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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导则总纲
目录
1适用范围3
2术语和定义3
3总则4
4工程分析7
4.1基本要求7
4.2工程分析的方法8
4.3工程分析的内容8
4.3.1工程基本数据8
4.3.2污染影响因素分析8
4.3.3生态影响因素分析8
4.3.4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9
4.3.6公用工程9
4.3.7非正常工况分析9
4.3.8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9
4.3.9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9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
5.1基本要求9
5.2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10
5.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10
5.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
5.3.2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
6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10
5.3.4其他环境现状调查11
6.1基本要求11
6.3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11
A.1专项设置内容15
A.2编制内容15
A.2.1前言15
A.2.2总则15
A.2.2.1编制依据15
A.2.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5
A.2.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5
A.2.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5
A.2.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5
A.2.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6
A.2.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的修订,与HJ/T2.1-93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环境要素、累积影响、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原则、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建设项目合理性分析、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环境管理、方案比选、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等内容;
——删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和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内容;
——修改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等内容;
——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调至附录中,并对其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9月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
由总纲、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构成,总纲对后两项导则有指导作用,后两项导则的制定要遵循总纲总体要求。
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环境要素和专题两种形式,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环境要素
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各异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成,也叫环境基质,可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通常是指水、大气、声与振动、生物、土壤、岩石、日照、放射性、电磁辐射、人群健康等。
2.3累积影响
指当一种活动的影响与过去、现在及将来可预见活动的影响叠加时,造成环境影响的后果。
2.4环境敏感区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a)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b)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c)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标准中所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包括环境影响登记表。
3总则
3.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具体流程见图1。
3.2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a)依法评价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b)早期介入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c)完整性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d)广泛参与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3.3资源利用及环境合理性分析
3.3.1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工程所在区域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进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禀赋,量化分析建设项目与所在区域资源承载能力的相容性,明确工程占用区域资源的合理份额,分析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
如建设项目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分析,需根据建设项目耗用新鲜水情况及其所在区域水资源赋存情况,尤其是在用水量大、生态或农业用水严重缺乏的地区,应分析建设项目建设与所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相容性,明确该建设项目占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合理份额。
3.3.2环境合理性分析
调查建设项目在所在区域、流域或行业发展规划中的地位,与相关规划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关系,分析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参数及环境影响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环境保护要求。
3.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3.4.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在了解和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以及可能受上述行为影响的环境要素及相关参数。
影响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
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可采用矩阵法、网络法、地理信息系统(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
3.4.2评价因子筛选
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或所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应重点关注环境制约因素。
评价因子须能够反映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和排污特征。
3.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3.5.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其他专题评价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划分评价等级。
具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内容要求或工作深度参阅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
3.5.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依据
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工作等级按建设项目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因素进行划分。
其他专项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可参照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3.5.3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
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工程污染或生态影响特征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
3.6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
按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和专题的评价范围;未制定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影响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评价范围外有环境敏感区的,应适当外延。
3.7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
根据评价范围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优先选择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污染物,可采用国际通用标准;生产或服务过程的清洁生产分析采用国家发布的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
3.8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
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
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
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的,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
4工程分析
4.1基本要求
4.1.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
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要进行深入分析。
4.1.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
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
4.1.3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4.2工程分析的方法
主要有类比分析法、实测法、实验法、物料平衡计算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
4.3工程分析的内容
4.3.1工程基本数据
建设项目规模、主要生产设备和公用及贮运装置、平面布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及其消耗量,能源消耗数量、来源及其储运方式,原料及燃料的类别、构成与成分,产品及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物料平衡,燃料平衡,水平衡,特征污染物平衡;工程占地类型及数量,土石方量,取弃土量;建设周期、运行参数及总投资等。
根据“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做好水平衡,给出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废水产生量、循环使用量、处理量、回用量和最终外排量等,明确具体的回用部位;根据回用部位的水质、温度等工艺要求,分析废水回用的可行性。
按照国家节约用水的要求,提出进一步节水的有效措施。
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需说明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内容。
4.3.2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
4.3.3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明确生态影响作用因子,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具体环境特征和工程内容,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响性质、作用方式和影响后果,分析生态影响范围、性质、特点和程度。
应特别关注特殊工程点段分析,如环境敏感区、长大隧道与桥梁、淹没区等,并关注间接性影响、区域性影响、累积性影响以及长期影响等特有影响因素的分析。
4.3.4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
通过对建设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藏、预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各环节的污染来源、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及达标情况等。
4.3.5交通运输
给出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运等),分析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使当地及附近地区交通运输量增加所带来环境影响的类型、因子、性质及强度。
4.3.6公用工程
给出水、电、气、燃料等辅助材料的来源、种类、性质、用途、消耗量等,并对来源及可靠性进行论述。
4.3.7非正常工况分析
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等非正常排放时的污染物进行分析,找出非正常排放的来源,给出非正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成分、数量与强度,产生环节、原因、发生频率及控制措施等。
4.3.8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
按环境影响要素分别说明工程方案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给出环境保护设施的工艺流程、处理规模、处理效果。
4.3.9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
