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业寺碑题记与唐代村落史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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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业寺碑题记与唐代村落史研究
光业寺碑题记与唐代村落史研究
上世纪40年代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所论隋唐两朝实行“关中本位政策”和“李唐先世若非赵郡李氏之‘破落户’,即是赵郡李氏之‘假冒牌’”的颠覆性论断在唐史学界几乎无人不晓。
陈寅恪据以作出这一判断的关键性资料是当时“河北省隆平县”尚存的光业寺碑文。
《光业寺碑》记载了唐高祖李渊第四代祖李熙建初陵、第三代祖李天赐启运陵在当时赵郡象城县(后称昭庆县,即民国时期的隆平县、今天的河北省隆尧县)营建、祭祀以及在陵侧兴建光业寺的情况,特别是其中“维王桑梓,本际城池”等语,明确反映了当时的象城县为李唐先世“累代所葬之地即其家世居之地”,从而为陈寅恪解决李唐先世究竟是陇西李还是赵郡李的历史公案奠定了坚实的史料基础。
其实,这只是该碑史料价值的一个方面,即通常人们所知的碑阳所镌刻的文字,实际上该碑还有另外一个极少为人所知、却丝毫不逊色于正面政治史资料的价值,即镌刻于碑阴碑侧的大量有关唐代村落和唐人姓名的题记文字,对唐代村落史和社会史具有极其重要的独特价值。
反映唐代村落和唐人姓名的石碑石刻并不鲜见,但光业寺碑碑阴碑侧题记文字量和内容都值得关注。
光业寺碑属于体量极大的唐碑。
据李兰珂《隆尧唐陵、〈光业寺碑〉与李唐祖籍》(《文物》1988年第4期)一文介绍,光业寺碑碑身碑首现高4.37米,其中碑身高3.02米、宽1.4米,厚度为31.5厘米。
这一体量与现存全国体量最大的唐代何进滔德政碑(现存大名石刻博物馆)相比虽稍逊一筹,但在现存唐碑中仍堪称佼佼者。
该碑的碑阳为正文,题记则密密麻麻分布于碑阴和两面碑侧以及四角磨平的斜面。
据笔者现场观察,题记文字除了任县等官员以及捐资组织者都维那等姓名为大字外,其余都是字径2.5厘米左右的小字。
其中碑阴及右后角、左后角斜面文字有40行,碑左侧及左前角斜面文字有12行,碑右侧及右前角斜面文字共有13行,全碑题记总共65行,总数在5000字以上应无疑义,其中可以释读的文字达3970个以上。
该碑作为附属文字的题记量相对于作为主体文字的正文字数所占比例极高。
光业寺碑正文文字数量李文做过统计,经过补缀之后,“共得碑文2904字,尚缺55字”。
而题记文字量超过正文文字量近50%。
我们知道,唐碑碑阴多有题记,字数动辄成百上千,但以官员题名题衔居多。
反映基层社会的造像碑、经幢题记虽然也有不少普通民众的题名,但涉及村名的很少。
所以,像光业寺碑这样巨量篇幅、极高比例集中刊载大量村名与众多村民题名的唐碑确实少见。
光业寺碑题记具有村落史、社会史、民俗史和地名学、姓氏学等多方面的价值,仅从村落史的角度看,至少可以归纳出以下三点:
第一,反映了唐祖陵周围两州三县交界地区的农村社区体系。
题记现在保留的村名,李兰珂《李唐祖籍在隆尧》一书称有40多个,但列出的村名只有35个,笔者根据现场观摩和拓片录文查核,除已列村名之外,题记中还可见到□鲜村(“鲜”前一字不清,不排除该村即名“鲜村”的可能)、八王村、张李村、南杜村、南霍村、□霍村和郝村等,加起来确有40余村,如果将已经残泐约四分之一的碑面包括进来,按比例计算原来村名至少应有50余个。
根据碑阳正文,参与营建、集资和祭祀的官民僧俗包括赵州象城和邢州柏仁、任县“两州三县”的“得姓同封或里仁从宦”。
这50多个村庄应该就是以唐祖陵为中心募集唐祖陵、光业寺佛堂和碑刻营建修缮资金而形成的农村社区体系,是一个跨越州县两级行政区而在三县交界地区形成的特殊社区体系,为我们了解唐代跨行政区的农村社区体系开展集资、营建等活动提供了典型的实证资料。
第二,反映了唐代前期村落格局单一制为主的典型结构。
我国村落名称中,称“村”“庄”者为多数,光业寺碑题记出现的村名全部称“村”,反映了唐代前期村落名称亦即村落格局单一制为主的特点。
光业寺碑建于开元十三年(725年),这个时代节点很重要。
