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十三队队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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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十三队队级管理制度
鲁班山南矿掘进十三队队级管理制度
全队集体员工签字:
一、安全生产管理
一、奋斗目标
为了确保我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办法:
1、轻伤、三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0%。
2、杜绝顶板伤人事故,重大未遂事故。
3、工程质量标准达优良品,质量标准达一级。
二、队班前会制度
1、队干不参加矿班前会处罚50元一次。
2、矿班前会记录不认真处罚30元一次。
3、队班前会不通报典型“三违”、质量标准化,重大安全隐患未认真传达处罚20元一次。
4、未通报本队上一班安全、生产、质量、三违处罚30元一次。
5、不强调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和生产组织计划处罚30元一次。
6、班前会走形式的处罚50元一次。
7、无故不参加班前会者处罚20元一次。
8、班前会迟到的员工处罚10元一次,未补开班前会,一律不准入井,强行入井员工,跟班队干对当事者处罚20元一次。
9、酒后上班严禁入井,同时处罚100元一次。
10、班前会或井下现场抽问不明白班前会内容的处罚20元一次。
三、队干碰头会制度
1、每日下午17:
30时在队办公室召开碰头会,迟到者处罚3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者处罚50元一次,(上中班和跟班队干除外)。
2、碰头会主持人不认真主持处罚50元一次,不作记录或记录不全处罚30元一次。
3、碰头会不通报上班安全生产情况或当日安全生产进行布置落实的处罚50元一次(当班工作任务、分工种哪些人员做什么、特殊工种人员工作安排及要求、安全重点、安全负责人是谁等)。
四、安全政治学习制度
1、队长、书记不组织周二、周五安全、政治学习处罚100元一次,学习不认真贯彻安全作业规程,公司、矿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简报,周一现场办公精神处罚50元一次。
2、队干一周不结合矿、或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处罚50元一次。
3、学习时间低于60分钟的处罚组织者30元一次。
4、不健立学习记录,学习记录不全或不考勤者处罚组织者50元一次。
5、安全培训和学习者实施工分考核,参加一次奖励20分,通知参加不到者,处罚50分,通知特殊工种培训不到者,处罚50分。
6、不组织安全培训学习的(含政治学习)处罚50元一次。
7、组织安全学习每周抽问答不到四分之一的,对主持人处罚30元一次,抽问回答答不起的处罚10元一人次。
五、安全仲裁会制度
1、每月由行政队长主持召开安全仲裁会,不按时组织召开处罚200元一次。
2、队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安全员)无故不参加的处罚30元一次,迟到者处罚20元一次。
3、公司、矿安全处罚必须100%的落实到人头,队对班组安全处罚及个人安全处罚必须由队干或班组长落实人头。
4、安全仲裁会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不执行签字处罚30次。
六、自主保安、联保,互保安全制度
1、员工个人自主保安意识差造成受伤本人受伤的处罚50元一次,同组人员处罚30元一次。
(办工伤矿处罚队不处罚)。
2、班集体全月无轻伤及以上事故,月末,队对该班组评选为第一名,并奖励生产班100元,当月班组员工出勤达不到队规定的员工,在先进集体班组不得奖。
3、队无轻伤以上安全未遂事故发生的班组,奖励班组长、安全员各50元一人次。
4、队干跟班出现受伤办理公伤的按矿处罚执行。
5、由于联保、互保差,造成他人受伤由责任人承担安全处罚的50%(不包括轻伤未住院的)。
6、当班发生受伤事故、由井下值班队干组织到安监处追查处理,否则处罚值班队干50元一次(矿处罚另外)。
七、安全检查、整改追查制度
1、作业前跟班队干、班组长、安全员不进行安全检查,盲目组织生产处罚50元一次。
2、现场发现安全隐患不监督整改的处罚50元一次。
3、抓“三违”队干每周1人,班组长、安全员各1人,没少一人次处罚30元一人。
4、对“三违”人员查处不力的队干、班组长安全员没有及时制止的,各处罚30元。
5、对“三违”人员不进行帮教的处罚30元一次,无帮教记录和帮教签字的责任者处罚20元一次。
7、矿、部门及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处罚30元一次,安全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不合格的处罚30元一条。
8、对检举揭发“三违”、重大安全隐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加倍处罚或上报矿及当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理。
八、放炮管理制度
1、班组长必须严格按规定撤人、布岗到位、停电的管理理念进行作业。
2、放炮员必须执行三签字的手续并完善。
