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控治理与降噪实施计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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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控治理与降噪实施计划方案
贺州市八步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一期)贺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
扬尘污染防控治理及降噪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
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16年7月3日
贺州市八步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一期)贺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控治理及降噪实施方案审批表
部门
职责
(签名)
职务
备注
项
目
目
部
编制
校核
项目技术负责人
复核
项目经理
部门
职责
(签名)
审批意见
备注
分
公
司
审核
技术或项目管理科
主任工程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关于修订《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质安字[2010]12号文);
7、《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桂质安字[2010]16号文);
8、《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形象进度宣传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9、《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10、《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1版第2次印刷。
11、贺州市八步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一期)贺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以及相关施工方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一期)贺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
建设单位:
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
勘察单位:
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设计单位:
合筑工程设计
监理单位:
市广夏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建筑面积:
84169.69m2
结构形式及层数:
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其中1#至6#负一层为地下室,楼层均为11层,7#、8#无地下室,楼层均为11层。
建筑高度:
32.6米。
主体结构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
施工工期:
200日历天。
三、扬尘、噪音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和职责
3.1扬尘、噪音污染防治组织机构
本工程建立由公司领导,项目管理,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成立施工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表01
序号
成员
职务
职责
1
组长
项目经理
敏
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2
副组长
技术负责人
黄冰
具体负责现场扬尘、噪音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噪音污染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3
组员
安全员
元杰
莫盛焜
吴岳峰
具体负责扬尘、噪音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组员
施工员
邱志华
邱继承
主要负责对现场扬尘、噪音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
5
组员
资料员
颜翠月
主要负责扬尘、噪音污染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3.2职责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污染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
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噪音污染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噪音污染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噪音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噪音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噪音污染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噪音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噪音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应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噪音污染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噪音污染控制的进程。
四、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
4.1扬尘来源
1、基础施工期间的扬尘主要来自:
土方挖掘及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行道路扬尘。
2、主体及装饰施工期间扬尘主要来自:
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4.2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4.3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施工道路硬化施工;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4.4管理控制措施
4.4.1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5米。
施工区安排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以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后必须在工地大门前的冲洗平台对车辆进行彻底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
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每日进行至少1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规定的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项目部门卫做好保卫管理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5)本工程施工场地面积较广,为保障扬尘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项目部使用采用全场地裸土覆盖,施工到哪个区域便掀开,施工完毕及时覆盖,最大限度的降级尘土污染。
2、沉淀池清理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定时清扫,并做好记录。
(1)施工区域沉淀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定点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间管理
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
(3)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专间专用,禁止将木工间作为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易产生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实时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运输车辆出工地大门前必须高压水枪进行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4.4.2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施工阶段
(1)严格执行《项目扬尘专项防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2)施工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3)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4)堆土相对集中,并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定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5)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6)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7)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2)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3)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
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并用遮阳网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自拌砂浆,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
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斗车从井架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斗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
禁止从预留洞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用劳动斗车运下;
(6)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进行,防止碎末洒落飞扬,造成污染。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外墙砖切割施工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封闭,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外墙砖、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挡措施。
五、噪声控制措施
1、一般噪声源:
(1)土方基础阶段:
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破碎钻、压桩机等。
(2)主体装饰施工阶段:
地泵、汽车泵、振捣器、混凝土罐车、空压机、支拆模板与修理、支拆脚手架、钢筋加工机械、电刨、电锯、木工圆锯机、人为喊叫、哨工吹哨、搅拌机、水电加工机械等。
2、防噪音控制措施
(1)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一般情况晚上22点至6点及午休尽量不施工。
(2)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与街道、居委会加强沟通,在工地大门口贴告示。
(3)夜间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文明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影响。
(4)为尽可能地减少施工中的噪音污染,为业主和周围居民提供一个比较宁静工作、生活环境,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减低噪音源的发声强度;
2、控制噪音源的发声时间段;
3、采取隔音措施;
4、减少噪音源;
(5)对施工人员进行夜间文明施工教育,严格执行逐级交底制度。
加强工人文明施工意识。
维护施工现场生产秩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设控制噪声测试点,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7)风镐及空压机等大噪声的施工机械严禁在夜间22点以后使用。
(8)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模板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翻斗下料。
