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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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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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1总则
1.1本办法规定了北疆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1.2本办法适用于北疆发电厂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对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及管理。
1.3本办法依据《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编制。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1.3条各规程规定。
2管理职责与分工
2.1安健环室负责全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2.2各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负责本部门工作票、操作票的实施操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工作票操作票的格式
3.1.1工作票包括: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录A)、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录B)、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C)、二级动火工作票(附录D)、热力机械工作票(附录E)、热控工作票(附录F)工作联系单(附录G)
3.1.2操作票包括:
倒闸操作票(附录H)、热机(机械)操作票(附录I)、电气倒闸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J)、热机(机械)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K)、电厂热机检修工作停送电联系单(附录L)、定期切换试验卡(附录M)。
3.1.3工作票、操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附录N、O)
3.2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人安全职责
3.2.1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3.2.1.1工作必要性。
3.2.1.2工作是否安全。
3.2.1.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2.1.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2工作负责人职责
3.2.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2负责组织参加该项工作的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
3.2.2.3负责至运行许可人处办理工作票手续。
3.2.2.4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2.2.5随时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3.2.2.6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2.3工作许可人职责
3.2.3.1负责接收工作票、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2.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2.3.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带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
3.2.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3.2.4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3.2.4.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3.2.4.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2.4.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2.5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3.2.5.1工作必要性。
3.2.5.2工作是否安全。
3.2.5.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6动火工作票运行许可人职责
3.2.6.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2.6.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2.6.3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3.2.6.4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2.7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3.2.7.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3.2.7.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2.7.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3.2.7.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3.2.7.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3.2.7.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8动火工作票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3.2.8.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3.2.8.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2.8.3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3.2.8.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9动火工作票动火执行人职责
3.2.9.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3.2.9.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2.9.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3.2.9.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10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3.2.11操作票相关人员职责
3.2.11.1操作命令发布人应对发布命令的正确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3.2.11.2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对执行操作指令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其监护人负主要责任,操作人擅自操作,造成的后果操作人负主要责任。
3.2.11.3值班负责人对操作票执行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负直接管理责任;值长对操作票的执行与否进行决策,负主要管理责任;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违反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命令,同时申述不接受的理由,并迅速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3.2.11.4操作票在进行模拟操作前由监护人组织对该项操作进行危险点分析。
3.2.11.5专业工程师和批准人对典型操作票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专业工程师负主要责任。
3.2.12值长的职责
3.2.12.1值长应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3.2.12..2依照规定,负责批准管辖设备的检修工作结束时间。
3.2.12.3依照《调度规程》,负责下达管辖设备的操作命令,并在该项操作票上签字;外围所辖设备的操作,操作监护人向值长提出申请(或用调度电话请示),值长批复并许可后,由该项操作的监护人代值长签字,同时双方在运行记录上做好记录备查。
3.3应办理工作票、操作票的工作
3.3.1工作票通则
3.3.1.1现场油系统、氢气系统,酸、碱系统的所有工作。
3.3.1.2热工及电气影响主、辅机设备主要参数监视的工作。
3.3.1.3需停电方可开工的工作。
3.3.1.4需要运行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3.3.1.5备用设备上工作,需要破坏设备备用的工作。
3.3.1.6生产设备、设施区域动火的工作。
3.3.2热力机械工作票
3.3.2.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或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3.3电气工作票
