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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航空安全装置
儿童航空安全装置(ASCD)
1.目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儿童航空安全装置(ASCD)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制造人。
本CTSO规定了儿童航空安全装置(ASCD)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申请。
按本CTSO批准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4第21.353条要求重新申请CTSO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标识儿童航空安全装置(ASCD)应满足SAEAS5276/1运输类飞机儿童约束系统性能标准(2000年11月)中最低性能标准鉴定和记录要求,以及按本CTSO附录1所做修订。
a.功能
本CTSO标准适用于预期飞机环境和所有飞行阶段为儿童提供适当约束设备。
b.失效状态类别本CTSO没有标准最低失效状态类别。
设备适用失效状态类别取决于其在特定飞机预期用途。
在设备设计时应记录其功能丧失和故障失效状态类别。
c.功能鉴定应按本CTSO附录1中试验条件,证明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d.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CTSO规定最低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等效安全水平。
申请人应按照CCAR-21-R4第21.368条
(一)要求申请偏离。
4.标记
a.至少应为一个主要部件设置永久清晰标记,标记应包括CCAR-21-R4第21.423条
(二)规定所有信息。
标记必须包含设备序列号。
b.应为以下部件设置永久清晰标记,标记至少包括制造人名称、组件件号和CTSO标准号:
(1)所有容易拆卸(无需手持工具)部件;
(2)制造人确定设备中可互换所有组件。
c.此外,要在ACSD上永久清晰地标注该ACSD型号信息(参考附件1对SAEAS527612.5节修订)。
d.也要标记出对特定飞机或特定运行安装限制和约束条件,例如:
“仅用于安装在{插入飞机型号或序列号}”,“仅用于安装在按规章{插入规章号}部运行”;“仅供军用”,“安装限制说明见图纸{插入图号}”。
5.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计和生产批准。
提交资料包括CCAR-21-R4第21.353条
(一)1规定符合性声明和以下资料副本。
a.手册。
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说明和设备限制,该内容应对设备运行能力进行充分描述。
(2)对所有偏离详细描述。
(3)安装程序和限制。
必须确保按照此安装程序安装设备后,设备仍符合本CTSO要求。
限制必须确定任何特殊安装要求,还必须以注释方式包含以下声明:
“本设备满足技术标准规定中要求最低性能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
如欲在飞机上安装此设备,必须获得单独安装批准。
”
(4)设备可更换部件清单(注明件号)。
如适用,包括对供应商件号交叉索引。
b.持续适航文件,包含设备周期性维护、校准及修理要求,以保证设备持续适航性。
如适用,应包括建议清洁、杀菌程序,检查间隔和使用寿命。
c.铭牌图纸,图示出设备如何标识本CTSO中第4节所要求标记信息。
d.确定设备中所包含而未按照本CTSO第3节进行评估功能或性能(即:
非CTSO功能)。
在获得CTSOA同时非CTSO功能也一同被接受。
接受这些非CTSO功能,申请人必须声明这些功能,并在CTSO申请时提供以下信息:
(1)非CTSO功能描述,如性能规范、失效状态类别、软件、硬件以及环境鉴定类别。
还应包括一份确认非CTSO功能不会影响设备对本CTSO第3节要求符合性声明。
(2)安装程序和限制,能够确保非CTSO功能满足第5.d.
(1)节所声明功能和性能规范。
(3)第5.d.
(1)节所描述非CTSO功能持续适航要求。
(4)接口要求和相关安装试验程序,以确保对第5.d.
(1)节性能资料要求符合性。
(5)试验大纲、试验分析和试验结果,以验证CTSO设备性能不会受到非CTSO功能影响。
(6)试验大纲、试验分析和试验结果,以验证第5.d.