3、丢失火工产品,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规定上报进行处理。
4、处理瞎炮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规定进行处理。
九、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严禁开绞车。
2、作业前严格检查安全设施(挡车栏、阻车器、钢绳、、照明、红灯、信号),查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严禁行车行人、行人行车,违者处罚50—100元一次。
4、提升各类材料完后,必须把钢绳收回绞车滚筒上,否则处罚50元一次。
十、“一通三防”管理
1、瓦斯超限仍在作业处罚现场责任人200元一次。
2、放炮后未检查瓦斯进入工作面对当事人处罚50元一次。
3、风筒未跟拢碛头对当班班长及安全员各处罚50元一次。
(全煤巷道距离5米,全岩巷道距离8米)
4、局扇停止运转供风后,跟班队干立即组织撤除所有作业人员,对不听从者,必须强制撤除。
5、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没有执行的对当事人处罚50一次。
6、放炮后和喷浆时不开防尘喷雾,对当班班长处罚50一次。
十一、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隐蔽工程质量检查不合格,对检查当班班长处罚100元一次。
2、巷道成型正负不能超过0.2%,超欠挖大于200mm时对当班班长、打眼工各处罚100元一次。
3、文明生产差处罚责任者100元一次,凡管辖范围内管线吊挂不整齐处罚20元一次。
4、每组作业人员操作结束后,必须经班长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否则处罚该组人员30元一次。
5、验收不监督整改的处罚责任者30元一次。
6、凡质量检查受上级奖励的给予班组同等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7、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完工后必须经跟班队干和班长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跟班队干与班长验收质量不负责任一次处罚50元,二次处罚100元。
8、队干跟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被矿、部门查到的处罚由本人承担50%,其余由班长承担。
9、施工巷道的电缆线吊挂,由检查当班班长检查负责,不合格处罚20元,文明生产差一次处罚50元。
10、施工巷道水沟内的杂物未清理、支护材料未堆码整齐一次处罚20元。
11、施工巷道挂的排板填写清楚,由值班队干负责,否则处罚50元一次。
12、有意损坏电缆、电机处罚班集体一次1000元,责任人占50%。
13、每班使用的风锤必须竖放不能平放,每台不按规定堆放的,按10分一件扣除当班工分。
14、当班喷完浆后,必须将喷浆机吹干净,且喷浆前,必须拧紧结合板,否则,处罚当班50分。
15、碛头每班交班必须收完各类工具,并且堆码整齐,没有执行的班组,扣当班班组30分/次。
16、以上所有处罚,现场跟班队干、班长安排其它人员整改的,享受处罚金额的同等奖励。
十二、值班制度
1、地面值班严禁脱岗,否则处罚50元一次。
2、地面值班负责作好各种记录,记录不认真处罚30元一次。
3、不认真组织召开好当班班前会处罚100元一次。
4、井下跟班认真做到(三回报)每差一次处罚20元。
5、井下跟班不做到手上交班的处罚100元一次。
6、跟班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50元一次。
7、井下跟班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的处罚50元一条。
8、交接班记录不认真填写的处罚30元一次。
十三、技术练兵制度
1、技术练兵培训由队长或支部书记负责。
2、季度内必须提出计划,无计划处罚30元一次。
3、通知参加练兵人员无故不参加者处罚50元一次。
4、参加矿、队技术练兵优秀者奖励前三名按名次分别奖励100、80、50。
对不合格的处罚50元一次。
5、技术规程措施培训必须全员参加,未参加者处罚30元一次。
十四、现场安全顶板管理
1、现场敲帮问顶负责人由班长(安全员)担任,现场无敲帮问顶工具处罚50元一次。
2、每组必须指派安全负责人,没指定安全负责人处罚责任者(班长)30元一次。
3、严禁空顶作业,对空顶作业,先掘后支的班组处罚50元一人。
4、现场无敲帮找顶工具的对班长、安全员各处罚50元。
5、临时支护未按措施严格执行,对值班队长、班长、安全员各处罚50元。
十五、新工人安全培训制度
1、新工人进队由队干、技术员组织培训作业规程及措施,新工人不参加的处罚50元一人次,队干、技术员不按时组织的处罚50元一次。
2、新工人培训后不参加考试的处罚50元一人次,考试不合格重新培训至考试合格。
3、新工人必须参加学习队的安全管理办法,如不参加处罚30元一人次。
4、新工人培训上岗在“三天内”由书记(安全队长)负责签订师徒合同并报矿安监处一份,否则处罚50——100元。
二、工资分配、成本管理类
一、工资分配管理制度
坚持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奖罚分明,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每月矿结算的工资总额(含矿、队各类奖罚)都必须在工资表上出现,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工资表必须按矿规定上墙。
