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行业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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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行业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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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行业企业
非煤矿山行业企业
一、地下矿山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依据什么
查什么
怎么查
检查情况
备注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1
依法办矿
1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1.查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合法;
2.查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八条
2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1.查安全预评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查评价机构资质和评价人员资质是否有效;
3.询问评价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1
依法办矿
3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1.查是否有安全专篇;
2.查安全专篇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3.查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4.查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5.查重大变更是否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二十二条
4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1.查安全设施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具有该安全设施要求的资质;
2.查资质是否有效。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八条
5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查安全验收评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查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资质是否有效;
3.查评价时间是否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的;
4.询问评价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6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1.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2.查验收是否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的;
3.查安全设施是否在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和使用;
4.询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
证照
7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1.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证照的取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1.查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资格证取得过程;
3.抽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能力的考核验证。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3
管理机构
9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查是否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2.查文件中是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3.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考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查是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
2.查考核资料是否齐全;
3.查任职时间是否在考核合格后任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条
4
规章
制度
11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查是否有责任制文本;
2.查责任制文本是否有效;
3.查责任制内容是否与现状相符;
4.询问人员是否清楚自己的责任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13条
12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1.查是否有制度文本;
2.查制度文本是否有效;
3.查制度内容是否与现状相符;
4.询问管理人员是否清楚制度内容;
5.抽查制度执行情况。
综合因素
13矿山企业应建立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备(提升机、岩石电钻、排水泵及风机等)操作规程
1.查是否有操作规程文本;
2.查操作规程文本是否有效;
3.查操作规程内容是否与操作对象相符;
4.询问操作人员是否清楚操作规程内容;
5.抽查操作人员现场操作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
5
危险源监控
14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1.查是否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2.查是否有风险评价依据;
3.询问辨识和评价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5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1.查是否有重大危险源档案;
2.档案是否健全有效;
3.查是否有定期检测、评估、监控资料;
4.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5
危险源监控
16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1.查是否有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文本;
2.应急预案内容是否符合该重大危险源的要求;
3.查是否有定期演练记录
4.询问演练过程,判断演练是否真实有效。
17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部门备案。
查是否有备案资料是否有效。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6
教育培训
18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查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名单;
2.查培训记录或档案;
3.查培训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4.查是否有考试试卷;5.抽查人员是否合格后上岗作业。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19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查生产作业人员名单;
2.查安全教育记录;
3.查安全教育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4.抽查人员是否有安全教育效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20矿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主要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查“四新”作业人员名单;
2.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3.抽查“四新”作业人员是否了解、掌握技术特性和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21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1.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2.查是否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的知识和能力。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冀财企[2012]96号
7
安全投入
22矿山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1.查提取安全费用额度;
2.查是否有使用台账;
3.查是否按规定使用情况;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有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23矿山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
1.查存储单据,是否按有关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
2.存储单据是否有效。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8
隐患排查与处理
24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1.查是否有事故隐患排记录;
2.查等级档案,是否进行了隐患分析评估;
3.查等级档案,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25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
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1.查是否有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可行;
2.现场抽查隐患是否治理、是否有效;
3.查重大隐患在治理前是否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9
应急救援
2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查是否有应急预案文本;
2.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
3.应急预案内容是否与企业的危险源状况相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7矿山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1.查是否有评审资料;
2.查评审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2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查演练计划,应急预案演练是否有效;
2.查演练资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有照片、演练评估等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
10
职业健康
29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1.查职业健康设计,判断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查职业健康设计,检查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配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0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1.查检测资料,检测资料是否齐全,检测点无遗漏;
2.查标识牌,检测点是否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
3.查档案,检测结果是否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31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查申报资料是否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11
事故处理
32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查处理资料,是否按照批复进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3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查措施,是否“按照四不放过”要求采取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12
劳动保护
34矿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查发放标准,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查发放记录,是否按标准发放;
3.查是否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进行监督、教育;
4.现场抽查,是否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35矿山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说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