对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条件与去向等进行统计汇总。
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应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汇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给出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1基本要求
5.1.1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和调查范围,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
5.1.2充分搜集和利用现有的有效资料,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并分析现状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5.1.3对与建设项目有密切关系的环境状况应全面、详细调查,给出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5.2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
主要有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方法等。
5.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
5.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包括地理地质概况、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调查内容。
根据专项评价的设置情况选择相应内容进行详细调查。
5.3.2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包括人口(少数民族)、工业、农业、能源、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现状及相关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调查。
当建设项目拟排放的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人群健康调查,并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污染物的特性选定调查指标。
6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a)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环境要素进行调查与评价。
b)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敏感区,收集评价范围内各例行监测点、断面或站位的近期环境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和代表性布设现状监测点位。
c)确定污染源调查的主要对象。
选择建设项目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因子、影响评价区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特殊因子以及建设项目的特殊污染因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注意点源与非点源的分类调查。
d)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及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说明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e)根据调查和评价结果,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5.3.4其他环境现状调查
根据当地环境状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决定是否进行放射性、光与电磁辐射、振动、地面下沉等环境状况的调查。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基本要求
6.1.1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是指对能代表评价区环境质量的各种环境因子变化的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价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均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特性、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而定。
6.1.2预测和评价的环境因子应包括反映评价区一般质量状况的常规因子和反映建设项目特征的特性因子两类。
6.1.3须考虑环境质量背景与已建的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同类污染物环境影响的叠加。
6.1.4对于环境质量不符合环境功能要求的,应结合当地环境整治计划进行环境质量变化预测。
6.2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环境影响时应尽量选用通用、成熟、简便并能满足准确度要求的方法。
目前使用较多的预测方法有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调查法和专业判断法等。
6.3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按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不同阶段,可以划分为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生产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和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还应分析不同选址、选线方案的环境影响。
b)当建设阶段的噪声、振动、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较重、影响时间较长时,应进行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预测。
c)应预测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事故排放等情况的环境影响。
d)应进行建设项目服务期满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e)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的承载能力。
f)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存在重大危险源,存在潜在事故并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包括健康、社会及生态风险(如外来生物入侵的生态风险)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g)分析所采用的环境影响预测方法的适用性。
7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7.1包括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人文景观、人群健康、文物古迹、基础设施(如交通、水利、通讯)等方面的影响评价。
7.2收集反映社会环境影响的基础数据和资料,筛选出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定量预测或定性描述评价因子的变化。
7.3分析正面和负面的社会环境影响,并对负面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8公众参与
8.1全过程参与,即公众参与应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中。
涉密的建设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2充分注意参与公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参与对象应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居民、专家和公众等。
8.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条件,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其他形式在内的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征求有关团体、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8.4在公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应告知公众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的环境影响、影响范围和程度、预计的环境风险和后果,以及拟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和效果等。
8.5按“有关团体、专家、公众”对所有的反馈意见进行归类与统计分析,并在归类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述;对每一类意见,均应进行认真分析、回答采纳或不采纳并说明理由。
9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9.1明确拟采取的具体环境保护措施;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可行性,如不能满足要求应提出必要的补充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生态保护措施须落实到具体时段和具体位置上,并特别注意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
9.2结合国家对不同区域的相关要求,从保护、恢复、补偿、建设等方面提出和论证实施生态保护措施的基本框架;按工程实施不同时段,分别列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工程内容,并分析合理性。
9.3给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和环境保护设施分阶段验收一览表。
10环境管理与监测
10.1应按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管理措施、监测计划及建设项目不同阶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标。
10.2结合建设项目影响特征,制定相应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以及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跟踪监测计划。
10.3对于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特别是事故排放时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问题,应提出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施工周期长、影响范围广的建设项目还应提出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具体要求。
11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11.1国家已发布行业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指南的建设项目,应按所发布的规定内容和指标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必要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与建议。
11.2国家未发布行业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指南的建设项目,结合行业及工程特点,从资源能源利用、生产工艺与设备、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确定清洁生产指标和开展评价。
11.3从企业、区域或行业等不同层次,进行循环经济分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优化废物处置途径。
12污染物总量控制
12.1在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满足环境质量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清洁生产的前提下,按照节能减排的原则给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12.2根据国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指标,分析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是否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提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纳入所在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必要时提出具体可行的区域平衡方案或削减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和目标管理要求。
1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1从建设项目产生的正负两方面环境影响,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估算建设项目所引起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并将其纳入建设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中,作为判断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依据之一。
13.2以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影响预测与环境现状进行比较,从环境要素、资源类别、社会文化等方面筛选出需要或者可能进行经济评价的环境影响因子,对量化的环境影响进行货币化,并将货币化的环境影响价值纳入建设项目的经济分析。
14方案比选
14.1对于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比选。
14.2重点进行选址或选线、工艺、规模、环境影响、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制约因素等方面比选。
14.3对于不同比选方案,必要时应根据建设项目进展阶段进行同等深度的评价。
14.4给出推荐方案,并结合比选结果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1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15.1应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环境现状调查应全面、深入,主要环境问题应阐述清楚,重点应突出,论点应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应可行、有效,评价结论应明确。
15.2文字应简洁、准确,文本应规范,计量单位应标准化,数据应可靠,资料应翔实,并尽量采用能反映需求信息的图表和照片。
资料表述应清楚,利于阅读和审查,相关数据、应用模式须编入附录,并说明引用来源;所参考的主要文献应注意时效性,并列出目录。
15.4跨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价内容较多时,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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