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技大学创意媒体学院教师绩效评量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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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科技大学创意媒体学院教师绩效评量明细表
崑山科技大學創意媒體學院教師績效評量明細表
填表日期:
系(所):
教師姓名:
職級:
1、教學部分
(1)參加校外教學或教材製作競賽
配分說明:
(1)校內:
前3名,佳作分別加20、15、10、5分/每案:
參加未得獎者加3分/每一內容
(2)校外:
前3名,佳作分別加30、25、20、15分/每案:
參加未得獎者加5分/每一內容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競賽名稱
校內/
校外
名次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2)網路教學
配分說明:
(1)完全網路加15分/每學年;混合式加10分/每學年。
(2)輔助教學加5分/每學年
(3)製作數位化輔助教材者加5分(未開授網路課程)/每學年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課程名稱
必修/選修
日間/
進修
班級
學分
開設網路課程類型
(輔助/混合/完全)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3)參加校內、校外教學或教材製作相關研討會、演講、研習營,提出證明者。
配分說明:
(1)擔任校外與教學或教材製作有關之專題演講主講人,加10分/次。
(2)參加上列活動,加5分/每案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日期
時數
活動名稱
校內/校外
主辦單位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4)自編教材成冊或出版教科書者
配分說明:
(1)自編講義者,每科目加5分。
(2)出版書籍者(須有ISBN),每科目加10分;每科目可適用3年。
修版部分,適用1年。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類型
講義/書籍名稱
(出版書籍需加註ISBN)
搭配課程名稱
自評
系評
院評
□自編講義成冊
□出版書籍
□自編講義成冊
□出版書籍
年度
分數小計
□自編講義成冊
□出版書籍
□自編講義成冊
□出版書籍
(5)指導學生參加競賽
配分說明:
(1)協助學生學藝競賽相關命題工作,每次加5分。
(2)協助學生學藝競賽相關評分工作,每次加5分。
(3)指導學生參加校內競賽前三名者(含專題競賽),前3名分別加15、10、5分/每案。
(4)指導學生參加校外競賽前三名者(含專題競賽),前3名分別加25、20、15、10分/每件。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工作項目
競賽名稱
學生姓名及人數
獎項
主辦單位
自評
系評
院評
□協助學藝競賽命題
□協助學藝競賽評分
□指導學生參加校內競賽
□指導學生參加校外競賽
□協助學藝競賽命題
□協助學藝競賽評分
□指導學生參加校內競賽
□指導學生參加校外競賽
年度
分數小計
□協助學藝競賽命題
□協助學藝競賽評分
□指導學生參加校內競賽
□指導學生參加校外競賽
(6)教師教學規劃績效
配分說明:
(1)主持教學卓越計畫之各計畫者,各加5分。
(2)主持學校正積極推動之就業學程及國際交流專案者,加5分/每學期。
(3)申請政府教學獎助計畫者,主持人加10分、共同主持人或協同者加5分,申請未通過者,加3分。
(4)參與學校所辦跨院系整合成果展,加10分。
(5)代表本校作品參展,加5分/每件。
(6)其他教學優異事項經系教評認定者,加2-5分。
註:
第五、六兩評分細項有關作品之參展、整合成果展及競賽作品僅能擇一加分方式。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教師教學規劃事項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年度
分數小計
(7)指導學生專題製作
配分說明:
每組加3分(需有專題報告相關文件)。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學位
學生姓名
論文(專題)名稱
共同指導教授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年度
分數小計
(8)綜合評分(基本分0分)
配分說明:
(1)教師教學評量結果課科目平均至少達3分者,加10分。
(2)教師按時完成教學大綱輸入者,加10分。
(3)教師按時完成成績輸入者,加10分。
(4)教師成績核算完全正確者,加10分。
必要時由系(或教務處)提出不合上述條件之名單。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綜合評分項目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年度
分數小計
二、研究部分
(1)以本校名義申請教育部、國科會或公營機構研究計畫者
配分說明:
(1)提出申請案未獲核定之計畫主持者,每案加4分。
(2)獲得核定計畫之主持者,每案基本加10分,並依核定金額每10萬加3分。
共同主持人折半計算,並依人數均分之。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執行期間
計畫名稱
總經費
補助單位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2)以本校名義申請產學合作及民間機構研究計畫案
配分說明:
(1)每案基本分5分,並依核定金額每10萬加3分。
共同主持人折半計算,並依人數均分之。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執行期間
計畫名稱
總經費
補助單位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3)以本校名義發表學術著作(含作品及展演)
配分說明:
(1)每發表一篇學術論文基本分5分。
(2)各論文等級加分如下:
a.SCI、SSCI之期刊上發表者,每篇加15分。
b.EI、ABI、AHCI、TSSCI上之期刊上發表者,每篇加10分。
c.其他有嚴謹審查制度其開上發表者,每篇加3分。
d.參加有全文審查制度(應提出證明)之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者,每篇加2分。
e.具有指標性的國際會議(如錄取率很低或為該領域很重要且知名的國際會議等),得提出證明文件經系教評會審定後,可酌與加至最高10分。
(3)論文共同合著,配分比照各學院升等辦法。
(4)a.於國際性或全國性具權威刊物或機構進行作品發表或展演者,得提出證明文件經系教評會審定後,可酌予加至最高10分。
b.經甄選受邀國際性作品發表或展演者,加10分。
c.國內文化局、社教館、藝廊等地方級單位所主辦,經審查或推薦發表者,加5分。
d.國內自行公開舉辦作品發表或個展者,加3分。
e.國外自行公開舉辦作品發表或個展者,加5分。
A.期刊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期刊
(填寫範例:
發表人,發表年月,”論文名稱”,期刊名稱,卷期,頁碼)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B.研討會論文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研討會論文
