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简答题整理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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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简答题整理分析
第一章
1.简述对外贸易量与对外贸易额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要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进口或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去调整当年的进口额和出口额,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出的进口额和出口额。
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对外货物贸易额已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单纯反应对外货物贸易的数量规模,被称为对外贸易量。
这一指标便于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额的比较。
2.简述过境贸易与转口贸易的本质区别
过境贸易与转口贸易的本质区别在于交易关系的确立不同。
在过境贸易中,交易关系的确立是在进口国与出口国贸易商之间进行的。
而在转口贸易下,是转口贸易国的贸易商分别与进口国、出口国的贸易商订立买卖合同,完成实际交易。
3.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结构的作用
反应一国的或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4.简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状况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这一期间,世界生产和贸易经历了衰退和萧条。
这一时期,国际贸易增长缓慢。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重要变化:
制成品贸易中,机械产品和武器产品贸易所占比例迅速增加;初级产品贸易中,矿产品和石油所占比例迅速提高。
由于战争的原因,这一时期的世界贸易中,欧洲的重要性降低,其他国家的地位上升,尤其是美国的地位上升很快。
5.对外贸易地理方向的作用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了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向与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从而反映了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
6.试述19世纪中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贸易发展状况(没背)
7.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
1.不同阶段,国际贸易增长速度呈现出重大差异
2.制成品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导
3.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4.发达国家的贸易仍然是国际贸易的主体,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流向。
5.区域性经济贸易迅速发展。
公式:
对外依存度=(一国一定时期对外贸易额或值/该国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100%
出口依存度=(一国一定时期出口额或值/该国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100%
进口依存度=(一国一定时期进口额或值/该国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100%
第二章
1.国际分工形成阶段的特点
1.大机器工业的建立为国际分工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2.这时期的国际分工基本上是以英国为中心形成的
3.随着国际分工的发展,世界市场上交换的商品日益为大宗商品所取代
4.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巩固,欧洲殖民国家推行国际专业化生产的手段也发生了改变,从过去的野蛮、暴力掠夺、超强制经济转为和平的贸易或经济方法,利用交换行为,逐步把亚非拉落后的农业经济逐一纳入国际分工体系
2.二战后国际分工的特点(即深化阶段)
1.在国际分工格局中,工业国之间或发达国之间的分工居于主导地位
2.发达国家间工业部门内部分工有逐步增强的趋势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工业分工有发展趋势,工业国与农业国、矿业国间的分工在削弱
4.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成员之间的内部分工迅速发展
5.服务业的国际分工逐渐形成
6.跨国公司内部分工与外部分工构成国际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3.内部分工与外部分工的不同
内部分工是公司各构成实体之间的分工,分工可以是水平的,也可以是垂直的;
外部分工是公司通过外包合同、长期买卖合同、企业合作等方式同外部企业建立的分工协作关系。
4.世界市场形成的标志
1.多边贸易与支付体系的形成2.国际金本位制度和世界货币的形成
3.形成比较完备的世界市场运作机制4.商品种类的多样化和大宗贸易的增长
5.国际金本位制度的作用
为世界各国货币的价值提供一个相互比较的尺度,并使各国货币汇价保持稳定。
为世界各国商品价格提供一个相互比较的尺度,从而使各国商品使用同一货币标价时,价格基本相同,有助于将各国的商品生产与交换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6.为什么说国际分工体系的建立是在第二次产业革命时期?
(即发展阶段)
社会生产力的飞跃式发展与资本输出使资本主义国际分工的重要形式——宗主国与殖民地半殖民地间的分工、工业产品生产国与初级产品(农业国、矿业国)生产国之间的分工日益加深并得以强化,导致国际分工体系的最终形成。
7.试述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如何决定世界市场价格?