如当月全队工资收入较高,通过队工资仲裁会讨论决定,可按文件规定提取部分金额留矿人力资源部作为以丰补欠工资,(含当月个人、矿、队扣款),员工领取上月工资时次月出勤必须达到8—10天,否则不发上月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并且按矿规定退回矿财务部,并保留好原始依据凭证备查。
二、人平工资计算法
1、队总工资减去队提留,班组长津贴、其它津贴,矿队各种特殊奖励,伤病员工资后,余额除以当月实际人数,或当月队实际出勤天数等于队人平月工资或人平每天工资。
2、全队除材料员外,全部实行计件金额制计算工资,有班长对当班出勤人员进行考核,严禁弄虚作假。
经队干发现或工人举报作假,一经查实对班长处罚100一次。
3、值班长按矿下达文件精神,拿副队长工资0.9系数支护或按正班长工资考核,班长按总计件工资得0.12系数支护,副班长按正班长的0.4系数支护。
三、出勤奖考核制度
1、凡当月出勤月大达到25天,月小达到25天考核出勤奖;由班长安排休息时间,根据班组安排的休息时间不乱休,只许事、病假一天(特殊情况除外);达到以上要求的,享受队当月出勤奖;当月凡出勤未达25天者,不享受当月一切奖励。
2、因公受伤住院的职工,医疗终结后上班的和新工人(新调进人员)从上班之日起,由班长安排休息时间,根据班组安排的休息时间不乱休,不休的给予适当的出勤奖。
3、为防止小伤大养(根据实际情况考核,不得随意认可),小伤按3天,缝针按7天支付伤假工资,住院按矿文件支付伤假工资。
零星伤医药费一律以正规发票报80%,由安全队长签字认可,其它一律作废。
4、婚假、产假、丧假、公差,按照矿人力资源部要求支付工资,未按规定办的,矿人力资源部未支付工资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5、受伤人员休养期间,原则上要参加安全、政治学习,(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的不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四、班长、安全员津贴考核办法(按当月完成
计划定)
为了加强我队班组长的管理,提高班组长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我
队的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班组长津贴考核办法;
(一)考核条件:
(1)、掘进生产计划任务;
(2)、队质量标准化达标准规划;
(3)、安全按照队下达的指标;
1、生产班:
每月队下达的生产任务为准,等于工程质量为优,安全按照队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维修班
全月维修任务必须按矿下达任务完成,工程质量必须按措施严格执行。
每天规划维修任务,严禁提前下班,违者对维修人员处罚50元一人。
(二)、班组长、(副班长)安全员享受安全津贴
1、当月无安全事故队奖励安全员出勤15元一天。
2、队、班组各种考核(含特殊奖励)依据,由月底工资仲裁会仲裁决定,由参会人员签字生效。
注:
根据队实际情况各种考核如有变动,队另行作补充规定考核或月底队工资仲裁会仲裁决定,并作好每月工资仲裁会记录备查。
五、五险一金按矿人力资源部要求,每月如实申报增、减人员情况。
六、队工资仲裁会制度
为了我队全体员工工资分配民主、公开化,在考核上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原则,做到对职工工资分配、奖惩有据可查,有制度可依,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根据矿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队工资仲裁会原则上在次月3号前由队长主持组织召开,队长不组织召开工资仲裁会处罚500元一次。
2、参加工资仲裁会人员
不当班的全体队干、值班长、班组长(安全员)、综合管理员(材料员)、职工代表、矿包保人员。
对通知到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0元一次。
3、仲裁会内容
(1)、通报上月矿人力资源部工资结算项目情况、矿队各种奖惩明(说明)。
(2)、通报当月考核各班组原煤计划与原煤实际生产完成情况。
(3)、计件工资,零星工程工资,重点工程项目,特殊奖励及个人奖励情况仲裁说明。
(4)、矿、队三违、掘进进尺、个人扣款及班组集体奖惩情况及仲裁说明。
(5)、安全、质标、工程质量考核(班组评比第一名),零星工伤药费报销情况及仲裁说明。
(6)、班组长、安全员津贴考核,值班长、综合管理员(材料员)、临星人员工资考核情况及仲裁、计发金额通报。
(7)、队评比优秀员工,技术练兵等相关津贴奖惩仲裁。
(8)、以上各种考核由分管队长签字后交由队长签字,并参加工
资仲裁会人员签字后执行,每月各种补充考核措施规定,交一份到工资员处存档,并作为原始考核依据备查。
(9)、无工资仲裁会记录或经矿经济民主检查,仲裁会决定与实际发放金额不符,处罚队长、工资员各100——500元。
七、自有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经济管理制度,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队制定自有资金管理制度。
(一)、自有资金管理机构:
