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蜜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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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蜜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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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蜜蜂
序号
控制点
符合性要求
水平
符合性(是/否)
不适用及判定依据
备注
检查组长:
检查员:
检查时间:
年月日
其中,1级控制点总数31个,不适用总数个,不符合数个;2级控制点总数24个,不适用总数个,不符合数个;3级控制点总数3个,不适用总数个,不符合数个。
注:
被标记为“全部适用”控制点,除非在各自适用条款中特别指出,否则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或)检查,并且不能以“不适用”为由而免除审核和(或检查)。
只有经YFCA特许例外可免除,这些例外由YFCA发布;判定为不适用条款应说明判定依据;对所有条款不符合和一级控制点审核/检查证据应在备注栏进行描述。
4要求
4.1蜂场
4.1.1场址
4.1.1.1
蜂场应建在适合蜂群繁殖和生产地方
感官评估。
场址应选择远离粉尘、居民点、繁忙交通干道和化工厂,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无有害气体、烟雾及其他污染物,排水良好,小气候适宜地方。
定地饲养蜂场间间隔应不小于3km;在离蜂场半径5km范围内应无农药厂、农药仓库和以蜜、糖为原料食品厂。
1级
4.1.1.2
蜂场(包括采蜜区)空气质量适于蜂群繁殖和蜜蜂产品生产。
空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GB3095中二类区(执行2级标准)要求。
)
1级
4.1.1.3
蜂场附近有便于蜜蜂采集良好水源。
水质应符合NY5027中幼畜饮用水标准。
1级
4.1.1.4
应有蜂场平面布局图。
布局图应包括以下信息:
——周围环境描述,例如周边农药厂、化工厂、食品厂等,以及水源、蜜粉源植被发布;
——主要区域、入口位置;
——主要设施和设备位置;
——蜂群(箱)位置及其编号。
2级
4.1.2蜜粉源
4.1.2.1
应有满足蜂群繁殖和蜜蜂产品生产蜜粉源植物。
感官评估。
距蜂场3km范围内应具备较丰富蜜粉源植物。
定地蜂场附近至少要有一种以上主要蜜粉源植物和种类较多、花期交错辅助蜜粉源植物
1级
4.1.2.2
半径5km范围内部分存在有毒蜜粉植物地区,在有毒蜜粉源植物开花期不应放蜂。
列出蜂场半径5km范围内有毒蜜粉植物名称及其开花期一览表,建立有毒蜜粉植物开花期不放蜂记录。
主要有毒蜜粉植物有雷公藤(昆明山海棠tripterygiumwilfordiiHook.f),深山穗踟躇(TijpetaleiapaniculataSiebetZucc.)、马醉木(PierisjaponicaThunt.)、喜树(CamptothecaacuminateDecne)、博落回(BocconiacordataWilld.)、藜芦(VeratumnigrumL.)、苦皮藤(Celastrusangulatus)、钩吻(HerbagelsemiiElegantis)、乌头(AconltumcarmichaeliDebx.)、马钱子(SemenStrychni)等
1级
4.1.2.3
防止蜂群农药中毒。
——养蜂者到达蜜粉源植物种植区放蜂时,应当告知周边3km以内村级组织或管理单位,在放蜂区种植蜜粉源植物单位和个人,应当避免在盛花期施用农药。
确需施用农药时,应当选用对蜜蜂低毒农药品种;
——了解主要流蜜期大宗农作物农药防治情况(包括用药时间、用药习惯等),避开农药使用期,以免发生农药中毒;
——养蜂者接到农药施用作业通知后应当相互告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级
4.2转地饲养
4.2.1
转地饲养蜂场场址符合控制点4.1.1要求。
按照4.1.1要求执行。
1级
4.2.2
转地饲养蜜粉源植物满足控制点4.1.2要求。
按照4.1.2要求执行。
1级
4.2.3
运输途中管理。
运输途中管理应符合:
——做好运前调整群势、食料、包装等准备;
——在装运蜂群之前对运输线路、装运蜂群车、船等交通工具安全性和相关事项有评估预案;