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世界市场价格。
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围绕商品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但最终在那一价格水平线上是由买卖供求关系决定的,或者说是由买卖竞争关系决定的,这种竞争存在于卖方之间、买方之间、买卖方之间。
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有:
垄断;经济周期;市场结构;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商品销售中的各种因素;自然灾害、政治乱动及投机等。
第三章
1.简述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1.不仅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的保护国内发达或出现衰落的产业
2.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不再防御性的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的攻击性扩张
4.不是保护代表先进势力的一般工业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
5.保护政策的措施多样化,不仅有关税和贸易条约,还有其他各种非关税措施
2.简述外围国家贸易长期恶化的原因
1.技术进步利益分配不均衡2.制成品的市场结构具有垄断性3.中心国家的工资刚性得到工会组织的强化
3.简述二战后至70年代中期贸易自由化的表现及主要特点
表现:
大幅度削减关税,降低或撤销非关税壁垒
特点:
1.美国成为战后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行者
2.各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战后贸易自由化建立了物质基础
3.战后贸易自由化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日益加强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带有浓重的政府干预色彩
4.各种区域贸易集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建立都是以贸易自由化为宗旨的
5.战后贸易自由化发展不均衡
6.战后贸易自由化促进了了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
4.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作用及评价
战后贸易自由化推进了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告诉发展
战后贸易自由化确立了各国贸易政策发展的总趋势
战后贸易自由化为国际贸易、经济可通过协商、协调获得发展提供了先例
5.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特点
1.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
2.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从关税转向非关税
3.保护贸易的重心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
4.贸易保护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6.新贸易保护主义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扭曲了国际贸易商品流向,降低了国际贸易增长速度
2.严重损伤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贸易利益
3.发达国家没有得到预期的保护政策效果,经济增长没能走出低迷
第四章
1.绝对进口配额和“自动”出口配额的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形式上略有不同。
绝对进口配额制是进口国直接控制进口配额来限制商品的进口。
“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直接控制这些商品对指定进口国的出口。
但是,就进口国家来说,两种配额制都起到了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
2.简述实行复汇率制度的原则
进口方面:
1.对于国内需要而又供应不足或不生产的重要原料、机器设备和生活必需品,适用较为优惠的汇率
2.对于国内可大量供应的和非重要的原料、机器设备,适用一般的汇率
3.对于奢侈品和非必需品,只适用最不利的汇率
出口方面:
1.对于缺乏国际竞争力但又要扩大出口的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较为优惠的汇率
2.对于其他一般商品出口适用一般汇率
3.简述绿色贸易措施
1.绿色标准和检疫要求2.绿色环境标志要求3.绿色包装、标签要求4.绿色补贴
4.简述出口信贷的特点
1.出口信贷是以货物出口为基础
2.贷款利率较低
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金额的85%左右,其余10%-15%由进口商支付
4.出口信贷和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
5.出口信贷是政府促进出口的手段
5.外汇倾销的条件
1.本国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速度
2.其他国家不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
6.出口加工区与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区别
一般来说,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是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利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
出口加工区是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利益为主,是面向工业的。
虽然出口加工区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有所区别,但出口加工区是在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因此,目前有些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以从事出口加工生产为主,但仍然沿用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名称。
7.自由边境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区别
区别:
自由边境区的进口商品加工后大多是在区内使用,只有少数是用于再出口,故建立自由边境区的目的为了开发边区经济,因此有些国家对优惠待遇规定了期限,当这些边区生产能力发展后,就逐渐取消某些商品的优惠待遇,直至废除自由边境区。
第五章
1.清算账户差额处理方法
1.在一定期限内由债务国向债权国输出商品2.用双方同意的可兑换的货币或黄金支付
3.用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兑换的货币支付4.将金额转入下年度清算账户内
2.简述商品综合方案的主要内容
1.建立多种商品的国际储备或缓冲存货
2.建立国际储备的共同基金
3.商品贸易的多边承诺
4.扩大或改进商品贸易的补偿性资金供应
5.扩展初级产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样化
3.国际商品协定
国际可可协定、国际咖啡协定、国际黄麻和黄麻制品协定、国际天然橡胶协议、国际橄榄油及食用橄榄协定、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国际糖协定、国际谷物协定
第六章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有哪些
优惠待遇政策、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与货币联盟、政治联盟
2.简述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在关税政策上的异同
相同点:
两者都在一体化区域内,对其成员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不同点:
关税同盟对对区域外的进口商品实行统一关税。
自由贸易区成员则各自保持独立的对外政策。
3.简述当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的特点
1.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增强,但一体化进程缓慢
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开始出现
3.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突破了国土相邻的限制,出现跨洲、跨洋的区域性经济联合体,多数采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
4.世界多数国家都成为不同形式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交叉、身份重叠
5.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迅猛发展与多边贸易体制职能强化并存
4.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的表现
1.提高专业化分工程度,强化竞争,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2.实现规模经济
3.刺激投资和技术创新