(1)节描述非CTSO功能功能和性能。
e.按CCAR-21-R4第21.358条要求提供质量系统方面说明资料,包括功能试验规范。
质量系统应确保检测到可能会对CTSO最低性能标准符合性有不利影响任何更改,并相应地拒收该产品。
f.材料和工艺规范清单。
g.定义设备设计图纸和工艺清单(包括修订版次)。
h.制造人CTSO鉴定报告,表明按本CTSO第3.c节完成试验结果。
6.制造人资料要求
除直接提交给局方资料外,还应准备如下技术资料供局方评审:
a.用来鉴定每件设备是否符合本CTSO要求功能鉴定规范;
b.设备校准程序;
c.原理图;
d.布线图;
e.材料和工艺规范;
f.如果设备包含非CTSO功能,必须提供第6.a节至第6.e节和非CTSO功能相关资料。
7.随设备提交给用户资料要求
a.如欲向一个机构(例如运营人或修理站)提交一件或多件按本CTSO制造设备,则应随设备提供本CTSO第5.a节和第5.b节资料副本,以及设备正确安装、审定、使用和持续适航所必需资料。
b.如果设备包含已声明非CTSO功能,则还应包括第5.d.
(1)节至第5.d.(4)节所规定资料副本。
8.引用文件
SAE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SocietyofAutomotiveEngineers,Inc.
400CommonwealthDrive,WARRENDALE,PA15096-001,USA
也可通过网站订购副本。
附录1儿童航空安全设备最低性能标准
适用标准是2000年11月发布SAEAS5276/1运输类飞机儿童约束系统。
修改如下:
AS5276/1章节
修改(斜体文字为变更内容)
全文
全文使用儿童航空安全设备(ACSD)取代CRS。
SAEAS5276/1包含以下试验标准作为参考:
1.SAERPJ211,冲击试验设备
2.SAEAS8049A,民用旋翼航空器,运输类和通用航空飞机座椅性能标准
3.SAEARP4466,民航运输类飞机中儿童约束系统和旅客座椅系统尺寸相容性
4.联邦法规49卷572部,仿生试验假人
5.CCAR25.853(a)[附录F,第一部分(a)(iv)]
如果被申请人所属局方批准,将以新版标准为准。
第1节
忽略第1节范围,因和CTSO中文字大致相同。
2.1节
改为:
2.1文件:
以下文件是AS一部分。
提供其他文件作为参考。
当本文内容和引用参考文件矛盾时,以本文优先。
除了某种特定豁免本文不能取代任何适应法律法规。
2.1.1节
改为:
2.1.1SAE资料
RPJ211,冲击试验设备
AS8049B,民用旋翼航空器,运输类和通用航空飞机座椅性能标准
ARP4466,民航运输类飞机中儿童约束系统和旅客座椅系统尺寸相容性
2.1.2节
改为
2.1.2规章,AC,CTSO和报告:
CCAR21,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CCAR25,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43,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AC91-62A,UseofChildSeatsinAircraft
AC120-87B,UseofChildRestraintSystemsonAircraftTSOC22g,SafetyBelts
CTSO-C39b,航空器座椅和卧铺
CTSO-C39c,静力学试验审定9g运输类飞机座椅
CTSO-C127a,旋翼航空器、运输类飞机、正常类和实用类飞机座椅系统
DOT/FAA/AAM/-94/19,ThePerformanceofChildRestraintDevicesinTransportationCategorySeats,GowdyandDeWeese,FAAOfficeofAviationMedicineReport,September1994.
DOT/FAA/AR-00/12,AircraftMaterialsFireTestHandbook
2.1.3节
改为:
2.1.3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法令和文件:
联邦法规49卷571.213,FederalMotorVehicleSafetyStandardNo.213ChildRestraintSystems
联邦法规49卷571.225,FederalMotorVehicleSafetyStandardNo.225ChildRestraintAnchorageSystems
联邦法规49卷572,AnthropomorphicTestDummiesNHTSADrawingPackageSAS-100-1000datedJune1,1993
2.1.4节
改为:
2.1.4ANSI文件:
AvailablefromANSI,11West42ndStreet,NewYork,NY10036-8002.