——不能用被农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车、船等运输工具,装运蜂群;
——蜂群不能和农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同运;
——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蜂群在运输途中和到达新场地时安全,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2级
4.3养蜂机具
4.3.1
蜂箱和巢框用材。
蜂箱和巢框用材应具备透气性好、无毒、无味等条件。
蜂箱应定期消毒、换洗,避免滋生巢虫。
南方地区应有防范白蚁危害等相关保证蜂群安全措施。
2级
4.3.2
养蜂和采收器具用材。
养蜂和采收器具用无毒、无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材料制成。
2级
4.3.3
蜂场应配置驱蜂、脱蜂和防蛰等工具。
蜂场应配置驱蜂、脱蜂和防蛰等必需有关机具和设施。
2级
4.4员工及其健康、安全和福利
4.4.1
员工上岗前应接受养蜂必要知识和野外生活基本常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蜂场应证明员工具有以下方面知识:
——掌握常用蜂药安全使用知识;
——蜂群日常管理和蜂场突发事故处理知识;
——对人、畜蜂蛰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知识;
——野外生病或工伤自我救助和应急处理知识;
——突发灾害自救常识以及何时向何人寻求进一步帮助;
——蜂群健康和福利(包括对疾病和异常行为识别);
——有内部或外部培训记录;
——有培训证书。
2级
4.4.2
应制定书面员工卫生标准,并进行培训。
提供卫生标准有效文本和相关培训记录。
所有员工熟悉养殖场员工卫生标准。
1级
4.4.3
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工作,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提供书面文件证明有专门管理人员对员工健康、安全、福利负责,并和该管理人员面谈,以证明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2级
4.4.4
员工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并按时发放。
提供工资发放相关证明。
3级
4.5可追溯性和养蜂记录
4.5.1可追溯性
4.5.1.1
应建立文件化可追溯体系。
建立一套包括引种、日常管理、防治用药、花期、采收等环节可追溯体系,确保该体系能够使蜜蜂产品从蜂场追踪到加工厂;反过来从加工厂追溯到蜂场。
1级
4.5.2蜂场分布和转地路线
4.5.2.1
应有标明全部养蜂场所蜂场分布图。
定地饲养蜂场应有标著养蜂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
出示年度更新蜂场分布图,标明蜂场名称(或编号)所在地理位置。
制作和之相对应年度更新蜂场统计表,表明蜂场名称(或编号)、地点、蜜粉源植物、蜂群数量、蜂蜜产品名称及其预计数量、负责人等信息。
1级
4.5.2.2
转地饲养蜂场应表明转地路线。
出示包含每个蜂场转地饲养转地路线、转运方式、日期和蜜粉源植物花期、长势、流蜜状况等信息书面材料。
1级
4.5.3引种
4.5.3.1
应对引进蜂群能实现追溯。
应对所有进入蜂场种群追溯其来源,应有关于种群品系、引进目、效果、进入蜂场日期和运输人员记录。
2级
4.5.3.2
应引进健康、优势蜂种。
不应从疫区引进生产用种王、种群或输送卵虫育王。
有供应商随附检疫证、消毒证和非疫区证明。
2级
4.5.4记录管理
4.5.4.1
应建立文件化记录管理程序。
记录管理程序应明确记录范围、职责和工作程序等内容。
2级
4.5.4.2
记录范围应覆盖养蜂和蜂产品采收全过程。
蜂场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记录每天生产活动养蜂日志(应包括蜂场育种、繁殖、病敌害防治、蜂产品采收等基本信息);
——蜂群用药记录;
——药品采购、贮藏和保管记录;
——蜜蜂产品采收记录、贮藏记录和运输记录;
——花期记录
1级
4.6饲养管理
4.6.1饲料
4.6.1.1
采购饲料应来源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生产企业。
提供饲料生产企业符合性资质证明。
1级
4.6.1.2
