用户手册:
指发展商或管理者根据管理公约而指定的供各业主及用户于
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时所需要遵守的
细则。
管理规则:
指管理公约及用户守则之一切条款或规则及发展商或管理者
按管理公约授权制定之各项舆物业管理有关之规章制度。
1.4合同至“发展商授权之物业管理工作结束”之界定
1.“至发展商授权之物业管理工作结束”即指正在履行的管理合约的终止日,正在履行中的管理合约因突发事件而导致本司无法继续履行项目管理工作以及原管理合约性质发生变化使得本司之项目管理工作无法继续履行的项目,则员工之劳动合同/劳务协议随即终止。
2.如管理合约终止后重新续签的项目,则所有员工之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亦应重新续签,合同/协议之期限须根据新签订的管理合约重新核定。
第二章人事管理
1.1员工分类及岗位
员工分类
项目员工可分类为办公室员工或操作性员工
员工岗位
M驻场经理
S物业主管
C督导员
R基层员工
2.2新进员工录用手续
2.2.1每位新进之劳动合同制员工须于报到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原单位退工单正本或劳动手册之正本,未递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以录用。
退工单之新进员工,须在一个月内办妥劳动手册,并及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如无法于一个月内办妥,公司将酌情予以一定的处理或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2.2.2劳务协议制员工须于报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递交有效的下岗或劳务证明。
如退休证明、协保劳动手册及下岗证明(须注明原单位名称、下岗期限及下岗期间“四金”由原单位负责交纳。
)未递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以录用
。
2.2.3在报到之日,须同时提交一寸免冠照二张,市级医院体检报告或有效的健康证,并交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正本及专业技术证等正本。
2.2.4新进员工在办妥以上2.2.1至2.2.3项所规定的手续之后,公司将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或劳务协议。
2.2.5社保保险金转移(合同制员工适用):
新进员工以往办理过社会保险金的,须在递交劳动手册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公司的介绍信到其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领取转移单,并将办妥的转移单交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将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如员工从未办理过社会保险金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首建并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2.6公积金转移(合同制员工适用):
本公司公积金帐户请询问行政人事部。
新进员工如有公积金个人帐户,且该帐户仍在原单位的,请将以上帐户通知您的原单位,并催促原单位尽快将您的公积金转至我公司帐户内,否则,将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若公积金帐户已转入市封存办的,须以书面形式将个人公积金帐户通知公司。
以往未办理过公积金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首建,并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3劳动合同
员工在受聘于本公司时,均需签订一份完整之劳动合同,而该合同已包括所有雇用细则。
员工须研读该劳动合同,以了解雇用细则之全部并予以签收。
2.4任职前体检
员工在任职前,必须通过市级医院之体格检查后才能获聘。
2.5个人资料
2.5.1员工所填写的各类有关表格,应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无虚假,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假造。
2.5.2为避免有关资料不确实而导致日后员工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记录若发生变化,例如:
迁移地址、婚姻状况、学历、分配调动、晋升出国、生育及涉及刑事、行政判决处理等,均应及时通报公司。
2.5.3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及保留追究
相关责任的权利。
2.6试用期
2.6.1凡被聘用之员工,最先会以试用性质雇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在试用期间员工必须完成迎新课程及公司要求之培训课程。
在试用期完结之前,项目负责人需就观察所得,填报员工工作表现考核报告,以确定该员工是否完成试用期。
若该员工在试用期后并没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表示已完成试用期。
2.6.2试用期内,若员工因故犯有较严重过失或不符合录用条款,公司有权在合同期限规定
的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
2.6.3试用期内,员工表现未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将员工之劳动合同解除,唯在解除该劳动合同前,项目负责人亦须递交另一份工作表现考核报告,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发出书面通知。
2.7工作时间及休假请参考合同的陈述
休假
员工休假时间根据项目负责人安排
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项目负责人安排。
2.8超时工作
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为项目额外工作多于一小时以上(包括1小时),被称之为超时工作。