ANSIZ535.4-1998产品安全标记标牌
2.3节
改为:
2.3儿童划分:
适合ACSD是根据儿童物理特征决定。
重量、站立身高和发育成熟度(如年龄)对合适ACSD构型和定向有重要影响。
由于儿童发育程度不同,通过综合考虑这些特征来决定ACSD构型是非常困难。
为了简化这个过程,表1为儿童成长发育定义了3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主要指标(以下划线标志)。
当一个乘坐人在两类之间,就使用主要指标来决定合适ACSD构型和定向。
表1—儿童分类定义
儿童类型
重量,千克(磅)
身高,厘米(英寸)
年龄,月
新生儿
出生至5(11)
出生至65(26)
不适用
婴儿
5-10(11-22)
65-85(26-34)
12以下
幼童
10-18(22-40)
85-110(34-44)
12以上
2.5d节
改为:
d.任何满1周岁且大于10千克(22磅)且站立高度小于110厘米(44英寸)儿童都视作幼童,并坐在前向安装上部躯体和下部躯体约束ACSD(III型)
2.6节
增加新2.6节:
2.6定义:
儿童飞机安全设备定义参考联邦法规49卷571.213S4
3.2节
改为:
3.2ACSD设计/功能
3.2.5节
改为:
3.2.5如果一个ACSD采用安装在刚性锚固系统上,根据联邦法规49卷571.225S9中规定,提供固定硬件必须符合联邦法规49卷571.213S5.9(a)要求。
如果是连接在刚性支架上,那他必须是可收回以保证安装ACSD旅客座椅没有安装较低锚固结构,同时保证不会对附近座椅乘客造成伤害。
3.2.6节
新增3.2.6节:
除去为了连接儿童约束系统锚固结构,ACSD绝对不能和民机座椅座椅垫、座椅靠背或其他为了嵌入座椅垫和座椅靠背之间组件(除安全带)连接。
当ACSD单独通过座椅腰部安全带(盆骨约束位置)固定时,ACSD必须满足这些标准。
如果ACSD安装在儿童锚固限制系统上,那么当ACSD单独安装在通过满足联邦法规49卷571.225S9要求“有儿童乘坐时,安全带绝不能接触ACSD”刚棒锚固结构时,ACSD也要满足以上标准。
当根据第4部分要求进行试验验证时,ACSD上每一条安全带以及所有ACSD上用于限制儿童结构都不能为了保持系统质量或者维持标准座椅质量而在儿童身上加载任何载荷。
3.2.7节
增加新3.2.7节:
3.2.7一个ACSD必须满足联邦法规49卷571.213S5.2.1.1,S5.2.1.2,S5.2.2.1(a),(b)和(c),S5.2.2.2和S5.2.4.中载荷分布要求。
3.2.8节
增加新3.2.8节:
3.2.8ACSD安全带系统必须满足联邦法规49卷571.213S5.4.1.2,S5.4.1.3,S5.4.2,S5.4.3.1,S5.4.3.3,S5.4.3.5中要求。
S6.1中参考资料可参考本标准第4部分。
3.3节
改为:
3.3防火:
不能引起火灾传播ACSD座椅垫,垫衬物和其他所有暴露材料除了一些小零件(旋钮、触发器、按钮、封条和电器元件)必须满足CCAR25.853(a)[附件F,第一部分(a)
(1)(ii)]中关于防火要求。
安全带和肩部安全带必须满足[附件F,第一部分(a)(iv)]。
第4节
改为:
4.试验流程标准
本章节中动态试验用于判断ACSD在水平冲击时,面向前方安装ACSD旅客座椅迎着纵轴上承受载荷情况下ACSD性能。
根据本AS4.1节中内容,ACSD结构完整性,连接有效性和对儿童乘客约束充分性都需要验证。
针对每一个分类儿童(分类标准参见2.3节)对应每一种ACSD,都要通过座椅腰部安全带固定方式来完成动态试验。