应保存所有饲料采购记录或其他相关文件(如:
发票),并至少保存3年。
提供以往饲料购买记录或相关文件:
记录内容包括:
饲料类别、数量、饲料营养成分表、生产企业等内容。
1级
4.6.1.3
提供蜂群饲料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能提供蜂群持续健康生长、发展所需要营养。
饲料应符合要求如下:
——饲喂蜂群蜂蜜、糖浆、花粉或花粉代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花粉代用品不应添加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添加剂等;
——饲料中不得人为添加违禁兽药。
2级
4.6.1.4
适时补充饲喂或奖励饲喂;留足越冬饲料,越冬后期注意补充饲料。
——补充饲喂:
补饲蜂蜜或者糖浆,不宜用红糖。
——奖励饲喂:
在蜂群繁殖期和蜜蜂生产期所进行人工饲喂,时间在流蜜期前40d至外界有大量蜜粉采入时为止,饲喂蜜液或者糖浆。
——越冬饲料应采用成熟封盖蜜脾或用水分不大于25%成熟无病菌蜂蜜灌制,其中不应含有甘露蜜。
早春繁殖蛋白饲料应以花粉为主,如用蛋白粉饲料应保证其蛋白和维生素能满足蜜蜂生理需要。
——保证蜂巢内有充足存蜜和花粉。
——应在糖浆中加0.1%食盐。
——有相应记录。
2级
4.6.2饮水
4.6.2.1
应有充足饮水器和清洁水,以满足蜂群用水需要。
饮水要求如下:
——饮水器内盛清洁水,并每天更换;在水面上搁放防溺水漂浮物,供蜜蜂自行采水,满足每群蜂每天200mL~1000mL采水需求;
——早春外界气温不稳定,在巢门处设置固定供水装置,养成蜜蜂在巢门喂水习惯,减少采水伤亡;
——低温天气要给蜂群喂水;
——炎热中午注意向蜂箱和场地喷洒适量清水;
——设置供应适量盐水装置,满足蜂群对矿物质要求。
2级
4.6.3光照、通风和温、湿度
4.6.3.1
应制定不同光照条件下,管理蜂箱和蜂群措施。
措施应包括:
——蜂箱应离地摆放。
——炎热天气,蜂箱应摆放在蔽阴处,或者搭建凉棚;
——北方高寒地区(或早春季节,外界气温低于10℃时),春季蜂群排泄以后,用硬纸板或木板斜立巢门前,用草帘遮光,以免蜜蜂受阳光影响飞出冻僵;
——早春应注意在阳光好、外界气温高于15℃时,刺激蜂群排泄;
——春天将蜂群置于阳光下,利于蜂群繁殖和生产活动。
2级
4.6.3.2
应保持蜂箱温度相对稳定并通风良好。
——繁殖期,巢内蜂球中心区温度保持32℃~35℃;
——断子期,巢内蜂球中心温度在20℃~30℃;
——提供每天温度记录。
蜂箱通风量:
——感官评估蜂箱设计及摆放能够保证箱内通风良好。
2级
4.6.3.3
根据季节采取适当控温措施。
——春季根据蜂场所在地气候特点对蜂箱内、外保温和巢门大小调整;
——夏季放大蜂路和巢门,加强通风和散热,同时做好防雨工作;
——室内越冬,温度保持在4℃左右;
——有每天气温或室温记录。
2级
4.6.3.4
蜂箱湿度应适合蜜蜂对湿度要求。
蜂巢内适宜相对湿度为65%~88%。
2级
4.7用药管理
4.7.1
采取综合措施培养强群,提高蜂群自身抗逆能力。
制定书面培养强群方案,包括选择抗病品种,预防盗蜂,选择良好饲养环境,保证蜂群有充足、富含营养物质饲料,重视消毒优于用药,保持养蜂场地和养蜂机具清洁卫生等,尽可能不用药或少用药,以防蜜蜂产品污染。
2级
4.7.2
必要时采用药物治疗蜂群疾病。
蜂药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要求。
制定书面蜂药使用程序,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常见蜜蜂疾病和有害生物清单;
——常用蜂药清单;
——禁止使用蜂药清单。
1级
4.7.3
使用蜂药时,应由具有养殖或病害专业等相关资质人员开出处方。
提供相关专业资质证明和处方。
1级
4.7.4
投喂或使用蜂药员工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具备用药相关能力和知识。
应有提供培训记录。
培训后员工应了解蜂药使用,掌握其相关知识。
1级
4.7.5
应记载并保持所有蜂群用药记录。
对于已接受药物治疗蜂群,应规定适当休药期。
应建立并保存全部用药记录,用药记录包括蜂场编号、蜂群编号及蜂群数、蜂病名称、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物名称及其有效成分、治疗效果、用药日期、用药方式、用药量、休药期、用药人、技术负责人等。
1级
4.7.6
蜜蜂产品中蜂药和用后包装物应正确处理。
安排年度蜂蜜产品检测,提供有效检测报告,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出口产品应符合进口国相关标准要求。
