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程第七章 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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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程第七章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
第七章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
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银行作为全社会货币、信用的调节者和制定实施货币政策的特殊机构,在现代经济与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
那么,中央银行是如何产生的?
它的性质和职能是什么?
它如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实现金融宏观调控?
所有这些正是本章所要讨论的问题。
第一节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历史的产物,中央银行作为人类历史上伟大的金融制度创新也不例外。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银行(包括中央银行)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生产力相对发展而又相对不发展的结果。
从逻辑角度考察,中央银行的起源经历了以下的历程:
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剩余产品的出现;有了剩余产品,人类社会便出现了商品交换;商品交换在世界范围内的拓展,便产生了国际贸易;由于各国币别不同,为了方便国际间的交换,便出现了铸币兑换业;铸币兑换业的发展,使铸币兑换业者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货币资金,铸币兑换业者用其办理代客支付业务时,铸币兑换业便演化为货币经营业;货币经营业者在办理代客支付等中间业务的基础上开始发放贷款时,货币经营业自身便发生了质的飞跃而演化为银行业;为了统一货币发行为政府融资和有效实施金融宏观调控,凌驾于商业银行体系之上的中央银行应运而生。
中央银行的起源可图示如下:
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商品交换国际贸易
铸币兑换业(简单兑换)货币经营业(兑换、保管、代客支付)
银行业(放款)中央银行
从历史上考察,最早设立的中央银行是瑞典银行,它原是1656年由私人创办的欧洲第一家发行银行券的银行,于1668年由政府出面改组为国家银行并对国会负责,但直到1897年才独享货币发行权,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
英格兰银行成立于1694年,比瑞典银行晚成立40年,比164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晚54年。
由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世界近代史的开端,故后世公认英格兰银行是近代中央银行的鼻祖。
在某种意义上说,英格兰银行的演化发展史就是世界中央银行演化发展史的缩影。
始建于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与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的发行银行相同,都是基于国家的需要。
英格兰银行最初主要是替政府筹集经费,其交换条件则是政府授权该银行发行货币。
1833年,英国国会通过法案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偿货币。
但是,英格兰银行真正成为国家的发行银行,则是由1844年颁布的银行条例即皮尔条例所明确的。
该条例规定:
(1)其他银行不得增发钞票;
(2)英格兰银行内部划分为银行部和发行部,发行部的钞票发行必须以金币或金块为主要准备,银行券保证兑现;(3)钞票流通数量有最高限额(当时是1400万英镑),且只作对政府借款之用。
这事实上是赋予了英格兰银行半独占货币发行的权力。
由于英格兰银行与政府及国库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作为特殊银行的地位便得到巩固。
因英格兰银行发行纸币的范围最广,信誉最高,各私营银行也乐于在英格兰银行开立户头并存款于英格兰银行,作为交换、清偿之用。
由此,英格兰银行就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现金出纳中心和票据交换中心,成为“银行的银行”。
英格兰银行真正擢升为中央银行的契机在于1847年、1857年和1866年的金融危机。
英国经济学家巴吉特(WalterBagehot)在1873年出版的名著《兰巴特街》(LombardStreet)一书中,极力主张作为规模最大、信誉最卓著的半官方的英格兰银行应在金融危机中全力支持资金周转困难的银行机构,以免整个银行业因挤提风潮而走向崩溃。
这就是著名的“最后贷款者”原则,它是现代中央银行理论的基石。
此外,1844年皮尔条例之后,英格兰银行机构划分为发行部与银行部,将货币发行与银行业务隔离开来,这奠定了现代银行的体制模式。
19世纪中叶以后,英格兰银行开始运用贴现率来调节货币流通与信贷规模并取得明显成效。
至19世纪后期,英格兰银行已成为中央银行的典范。
欧洲诸国群起仿效。
从1800年至1900年,先后成立中央银行的国家有法国、荷兰、挪威、丹麦、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德国、俄国、日本等。
美国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成立中央银行比较晚。
在1863年以前,美国曾经历一段自由银行制度时期(1833——1863年),各银行均可自由发行银行券,以致币制混乱,货币贬值。
1863年,美国政府为了结束货币混乱局面和给南北战争筹措经费,颁布了《国民银行法》,规定凡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可以根据其持有的政府公债发行银行券。
国民银行制度的主要弊端,在于银行券的发行不具有弹性,它的发行是以政府债券为基础,而不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调节发行。
同时,存款准备金极端分散,不能应付经常出现的金融动乱,这对于美国经济的发展和银行制度的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1913年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正式建立了中央银行制度,即联邦储备系统,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联邦储备系统统一发行联邦储备券,并把会员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集中于12家联邦储备银行,使联邦储备系统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
我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