4.提高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速度,合理配置区内生产要素
第七章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2.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3.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4.公平竞争原则5.豁免和紧急行动原则6.磋商调解原则7.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
2.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
1.贸易自由化原则2.非歧视原则3.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4.促进公平竞争原则5.6.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7.区域性贸易安排8.透明度原则9.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
3.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取得的成果
1.工业品关税大幅度下降2.《农业协议》3.《纺织品和服装协议》4.《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5.《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6.《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贸易的知识产权协定》7.《服务贸易总协定》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两种投资措施:
1.当地成分要求2.贸易平衡要求
违反一般取消进出口数量限制原则的三种投资措施:
1.贸易平衡要求2.进口用汇限制3.限制出口销售
5.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
1.世界贸易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2.世界贸易组织每个成员方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供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权
3.世界贸易组织官员和各成员方代表在其独立执行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职能时,享有每个成员方提供的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权
4.每个成员方给予世界贸易组织官员、成员方代表的特权和豁免权等同于联合国大会于1949年11月21日通过的《特殊机构的特权与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权。
第八章
1.FOB→FCACFR→CPTCIF→CIP
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C3%代表佣金CFRD3%代表折扣
单位货物佣金价=含佣价*佣金比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价
含佣价=净价/(1-佣金比率)
3.单位货物折扣金额=含折扣金额(或原价)*折扣比率
出口商实际净收入=含折扣金额(或原价)-折扣金额
4.FOB买卖双方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日期或期间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派的船只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并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买方所派船只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提供商业票据和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如果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代替
买方义务:
1.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船地点、交货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并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买方所派船只上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CIF买卖双方义务
卖方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和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3.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
4.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5.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自己安排船只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负责提供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商业发票和保险单,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
3.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自己安排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CFR买卖双方义务
卖方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约定的货物装上船,运往指定目的港,并及时通知买方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2.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自己所派船只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以及合同规定的运输单据和其他相关凭证
买方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卖方所派船只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按合同规定接受货物、接收运输单据
7.规定价格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1.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商品价格,防止定价偏高或偏低
2.价格条款中涉及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装卸地等要书写规范、正确
3.恰当选择贸易术语,明确买卖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汇率波动的风险,必要时可加订保值条款
5.灵活运用不同的作价方法,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
8.简述使用DDP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使用DDP时应注意的是,DDP术语是到达合同,是卖方需要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
如果该目的地是在买方所在国国内,卖方需要考虑货物运入买方所在国的难度。
此外,卖方也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是由于卖方承担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之前的风险,卖家为了自身的利益有必要订立保险合同,以免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而带来损失。
9.试述CFR术语与CPT术语的联系与区别
两者都是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支付有关运费。
并办理出口手续,提交有关单据。
都是货交承运人,风险即转移,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家承担。
都属于装运合同。
但是两者也有所区别:
首先,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FR仅适用于海运,属于港口到港口的运输;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是门到门的运输。
其次,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CFR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货物上船为界,CPT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最后,提交的单据不同,CFR提供的是海运提单,属于物权凭证,可以转让,可以出售。
而CPT通常提供的是联运单据,只是交接货物的凭证,不能转让,不能出售。
从发展趋势来看,CPT有取代CFR的趋势。
10.试述CIF术语与CIP术语的区别
首先,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IF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CIP却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其次,保险的类别不同,按CIF术语成交,需要办理的是港到港的水上货运保险。