(填寫範例:
發表人,發表年月,”論文名稱”,研討會名稱,主辦單位,地點,頁碼)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C.專書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專書
自評
系評
院評
(填寫範例:
作者,出版年月,書名。
地點:
出版社。
(ISBN))
年度
分數小計
D.作品及展演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作品及展演
(填寫範例:
展出日期,展覽主題/作品名稱,(聯展請寫明聯展名稱)。
國家:
地點)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4)以本校名義參加之學術活動
配分說明:
(1)以本校名義參加校外編輯委員加10分
(2)以本校名義擔任研討會主持人或評論人家3分/每場。
(3)以本校名義擔任校外學術性專題演講者加5分。
(4)參加校內外之學術性講習者加3分。
(5)參加校內外之學術性研討會者加1分/每場,最多10分/每學年。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活動日期
學術活動名稱
主辦單位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5)榮譽事項
配分說明:
(1)以本校名義申請國內外專利者,依發明、新型或新樣式,每案各加20分、10分。
(2)獲國內學術團體頒發之研究獎項者加30分。
(3)獲國外學術團體頒發之研究獎項者加40分。
(4)其他研究事項,經系教評會認定者,每案加5分。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獲頒日期
榮譽事項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6)加入研究團隊
配分說明:
(1)進駐本校研究中心者,加5分/每學年。
(2)參與研究中心策略聯盟者,加2分/每學年。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研究中心名稱
於中心內所負責主要的事務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7)綜合評分(基本分30分)
配分說明:
一年內曾公開發表任何論文、作品獲展演者,加10分。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綜合評分項目
自評
系評
院評
95學年度
基本分
30
30
30
三、服務及輔導
(1)導師輔導學生參加生活競賽
配分說明:
獲頒獎之前一、二、三名導師,各加15、10、5分/每學期。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擔任導師班級
生活競賽名次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2)參與學校社團工作
配分說明:
(1)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加3分/每學期
(2)輔導社團參加校內評鑑,獲得一、二、三名分別加5、4、3分/每案。
(3)輔導社團參加校外評鑑,獲得一、二、三名,優等分別加10、8、6、4分/每案。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名稱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輔導社團名稱
校內/校外
評鑑名次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3)參與學校諮商輔導
配分說明:
(1)協助諮商輔導個案有成效,加3分/每案。
(2)參與諮商輔導相關活動有功者,加3分/每案。
(3)其他相關優異表現且能提出具體實證者加3分/每案。
(4)擔任本校義務輔導老師者,加5分/每學期。
(5)參與校內或校外舉辦與輔導相關之研討會,且提出證明者,加1分/每次,至多5分/每學年。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參與學校諮商輔導事項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4)參與主辦或協辦校際或校內活動
配分說明:
(1)以學校名義主辦或協辦各項活動表現優異且能提出具體事證者,主辦加5分/每案、協辦加2分/每案。
(2)協助本校舉辦學術研討會之相關工作者,加2分/每案。
(需為全天型研討會,本項最多加10分)。
(3)擔任公、協、學會理監事者,加3分/每位理監事。
(4)協助推廣教育之授課或行政服務,加5分/每案/每門課。
(5)負責推廣教育開班之主持人,基本分加10分/每班。
另每10萬加3分。
(6)負責開授「證照輔導班」者,加10分/每班。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參與主辦或協辦校際或校內活動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5)行政服務工作
配分說明:
(1)擔任校內行政主管者,加30分/每學年度。
(2)擔任系學會指導教師,加5分/每學年度。
(3)輔導廠商進駐育成中心者,加10分/每案。
(4)其他參與校內行政服務工作(如外籍生輔導或特殊任務窗口負責老師…等),提出證明者加3-5分/每案。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行政服務工作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6)參與委員會工作
配分說明:
(1)擔任委員會委員,且會議出席率達2/3(含)以上者:
a.擔任校院級委員會,加3分/每學年。
b.擔任系所各委員會(工作小組)代表,加2分/每學年。
(2)擔任系所各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人(召集人),加5分/每學年。
(3)擔任校外或各級政府機關委員會之委員,加5分/每位委員/每學年。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校內/校外
層級
(校級/院級/系級)
行政服務工作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7)獲學校獎勵者
配分說明:
大功加6分、小功加3分,嘉獎加1分。
(本項最高加至15分)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獲學校獎勵事由
獎勵項目
(大功/小功/嘉獎)
自評
系評
院評
年度
分數小計
(8)綜合評分(基本分30分)
配分說明:
(1)系務會議出席全勤或請假經核可者,加5分/每學期。
(2)擔任導師者,日間部加5分/每學期,進修部加3分/每學期。
(3)經教評會認定有損系譽之事實,酌予扣分。
(4)經教評會認定,有怠服務及輔導工作之事實,酌予扣分。
學年度(學期)
Ex:
95
(1)or95
(2)
綜合評分項目
自評
系評
院評
系務會議出席全勤
擔任日間部(班級)導師
年度
分數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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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 科技大学 创意 媒体 学院 教师 绩效 评量 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