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金属表面处理厂搬迁及改扩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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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金属表面处理厂搬迁及改扩建项目
1总则
1.1项目背景
庄河市金属表面处理厂成立于1989年,是以电镀、机械加工为一体的企业,主要加工范围为电镀硬铬,电镀锌。
公司加工的产品广泛用于印刷、钢铁、液压等领域。
公司原厂址位于大连庄河市海港路131号,主要从事电镀锌、铬的生产工作。
1998年10月1日公司获得大连市工艺专业化领导小组、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大连市环保局联合颁发的表面工程类基础工艺生产许可证;2011年10月12日公司获得庄河市环保局颁发的大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为寻求企业长远稳定发展,企业与大连兴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达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方便合作,企业拟将现有的电镀锌生产线搬迁至大连兴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的新建厂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同时企业从环保角度出发,参照《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搬迁后的企业不进行镀铬生产;另外根据市场需要,企业决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热镀锌生产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搜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和主要评价内容,依据有关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境保护审批部门和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科学依据。
1.2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贯彻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采用收集资料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掌握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现状概况。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反馈于工程的规划设计,为项目决策、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1.3评价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表1.31报告书编制法律法规依据一览表
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单位、文号
发布日期
一、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200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主席令[2014]第9号
2014.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08.2.2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1996.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004.12.2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九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
20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国家主席令第26号
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国家主席令2012年第五十四号
2012.7.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
1998.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国家主席令2008年第四号
2008.8.29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22号
2005.7.2
《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200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
2006.2.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号
2012.7.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2013.2.16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
2005.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部
2010.09.28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393-2007
2007.1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1〕199号
2001.1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2008.6.6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
2014.03.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3号
2015.04.0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6号
2015.9.28
《危险化学品名录》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0号
2015.7.23
二、地方法律法规、规划
《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辽宁省环保局
2011.5
《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3号
2013.5.14
《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环保局,辽环发
[2007]34号文
2007.5.31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辽环发[2012]9号
2012
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环
发[2013]53号
2013.7.18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次修订)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7.30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环保局,大环发[2011]73号
2011.04.26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环保局,大环发[2012]59号
2012.04.29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政办发[2008]76号,
2008.5
《大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
2014.09.01
《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
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2011.1.18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封闭改装的通告》
大政发[2007]85号]文
2007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环
发[2012]83号
2012.5.16
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5]152号
2005.3.18
《庄河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
庄政发[2007]56号
2007.5
《庄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庄河市人民政府
2011.7
1.3.2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表1.32报告书编制相关技术导则、技术规范一览表
技术导则名称
发布单位、文号
发布或编制日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国家环保总局HJ2.1-2011
2011.09.0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国家环保总局HJ/2.2-2008
2008.12.3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国家环保总局HJ/T2.3-1993
1993.9.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国家环保部HJ/2.4-2009
2009.12.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国家环保部HJ610-2016
2016.01.0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国家环保总局HJ/T169-2004
2004.1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3号
2015.04.09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国家环保部HJ2025-2012
2012.12.2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建设部GB50016-2006
2006.7.12
1.3.3相关文件
表1.23报告书编制相关技术文件一览表
文件名称
发布、签署单位或文号
日期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庄河市金属表面处理厂
2016.03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临港装备及海洋工程产业园
(日本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2013.5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临港装备及海洋工程产业园(日本产业园)规划》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12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
2015.9
1.4评价因子及评价重点
1.4.1评价因子
为确定并突出评价重点,根据项目开发的性质、内容及规模对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识别。
识别结果见表1.1。
表1.1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
分类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TSP、PM10、SO2、NO2、氯化氢
氯化氢
—
噪声
Leq(A)
Leq(A)
—
土壤
pH值、铬、锌
—
—
地下水
-
—
—
海水
水温、pH值、LAS、石油类、锌、总铬、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
物、生活垃圾
—
1.4.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其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确定如下内容为评价重点:
①项目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的种类、产生量及排放量;
②预测主要污染物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
③分析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④进行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并汇总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特征污染物氯化氢的质量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执行。
(2)噪声现状评价标准
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4)海水质量标准
本项目临近海域为二类海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标准。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氯化氢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和表6的标准。
(2)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区废水经初步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流向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其中pH、SS、总锌、总铬值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发布该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发布该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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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河市 金属表面 处理 搬迁 扩建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