运料、拆模时,模板和钢管等应轻拿轻放,并尽量利用机械起吊。
(9)木工电锯临时加工点应采用封闭式木工加工棚,尽量减少噪声。
(10)对混凝土振动机、木工圆锯、型材切割机等噪音源的进行噪音强度限制,优先选取低噪音设备,定期监测,发现超标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
3、噪音与振动控制
(1)钢筋加工机械:
本工程的钢筋加工机械设备全是新购置的产品,性能良好,运行稳定,噪音小。
(2)木材切割噪音控制:
在木材加工场地切割机周围搭设一面围挡结构,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3)混凝土输送泵噪音控制:
混凝土浇筑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泵送车位置,布置在远离人行道和其他工业区域的空旷位置,采用噪音小的设备,必要时在输送泵的外围搭设隔音棚,减少噪音扰民。
(4)混凝土浇筑:
尽量安排在白天浇筑。
选择低噪音的振捣设备。
4、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1)提倡文明施工,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进行进场培训,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生产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使产生噪声大的工序尽量在白天进行。
(3)清理维修模板时禁止猛烈敲打。
(4)脚手架支拆、搬运、修理等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减少人为噪声。
(5)夜间施工时尽量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材料运输车辆进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必须轻拿轻放。
(6)每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夜间施工。
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现场地外的影响。
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排放限值:
单位dB(A)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表02
注:
1、如几个施工阶段同时施工,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制为准;2、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3、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
六、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措施
1、项目成立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组成,制定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的各项管理措施,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并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贺州市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结合该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消除污染,美化环境,完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搞好治安联防工作,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包括项目部各主要管理工作人员在组成,上墙,有利于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的开展。
3、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
各种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的规章制度贴上墙,并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的标语,现场施工人员佩戴身份卡。
现场要创出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的气氛,进场人人都要有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的意识。
4、施工队伍进场后逐步建立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标准模式,做到职工临时生活设施井然有序,室外整洁、卫生,卫生用具分点成线放置。
5、保护施工成果,不能随意损害施工成品及机具设备,斗车、灰桶、灰槽使用后及时清理,集中放置,做到工完场清。
6、门前实行“三包”,保证现场各类材料堆码有序,现场排污、雨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7、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清。
8、施工现场地坪全部采用“硬地法”作业。
9、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外干净。
10、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做好防鼠、防蝇工作,清洗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民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
有组织地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保持现场整洁,保证饮食卫生、饮水卫生。
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1、现场要定期投放药物以防四害。
12、施工围墙双面刷白,围墙上用醒目的颜色标注施工告牌、公司介绍牌、工程进度牌、企业徽记牌、工程概况牌、新技术推广牌、创“绿色环保工地”施工十二条、安全无事故牌及本企业的宣传标语,围墙要求整洁美观,大方。
七、防尘降噪应急预案
7.1成立应急指挥部:
7.2指挥部职责
1、指挥(敏):
负责指挥及人员组织协调工作。
2、副指挥(黄冰):
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当指挥未在时,履行指挥职责。
3、成员: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
4、综合协调组(邱志华):
负责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的协调和信息传递工作。
5、事故抢险组(邱季承、韦志壮):
负责按照已确定的抢险方案对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6、技术保障组(吴岳峰):
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制定抢险方案、抢险过程的技术支持和协助对事故的调查。
7、救护组(元杰):
负责事故人员的救护,并陪同伤者到医院,协调救治。
8、物资保障组(颜翠月):
负责事故救援物资的供应及外协单位的联络。
9、安全保卫组(莫盛焜):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封闭,疏散无关人员,引导清理设施、物资进入现场。
10、事故调查组(覃金勋):
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11、善后处理组(黄带孟):
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2、项目部指挥部:
由项目部经理兼本单位应急小组指挥,负责启动扬尘降噪预案,并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
13、分指挥部指挥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事件发生后,协调生产组、技术组、材料组、应急小组等部门进行处理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汇报。
各组员联系表03
职务
姓名
联系
指挥
敏
副指挥
黄冰
组员
吴岳峰
邱志华
邱继承
元杰
韦志壮
莫盛焜
颜翠月
覃金勋
黄带孟
7.3潜在紧急情况
1、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及环境影响辩识确定:
施工现场扬尘、建筑垃圾处置、化学品和油品泄漏等。
在施工活动中,能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大气及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能够引起社会关注,如不及时处理可引发更大损失的事故。
2、扬尘:
指施工活动中受活动本身产生的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遇四级以上风时,如:
土方开挖、回填土、场平等细颗粒物排入大气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3、遗洒:
指施工运输活动中固体物、细颗粒物等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产生的不良影响。
如车辆运输或人工搬运中产生的土方、混凝土遗洒;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包装破损等出现的洒落。
7.4应急准备
1、项目部应加强全员环保教育,持续提高环保意识。
为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收工后不再有落地灰等施工垃圾;开袋的水泥、白灰粉等细颗粒建筑材料尾料不露天存放。
2、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以保持现场主要道路持续湿润,以不扬尘为标准。
3、车辆粘有泥土出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将泥浆带到场外。
4、施工垃圾、渣土在未清运出场前,应存入密闭式垃圾站,垃圾站存放不下时,采用旧密目网等进行覆盖,防止起风时吹散。
5、施工现场中的设备采用搭设隔音棚进行隔音,采用低噪音设备。
7.5应急物资准备:
7.6应急响应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扬尘、遗洒、泄漏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必须马上向本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由分指挥部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和综合协调组报告,并启动施工现场扬尘、遗洒、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在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对正在进行挖土、回填土方、转运土方、清理施工垃圾及使用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建筑材料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时,应立即停止,并对细颗粒物进行覆盖遮挡。
3、在作业面上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苫盖。
4、施工现场在四级风以上天气、沙尘天气时,要对施工道路增加洒水频率。
对施工存土等苫盖密目网或喷洒固化剂。
5、翻脚手板时应提前洒水,遇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应停止翻板。
6、对裸露地面应采用夯实、铺撒碎石、苫盖密目网等方法减少扬尘,遇风时进行洒水处理。
7、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模板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翻斗下料。
运料、拆模时,模板和钢管等应轻拿轻放,尽量利用机械起吊。
8、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过大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搭设隔音棚。
7.7遇紧急情况处理:
1、运输土方或混凝土时,若遗洒于施工场区外城市道路上,需在道路上立即设置警戒标志(警戒标志距遗洒面不得小于50m),进行清扫,以防止污染道路及造成不良影响。
2、安全保卫组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现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车辆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有关事件发生后,如遇政府及相关部门(城管、环保局等)进行检查和处理,项目部除进行协调、分析解释之外,立即通知公司扬尘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7.8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1、对事故发生现场及整改后的现场进行测量与拍照,留下文字与图像资料,经上级环保部门和社会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2、事故处理完毕后现场分指挥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报告。
3、处理组做好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并做好对公司围所有人员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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