关于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陈寅恪有精辟的论断,称“唐代之史可分为前后二期,而以玄宗时安史之乱为其分界线”,“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
其实,唐代村庄结构同样有前后期之分,以唐玄宗时期作为前后期的分界点也同样适用。
我们知道,唐代村落的基本形式或者说主要形式是“村”。
村作为一种自然聚落自东汉时期产生之后,在南北朝时期获得很大发展,至唐初才被纳入行政体系。
《旧唐书》卷48《食货上》称: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中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伍家为保。
在城邑居者为坊,田野者为村。
”《通典》卷3《食货·乡党》引唐令称:
“在邑居者为坊,别置正一人……在田野者为村,别置村正一人。
其村满百家,增置一人,掌同坊正。
其村居如[不]满十家者,隶入大村,不须别置村正。
”《唐六典》卷3户部郎中条:
“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
里及村、坊皆有正,以司督察。
”可见唐代的“村”类似现在的行政村,是乡村基层组织的主要形式之一。
此外,唐代村落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形式,这就是“庄”,或称为别墅、别业、别第、山庄、山居等。
“庄”在唐以前就有,但在唐代获得迅速发展,并实现了由田产形式向聚落形式的转化。
唐代前期的“庄”多是大土地所有者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或兼具景观设施,例如唐代诗人宋之问的陆浑别业、王维的辋川别业就是其中著名的事例。
不过,这时的“庄”尚未具有独立身份,也没有具体的地名前缀,多处于“乡”“里”“村”的附属地位。
例如《唐代墓志汇编》所载咸亨015《唐故曹州离狐县丞盖府君墓志铭》“以总章二年十二月八日寝疾,薨于庄第,春秋八十一”(上/519页)、上元026佚名墓志铭称志主“贞观十九年十月二十日遘疾,终于雍州武功之山庄”(上/611/6)、景龙005《大唐故申州罗山县令王府君墓志铭并序》“以长安五年七月廿九日终于庄,春秋六十”(上/1080/5)等,《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所载垂拱005《大唐故谒者台员外郎骑都尉刘初墓志铭》“春秋八十有五,薨于庄第(282/4)”等,这些唐前期墓志中出现的“庄”,均无具体地名前缀,显然为私人田庄。
因此,唐前期文献中只有某州某县某乡某里或某村的表述,而没有某州某县某乡某庄的表述,原因就在于这时的田庄还只是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而非自然聚落单位和行政村。
到了唐代后期,虽然“村”仍然是村落和行政村的主要构成形式,但“庄”经过二百年左右的累积和发展,已经跨越了由私人田庄的经济实体到居民社区的聚落实体的门槛,出现了不少与“村”一样具有独立地位的聚落实体,例如《唐代墓志汇编》所载大中058《大唐故刘府君之墓记》“以其年十月廿三日,窆公于潘原县北三里小卢谷古龙涡庄东,先丘之南,侍茔侧也”(下/2294/6)、大中062《唐故朝议郎行内侍省宫闱局丞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同府君墓志》“大中六年二月十二日建。
买孙家庄下东北上地一段”(下/2297/-2)、中和002《唐故王府君墓志铭并序》“性自疏野,为人荡荡不止。
祖父丘园乐土即住,遂于汤阴县东北界薛家庄疃养身自在(下/2507/6)”等,这些墓志文献出现的古龙涡庄、孙家庄和薛家庄,都已经加上专有地名前缀,成为普通村落的地名和聚落实体。