3.3.3.1填用电气一种票的工作: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低压厂用母线上的工作,需将母线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3.3.2填用电气二种票的工作: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在继电保护设备上工作,无需高压设备停电者,同时执行《北疆发电厂继电保护及电气联锁回路解投管理制度》。
3.3.4热控工作票
3.3.4.1在热控回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热控工作票。
3.3.4.2热控保护设备上工作,必须办理热控工作票,同时执行《北疆发电厂热工联锁保护装置解投管理制度》。
3.3.5动火工作票
3.3.5.1一级动火区(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1)供氢站、燃油泵房围墙内;柴油发电机房、氨储存罐围栏、蓄电池室、脱硫吸收塔内;
2)汽机房氢系统5米以内;
3)可燃油系统(包括油管、油罐、油箱、油站等)本体;
4)集控室、电子设备间、计算机房内;
5)危险化学品库,乙炔储存库10米范围内。
3.3.5.2二级动火区(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1)汽机房内本机组区域(本机组排氢后除外);
2)磨煤机内;
3)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及各电缆沟道内;
4)可燃油储存室室内;汽机主油箱周围5米以内区域;其他可燃油储存区(油罐、油箱、油站等油容器)周围2米以内区域;
5)脱硫吸收塔(设备停运后)周围2米以内区域;除盐水箱、酸碱罐、化学各床体等(内衬防腐材料的箱罐体内);
6)电解海水制氯室内;
7)原煤仓,输煤栈桥、转运站内;
8)可燃物品物资仓库内;
9)氨储存罐20米以内区域、氨系统(设备、管道、阀门等本体)。
3.3.6工作联系单
工作联系单适用于机组运行期间,在运行或备用设备上的工作(不能代替应使用工作票的工作),范围为:
1)在下列区域搭设、拆除脚手架、拆除、恢复保温、油漆工作:
汽机房、锅炉房(包括封闭层外炉本体区域)、循环泵房内;锅炉一次风机、送风机、吸风机(包括电机)本体两米以内(包括油站、冷却风机等);
2)燃油泵房、储氢站、氨罐区内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日常检查除外)。
3.3.7操作票
3.3.7.1电气倒闸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详见运行部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
3.3.7.2重要的热力系统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详见运行部热力操作票实施细则)。
3.4不需要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的工作。
3.4.1事故抢修及夜间工作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记在运行日志内。
但若事故抢修超过4小时或夜间工作延续至白天,则应补办工作票。
3.4.2生产现场准许口头联系(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见附录P
3.4.3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3.4.3.1事故处理;
3.4.3.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4.3.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3.5工作票的填写及办理
3.5.1工作票编号
3.5.1.1用此组编码表示工作票编号:
D1(D2、RJ、RK、GL)—××—××—×××。
第一组代码:
D1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D2为电气第二种工作票、RJ为热力机械工作票、RK为热控工作票、GL为工作联系单;第二、三、四组数字分别代表为年份、月份、流水号。
3.5.1.2工作许可人按照工作票编号规定在工作票及工作票登记本上填写。
3.5.1.3动火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其票编号与主工作票相同。
3.5.2工作票的填写通则
3.5.2.1工作票要用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使用复写纸,黑(字)票在上,红(字)票在下〕。
红票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黑票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保管,按值移交。
3.5.2.2工作票关键字不得涂改,字体端正,非关键字最多可改两处,但必须有工作票签发人盖章;工作票下列内容不得涂改:
1)工作内容;
2)设备名称、编号;
3)计划工作时间;
4)操作动词如“合上”、“断开”、“开启”、“关闭”等;
5)签名。
3.5.2.3“工作班成员”栏的填写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工作班人员3人及以内的,把工作班人员名字都填写到工作班成员栏目内;工作班人员4人及以上的,在工作班成员栏目内填写3人的名字,在3人名字后面加“等”字。
“共_____人”栏填写实际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
3.5.2.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应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5.2.5“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运行人员填写。
若无补充,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填“无补充”,若有补充,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
3.5.2.6“批准工作时间”栏。
值长管辖调度的设备检修,由值长批准开工、结束时间。
外围设备由值班负责人通过调度电话,征得值长批准后,代为填写;非值长管辖的设备检修,由值班负责人根据现场设备、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审核“计划工作时间”并同意开工,不填写“批准工作时间”。
3.5.2.7“工作票延期”栏。
值长管辖调度的设备检修工作票延期,由值长负责审批,并签字。
外围设备由值班负责人通过调度电话,征得值长批准后,代为填写。
3.5.2.8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若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
3.5.2.9“备注”栏的填写:
与工作有关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中途增加工作成员、需要交待的事项等。
3.5.2.10“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的填写
1)危险点:
危险点分析填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环境;二是有可能造成危害的机器设备等物体;三是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违反安全工作规程,随心所欲地操作;
2)控制措施:
应在危险点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从“三个层次”(工作前、工作过程、工作结束)考虑,结合事故教训,按安规等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4)控制措施落实后,“措施落实人(措施执行人)”栏,由落实人现场手签;
5)重大、复杂作业项目,应制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方案,并在工作前下发到部门、班组,便于提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填写“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3.5.3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
3.5.3.1“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人员自理”。
3.5.3.2“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填写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当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划一个钩(√)。
3.5.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参照执行)
3.5.4.1“安全措施”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装设地点、应设遮栏地点、应挂标示牌名称。
3.5.4.2“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清楚已做该项安全措施,已装设接地线,标明地点、编号,已设遮栏地点、应挂标示牌名称。
3.5.5热控工作票的填写
3.5.5.1“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
3.5.5.2“安全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操作顺序填写,填写要求如下:
1)要求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运行人员签名;
2)要求热控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工作负责人签名。
3.5.5.3“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中,“措施执行人”填写与上一条的要求相同。
3.5.6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3.5.6.1动火工作票审批人员签名权限的界定
1)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名权限及顺序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栏:
动火部门副主任、主任;
“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栏:
消防专责人;
“安监部门负责人”栏:
安健环室主管、安生部副主任、主任;
