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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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
2005年
常州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
单
项
竞
赛
规
程
常州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及各项目参赛年龄规定
序
竞赛名称
2005年
1
常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小学92-93年组94-95年组96年后生
初中89年后生
高中86年后生
2
常州市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
小学92-93年组94年后生
初中89年后生
高中86年后生
3
常州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小学92年后生
初中89年后生
星级高中不限年龄
4
常州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
小学92年后生
初中89年后生
5
常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小学92-93年组94年组95年组96年组
初中89年后生
6
常州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小学92年后生
初中89年后生
高中(男)86年后生
7
常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小学92年后生
初中89年后生
高中86年后生
8
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小学93-94年组95年后出生
初中90年后生
9
常州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小学93年后生
初中90年后生
星级高中(职高)不限年龄
局属中小学组不限年龄
10
常州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小学93-94年组95年以后出生
初中90-92年组
高中87-89年组
11
常州市小学生田径身体素质比赛
94年龄组
12
常州市艺术体操、健美操比赛
不限年龄
常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5年4月23—26日在武进星辰实验学校举行。
二、竞赛分组和参加单位: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局属学校、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高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局属学校、天宁、戚区、新北。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三、年龄或年级分组和竞赛项目:
高中组:
86年后生,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初中组:
89年后生,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小学组:
小学甲组(92—93年生),小学乙组(94—95年生),小学丙组(96年后生)
竞赛项目:
甲组: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乙组: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丙组:
男、女单打。
四、参加办法:
1、各辖市、区、局属学校各组可报两个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初中组每队可报团体男、女各4人,单打男、女人数不限。
高中组每队可报团体男、女各4人,单打男、女人数不限。
小学甲、乙组每队可报团体男、女各4人,单打男、女各4人,小学丙组单打男、女各4人。
3、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级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4、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运动员需交报名费20元/人。
五、竞赛办法:
1、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标准球台和橙色硬质乒乓球。
3、团体比赛为3人出场,采用三盘两胜制,进行五场单打比赛,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每场团体比赛,各队必须有1名直拍快攻型打法的运动员出场比赛。
4、各项比赛,6人(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赛,7人(7队)以上先进行分组单循环预赛,决赛阶段采用单败淘汰制加附加赛(三局二胜制)。
2004年参加市赛的成绩蛇形编排,其他的均进行抽签定号。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高中、初中、小学各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均取前六名,不足6队(人),以实际名次录取。
2、各组男、女团体、单打前六名均以9、7、6、4、3、2计分,不足六名,则以高限计分。
3、设初中男、女和小学男、女四个团体,高中组不设团体,按各辖市、区男、女运动员在各组各项比赛中的名次得分累计计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依次按金牌、银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
七、报名:
各参赛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一式两分并经各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于4月3日前送常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作弃权论。
八、狠抓竞赛赛风,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裁判长:
仲森磊,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有关会议:
1、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于4月21日上午9:
00召开,请各队领队、教练届时准时参加(地点待定)。
2、裁判员会议于4月21日下午2:
00举行,请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地点待定。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5年5月14日—15日在溧阳市实验小学举行。
二、参加单位: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高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三、参加办法:
1、以辖市、区、市局属校混合队报名参赛。
2、各辖市、区、市局属校两棋种各组可报男、女各两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3人。
3、竞赛和年龄分组:
小学甲组:
1992年—1993年生小学乙组:
1994年后生
初中组:
1989年后生高中组:
1986年后生
4、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级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5、运动员需交报名费20元/人。
6、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四、竞赛办法:
1、象、围棋两棋种各组分别进行男女子个人赛。
2、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轮次,采用循环或积分编排制。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象、围棋两棋种各组男女子分别录取前六名,按9、7、6、4、3、2计分;不足6人参赛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2、小学、初中、高中各组设象棋、围棋两个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各组男、女运动员参加比赛全部录取名次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则依次按获得第一、二……名,多者名次列前,奖励名次根据参赛单位多少决定。
六、报名:
各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并经各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4月24日前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作弃权论。
七、狠抓竞赛赛风,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裁判长:
朱汉良、韩启宇,其它裁判员由大会另行选聘。
九、领队及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
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于5月12日上午9:
00举行,请各队届时准时参加。
地点待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5年7月29—7月30日在常州市游泳池举行。
二、参赛单位: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三、竞赛分组和竞赛项目:
初中组(限1989年后生):
200米混合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
50米蝶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小学92—93年组:
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小学94年组:
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小学95年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蛙泳、