(1)、三人小组成员:
组长:
龚文川成员:
龚治航、蓝必成、周明生出纳:
周明生记账:
周明生
(2)、队自有资金管理成员:
龚文川、龚治航、吴道林、蓝必成、周明生、谢加彬
(二)、自有资金来源:
矿批准的办公用品及业务费用,经队委会研究同意的提留资金。
(三)、队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1、队干电话费,办公用品支出。
2、队安全、生产质量优秀个人奖励。
3、队购买看望伤病员慰问品,或慰问金。
4、探望特困员工、员工生日补贴。
5、队自有资金使用必须经队民管会审议,三人小组成员签字生效。
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经队委会讨论,制定以下规定:
1、职工必须听从队指挥,服从安排,班长一次不服从安排处罚50元,出现第二次撤职;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第一次处罚30元,出现第二次处罚60元,并停工检查,写出书面认识后,经队同意后方可上班,否则按规定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2、职工不按规定程序请假,乱休造成影响的处罚50元一次。
3、未下井或下井后未完成工作任务就下班的处罚50元一人次,并划掉当班出勤。
4、不出勤,无任何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三天以上者,不享受当月一切奖励,并在复工前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书交队,经队同意后方可上班,否则按矿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5天以上的旷工人员按矿文件执行。
5、凡本队员工,生日当天,可休息一天,当月考核减少一天,队补足生日蛋糕一个(标准50元)。
九、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队的材料设备管理,杜绝丢失浪费现象,为了职工增收节资,经队委会讨论决定,特制度以下材料管理办法,望全队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结构:
组长:
龚文川
成员:
龚治航、吴道林、蓝必成、周明生
(二)、具体办法
1、材料员的管理:
负责全队所有材料工具的发放和废旧材料的回收,所有的必须建立台帐,一次不签字就发放材料的处罚材料员50元。
备用材料和配件未备用的处罚30元一次。
2、全队所有职工要办辞职手续或调动手续的必须交清所有工具才允许签字,否则谁签字谁负责承担经济赔偿。
3、加强支护材料管理,值班队干每天出班必须生产班操作结束后才允许下班,一次未按规定执行处罚50元,值班队干每班必须对工作面材料进行清理,发现有丢失及时通知地面,否则由值班队干个人承担经济赔赏;
4、锚杆丢失一根处罚30元,被矿和部门查到由该组人员承担处罚金额。
5、凡设备配件是人为造成损坏和丢失的,责任人承担50%的经济赔賞。
6、所有的支护材料进出井必须专人守护,值班队长班长一次不安排处罚50元一次。
安排到的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材料丢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赔賞。
7、全队所有员工工具丢失后需领用的必须按原价50%赔賞。
8、工作面所有的配件不放到指定地点的对机修工一小件处罚10元。
9、新工人到队一次性投入工具,在4—5个月内坏了的以旧换新,丢失的按原价赔賞。
10、材料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码整齐,否则每次处罚50元一次。
道钉每颗丢失处罚2元,道夹板每副丢失处罚10元,螺丝每颗丢失处罚3元,回收按30%进行奖励。
11、全队员工在材料设备管理上,能修旧利废的为队创收节资由较大贡献的,队酌情给予20——200元的奖励。
十、生产任务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我队掘进生产组织,调动员工和班组长的生产积极性,队根据实际制度队生产任务考核,队实行以下掘进奖励考核制度。
1、把全月全队生产任务按日任务计划,当班掘进低于1.5米按100分/米支护,达1.5米以上(不含1.5米)至1.8米按140分/米支护,1.8米(不含1.8米)至2.2米按160分/米支护,2.2米以上180分/米。
注:
单独打上半部班组进60分,20个眼子以上,1.7米深,由收进尺班组支付60分。
2、在当日计划任务的基础上,班组出机矸,按10分/车支护;手矸30分/车。
3、锚杆按5分/根支护,挂网按10分/张支护,喷浆按30分/车,打吊环按10分/根支护,打锚索按30分/组支护。
4、单独钉道:
10分/米;钉道移机和喷浆机紧固到位15分/米。
5、零星工程:
做水沟:
每栋100分/3米(标准600×600mm);每栋50分/3米(标准300×300mm)。
不合格者,一律不计工分。
下材料:
一般材料10分/车;黄泥40分/车;轨道30分/车,进出井工具10分/台/跟/个。
注:
以上各条必须达到矿规定工程质量,凡由矿检查不达标,一切不计资。
十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掘进、支护工程质量管理,队根据实际与管理制度相结合,制定此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