超时工作的时间,将会以同等时间补偿予员工休假或以国家规定之超时工作工资结算方法执行。
所有超时工作及补假记录均需要项目负责人及员工签名同意。
2.9年终奖金
2.9.1年终奖金(如有)公司将通告所以员工,并在规定日期发放。
2.9.2当年10月1日前任职之员工,而在发放年终奖当日仍然在职,则可享有按比例计算之年终奖。
其中15日(含)前到职的,当月计发年终奖;15日后到职的,当月不计发年终奖金。
2.9.3于发放日以前离职之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
2.9.4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均不享有年终奖金。
2.10额外年赏
除合约年赏外,员工有机会获发额外年赏。
额外年赏之发放与否及多寡,由管理当局决定。
2.11工作表现考核
所有员工每年最少有一次员工工作表现考核。
项目负责人会将管理当局对员工之期望、工作表现意见、改善地方及职业发展等作出适当的指引。
2.12员工晋升
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之机会,但凡项目或公司及其所管理项目出现较高职位空缺时,填补空缺之优先权必定给予内部之员工。
唯该员工必须具有足够资格予以胜任。
所有晋升评估皆视乎该员工之工作表现。
职后前三个月属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位要求,则由公司正式委任该职。
2.13员工转职
2.13.1调换工作以公司工资需要或员工能力、业绩为前提,若员工对所调换之工作岗位有异议等有权提出意见,但未经公司应允,必须服从安排。
2.13.2视乎公司及项目发展需要及员工之能力及潜能,员工有可能被调职位,部门,或项目工作。
2.13.3员工被调职后若因工作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在做出具体工作评估后可视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2.13.4若员工患上传染病,公司有权暂时将该员工调至另一部门或职位工作,直至痊愈为止。
2.14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期间,员工或公司方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给予对方1天通知期或等值工资予以补偿。
在试用期后,员工或公司方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给予对方三十日通知期(或在劳动合同内双方协议下之通知期)或以三十日等值工资(或在劳动合同内双方协议下之等值工资)予以补偿。
任何员工无充分理由或不通知公司而连续三天缺席者,公司将当作其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在通知期期间,所有假期均不得取代通知期。
因此在通知期内,若有假期
发生,通知期将会顺延予以补偿。
而顺延之日数将为该假期之等同日数。
无通知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须经驻场经理或管理当局批准。
根据国家规定,下列情况下,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给予通知期或等值工资补偿。
1.由国家政府证实本公司之安全及卫生对员工健康构成严重影响。
2.公司没有根据劳动合同给予员工工资或津贴。
3.公司没有遵从劳动合同内之细则及国家法律,从而剥夺员工之个人法律权利。
4.其它国家补充规定。
同样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给予通知期或等值工资补偿:
1.员工在非工作相关之受伤假或病假后复职,在从事原来工作时,未能达
到原有之要求。
2.员工违反普通法内之严重罪行或公司内之员工守则。
详情请参考6.2.6。
3.一年内累积旷工达十五天。
4.其它国家之补充规定。
2.15工作移交手续
2.15.1员工因调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等原因离职的,均须办理工作移交手
续,将原职位所担任的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交代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呈上
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15.2移交手续一般在离职前30日起开始办理,30日内结束。
特殊情况可视
情节相对延长或缩短移交期限,但必须经驻场经理或管理部批准。
2.16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无论何种原因)前必须在3日内归还物品于管理处,并到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员工离职时,如有领用物品及有关证件等遗失或未交还公司,对违者将根据相应表格进行赔偿。
第三章薪酬
3.1发薪方式
3.1.1员工薪金每月发放一次,经银行自动转帐存入户口。
3.1.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
3.1.3薪金发放从员工报到日起算。
当月15日以后报到的员工,薪金则在下月薪金一同结算发放。
3.2薪金调整
公司将视经营业绩状况及个人工作表现等,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薪金。
3.3纪律奖
3.3.1计发标准:
当月工作表现良好,且无任何迟到/早退,旷工、警告的可发放全额奖金。
3.3.2扣款规定:
3.3.2.1迟到扣款请参看《员工手册》5.9条款。
3.3.2.2口头警告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
3.3.2.3书面警告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40%。
3.3.2.4最后警告一次扣款当月奖金的80%。
3.3.2.5无薪暂停职务扣除期间100%奖金。
3.3.2.6违纪辞退扣除当月全额奖金。
3.4扣薪
3.4.1无薪假期
3.4.2病假按国家规定扣除
3.4.3旷工:
包括未征得上级同意而无故离开或缺席上班,或缺席培训。
3.4.4其他扣款。
3.5付赔偿金
3.5.1遗失雇员证或公司所发物资,包括本《员工手册》。
3.5.2损坏大厦或公司物件须照实赔偿或扣薪代替。