“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栏:
生产副总工、总工、生产副总经理。
2)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名权限及顺序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栏:
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人员;
“消防管理人员”栏:
消防专责人;
“安监人员”栏:
安健环室安全专工;
“动火部门负责人”栏:
动火部门安全专工、副主任、主任。
3.5.6.2其他填写要求参考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要求填写。
3.5.7工作票的办理及重点要求
3.5.7.1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
3.5.7.2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许可人处,临时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工作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3.5.7.3工作许可人接收、审查工作票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应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
措施不完善、不明确时,工作许可人可对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必要补充。
3.5.7.4工作许可人签收、许可、终结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为便于工作票的查阅,应分别设立热力机械、电气、热控工作票登记本)。
已终结的工作票盖“已终结”字样印章,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字样印章。
3.5.7.5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3.5.7.6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办理一张工作票,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人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及工作总人数,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电气工作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且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3.5.7.7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备后(电气工作应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带电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方可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准许开工。
3.5.7.8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
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行,交代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
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5.7.9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填写变动时间,并在工作票签发人处签名,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3.5.7.10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内不得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3.5.7.11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工作票必须押回工作许可人处,方可进行设备试运。
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3.5.7.12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然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3.5.7.13动火工作票是作为热机、电气一、二种、热控票的辅票运行,即办理动火工作票前,必须办理相应的热机、电气一、二种、热控票。
3.5.7.14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含氢量小于1%、原柴油气浓度小于0.2%、氨浓度小于4%、煤粉浓度小于20g/m3),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现场签字(一级动火安健环室负责人可代上级人员签字)后,方可动火作业。
3.5.7.15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就始终在现场监护。
3.5.7.16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3.5.7.17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3.5.7.18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3.5.7.19一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期为当天(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二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期为三天(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五天)。
动火工作延期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5.7.20工作票终结后检修交代的内容
1)检修的项目、内容;
2)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更换部件、设备或修理情况);
3)设备、系统、参数、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等的更改情况,必要时在检修交代本上画图表示;
4)设备检修后运行人员应注意事项;
5)设备能否恢复运行或备用等。
3.5.7.21个别特殊工作办理工作票的规定
1)热控人员在电气设备间、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工作人员开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2)检修电气设备,需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并需热力机械检修人员配合的工作,除办理电气工作票外,还需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需关闭热力机械系统的阀门,但不需热力机械检修人员配合的工作,不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但应将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写入电气工作票。
3.5.7.22停、送电联系单的使用
1)外围热力设备检修(或检修后送电)需要机组运行值班人员做停、送电安全措施时,应按规定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2)热力设备检修后需试转的,应按规定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3)上述停、送电工作,执行安规中相关规定。
3.5.7.23工作联系单的使用
1)工作联系单的使用、登记、存放、统计等管理同工作票;
2)工作联系单的工作签发人、运行许可人的资格与职责与工作票的相应人员相同;
3)工作联系人的资格为工作负责人(包括长期外委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为:
至运行许可人处办理工作联系单手续;在工作地点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文明注意事项;危险工作期间在现场监护;离开工作地点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并将工作联系单交其执行,交代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经常到工作地点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
3.6操作票的填写及执行
3.6.1操作票的用词
3.6.1.1设备简称用词
1)变压器:
主变压器称“主变”、厂用变压器称“厂用变”;
2)断路器:
开关;
3)隔离开关:
刀闸;
4)母线:
有“I母”、“II母”、“I段母线”、“II段母线”等;
5)熔断器:
保险;
6)线路:
xxx线路。
3.6.1.2操作术语的用词(操作用词一般要求动词在前加操作内容;设备状态改变用词名词在前加初始状态至结果)
1)线路、母线、变压器:
×××(设备名称)由×××(现状态)转为×××(结果状态等);
2)开关:
合上、拉开(包括二次空气开关);
3)刀闸:
合上、拉开(包括二次刀闸);
4)保险:
装上、卸下;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投入、退出;
6)小车开关:
推至、拉至;
7)接地线:
装设、拆除;
8)地刀:
合上、拉开;
9)热机专业用词:
上水、放水、点火、熄火、升压、降压、升温、降温、打水压、抽真空、冲转、并列、并网、加负荷、减负荷、解列、打闸、破坏真空、盘车、启动、停止、切至、切换、开启、开至、关闭、关至、投、投入、停、退出等。
3.6.1.3检查、验电、装、拆安全措施的用词
1)检查×××(设备名称)×××(状态);
2)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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