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102年度约聘专任专业辅导人员第一次甄选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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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102年度约聘专任专业辅导人员第一次甄选简章
雲林縣102年度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甄選簡章
1、依據:
1、國民教育法第10條。
2、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3、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2、報考資格:
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本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三、對學校輔導諮商專業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第八條情事者。
3、報名方式、時間及應繳驗資料:
ㄧ、報名方式、時間: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寄;報名表、相關證件書表檢附未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二)報名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01年11月26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資料寄送地點:
雲林縣林內鄉九芎國小蘇麗珠校長收(雲林縣林內鄉九芎村文化路10號;聯絡電話:
05-5892647轉111,聯絡人:
校長室蘇麗珠校長)。
(四)資格符合者於101年11月30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雲林縣教育網站(網址:
http:
//www.boe.ylc.edu.tw/)通知參加甄試。
(五)准考證於甄試當天報到時發給。
二、繳交應試資格文件:
下述證件請各備影本六份(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依序分裝訂成六冊(證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一)甄選報名表與切結書各正本一份(詳附件一)。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本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四)大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專職工作年資請佐附相關證明文件)。
(六)履歷表,詳見附件二(須親自簽名)。
(七)男性須檢附退伍證件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三、檢附填妥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之限時掛號回郵(貼妥32元郵資)標準信封一個。
四、繳交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式二張(一張貼於報名表、一張貼於准考證)。
肆、甄選時間:
101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
50時前完成報到)。
伍、甄選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小(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聯絡電話:
05-5322536#114,聯絡人:
輔導室張惠娟主任)。
陸、甄選方式:
ㄧ、實務演練(60%)
提供模擬個案背景資料,現場抽題,進行實務演練(10分鐘)與對談(5分鐘),計15分鐘。
2、口試(40%)
以校園輔導工作行政專業知能與輔導實務及諮商專業素養為內容,計15分鐘。
柒、錄取名額:
ㄧ、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正取名額3名,備
取名額3名,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二、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同分時以實務演練、口試之順序比序錄取,惟應試人員應達最低錄取標準(即總成績應達70分以上,含70分)始得錄取之,若應試人員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則得不足額錄取。
捌、放榜日期及地點:
錄取名單於101年12月6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公告於雲林縣教育網站(網址:
http:
//www.boe.ylc.edu.tw/)榜示,請自行上網查閱。
玖、成績複查:
考生對甄選結果若有疑義,得於101年12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檢具成績單、准考證,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三),親自(郵寄方式不予受理)至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雲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辦公室申請複查(聯絡電話:
05-5523338,聯絡人:
李碧華主任),逾期及程序不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拾、考試相關規定:
1、考生應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並提供現場試務人員核對身分。
2、實務演練及口試,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遲到論;在排定時間內遲到入場者,扣該項成績10分,其應試時間為個人剩餘時間;超過排定時間到場者,則依缺考處理。
3、實務演練不得自行攜帶通訊器材、個人檔案、諮商媒材等資料。
4、考生於實務演練過程中,不得向評審委員呈現姓氏、姓名和准考證號碼。
5、實務演練超過時間者,扣該項成績5分。
拾壹、聘期與服務內容:
ㄧ、本次聘用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並以一年一聘為原則,經考核優良者視經費來源得續聘。
2、經錄取之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其服務地點、內容、工作調配與人力支援等,統一由本府統籌規劃辦理。
3、服務內容:
(一)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促進學生學業適應。
(二)提供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協助及諮詢等服務。
(三)提供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四)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家長相關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等服務。
(五)接受直轄市、縣(市)政府、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六)其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交辦之學生輔導工作。
4、職務列等:
具碩、博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以相當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
用之,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五、服務地點:
本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本府教育處。
拾貳、附則:
1、本甄選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或遇天然災害或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原甄選作業日程需作變更時,於雲林縣教育網站(網址:
http:
//www.boe.ylc.edu.tw/)公告,不另個別通知。
2、報考人員不得違反下列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資格,若已聘用者,應予解聘:
(一)相關專業證書有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等情事。
(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四)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七)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八)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性騷擾暨性別事件行為屬實。
(九)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經判刑確定。
(十)有具體事實足證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三、經甄選錄取者,請攜帶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證明、成績單準時報到,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四、相關證書、專業證書等資料正本於錄取報到當天驗證。
拾叁、本簡章未規定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拾肆、本簡章經甄選委員會議決通過,陳報雲林縣政府核定後實施。
附件一
雲林縣102年度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甄選報名表
貼最近3個月2吋
正面脫帽半身彩色
照片
姓名
生
日
性
別
證照類別
□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
准考證
號碼
(由甄選委員會填列)
身分證
字號
電話
行動:
e-mail:
(O):
(H):
學 歷
科系組別
畢業證書字號
通 訊 地址
工作經 歷
報名手續
1.繳交報名表.切結書
2.檢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退役或免役證明
3.檢驗最高學歷證件
4.檢驗專業證照
5.與兒童青少年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
6.繳交履歷表
7.發准考證
經 辦 人
簽 章
雲林縣102年度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甄選
准
考
證
甄選日期:
101年12月5日(星期三)
上午9時起
甄選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小
應考人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准考證號碼:
監考員
簽 章
科
目
時
間
項
次
貼2吋
照片(與報名表同)
報到
8:
30
~
8:
50
一
實務
演練
9:
00
~
16:
00
二
本證填發人
口試
9:
00
~
16:
00
三
切結書
本人報名雲林縣102年度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則不得應考;若已聘用者,無異議被解聘,並不得提出申訴:
一、相關專業證書有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等情事。
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四、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
未消滅。
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七、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八、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性騷擾暨性別事件行為屬實。
九、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經判刑確定。
十、有具體事實足認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此致
雲林縣政府
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手機:
中華民國年月日
雲林縣102年度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甄選履歷表
附件二
姓名
英文
姓名
(姓氏在前)
性別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
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護照
號碼
(僑胞填寫)
外國
國籍
(他國籍人士填寫)
通訊處
戶籍地
□□□(郵遞區號)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現居住所
□□□(郵遞區號)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電話號碼
住宅:
( )
手機:
電子郵件信箱
緊急
通知人
姓名
關係
電話號碼
住宅:
( )
手機:
公:
( )
學歷(請填大學以上)
學校名稱
院系科別
修業年限
畢
業
結業
肄業
教育
程度
(學位)
證書日期文號
起(年、月)
迄(年、月)
考試
年度
考試
類科別
證書日期文號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或檢覈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
年度
類科
生效日期
核發機關
證書日期文號
年
月
日
專業輔導工作相關經驗
年度
當時服務單位/職稱
起訖期程
協助機關
證明文件日期文號
年
月
年
月
家屬
稱謂
姓名
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日期
職業
年
月
日
簡要自述
填表人:
中華民國102年月日
附件三
雲林縣102年度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存根聯)
應考人姓名
甄選類別及
准考證號碼
複查項目勾選欄
複查項目名稱
甄選成績
複查結果
實務演練
口試
複核委員簽名:
中華民國101年月日
雲林縣102年度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收執聯)
應考人姓名
甄選類別及
准考證號碼
複查項目勾選欄
複查項目名稱
甄選成績
複查結果
實務演練
口試
複核委員簽名:
中華民國101年月日
注意事項:
1、申請成績複查時間:
民國101年12月10日(星期一)10時起至12時止,逾期及程序不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2、申請方式:
檢具成績單、准考證,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三),親自(郵寄方式不予受理)至至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雲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辦公室申請複查(聯絡電話:
05-5523338,聯絡人:
李碧華主任)。
3、本申請單一式兩聯,各欄資料請填寫清楚,複查結果收執聯於當日交由考生簽收,如有錯誤則以存根聯為準。
4、複查成績以查閱原始分數及合計分數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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