3.5.3若员工无法履行公司出资之保荐培训合约书之相应条款,将按合约内容赔偿或扣薪代替。
第四章福利
4.1年假
4.1.1合同制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十二个月后,可享受每年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按所签署之劳动合同规定)劳务协议制员工不享受年休假,对服务未满12个月的员工不享有年休假待遇。
4.1.2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预支年假。
公司有权与员工商讨放取年假之日期,唯必须在放假前七个工作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同样,若员工申请年假,必须于七个工作日前亲自填妥申请表格交项目负责人以便审批。
已申请并批准的年假若有更改,应重新申请待批。
4.1.3除特别情况外,年假必须一天以上起请,最多分三次休完。
4.1.4除特别情况外,本年度累积之年假,必须于下一年度完全休完,员工不按期享用年假作自动放弃论。
4.1.5若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而擅自放取,该员工将视作旷工论。
4.2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每年均可享有十天之有薪法定节假日:
4.2.1元旦日(公厉1月1日)共一天
4.2.2春节(农厉年初一、初二、初三)共三天
4.2.3国际劳动节(公厉5月1日、2日、3日)共三天
4.2.4国庆节(公厉10月1日、2日、3日)共三天
其他假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病假
4.3.1员工请病假必须于当天或隔天提供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市级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单(并附个人病历卡),并办理请假手续,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获准病假。
如当时或隔天无法出示有效病假单等上述资料,向项目负责人说明原因后,得到批准,最迟不可超过七天,否则将作旷工论处。
4.3.2员工因病住院必须颦凭医院的住院通知书及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开具《住院 证》。
(具体规定见4.10)。
4.3.3员工因本人违反劳动纪律,或从事违法活动而导致伤病的,一律不给予病假待遇,医疗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4.4事假
4.4.1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4.4.2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填写书面申请,其他请假方式或公司将不予以承认。
4.5丧假
4.5.1如员工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不幸逝世,将可获三天丧假;若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去世,公司将给予一天丧假。
但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予项目负责人。
4.5.2丧假必须在亲人去世后一个月内办理丧事时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亦以其他方式安排。
4.6婚假
4.6.1合同制员工,将获得三天有薪婚假,唯申请婚假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须出示结婚证明书复印本。
4.6.2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则可享有十天婚假。
4.6.3婚假需于结婚注册登记后半年内领用,否则作自动放弃论。
另外,员工如曾结婚,则不再享有婚假。
4.7产假
凡怀孕的合同制女性员工,而又获医院的医疗证书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有有薪产假。
4.8探亲假
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有资格申请探亲假之员工,可获得探亲假,但员工须在七个工作日前向项目负责人申请。
如员工之探亲假获得批准,该员工不能享有有薪年假。
4.9医疗保健
4.9.1合同制员工门诊医疗费用100%可向公司报销,唯每年报销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元。
如国家发布有关规定,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4.9.2对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的员工,其非因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其原工作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负担。
4.10住院医疗保险
4.10.1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因病住院,必须 公司指定医院或急诊医院的住院通知书,向人事部办理《职工住院 证》,享受《上海市住院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福利。
4.11工伤或死亡
4.11.1如员工因工作而受伤,可以受到劳工意外保险保障。
员工须在受伤后二十四小时内或意外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填写工伤报告表报公司审批。
(工伤认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11.2公假
员工因外出培训、开会出差等,得缴验有关证明并申请公假,需及时补缴。
否则,以旷工论处。
4.11.3凡因工负伤或死亡之员工将按国家及公司有关劳动保护条例之规定办理。
4.12失业保险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13公积金