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居统治地位的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很少商品交换。
故植根于商品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商品经济服务的银行业没有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因而在国民党统治以前,我国基本上没有中央银行可言。
国民党时期建立了以“四行”、“二局”、“一库”为核心的金融体系。
1928年,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建立了中央银行,并特定为国家银行,授权该行经理国库、铸造货币、发行兑换券、经募内外债的特权。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学习苏联建立了大一统的银行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工商信贷和城乡储蓄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直到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才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我国始建立起真正的二级银行体制。
二、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一)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与金融
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经济相比,有很多区别,这种区别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概括和分析。
就与金融有关的方面,现代经济在运行方面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实物经济运行与金融运行水乳交融,金融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
在传统经济或不发达的经济中,实物经济与金融运行虽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总体而言,二者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金融已与经济密不可分,金融已渗透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影响越来越显著。
由于现代市场经济基本上已不存在没有金融介入的纯属实物的经济运行而时时伴随着货币的运动,于是有人将现代市场经济称之为货币经济;由于经济运行与各种信用活动结合在一起,有人更进一步将现代市场经济称之为货币信用经济或金融经济。
尽管货币经济、信用经济、货币信用经济或金融经济这些提法不一定科学、准确,但有一点很明确——这些提法都从不同角度强调了货币、信用、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并从不同侧面概括了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
实物经济与金融经济的水乳交融。
2.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国际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密切。
目前,世界各国的经济都不可能脱离世界而独立发展,经济全球化已成为时代潮流,人类已进入了各国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金融的国际化是同步进行的、互相促进的:
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推动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金融的国际化又为经济的一体化不断创造条件。
金融全球化的具体表现是:
跨国金融业务已占据很大比重;金融机构的跨国设立;金融市场走向全球一体化。
3.政府对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干预不断加强,国际间的宏观协调已越来越重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还是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都在不断加强。
国家或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政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简单的说,只要经济生活中存在政府,那么它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是必然的。
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产生之后,世界上已没有任何国家或政府对经济生活放任自流了。
(2)政府作为国家经济的管理者,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力度不断加强。
对此,国家干预主义者和经济自由主义者都普遍认同。
在国家和政府对经济运行加强调控的同时,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国际化的潮流,国际间的宏观调控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IMF、IBRD、WTO号称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或“三驾马车”就是很好的说明。
(二)中央银行地位的变化
1.马克思、列宁的论述
对于中央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经典作家都有深刻的论述。
早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曾从原则上提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为了从资产阶级那里夺取他们的资本,为了尽可能迅速的发展生产,必须“通过一个拥有国家资本和独自垄断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中。
”
1871年的巴黎公社革命震惊全球,但很快又失败了。
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曾经指出:
“最令人难解的,自然是公社对法兰西银行所表示的那种不敢触犯的敬畏心情。
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风云激荡的19世纪,市场经济远没有今天这样得到高度发展。
作为革命家,马、恩关注的也只是银行在革命斗争中的重要性。
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的许多论著中,不仅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夺取资产阶级银行的理论,而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肯定了银行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的重要性。
