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运行操作顺序一项目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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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运行操作顺序一项目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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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运行操作顺序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自动扶梯14台,品牌:
三菱,提升高度:
5.6米,梯级宽度1000MM
(二)扶梯维修要求
1.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及本公司技术规范:
1.1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2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BJ01-26-96《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八分册)电梯安装工程》
1.4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5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
1.6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
2.具体技术要求:
2.1维修作业空间要求:
机房、驱动站和转向站内应当有一块不小于0.3m2,其较短一边的长度不小于0.5m的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
当主驱动装置或者制动器装在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当提供一个水平的立足区域面积,其面积不应当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者对人体有危险,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者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2.2照明要求;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永久固定;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当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2.3电源插座;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当配备2P+PE型250V电源插座;符合安全特低电压的供电要求。
2.4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者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够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当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着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当可被锁住或着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2.5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例如:
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当能够单独切断。
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有明显的标志。
2.6停止开关设置: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当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经设置了主开关,可以不设停止开关。
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着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当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当是红色双稳态的,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2.7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250
≥0.25
MΩ
≤500
500
≥1.00
MΩ
>500
1000
≥1.00
MΩ
2.8接地: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导体(N,零线)与保护线(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2.9断错相保护: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2.10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
)驱动主机的电源应当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点应当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时,任一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断开,应当不能重新启动。
交流或者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以采用一个由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阻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检验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组成的系统。
2.11释放制动器:
能够手动释放的制动器,应当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2.12手动盘车装置:
如果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当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
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者多孔手轮;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者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动作。
紧急停止装置:
紧急停止装置应当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
紧急停止装置应当为红色,有清晰的永久性中文标识。
如果紧急停止装置位于扶手装置高度的1/2以下,应当在扶手装置1/2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张贴直径至少为80mm的红底白字“急停”指示标记,箭头指向紧急停止装置;为方便接近,必要时应当增设附加紧急停止装置。
紧急停止装置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自动扶梯,不超过30m;
②自动人行道,不超过40m
2.13周边照明:
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出入口:
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当有充分畅通的区域。
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
(1)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2)在危险区域内,采用固定护栏,其高度至少高于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2.14垂直净高度: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者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应当不小于2.3m。
该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
2.15防护挡板: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2.16扶手带外缘距离:
墙壁或者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2.17扶手带距离:
相互邻近平行或者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其扶手带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160mm。
2.18扶手带要求: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者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8mm。
2.19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