1、班组质量达优良品(公司、矿)检查奖班组200元一次,反之为不合格品,队对班组处罚200元一次。
2、值班队长、班长验收质量,对验收质量不认真处罚50元一次。
3、每组作业人员操作结束后,不经值班队长、班长验收的处罚30元一次。
4、验收不监督整改处罚责任人50元,(值班队长、班长、安全员)。
5、掘进文明生产,掘进施工质量工作,凡经检查质量不合格,处罚班组集体200元一次。
6、质量数据问题由安全员收集填写,凡安全员每少填写一人处罚安全员10元一次(当班的)。
十二、班组成本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好增收节资,减少材料浪费,控制材料成本消耗,经队研究讨论,制定本办法。
1、队月初按矿计划指标分解,按进尺材料消耗下达各班组材料计划费用。
2、材料领用由材料员严格把关,严禁领取与队安全生产无关的材料,否则处罚材料员所领货物的原价。
3、班组长必须在各班组所领用的材料上签字后,由队长签字后方可领取。
4、凡出现井下材料浪费,该回收的不回收对班组处罚材料原价。
5、特殊工种工具每两年一换,但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原价购买。
6、大型设备和单价上100元的材料必须经队长签字后,材料员方可发放。
7、凡井下出现油脂跑油对责任人处罚20元一次。
8、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坏电机设备配件的按原价80%赔賞。
9、凡出现材料乱堆乱放的对责任人处罚30元一次。
10、班组材料结余一律转入班组下月处理费用,凡超支的一律从班组总工资内扣除。
十三、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管理建设,夯实基础,队特制定班组分类制度:
(一)、班长选拔制度
1、必须有相当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实际工作能力。
2、连续在本矿或(国有企业)工龄两年以上,并且是安全生产技术中的佼佼者。
3、思想上顾全大局,有集体观念,无报复之心。
4、在实际工作中敢抓敢管。
5、符合上述条件者经队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同意过半人数即可担任。
(二)、职责
1、组织好当班人员安全生产完成当班计划工作任务。
2、验收好当班的工程质量及处理好当班的安全隐患整改。
3、负责当班的安全及重点工作。
4、负责当班完成工作量的统计,以及员工出勤考评奖罚考评落实到人。
5、负责召开班前会,总结班组安全生产,查找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6、严格当班安全评估工作考评并记录完整。
十四、安全员考核办法
为了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狠反“三违”,明确现场安全目标,特制定安全员考核办法:
1、对当月出现轻伤,对当班安全员处罚30元一次,实行累加“三违”,超三人每多一次处罚10元。
2、对当月无轻伤班组及不超三次的安全员奖励15元/每班。
3、凡出现安全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处罚30元一次,凡二次被查出不履行职责现象一律撤职。
4、安全员现场发现安全隐患不安排处理,查出质量问题不安排
整改的处罚30元一次。
5、安全员无敲帮问顶工具的处罚50元一次。
6、安全员发现“三违”人员不进行制止的处罚30元一次。
7、安全员所在班组质量全月检查均为优良品的,对安全员奖励50元月。
8、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矿、队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参与队现场安全管理、安全仲裁会,无故不参加处罚30元一次(矿处罚在外)。
9、安全员考核每月由安全队长具体负责考核。
10、安全员必须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会,不参加的处罚30元一次。
三、队干及相关各种职责
一、队干分工工作制度
根据矿有关文件要求,对队干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原则上队干分工不分家,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全力抓好队安全、生产、质量等工作。
队长:
负责全队人、财、物工作,全面协调平衡全队安全、生产、质量、民管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操作。
书记:
负责全队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培训,生活后勤,工会,共青团工作。
协助队长抓好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操作。
副队长:
协助队长工作,主要负责全队的安全管理和考核,协助生产队长抓好全队的生产现场管理并负责全月安全质量考评总结和次月安排,针对性安全落实,严禁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操作。
协助队长工作,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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