4X50米自由泳接力
小学96年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四、参赛办法:
1、各辖市、区、局属校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参赛运动员初中组可报男女共10人,小学92—93年组可报男女共8人,小学94年组可报男女共10人,小学95年组可报男女共12人,小学96年组可报男女共10人,不得越组参赛,每人限报3项(含接力),每项人数男女不限。
2、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20元/人。
3、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每项比赛9人以上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含8人)参赛只进行决赛。
3、只有1人报名项目由大会通知改项不换人。
4、小学组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200米混合泳测验和形态测试,不录取名次,只计达标得分;并将达标得分之和计入十三届市运会(评分办法见附表)。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9、7、6、4、3、2计分,不足6人参赛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按高限计分。
2、团体总分取前三名,小学组取前六名。
团体总分按该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初中或小学各组别各项目比赛中的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得分累计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依次按获金牌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按获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七、狠抓竞赛赛风,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裁判长:
黄乾生,其它裁判员由市体育局负责选聘。
九、报名:
1、各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并经各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7月9日前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作弃权论。
2、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十、有关会议:
1、裁判员会议于2005年7月26日下午3: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请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2、领队教练员会议于2005年7月26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请参赛队准时参加。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
常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小学年龄组
身体形态测试和200米混合泳专项测验评分表
男子组
项目
组别
身高(cm)
臂展(cm)
达标得分
200米
混合泳成绩
达标得分
92年
162
163
4
3’05”
5
93年
156
157
4
3’15”
5
94年
152
153
4
3’30”
5
95年
143
144
4
4’00”
5
96年以后
136
137
4
4’10”
5
女子组
项目
组别
身高(cm)
臂展(cm)
达标得分
200米
混合泳成绩
达标得分
92年
162
163
4
3’08”
5
93年
158
159
4
3’15”
5
94年
153
154
4
3’25”
5
95年
144
145
4
4’00”
5
96年以后
137
138
4
4’05”
5
注:
运动员身体形态测试中身高和臂展两项中有一项未达标,则视为不达标,不得分。
常州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05年8月8—15日在中天钢铁体育场举行。
二、竞赛分组和参赛单位: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新北、戚区。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高中组(男子):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三、参加办法:
1、以辖市、区、局属学校组队参赛。
2、各辖市、区、局属学校小学、初中组可报男、女各两队,高中组可报男子2个队。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小学组11人,中学组15人。
3、年龄:
小学组限92年后生,初中组限89年后生,高中组限86年后生。
4、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5、各队备深浅服装两套,两套号码相同,队长应有标记。
6、运动员需交报名费20元/人,另外每人交3元保险费。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小学组7人制全场50分钟,半场25分钟;初中、高中11人制全场60分钟,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学组踢4号球,初中、高中组踢5号球。
2、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
如6队(含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如7队(含7队)以上参赛则进行分组循环,决赛各组取2—3名进行交叉决赛,产生前六名。
3、在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必须将上场运动员、替补运动员的名单及运动员注册证交给裁判员,每场比赛各队允许替换3名运动员,位置不限,如赛前不申报3名替补运动员名单,则在比赛中间不得换人。
4、运动员比赛服装的号码与队服颜色要有明显区别(上衣后面号码高25厘米,前胸前10厘米,短裤右下角高10厘米),必须与报名单所填相符,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不得上场比赛。
5、各队自备深、浅两种颜色比赛服装及套袜,颜色必须全队一致,守门员服装颜色须明显区别于双方运动员的服装颜色,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明显区别的袖标,违者不能上场。
6、比赛穿带钉的胶底鞋。
7、决定比赛成绩的办法:
(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如50、60分钟为平局,则直接进行互罚点球决出胜负,胜得分2分,负队得1分,按同一阶段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点球决胜负进球数不计入)。
(3)如仍相等,则按他们在同一循环中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点球决胜负进球数不计入)。
(4)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比赛均取前六名,不足6队(含6队)参赛,按实际队数录取分别给予奖励。
六、报名:
各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并经各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7月18日前分别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作弃权论。
七、狠抓竞赛赛风,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裁判长:
王国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选聘。
九、有关会议:
1、抽签于2005年8月1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签,请各参赛单位派员
参加,如不到则由大会代抽。
2、裁判员会议于2005年8月6日下午2: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请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3、领队教练员会议于2005年8月6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请各队准时参加。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5年7月20—22日在金坛市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三、竞赛组别和年龄:
竞赛设小学男、女组和初中男、女组,初中组限89年后生,小学组限92年后生。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两个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2人。
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级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20元/人,另外每人交3元保险费。
五、竞赛办法:
1、6队或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比赛;如7队或7队以上参赛,进行抽签分组循环,决赛时各组取2-3名进行交叉赛,决出前六名,每队每天进行二场比赛。
2、每半场比赛中每队6.25米外投篮中二次后,每投中一次得4分,如进攻队员正在投篮时,对方队员犯规,投中有效,加罚一次,如球未投中,应判给被侵犯的队员四次罚球。
3、比赛除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执行外,另执行以下规定:
(1)全场分四节,上半时分两节,每节10分钟,(可暂停一次),两节中间休息2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5分钟。
(2)参赛队在每场比赛前必须将队员分成甲、乙两组各6名队员,分别参加一、二节比赛,每节全队四次犯规后执行两次罚球。
如出现犯规,场上不足5人时,由对方教练指定一名队员替换(必须在报足12名队员的情况下),各队最多只有两次替换机会。