公司按国家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每月为合同制员工按比例缴纳公积金,员工需缴纳自己负担部分的费用。
4.14员工活动
项目及公司行政人事部均定期筹备各类型社交及体育活动,欢迎员工踊跃参加。
凡员工对某类型活动有兴趣,欢迎员工向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意见。
所有员工活动、公司规章制度、通知等其他资料均张贴于员工布告板上,由于此乃一重要之沟通媒介,请各员工定期到报告板处阅览。
4.15员工奖励计划
计划包括每月最佳员工、全年最佳员工拾金不昧等受表扬员工。
此计划志在鼓励员工及时为公司作出努力的一种答谢及表扬。
4.16员工培训及发展
公司管理层深信透过各种形式的不断培训能有助员工改善其工作表现,增强责任感并达到理想的专业成就。
为鼓励员工在外作短期进修,公司推行进修津贴计划。
若公司认为该课程能对员工及公司有益,公司会作出资助。
在申请保荐培训计划时员工须注意及符合下列条款:
1.员工已完成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
2.员工须在报读课程前,向公司申请。
3.公司对每张申请表均会作个别之评审。
4.当资助申请获公司批准后,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并在完成该课程后对公司履行一定的服务承诺。
否则员工需将津贴全部或按服务月数之比例退还公司,有关进修津贴之详情,请向公司行政人事部询问。
4.17员工意见
公司管理人员很欢迎员工提出对公司有益及建设性之提议,从而使公司能改进表现,达至公司既定目标。
第五章劳动纪律
5.1目标
所有员工均须遵从公司定下之员工守则,从而使提高公司之服务质量,同时也提升个人安全及保护以使得公司迈向成功。
5.2工作证及名牌
5.2.1每位员工均由公司按规定发给工作证。
员工当值时应佩带好工作证,项目负责人及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有关证件。
5.2.2工作证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本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办理交费补领手续,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负责,损坏者缴费后以旧换新。
5.3员工衣柜
5.3.1员工衣柜专为存放员工服装而设严禁存放食物、饮料、易燃物品及其他公司财产并应保持整洁。
5.3.2请勿将贵重物品及钱财存放在衣柜内,若因此而造成遗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5.3.3在发生突发事件保安部及领班以上主管等有关人员有权通知相关员工协助调查。
5.3.4不得私自加配钥匙,若有遗失,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以及保安部,必须按规定办理交费更换手续。
5.3.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衣柜。
5.4物品保管,归还、遗失补领手续
公司所发给员工之制服、工作证、衣柜、衣柜钥匙、计时卡、用膳卡及本《员工手册》等物均应妥善使用及保管。
若有遗失或损坏者,应立即通知项目负责人并报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赔偿补领手续。
上述物品离职时均须交回,如未能交回都须按规定赔偿。
5.5保密
5.5.1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之资料,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向公司管理部联系。
5.5.2保密资料
(1)业主资料及联络方法
(2)各保养商联系电话
(3)公司资料及大厦所有设备、设施资料及图纸等。
(4)管理处员工资料,包括应聘未入职申请者资料。
(5)及其他被列应保密的资料。
5.6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5.6.1制服
保持制服整洁,无破损并在指定位置佩带工作证或名牌。
公司所发的工作制服、鞋、领带等物品要自觉爱护,做到衣着整齐。
5.6.2头发男性员工头发长度必须在衣领之上,发脚在耳垂之上及须经常梳理以免凌乱。
头发竖直、左右两旁鬓角不对称或长留海、长发或束辫之发型一律禁止。
短发女员工必须定期将头发修剪以令其长发、发型保持最佳状态。
若头发长过肩膀之员工,应束起马尾形发辫。
用来固定发型之发夹须为不易见的发夹之颜色或应与头发之颜色相同。
5.6.3化妆
所有女员工必须化淡妆,略施粉底。
口红颜色以暖色调为主。
不可化冷色妆面及浓妆艳抹。
香水味道宜清淡,仪表宜显清新,保持脸部无油腻感。
5.6.4其他
员工不得染发梳怪异发型,应勤修剪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有关仪容仪表之详细规定及标准,可向行政人事部询问。
5.7出勤记录
5.7.1所有员工均须遵从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之上班时间。
为了令公司能顺利运作,项目负责人将视乎实际情况而安排轮班制或不规则上班时间制。
5.7.2若员工需调换或更改上班时间,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批准。
5.7.3员工矿工、拒绝在指定上班时间工作及迟到将会受到纪律处分及扣除工资。
5.8上下班打卡制度
5.8.1除项目负责人及总公司管理部负责人特别核准之员工外,管理处所有员工均必须按规定上、下班打卡及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的时间更换制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5.8.2如因加班、病假、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未能打卡或签到,应事先或及时向主管报告,征得同意方可执行,并由主管记录以备核查。
公司严禁员工替其他同事打卡或请其他同事打卡。
违例者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即时
解雇。
5.8.3员工若在上班当日忘记打卡或签到,他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员工 手册 房地产 戴德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