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符合:
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并且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
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以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
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当安装这种阻挡装置。
该装置应当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当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应当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
该装置应当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800mm,高度不小于20mm。
该装置应当无锐角或锐边。
2.20扶手装置要求;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当光滑、齐平。
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应当不大于3mm,坚固并且具有圆角或者倒角的边缘。
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当没有产生钩绊的危险。
2.21护壁板之间的空隙:
护壁板之间的间隙应当不大于4mm,其边缘呈圆角或者倒角状。
2.22围裙板接缝: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当是对接缝。
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可以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2.23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与围裙板间隙: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水平间隙△max应当不大于4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Σmax应当不大于7mm。
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者胶带之上,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hmax应当不大于4mm。
踏板或者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者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2.24防夹装置要求: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符合以下要求的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
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当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
(3)刚性部件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量最小为15mm,最大为30mm;
(4)在倾斜区段,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在25mm和30mm之间;
(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之间;
(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上表面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
(7)末端部分逐渐缩减并且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其端点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
2.25梳齿与梳齿板:
梳齿板梳齿或者踏面齿应当完好,不得缺损。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当至少为4mm,间隙不应当超过4mm。
2.26扶手带入口保护: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当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2.27梳齿板保护:
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者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2.28超速保护: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
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当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电源。
如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设计能够防止超速,则可以不考虑上述要求;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2.29非操纵逆转保护:
自动扶梯或者倾斜角不小于6°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2.30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者齿条)的断裂或者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2.31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者缩短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2.32梯级或者踏板的下陷保护:
当梯级或者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时,应当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该装置应当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且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者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2.33梯级或者踏板的缺失保护: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者踏板的缺失,并且应当在缺口(由梯级或者踏板缺失而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2.34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当扶手带速度与梯级(踏板、胶带)实际速度偏差最大超过15%,并且持续时间达到5s~15s时,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2.35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保护:
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或者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
检修盖板和楼层板:
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翻转;)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2)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2.36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
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时,驱动主机应当立即停止运行;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符合以下要求的停止开关:
①手动操作;②有清晰的位置标记;③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④需要手动复位。
检修控制装置上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2.37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
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当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
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不起作用;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不起作用;
2.38使用须知:
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拉住小孩;②应抱住宠物;③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2.39产品标识:
应当至少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一个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有标注下列信息的产品标识:
①制造单位名称;②产品型号;③产品编号;④制造年份;
2.40速度偏差: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的速度与名义速度之间的最大允许偏差为±5%。
2.41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的允许偏差为0~+2%。
2.42制停距离:
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0.20m~1.00m
0.65m/s0.30m~1.30m
0.75m/s0.40m~1.50m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0.20m~1.00m
0.65m/s0.30m~1.30m
0.75m/s0.40m~1.50m
0.90m/s0.55m~1.70m
3.具体大修内容及要求:
检修驱动主机,及减速机。
更换制动器
更换电机轴承。
更换制动线圈,更换制动带。
3.1齿轮油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曳引机主机。
放空齿轮箱旧油。
用清洁油清洗油箱。
先注入少量新齿轮油重复清洗。
最后注入新齿轮油达到标准油位线。
组装曳引机主机。
开机试运行。
3.2马达联轴器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曳引机总成。
取出联轴器。
清理清洁内腔。
放置新的联轴器。
安装曳引机总成。
安装,定位扶梯曳引主机。
整机运行调整。
3.3马达轴承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曳引机总成。
拆取马达轴承。
清理清洁马达定子,线圈以及转子。
安装新的马达轴承。
安装曳引机总成。
通电试运行曳引机并进行调整。
安装,定位扶梯曳引主机。
整机运行调整。
3.4马达驱动链(二、三排链)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下马达上端盖及主驱链张力盒。
手盘曳引机马达将主驱动链接头处在上端,并保护松弛的状态。
拆除链条接头,将新链条一端与解开的旧链条接头一端联接。
用盘车的方法,将旧的链条从下端盘出来,并利用旧链条将新的链条带入梯级链主驱动轮。
继续盘车,直到新链条就位。
拆除旧链条接头一端,并将这一端与新链条的另一端联接。
调整链条涨紧及长度。
安装马达端盖。
整机通电试运行。
3.5梯级回转导轨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梯级。
拆除下平台。
拆除梯级大链并固定。
拆除回转部分导轨。
清理清洁梯级回转部分。
安装回转部分导轨。
安装梯级大链并调整。
安装梯级并调试。
整机运行调整。
3.6扶手带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除扶梯上所有裙板和盖板。
拆除扶手入口总成。
松驰扶手带驱动装置。
将扶手带从扶梯上剥离开来。
安装新的扶手带。
调整扶手带驱动装置
安装扶手入口总成。
通电以检修的方式试运行,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安装扶梯所有裙板和盖板。
整机试运行。
3.7扶手链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除扶梯上所有裙板和盖板。
将扶手链暴露。
手盘曳引机至链条接头处在合适的工作位置。
解开链条接头并拆除旧链条。
安装新链条,并调整新链条的张力。
通电以检修的方式试运行,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安装扶梯所有裙板和盖板。
整机试运行。
4.扶梯倾斜部分大修内容:
4.1扶梯梯级大链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前的准备工作。
拆除大链涨紧保护装置以及涨紧架。
在下机仓拆除旧的链条。
清理清洁大链导轨,检查磨损程度以及与压板的距离。
安装新的大链。
润滑新的大链。
调整大链涨紧架装置、
重新安全被拆下的其它部件。
检查梯级与裙板之间的距离。
(要求:
单边在4mm,双边不大于7mm)。
整机运行调整。
4.2扶梯梯级轮导轨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梯级。
为梯级轮导轨做上标记。
拆除梯轮导轨固定螺丝。
拆除梯级轮导轨。
清理清洁并检查导轨支架。
安装梯级轮导轨。
固定梯级轮导轨螺丝。
安装梯级并调试。
整机运行调整。
4.3扶梯梯级大链导轨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梯级。
拆除梯级大链。
拆除梯级大链固定螺丝。
固定剩余梯级大链。
清理清洁导轨支架。
安装新的梯级大链导轨。
拆除之前固定剩余梯级的大链。
安装梯级大链固定螺丝。
安装梯级大链并调试。
为梯级轮导轨做上标记。
拆除梯轮导轨固定螺丝。
安装梯级并调试。
整机运行调整。
4.4扶梯梯级轮子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用检修走车的方法,拆下梯级。
用卡簧钳及拉码将梯级轮拆除。
安装新的梯级轮。
重复上述1至3的步骤,将扶梯的梯级轮全部进行更换。
通电试运行扶梯,确认扶梯运行正常。
5.扶梯下机仓部分大修内容:
5.1下平台扶手带被动轮更换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下部分的裙板,暴露被动轮。
将扶手带从被动轮上剥离。
拆除扶手带入口装置。
拆除旧的扶手带被动轮,
安装新的扶手带被动轮。
安装扶手带入口装置。
安装被拆除的裙板。
通电试运行扶梯,确认扶梯运行正常。
5.2梯级回转导轨
主要工作顺序和步骤:
拆卸梯级。
拆除下平台。
拆除梯级大链并固定。
拆除回转部分导轨。
清理清洁梯级回转部分。
安装回转部分导轨。
安装梯级大链并调整。
安装梯级并调试。
整机运行调整。
6.相关的大修工艺控制要求:
6.1扶梯护壁的更换工艺要求
在每个夹紧位置轻轻插入夹寸使之成为“V”字形。
在玻璃结合处应用两块夹寸。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为1-4MM,并检查两块玻璃板的结合是否平行。
紧固夹紧座,夹紧力距MA=35Nm,用水平尺检测玻璃板是否垂直。
扶手带的更换工艺要求
张紧压带,调节包括2个弹簧夹板厚度在内的弹簧压缩长度:
65¯lmm。
扶手带的初步张紧,水平段梯级数K型压缩弹簧的净长度为53±1mm,水平段梯级数M型和K型压缩弹簧的净长度为:
48±1mm。
将夹板封条安装在夹紧型材上,夹紧封条的标准长度为6200mm,两边的最后一根夹紧封条必须现场截割。
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齿槽的间隙不应小于4MM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不应大于7MM。
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下端之间的垂直间隙大于4MM。
当踏板或胶带有横向摆动时,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之间不得产生间隙。
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相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
在自动人行道过度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式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空载向下运行,自动扶梯的制动距离为0.2~0.4M。
电气装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检修和维护所必需的照明电源。
配线应符合GB50310-2002规范4.10.4、4.10.6条的规定。
项目的质量,是项目使用价值的集中体现,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才具有使用价值,也才能交付使用,才能真正达到此次大修的目的,体现此次大修项目实践的真正意义。
6.2项目的进度控制
考虑到此次大修项目的实践,是要保证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进行的。
由此,整个大修进度的控制主要还是依赖现场实际的地铁运营情况。
待这一大修项目确立之后,我们将及时与贵地铁运营方紧密联系,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出项目进度时间表,以实现对这一项目的进度控制和管理。
在施工中确保车站乘客的安全,同时确保在施工中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安全,在施工期间如遇停工或其他原因,应确保该设备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置护栏、放置警示标志及告示牌,禁止乘客进入该施工区域。
6.3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
为了确保整个这一大修项目的施工保质保量地交付到用户手上,特此,我们制定了这一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签收单。
详见如下《扶梯大修自检表—终检(电气/机械)》。
在最终项目移交时,这些自检表将随档移交给贵管理方。
(三)维修清单明细
项目明细
序号
子目名称
工程量
单位
数量
1
检修驱动电机
台
14
2
检修减速机
台
14
3
检修主传动系统
部
14
4
更换制动器
台
14
制动器
套
14
5
更换电机轴承
套
14
轴承
个
28
6
更换制动器线圈
件
14
制动器线圈
件
14
7
更换制动器制动带
副
28
制动带
副
28
8
检修梯级导轨
部
14
9
检修梯级
级
700
10
更换梯级
件
28
梯级
个
28
11
更换梯级辅轮
件
100
辅轮
个
100
12
更换梯级主轮外侧
件
100
外侧轮
个
100
13
更换扶手带
m
1568
扶手带
m
1568
14
更换驱动主机传动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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