ACSD上带有符合联邦法规49卷571.213S5.9(a)低位锚型连接件型号,必须使用刚性棒锚固定来完成实验,除非ACSD完全符合联邦法规49卷571.213。
4.1节
改为:
4.1模拟儿童乘坐:
在动态试验中应该使用一个或多个ATD代表儿童种类来模拟儿童乘坐。
ATD选择要基于以下要求:
a)根据联邦法规49卷572部,K章要求,新生婴儿ATD应用于测试I型ACSD。
b)根据联邦法规49卷572部,R章要求,新生婴儿ATD和一个12个月大儿童ATD应用于测试II型ACSD。
c)根据联邦法规49卷572部,P章要求,12个月大儿童ATD和一个3岁儿童ATD应用于测试III型ACSD。
4.1.2节
改为:
4.1.2ATD准备和服装:
三种ATD头部两侧所贴标志,必须在ATD头部中心横截面上并于矢状切面正交。
12个月大和3岁儿童ATD必须在膝盖旋转轴中心位置贴标志。
ATD服装和准备必须按照联邦法规49卷571.213S9中要求。
4.2节
改为:
4.2试验夹具:
在ACSD动态试验中使用夹具是根据联邦法规49卷571.213S6.1.1(a)
(1)(i)中定义FMVSS-213标准组合座椅试验夹具。
对于AS特定试验,座椅背垫,座椅垫和腰部安全带和安全带锚固点是和FMVSS-213标准座椅试验夹具构型不同。
AS附件A中展示了用于重新安装FMVSS-213标准座椅装配试验夹具所需位置、尺寸和材料
4.2.1节
改为:
4.2.1旅客座椅约束系统:
飞机乘客座椅腰部安全带必须要安装在试验夹具上,在AS附件A中展示座椅试验夹具是安装ACSD最基本方式。
安全带搭扣必须是拉扣型释放机械装置。
安全带必须要满足CAACCTSO-C22g要求,且满足AS附件A,表A5中长度尺寸。
安全带围带必须使用尼龙。
4.2.2节
增加新4.2.2:
4.2.2刚棒低位锚固结构:
如果测试ACSD安装在低位锚固连接件上,前面提及更改座椅试验夹具必须安装在刚棒锚固系统(符合联邦法规49卷571.213表1A和1B)。
4.5节
把4.5节光学仪器最后一句话改为:
在III型ACSD试验中,照片像素必须满足能够精确测量ATD头部到膝盖最大偏移量;或者在I型和II型ACSD试验中能够测量ACSD后向最大旋转。
4.6节
改为:
4.6试验严重性:
动态冲击波型必须满足AS8049B中对于A型座椅要求,例如:
16g,13.4m/s(44ft/s)运输类飞机座椅水平试验。
4.7节
增加新4.7节:
4.7试验条件:
在试验中,保持联邦法规49卷571.213S6.1.1(d)中环境要求。
5.1节
改为:
5.1ACSD安装:
除非没有使用任何系栓带,按照申请人ACSD系统安装指导,把ACSD安装在更改FMVSS-213标准座椅组装试验工装座位中心点。
对于安全带测试状态,仅使用飞机要不安全带。
对于测试儿童约束锚固系统,仅使用低位锚固点来测试。
5.2节
增加5.2节内容:
5.2ATD安装:
ATD必须要放在ACSD中。
如果合适,根据联邦法规49卷571.213S10要求放置ACSD并连接儿童约束安全带。
5.3节
改为:
5.3ACSD整体约束调整器:
ACSD整体约束系统必须按照制造者说明书和联邦法规49卷571.213S6.1.2(d)
(1)(i)要求,穿过ACSD并将ATD扎紧。
段5.4
改为:
5.4ACSD接头调整器:
将ACSD连接固定在标准座椅试验工装飞机座椅安全带或是儿童约束锚固系统拉带必须调整至联邦法规49卷571.213S6.1.2(d)
(1)(ii)或(iii)
6.1节
改为:
6.1偏移限制:
下面列出ATD和ACSD偏移量和初始位置必须通过测量高速拍摄或是试验摄制视频图像获取,或者对于初始位置,在试验开始前直接测量。