(3)运动员全场犯规6次,则取消比赛资格。
(4)男运动员1992年生,身高达1.80米,1993年生,身高达1.76米和女运动员1992年生,身高达1.70米,1993年生,身高达1.68米以上的高度队员且在场上打满20分钟,每人在每场比赛中加3分。
(5)对所有运动员在赛前进行专项技术测验,比赛成绩与专项技术测验成绩按7:
3比例折算总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均取前六名,不足六队参赛,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七、报名:
各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并经各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作弃权论。
八、狠抓竞赛赛风,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裁判长:
谭文杰,副裁判长:
孔令峰,其余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聘。
十、有关会议:
1、抽签会议于2005年7月13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
2、裁判员会议于2005年7月18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3、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于2005年7月18日下午2: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第七届星级高中篮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05年11月4—6日
二、比赛地点:
地点待定
三、参加单位及分组:
全市各星级高中(含普高)及重点职业高中
1、本次比赛设男子组、女子组。
2、男子组分甲级队、乙级队进行比赛。
甲级队:
省奔中、省溧中、省武高、省常中、市一中、北郊中学、市五中、田家炳中学、刘国钧职教中心、武进职高、外国语学校、横林中学
乙级队:
除以上学校外,其余各校及各重点职业高中均参加乙级队的比赛。
四、参加办法:
1、各校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12人。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的学生。
3、在省体工队、省中心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在辖市(区)少体校读书并训练的学生、借读生和双重学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4、严肃赛风赛季,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由各单位校长负责审查,并须签字盖章。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各参赛队必须备有二套深浅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要有按规则要求尺寸的号码(4—15号)。
3、6队以下(含6队)采用单循环制比赛,7队以上分二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比赛。
4、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5、甲级队的比赛分成A、B两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交叉比赛,决前四名,小组3、4名交叉比赛,决5—8名。
两小组的第5、6名降为乙级队。
乙级队的比赛参照竞赛办法(五)第3条进行。
6、常州市星级高中男子篮球比赛继续采用升降级制,甲级队的后四名降为乙级队,乙级队的前四名升为甲级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子组甲级队、乙级队和女子组均取前八名,不足八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七、报名:
1、各参赛队必须在2005年10月15日前报名,报名单送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随交参赛队员学籍卡原件和二张一寸彩照(制作成运动员照片册)。
2、参赛费另定。
交通食宿自理。
3、各单位报等级裁判1名。
八、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聘请。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一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5年8月20—23日举行,地点待定。
二、竞赛分组和参加单位: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戚区、天宁、钟楼、新北、局属学校。
高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戚区、天宁、新北、局属学校。
三、参加办法:
1、以辖市、区、局属学校混合组队参赛。
2、各辖市、区、局属学校各组可报男、女各两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12人。
3、年龄:
小学组限92年后生,初中组限89年后生,高中组限86年后生。
4、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级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5、各队需备深、浅运动服两套,两套号码相同,队长应有标记。
6、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竞赛费20元。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三局两胜21分制。
初、高中组:
男子网
高2.30米,女子网高2.15米。
小学男子组网高2.15米,小学女子组网高2.00米.
2、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如6队或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如7队或7队以上参赛
进行分组循环,决赛时各组取2—3名进行交叉赛,取前六名,每队每天进行两场比赛。
1、计分办法:
(1)在单循环赛中,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赛名次:
A(胜局总数)
——————————=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3)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
X(总得分数)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Y(总失分数)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组男、女队均取前六名,不足6队(含6队)参赛,按实际队数录取,给予奖励。
六、报名:
各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并经各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逾期作弃权论。
七、狠抓竞赛赛风,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裁判长:
陈志军,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选聘。
九、有关会议:
1、抽签会议于2005年8月13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
2、裁判员会议于2005年8月18日下午2: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3、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于2005年8月18日上午9:
00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与地点:
2005年7月15—17日在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举重馆举行。
二、参赛单位:
初中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局属学校。
小学组:
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三、竞赛分组和竞赛项目:
1、小学组92年后生
女子组:
40公斤级以下、44公斤级、48公斤级、53公斤级、58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男子组:
44公斤级以下、47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2公斤级、62+公斤级、
2、初中组89年后生
女子组:
48公斤级以下、53公斤级、58公斤级、63公斤级、69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级。
男子组:
47公斤级以下、52公斤级、56公斤级、62公斤级、69公斤级、77公斤级、85公斤级、85+公斤级
四、参赛办法:
1、各辖市、区、局属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小学各组可报12人,初中各组可报8人。
2、小学、初中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市级竞赛的规定执行,参加市田径、篮球两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和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需交报名费20元/人,另外每人交3元保险费。
4、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规则。
2、小学、初中组男、女各级别进行个人赛和身体专项专项素质测验。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小学、初中各组男、女各级别比赛均取前六名,不足录取名次按高限记分(个人总成绩以专项成绩得分加身体素质得分(60米跑、立定跳远)加专项素质得分(高抓、借力推、后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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