可见,“庄”已经与“村”趋同,开始成为并行并立的村落实体,唐代的村落结构已经从前期的“村”主“庄”从、村多庄少开始走向后期的“村”“庄”并立、村稳庄增的发展趋势。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唐代后期依附于“村”的“庄”和经济色彩浓厚的“庄”还大量存在,“村”“庄”的真正完全融合和地位同等是到宋代以后才实现的,大家比较熟知的《水浒传》里的祝家庄、扈家庄等才真正预示着宋代村、庄并驾齐驱的村落结构形成,中国古代后期以村、庄为主要形式,包括寨、堡、屯、铺、店等在内的复合制村落结构才真正形成。
第三,提供了唐祖陵周围古今村落名称演变的珍贵资料。
李兰珂曾就唐祖陵周围古今村落名称演变进行过归纳,指出碑中村庄与今名相同的有王尹村、王村、薄村、西霍村、东霍村;与今名音同字不同的有崇贤(今重贤)、南杨村(今南羊村)、南卫村(今南位村)、南柏社(今南柏舍)、东柏社(今东柏舍)、西柏社(今西柏舍)、李村(今里村);与今名稍有出入的有牛村(当即今牛庄、南牛村、北牛村)、南宋村、北宋村、中宋村(当即今宋村),城北王村、北王村、南王村(疑为今固城镇王村)、张村(当即今东张、西张),萧村(当即今肖庄),东贾村、西贾村(疑为今郭贾、孟贾、范贾、辛贾、李贾等村),彪冢村(当即今虎中村);与今名完全不同的村名则有圣佛村、寺西村、王璧村、聂村、鸟子村、固北村、六角井村、双塔王村、赵村。
从上述归纳可见,在35个村名中,唐代与现在完全相同的村名有5个,占14%强,与现在音同字不同的村名有7个,占20%,与现在稍有出入的村名有12个,占34%强,与现在完全不同的村名有9个,占25%强,超过三分之一的唐代村名在现在村名中保持了当时名称的部分要素,值得关注。
以上唐代村名与现在村名对应的比例关系对认识整个唐代村落史和古今村落名称的演变以及整个地名学史具有重要的统计学意义。
在涉及华北地区特别是太行山及以东地区古代村落地名发生演变的资料中,民间有一个流传广泛影响巨大的“燕王扫北”和“洪洞大槐树迁民”说,不少地名资料书将相当数量的村落地名产生的时间归为明初移民,如1983年版《邯郸市地名资料汇编》所述当时邯郸市郊区的苏曹公社、四季青公社、柳林桥公社、彭家寨公社、马庄公社和丛台区、邯山区的37个村庄中,有18个村名的产生被认为是在明代。
其实这些说法值得商榷,如其中有关彭家寨公社“下庄”的村名来历,该书称:
“相传,明初‘燕王靖难’后,永乐年间,从山西洪洞县迁来几户人家,居住在该村西南岗坡上,因地势较高,称为上庄。
后因岗坡上缺水,清初迁村于岗坡下,更名为下庄”。
其中“上庄”一名值得注意。
据该村附近所出唐宣宗大中九年(855年)墓志《李公妻张氏墓志》,墓主张氏“窆于县西南七里尚家庄北”(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15页)。
这里的“尚家庄”应即“上庄”,下庄可能是与“上庄(尚庄)”对称的村庄,尚家庄至迟唐代后期已经存在,所谓明初自山西洪洞县迁来自不可信。
又如有关苏曹公社“前郝村”“后郝村”的来历,该书称:
“据传,宋代该村附近曾有一片松树林,林木茂盛,远看黑压压一片,俗称黑松林。
后在此建村,亦名黑松林。
因‘黑’‘郝’当地口语同音,逐步演变为郝村”。
据该村附近出土唐敬宗宝历元年(825年)《王友玉墓志》(同上书第97页),墓主“今住邯郸永福坊界古郝村曲”,足证“郝村”一名之始远在宋代以前。
光业寺碑题记中出现的村名也同样存在被1983年版《隆尧县地名资料汇编》延后至明代的情况,如柏舍公社所辖“宋村”:
“据该村宋氏族谱记载,明永乐间,宋氏名成者,由山西洪洞县迁此立村,村因姓氏而得名,沿用至今。
”而实际上这里的宋村显即光业寺碑题记中南宋村、北宋村、中宋村中的一个。
总之,光业寺碑题记可以证明,现在太行山及以东地区古代村落名起始时间有相当一部分被现有的地名书推后,现在后缀为“村”的村落名称(不包括后缀为庄、屯、寨、堡、铺等的村名)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源自唐代或其中部分村名要素与唐代村名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当然,光业寺碑题记对唐代村落史的意义绝不止以上三点,像村落姓氏构成、勋官名号及其构成等,都值得专门探讨。
本文在此只拟抛砖引玉,希望借此引起学界对唐代村落史以及整个古代村落史研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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