而按CIP术语成交时,卖方在出口国的约定地点向承运人交货,承担的是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运输,所以需要办理的保险是全程货运保险。
由于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一般来讲,CIP的保险的范围要大于CIF。
最后,使用的运输单据不同,使用CIF术语,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的清洁提单,而在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提交的运输单据范围要大于CIF。
从发展趋势来看,CIP有取代CIF的趋势。
第九章
1.简述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1.商品的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应能确切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切记空泛、笼统或模糊
2.商品的品名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
3.为了避免误解,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称呼
4.如果某种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那么在确定品名时,必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口限制的有关规定,尽量选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口的名称。
2.简述商品的品质及表示品质的方法
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表示品质的方法有:
1.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包括看货买卖和样品买卖,在凭样品买卖中,又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凭对等样品买卖。
2.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其中包括了凭规格、等级、标准、说明书和图样、商标或牌号及产地名称买卖等。
3.凭样品买卖应当注意的事项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凡能用科学的指标来表示商品品质时,就不宜采用此法
3.采用凭样品成交而对商品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4.商定包装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1.对包装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
2.应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承担
3.明确由何方提供运输标志
5.简述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展销,以吸引顾客和供消费者选购
2.便于识别商品,以便客户了解、看货成交
3.便于携带和使用,为客户提供方便
4.要有艺术吸引力,以吸引顾客、提高售价和扩大销路
6.简述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要求
3.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4.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以免使商品遭受损失
第十章
1.简述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和费率的相对固定
2.不规定货物的装卸时间
3.在班轮运输业务中,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均以船公司按国际公约和有关国内法规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能够提供较高的运输质量,且手续简便,为货方提供诸多的便利,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2.简述定程租船的特点
1.船舶的管理责任由船方负责
2.规定一定的航线和所运货物的种类、名称、数量和装卸港口
3.船方除了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费负责
4.在多数情况下,运费是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
5.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6.船舶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3.简述定期租船的特点
1.租赁期内,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
2.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3.除特殊规定外,可装运各种合法货物
4.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5.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6.租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期租船合同为准
4.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5.简要回答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由承运人出具的,证明货物已由其接收或装船的收据
3.物权凭证
6.试述铁路运输特点和缺点
特点:
1.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2.铁路运输运输速度比较快3.运输量比较大
4.铁路运输成本较低5.铁路运输安全可靠,风险远比海上运输小
确定:
铁路建设初期投资大,建设工期长,工程艰巨复杂,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材料和占用土地面积大
7.试述航空运输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优势:
1.运输速度快2.不受地面条件的影响3.安全准确,可以节约包装、保险、利息等费用
缺点:
1.航空运输运量较小,不适于运送大件货物或大批货物2.航空运输的成本高于其他运输方式,因而运费较高3.飞机飞行易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8.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规定,其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第十一章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IF价*加成投保*保险费率
1.简述保险的特征
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契约性
2.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补偿原则4.代位追偿原则5.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3.简述构成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物丧失已无法挽回
3.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用途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限
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这是共同海损成立的前提条件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的
3.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主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4.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5.简述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导致的船货损失。
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共同海损由各受益方按受益大小比例共同分摊
6.简述“仓至仓”条款的含义
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配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7.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人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征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8.出口商在投保时对保险险别的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
1.货物的种类、性质和特点
2.货物的包装情况
3.货物的运输情况,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等
4.发生在港口和装卸过程中的损耗情况等
5.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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