列宁指出:
“大银行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国家机构’。
”“没有大银行,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
”到了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银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此,列宁总结说:
“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及其集中于少数几个机构,银行就由普通的中介人变成了万能的垄断者,他们支配着所有的资本家和小业主的几乎全部货币资本,以及本国与许多国家的大部分生产资料和资料来源。
”银行已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中心,是全部资本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的神经中枢。
”应该承认,列宁在20世纪初期关于银行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当今的现实仍然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生命力。
2.中央银行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伴随着科技的高度发展与人类的不断进步,商品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国民经济的市场化、信用化、金融化程度在不断加深。
由此,中央银行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地位便日益提高。
(1)中央银行创造货币和信用的条件,是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进入流通的商品数量越来越多,市场经济体系对货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地向流通界提供货币供给,也就是不断地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过去,在金属货币制度下,由于金属货币具有“三大自由”的属性,当市场上对货币需求增加时,便会有相应的金块被铸造为金币进入流通;当市场上对货币的需求减少时,会有金币退出流通,这个过程是自发实现的。
在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特别是在不兑现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经济体系对货币的需求必须通过中央银行来满足。
中央银行成为唯一的货币供给者。
尽管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商业银行体系、政府甚至居民都参与货币制造,但只有中央银行本身才是货币供给的源头。
在货币、信用关系基本上已覆盖全社会经济运行的情况下,生产要素如资本、劳动力等等的投入都需要借助货币来实现,通过货币才能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为现实生产力。
因此,货币就成为各种生产要素的“粘合剂”。
当然,完全的信用货币制度,为中央银行最大限度地推动经济增长提供了充分条件(信用货币制度下,中央银行创造货币和信用的能力从理论上讲是可以趋向无穷大的),与此同时也使货币的过度增长成为可能。
因此,中央银行的历史使命就是稳定币值,既反对通货膨胀,又反对通货紧缩。
(2)中央银行是最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之一。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已成为经济的核心,所有经济活动都伴有货币的流通与资金运动,中央银行则处于货币流通的起点与资金运动的中心。
由于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地位的提高,中央银行作为金融活动的调节者与管理者,其地位已日渐显要。
现代经济运行中,国家调控经济主要依靠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因而就成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部门之一。
(3)中央银行是国家对外经济金融联系的桥梁。
现在的世界是国家相互依存、相互交流的世界,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国际资本流动、跨国公司等已把开放的世界融为一体。
“美国感冒,全世界吃药”虽是戏言,也道破了两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一是美国一国独大,在全球GDP和国际贸易总额中占有绝对的优势;二是世界经济已一体化。
在经济增长的拉动因素中,消费、投资、出口被誉为“三驾马车”,也说明出口即对外贸易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全球经济一体化决定了金融的国际化,决定了金融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中央银行作为各国金融体系的“心脏”在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中发挥着对外经济金融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具体表现是:
在国际交往中,货币是不可缺少的必要因素,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的供给者和管理者以及国际间货币支付的参与者和维护者,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国际经济合作、融合和一体化的过程中,金融起着先导作用,而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管理的最高当局,对国际间的合作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金融国际化过程中,中央银行起着协调和决策作用;在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浪潮中,全球经济发展的管理协调日益重要。
世界经济的发展需要各国相互协调和密切合作,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最高管理当局,是国际金融组织的参加者,承担着维护国际经济、金融秩序的责任。
总之,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中央银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这种地位和作用有不断强化的趋势。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般来说,性质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职能则是指人、事物或机构本身所具有的功能或应起的作用。
二者的关系是:
性质决定职能,职能是性质的具体体现。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和集中反映。
从表面上看,中央银行职能问题是金融理论中的常识问题,但实际上此问题在中外金融理论界似乎并没有形成共识。
据不完全统计,关于中央银行职能的表述至少有以下6种: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这是中央银行职能的一般的、传统的归纳。
作为“发行的银行”,就是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作为“政府的银行”,无非是中央银行管理国库,有为政府服务的义务;作为“银行的银行”是说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它是“最后的贷款人”,有维护商业银行体系安全、稳定的责任。
应该说这种传统的表述准确地反映了中央银行的业务特征。
2.中央银行的职能有五:
政策功能、银行功能、监督功能、开发功能和研究功能。
这种表述可能始于香港大学的饶余庆教授。
饶先生在他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现代货币银行学》中率先对中央银行的职能做出了这种新的概括。
随后,国内不少的货币银行学和中央银行学教科书都沿用此说。
3.中央银行的职能有三:
政策职能、服务职能、管理职能。
这种表述大概是受了饶余庆先生的《现代货币银行学》的影响,不过其概括更为简洁而已。
4.中央银行有两个主要职能:
“一是控制货币数量与利率,二是防止大量的银行倒闭”。
这是托马斯.梅耶等美国经济学家的观点。
他们在两大职能后又加了一个“尾巴”,说中央银行还有一些“日常的职能”。
这种“日常的职能”是指中央银行有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政府服务的义务。
5、中央银行的职能包括8个方面:
独占货币发行、为政府服务、保存准备金、最后融通者、管制作用、集中保管黄金和外汇、主持全国各银行的清算、检查和监督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这一观点是由刘鸿儒教授归纳的。
给人的感觉是具体、明晰,比较全面、准确地概括了中央银行的业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11条职责: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持、清算系统的正常进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应该说,中央银行法全面、细致、明确地对中央银行的职责作出了法律规范。
需要说明,上述6种表述中,有的叫中央银行的职能,有的叫中央银行的功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则称为中央银行的职责。
在中文中,职能、功能、职责是近义词,差别不大,不影响问题的讨论。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英译本中即将“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翻译为“ThePeople`sBankofChinaShallPerformThefollowingfunctions”。
在英文中,“functions”就有功能、职责等多种含义。
应该承认,上述6种关于中央银行职能的表述,各有其考察问题的角度,也都有一定的道理,同时也都存在片面性。
第一种“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表述质朴、清晰,比较准确地勾勒了中央银行的特征。
但并未能准确地把握中央银行越来越多地作为金融宏观调控部门的趋势。
第二、三种表述比较客观地看到了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
但共同的缺点是:
都将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即政策职能)和为金融宏观调控服务的银行功能、监督功能、开发功能和研究功能并列在一起,没有分清楚孰轻孰重。
从发展趋势看,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越来越重要。
中央银行的其他职能只能服务于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职能)。
政策职能是中央银行唯一的职能或者至少是最重要的职能。
第四种表述就其实质而言,认为中央银行的职能一是货币政策,二是“最后贷款人”。
这种表述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第二种职能“最后贷款人”只是为了保证货币政策有个很好的发挥作用的对象和环境。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体系是货币政策操作的两个强有力的渠道之一(另一个是金融市场)。
第五种表述的优点如前所述是具体、明晰,其缺点是太琐碎,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对中央银行职能的抽象,而更像是对中央银行业务的总结。
第六种表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中对中国人民银行职责的规定。
应该承认,作为法律要求具体、规范甚至事无巨细,几条几款都得讲清楚,只有这样才具有操作性。
但同时必须承认,对中央银行职责从理论研究角度考虑,则需要提高到理性的高度来认识。
我们认为,中央银行的职能可以用一句话表述,那就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换言之,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单数,而不是复数。
理由如下:
1.符合中央银行的性质。
性质决定职能,中央银行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国的金融宏观调控部门,或者说是一国的货币当局。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须赘述。
2.符合中央银行职能演变的历史。
从起源上看,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体系的基础上并作为商业银行体系的对立面而产生的。
其产生标志便是独占货币发行权。
其成立的初衷是为了维持商业银行体系的清偿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保证商业银行体系的稳定。
随着中央银行进一步发展,它逐渐演化为一国的金融宏观调控当局。
与此同时,中央银行的业务职能淡化了,金融宏观调控职能更加明显地凸现出来。
3.符合我国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的实践。
二级银行体制建立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便开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总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管理和领导全国的金融事业是中央银行的天职,而其他职责或业务(如发行货币、经理国库、最后贷款者)是为前者服务的或由前者决定的。
第二节货币政策目标
一、西方:
货币政策四大目标及其矛盾
(一)货币政策目标的形成
一般来说,西方国家的货币政策目标有四个:
稳定货币、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这是对货币政策目标长期演进的总结。
追溯历史发展,货币政策目标的形成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
从中央银行成立初期到本世纪30年代以前,西方各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一直是稳定币值和汇率。
这是与当时资本主义实行自由放任的不干预政策,金本位制本身对货币稳定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时代背景相联系的。
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空前的经济大危机,失业问题成为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头号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解决失业问题成为当时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
与此同时,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宏观调节理论已经形成,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潮开始抬头,当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以充分就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
这样,货币政策目标就完成了从单一稳定货币向充分就业的过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由原来的单一的充分就业转化为稳定币值和充分就业并举。
这是因为,由于战争的原因以及凯恩斯主义廉价货币政策和赤字财政政策的影响,各国货币供应量大幅度增加,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
各国为稳定币值、抑制通货膨胀不得不采取紧缩政策。
但与此同时,失业率又开始回升,各国政府不得不将稳定币值和充分就业作为主要经济目标。
与此相适应,各国中央银行也将稳定币值和充分就业作为货币政策追求的目标。
进入50年代,各国经济进入恢复和发展阶段。
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许多国家便把经济增长列入政府的主要目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也演进为稳定币值、充分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
到了60年代,国际贸易获得了很大发展,由于长期推行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政策,许多国家开始出现通货膨胀,国际收支状况也随之恶化,特别是美国经济实力削弱,国际收支出现逆差,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面临严重威胁。
在此情况下,各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随之发展为四个:
稳定币值、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至此,四大货币政策目标开始形成。
当然,有的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目标比较稳定,如欧洲中央银行成立以前的德国,其一贯奉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就是“保卫马克”。
前苏联也曾一度提出货币政策目标:
“为巩固卢布币值而斗争”。
表7-1西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
国别
具体表述
美国
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及国际收支平衡
英国
充分就业、低通胀率、实际收入的增长率及国际收支平衡
日本
稳定物价、维持对资本设备的适当需求及国际收支平衡
德国
保卫马克
(二)货币政策目标及其含义
货币政策目标在货币政策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由于各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经济政策以及金融体制不同,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也各有不同。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把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作为货币政策目标;日本银行把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对资本设备的适当需求作为货币政策目标;英格兰银行将充分就业、实际收入的合理增长率、低通货膨胀率和国际收支平衡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在德国、澳大利亚,货币当局似乎更注重对币值和物价稳定的保护。
我国中央银行则一贯奉行稳定币值、发展经济的货币政策目标。
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经济学家赞同四重目标说,即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1.物价稳定
物价稳定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
所谓物价稳定,是指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没有显著或剧烈的波动,呈现基本稳定状态。
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变量,对物价稳定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物价稳定作为中央银行的首要货币政策目标,是由币值稳定的政策目标演变而来的。
因为现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币值的稳定与否不是以单位货币的含金量来表现的,而是以单位货币的购买力来表现的,而货币购买力通常又以综合物价指数来表示。
这样,物价指数上升,说明单位货币购买力下降,货币贬值;物价指数下降,则说明单位货币购买力上升,货币升值。
(2)稳定物价是指一般物价水平,而不是某种商品的价格稳定。
就物价总体水平而言,也不是绝对地静止不动。
物价稳定与冻结物价完全是两码事。
所以,货币政策目标不是简单地抑制物价水平地波动,而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3)物价稳定只能是相对的稳定,绝对的稳定不仅事实上难以做到,而且是有害的。
因此,稳定物价的实质是控制通货膨胀,防止物价普遍、持续、大幅度的上涨。
各国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都力求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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