1.查劳动合同,是否有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2.查社会保险单,是否为所从业人员依法办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6条
13
基本图纸
36矿山必须具备:
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风、水管网系统图、充填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1.查图纸,是否具备基本要求的图纸;
2.查图纸,图纸是否有效,是否与现状相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6条
37矿山所具备的各种图纸经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并根据矿井发展情况和采掘活动及时修改、填绘。
1.查图纸是否由技术负责人审查;
2.查图纸更新,图纸是否根据矿井发展情况和采掘活动及时修改、填绘。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3条
14
安全出口
38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1.查图纸,是否设计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2.查现场,是否能安全通行,距离符合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3.2条
15
矿井通风
39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1.查是否有通风系统图;
2.现场查通风系统,是否完整有效。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4.1条
40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1.查图纸,是否标注不良采场;
2.现场查通风设备,是否安装局部通风设备,效果良好。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6条
41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1.查图纸,是否有独立的回风道;
2.现场查回风道是否独立、有效。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管理》第4.2.1条
42矿山企业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1.查是否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
2.查是否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
3.查培训记录,是否定期进行培训。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1.2条
16
防
排
水
43水害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
1.查机构文件;
2.查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2.2条
44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1.查检查记录;
2.查防水计划。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2.3条
45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1.查历史记录;
2.查现场,标高符合规定,井口壁结实严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4.1条
46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
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现场查数量符合要求,设备运行可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3.3条
47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现场查是否有防水门,防水门是否牢固严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1.3条
17
防
灭
火
48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现场查是否设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1.4条
49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
现场查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1.10条
50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
1.查是否有防火措施;
2.询问人员是否清楚防火措施。
综合因素
18
矿井提升
51提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
1.查现场,提升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查现场,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
3.现场检查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3、6.3.3.21条
52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1.现场检查有没有安装;
2.现场检查是否运行安全可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26条
53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1.现场检查有没有安装;
2.现场检查是否运行安全可靠。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
54提升司机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查持特种作业证。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23条
55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每天应由专职人员对提升系统检查一次,每月应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
1.查制度文本;
2.查检查记录。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1.3条
19
矿井供电
56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
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1.现场检查有没有敷设;
2.现场检查无裸露、无破损,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1.8条
57矿山企业应备有地面、井下供(配)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图。
1.查图纸,是否有系统图、布置图;
2.查图纸,图纸是否与实际一致,有效。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1.8条
20
矿井通讯
58矿井应有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图,保持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作业地点通讯畅通。
1.查是否有通讯系统图,是否完善可靠;
2.现场查通讯是否畅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5.4条
59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
现场查是否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8条
21
顶板管理
60应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1.查制度文本是否有效;
2.现场检查是否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是否可靠有效。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2.1条
61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
现场查是否留出、是否合适。
《爆破安全规程》第4.13.1.4条
22
放炮管理
6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录。
露天矿山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依据什么
查什么
怎么查
检查情况
备注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1
依法办矿
1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1.查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合法;
2.查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八条
2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1.查安全预评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查评价机构资质和评价人员资质是否有效;
3.询问评价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3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1.查是否有安全专篇;
2.查安全专篇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3.查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4.查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5.查重大变更是否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二十二条
4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1.查安全设施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具有该安全设施要求的资质;
2.查资质是否有效。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八条
5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查安全验收评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查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资质是否有效;
3.查评价时间是否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的;
4.询问评价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2
依法办矿
6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1.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2.查验收是否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的;
3.查安全设施是否在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和使用;
4.询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3
证照齐全
7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照、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1.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证照的取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1.查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资格证取得过程;
3.抽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能力的考核验证。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4
管理机构
9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查是否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2.查文件中是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3.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考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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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查是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
2.查考核资料是否齐全;
3.查任职时间是否在考核合格后任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条
6
规章制度
11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查是否有责任制文本;
2.查责任制文本是否有效;
3.查责任制内容是否与现状相符;
4.询问人员是否清楚自己的责任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13条
12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1.查是否有制度文本;
2.查制度文本是否有效;
3.查制度内容是否与现状相符;
4.询问管理人员是否清楚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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