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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各项制度
双流镇白安营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教育到位、应急措施到位有效。
4.学生聚集场所地面安全平整。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加锁开、关负责保管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小心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及场所。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餐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堂、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食堂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4.严格进货渠道,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5.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6.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7.存放食品的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1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13.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14.存放食品的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5.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制度下达至各教师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4.各教师、各班级负责人是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本制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
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每天由值周教师对学校各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的处理。
2、值周教师要配合校长及班主任了解师生去向,周末负责看校,排除不安全因素。
3、对外来的人员要及时查询,阻止外来人员直接把学生带走。
4、值周教师要认真负责,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5、学生放假或平常的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6、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及早消除不安全因素。
学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1、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值周教师兼任信息报告人员。
2、信息报告员在学习、工作之余要随时观察,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安全隐患和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3、信息报告员的具体工作范围:
(1)校舍、校园硬件设施安全。
(2)校园内人为的不安全现象。
(3)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大违纪行为。
4、信息报告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直接汇报,做好信息的收集、记录和汇报。
5、信息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避免恶性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挽救违纪同学,维护校园秩序。
6、信息员工作要责任心强,所汇报情况及时记载,并于当日处理,视事件的大小分别与班主任、家长共商教育良策,重大伤害事故应马上打电话报警。
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为贯彻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连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关于《贵州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机制》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陈镗敬
副组长:
钟召军
成员:
少先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它中毒现象,一般判断可先报告钟召军,然后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迹象故后,在场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
具体负责人为本周值周教师。
保护:
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
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和临时隔离网的设置。
报告:
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
班主任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
检查:
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进行检查。
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食堂和相关场所,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有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经许可才能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要满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5、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停放应听从管理,不得影响师生学习生活。
6、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白安营小学2011年安全工作安排意见
一、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六条措施》和公安部《八条措施》以及市、县、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其安排意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紧紧围绕贯彻民生问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主题,以两基迎“国检”为契机,将我校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我校安全网格健全
首先,我校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要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是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已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和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
(1)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2)定期检查制度;(3)请示、报告制度;(4)资料档案制度;(5)安全考核制度;(6安全预案制度;(7)食品卫生管理制度;(8)食物中毒预案;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9)校园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0)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与预防机制;(11)信息报送制度;(12)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13)安全教育与宣传制度等,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开展各类安全专题教育
各班要充分利用课堂、黑板报、班队课、队会等形式,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常安全常识为基础,在广大师生中有重点、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以“一日两月四节两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寒暑假)为契机,广泛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平安交通”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预防、自救能力。
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
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律讲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在校期间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严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危险化学药品和其它危险品进入学校;二是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下课期间管理,做好安全疏导,避免拥堵引发事故;三是教职工不得单独留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谈话或帮助做其它事务;四是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值班,做到责任明确,严防学校被盗案件的发生。
“四节两假”前夕,学校要将值班安排表报送教育局办公室;五是加强校园用电、用水、用煤用气等设备管理,完善设施,健全责任制,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使各类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六是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和有危险的活动;七是加强体育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要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五、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
积极与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等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治理,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年。
要及时并妥善处置教师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
六、搞好安全工作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
七、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要加强对校舍(含食堂)、堡坎、围墙、存放坏桌椅教室边坡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今年雪凝灾害后,容易滋生新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
实行定人员、定措施、定经费、定时限五定原则,落实隐患整改。
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实作风,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严防检查不严,工作不实。
八、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杜绝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两基迎“国检”顺利过关。
2、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
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4、开展“无毒学校“创建工作。
5、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将预案于规定时间报教育局办公室。
同时,学校按预案开展一次安全演练。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7、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加强师生外出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事前须报教育局审查备案,经批准后,才可实施。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庆典、演出和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开阳县白安营小学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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