6.1.1节
改为:
6.1.1ACSD试验方向:
ACSD必须保持ATD躯干在系统之内。
ATD头部任何部分在垂直截面上偏移量不能超过靠背旋转轴前方813mm(32英寸)(如附件A图A2所示)这个偏移量限制作为头部偏移限制。
6.1.2节
第二段改为:
6.1.2ACSD后向试验:
在试验任何时候,ACSD靠背支撑表面到垂直截面之间角度不能超过70度。
ACSD靠背支撑表面和垂直截面角度在在试验初始(后)角度不能小于45度。
ACSD必须完全保持ATD躯干。
ATD头部两侧中心标靶位置不能超过ACSD横向正交截面(其交叉点包含ACSD表面最上端和最前端)
6.2节
改为:
头部伤害标准(HIC36)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而得:
其中:
t1,t2=头部碰撞期间任意两个时刻,且两时刻间隔不超过36毫秒
a(t)=ATD头部重心合成加速度以若干个g(重力加速度)表达。
HIC36最大值计算是通过冲击试验中获取数据,包括ATD和ACSD回弹运动,最大值不能超过1000。
6.4节
新增一段:
ACSD必须要满足联邦法规49卷571.213S5.1.1要求。
引用其S6.1节中要求在此应认为引用本规定第4节。
7.1a至7.1e节
忽略7.1a至7.1e节中内容,作为标记要求遵循节7.1f至7.1h节和CTSO第4节内容。
7.1g节
第二段改为:
“当乘坐一个轻于磅(千克)婴儿时,将I,II和III型儿童约束系统置于面向后方位置。
“
7.1h至7.1m节
忽略节7.1h至7.1m内容。
7.1h节
新增7.1h节内容:
h.下列黄底黑字内容是ASCD使用和安装指导:
“警告!
可能会发生死亡或严重伤害。
遵循儿童航空约束系统上和制造人指导{插入位置}中要求。
•本设备不能安装在任何飞机上有气囊墙面或者椅背后。
•不能在装有充气式安全带座椅上使用本设备。
•仅用于前向座椅。
不要再后向或侧向座椅上试用本设备。
•用航空座椅腰部安全带或者是刚性锚固结构来固定儿童航空约束系统。
•本儿童航空约束系统不适用于肩带或其他系带式座椅或飞机。
•使安全带紧贴本儿童航空约束系统才能为您孩子提供做够保护。
7.1i节
增加新7.1i节:
7.1iACSD额外标签不符合FMVSS-213。
任何满足本最低性能要求和CTSO但不满足FMVSS-213ACSD,在新A6图中标签必须永久粘在ACSD织带上,保证在ACSD安装时该标识能清晰识别。
图A1
更改A1图如下
靠背旋转轴到腰部安全带连接轴水平距离从269(10.6)改为246(9.7)
图A2
更改A2图如下:
靠背旋转轴到腰部安全带连接轴水平距离从269(10.6)改为246(9.7)
新增加一个项目9:
铝棒:
直径25.4(1.0)焊接在项目1前段边缘,因此棒表面和铝板底部平面相切。
图A3
更改A3如下:
将锚接转动垂直尺寸从47.8(1.88)改为50.8(2.0),且锚接高度垂直尺寸从60.5(2.38)改为63.5(2.5)。
图A4
更改A4图如下:
根据图A2中描述,增加一个直径25.4(1.0)铝棒视图。
图A6
忽略图A6,它不再适用。
必须使用如下新图A6
图A6-不满足FMVSS-213ACSD标签
●标签轮廓为红色,线宽为6点。
●标签4.75英寸长1.25英寸高
●标签内部为黄底
●文字选用宋体黑色加粗
●大字体是18号
●小字体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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