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九池泉水保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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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九池泉水保林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九池泉水保林
项目树苗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GSJX2017-56
采购单位: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九池泉水保林项目树苗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九池泉水保林项目树苗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文件编号:
GSJX2017-56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云杉、山杏、李树一批(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采购预算:
30万元;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苗木培育、种植、运输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提供林业部门颁发《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林业部门颁发的《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
2017年08月30日至09月05日,每日09:
00-12:
00,14:
00-17:
00整(双休日除外)。
2、地点:
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8层804室)。
3、凡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2017年01月以后缴纳获取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六、响应性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8日10:
30分之前,在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磋商,逾期不再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8日10:
30分,在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进行磋商。
八、采购人:
兰州市七里河西果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爱祥
电话:
九、代理机构:
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8层804室
联系人:
王振祖
电话:
-661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二章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九池泉水保林项目树苗采购
2)交货时间:
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送货、栽植,至养护期满后验收合格。
3)采购内容:
云杉、山杏、李树一批(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
4)供货地点: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
合格。
采购人:
1)单位名称:
兰州市七里河西果园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
李爱祥
3)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
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
王振祖
3)联系电话:
转661
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养护一年期满后达到养护标准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款项。
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注:
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及2016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供应商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原件核查);
8)供应商须提供《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9)供应商须提供《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10)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附至响应性文件正本中);
11)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将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第4项(法定代表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至磋商现场),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第4项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至磋商现场)。
以上条款为所有磋商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为无效磋商。
6
磋商保证金缴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金额:
陆千元整(¥6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
电汇或网银(供应商务必于2017年09月06日12时00分前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至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得以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替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或以现金方式缴纳。
3、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
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甘肃银行七里河支行
帐号:
6606 0002 4678 1000 10
4、注:
供应商汇款时,应在电汇用途栏写明项目名称(包号)及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电汇成功后,供应商请于2017年09月06日16时00分前持电汇凭证至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盖章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并将盖章后的电汇凭证扫描后装订至响应性文件,同时,供应商在磋商时需携带经盖章确认的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至磋商现场便于核对。
若未携带盖章确认的原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7
磋商报价范围及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实行“总包干”价格,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括苗木价格、起挖、包装及运输、装卸、种植、养护、售后服务等完成本次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且包含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8
响应性文件份数:
提交电子版响应性文件一份(U盘形式,WORD及PDF格式,并且在PDF阅读软件下可正常查看),纸质响应性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未按该要求制作分装标书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9
签字盖章要求:
必须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必须是亲自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正本需逐页加盖磋商单位公章(鲜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副本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盖磋商单位公章(鲜章)。
10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章第十八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11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磋商当日递交至磋商地点):
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
12
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9月8日10:
30分前(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8日10:
30分整(北京时间)
13
磋商时间:
2017年9月8日10:
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中途索要磋商资料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机会。
15
是否退换响应性文件:
否
16
磋商有效期:
60天
17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制造商磋商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磋商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18
补充说明(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X1.5%)由成交单位支付。
磋商报价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二、磋商人须知
1、总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1.2“采购人”是指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人民政府。
1.1.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甘肃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4“供应商”是指向本次采购人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1.1.5“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1.6“响应性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1.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磋商文件、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审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1.8“货物”是指供应商成交后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1.9“服务”是指供应商成交后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承担的服务内容。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原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否决。
查询及记录方式:
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不良信用记录指: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
详见评标办法。
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合格供应商
1.2.1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磋商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1.2.3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磋商货物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磋商。
1.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1.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磋商须知
2.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范文件等,已办理采购申请,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来择优选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服务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磋商,其风险自行承担。
2.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2.2.1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2.2.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3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2.2.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2.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磋商
1)供应商磋商应按照采购人磋商文件要求直接报磋商总价(且只能报一个价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对磋商服务内容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服务内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高于公告公布的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4)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对于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必须满足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无效磋商。
5)采购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有权宣布磋商程序和结果无效。
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成交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也有权宣布成交结果视同无效。
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商谈时,采购方有权根据资金情况,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最高不超过10%。
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磋商人的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的、低于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磋商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委员会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其磋商将被否决。
2.3.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并对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制作响应性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制作响应性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01)磋商响应函
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0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04)开标一览表
05)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06)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
07)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08)资格、技术证明文件
09)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0)磋商保证金交付凭证
11)声明书
1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14)磋商保证金退还说明
2.3.3磋商报价
a.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b.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经过资格性符合检查通过后,通知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递交两轮磋商报价表且以最后一轮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
c.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磋商分项报价表”。
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
供应商应在磋商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采购拟提供的货物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d.供应商应在磋商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e.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磋商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
2.3.4磋商有效期
响应性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60日内有效。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
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性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4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将打款凭证(已盖章确认)复印件装进响应性文件内,递交响应性文件时,供应商需出示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若未携带或盖章确认,响应性文件将予以拒绝.
,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无效;
,采购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
2.4.5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成交人须持采购合同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办理退还)。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视情节轻重计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1)在磋商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的;
(3)成交人不同意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4)供应商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补充材料的。
2.5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性文件。
2.5.2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胶装并编制目录、页码,并应在响应性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5.3响应性文件封面、磋商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性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响应性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正副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正本需逐页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本页正文中已加盖公章的除外),副本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的地方应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5.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6响应性文件内容填写
详见“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磋商文件对响应性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响应性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如果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不实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7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等字样,然后再将该项中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
2.7.2在内层和外层响应性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单位名称;
(4)2007年9月日时分以前不得开封。
2.7.3除了按本须知第2.7.1款和第2.7.2款所要求外,在内层响应性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便响应性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受时,得以原封退回。
,响应性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密封袋不允许出现供应商的任何信息。
2.7.5为方便唱标,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盖供应商公章(不包封在响应性文件正副本、电子文件中,需单独包封及递交)。
,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采购方不承担响应性文件提前开封和误投的责任,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2.8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供应商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性文件。
2.8.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性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性文件(格式见附件)。
2.9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通知。
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性文件。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同时,信封上还须按响应性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2.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10.12017年9月8日10时30分在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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