1级
4.7.7
超过使用期蜂药和用后包装物应正确处理。
过期蜂药和用后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提供相关处理记录。
1级
4.8卫生管理
4.8.1消毒剂
4.8.1.1
选用消毒剂应对人和蜂安全、无残留毒性,对设备无破坏性,不会在蜜蜂产品中产生有害积累。
选用消毒剂应符合NY/T5139规定。
1级
4.8.2蜂场环境卫生管理
4.8.2.1
蜂场应保持整洁、卫生,防止孳生不利于蜂群生长生物危害。
在蜂场醒目处张贴蜂场清理、消毒程序。
每周至少清理一次蜂场死蜂和杂草,清理死蜂应及时深埋。
霉迹用5%漂白粉乳剂喷洒消毒。
2级
4.8.2.2
禁止猫、狗或其他动物进入养蜂区域。
感官评估。
未见猫、狗或其他动物进入养蜂区域。
3级
4.8.2.3
控制来访者、车辆和原材料等进入。
有书面规章制度,控制来访者、车辆和原材料等进入。
3级
4.8.3养蜂机具卫生管理
4.8.3.1
定期进行养蜂用具消毒,保持用具清洁卫生。
制定文件化养蜂用具消毒程序:
——蜂箱、隔王栅、饲喂器每年至少消毒一次;
——经常清理蜂箱底部蜜蜂废弃物,保持底板干燥清洁;
——更换下来蜂箱要清洗干净,在阳光下爆嗮干燥;
——在刮刀、割蜜刀、蜂帚和工作服应定期消毒;
——巢脾应定期消毒并妥善保留。
有相关消毒记录。
2级
4.8.3.2
计量或给药器具应清洁卫生并维护良好。
有药品计量和给药器具清洁、校准和维护记录。
2级
4.9蜜蜂产品采收和保存
4.9.1总则
4.9.1.1
养猪场兽医健康计划和净化程序中应包含预防和控制沙门氏菌病内容并将沙门氏菌病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有兽医签发兽医健康计划和净化程序。
全部适用。
1级
4.9.1.2
应制定蜂场采收计划。
有书面蜂场年度采收计划,包括产品名称、采收期、预估产量等。
2级
4.9.1.3
记载并保持各种蜜蜂产品采收记录。
在蜜蜂产品采收现场提供蜜蜂产品采收记录,包括采收日期、产品种类、数量、采集人、用具和盛具清洗和消毒、贮存等。
1级
4.9.1.4
产品标记。
在蜜蜂产品包装上应当用标签在醒目位置标记上所生产蜜蜂产品品名、生产日期、重量、生产者姓名、蜂场名称所属市县名和产地。
1级
4.9.1.5
蜂场应执行卫生程序。
根据蜜蜂产品采收风险分析,实施卫生程序,采取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措施。
采收区禁止其他人员任意出入,防止外界污染物随人员进入厂内。
2级
4.9.2蜜蜂产品采收和保存
4.9.2.1
蜂王浆采收和保存。
——移虫、采浆作业在对空气消毒过室内或者帐篷内进行,消毒剂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应采收移虫后48h~72h蜂王浆,防止王浆老化;
——采收后蜂王浆应冷冻保鲜或在4℃冷藏保鲜或及时交售;
——采浆机具[例如:
取浆笔(采浆机)、割蜜刀、盛浆容器等]用清水洗净后,用75%乙醇消毒,晾干后再使用。
1级
4.9.2.2
蜂蜜采收和保存
——采收蜂蜜之前,应取出生产群中饲料蜜。
——用无毒塑料桶或内胆有安全涂料保护层蜂蜜专用钢桶作盛蜜桶,盛蜜桶用清水洗净,用蒸汽或沸水冲洗消毒,晾干后再盛蜂蜜。
——禁止用铁、铅、铝制桶和非食品级塑料桶等盛装蜂蜜。
——采集用具包括分蜜机、滤蜜器、割蜜刀等用具应尽量使用不锈钢制品,非不锈钢制摇蜜机应在烘烤到100℃以上,将其所有表面镀上蜂蜡后再使用。
滤蜜器、割蜜刀使用前均应经沸水浸泡消毒。
——每个花期第一次生产蜂蜜和后续生产蜂蜜标识后分开存放。
单花种蜂蜜和混合蜜要分桶存放。
——盛放蜂蜜钢桶应放在阴凉处,不能暴晒和雨淋。
——杜绝掠夺式采蜜方式,不能取光蜂巢内蜂蜜。
——摇蜜时要给蜂群留足饲料,特别在蜜源块结束时。
1级
4.9.2.3
蜂胶采收和保存。
——采胶过程中所使用蜂箱、覆布、采胶器、起刮器及包装器材等用具应对蜂胶无污染;
——采胶过程中每隔15d左右从蜂箱覆布、巢框上梁、采胶器、蜂箱中提取蜂胶;
——采集蜂胶,应避开蜜蜂增值期,交尾群、新分群、换王群不宜立即生产蜂胶;
——采收蜂胶采用无毒无味密封塑料袋及时包装,包装应牢固、防潮、整洁,产品按产地、规格分别包装;
——蜂胶应在阴凉、干燥、清洁卫生地方存放,温度控制在0℃~30℃,严禁和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处存放。
1级
4.9.2.4
蜂花粉采收和保存。
——安装脱粉器(材质最好选用不锈钢或塑料,且使用前经过消毒)前,洗净生产群蜂箱和巢门板上尘土;
——花粉粒收集过程中,随时清除混入花粉中杂物;
——花粉干燥时尽可能采用风干方式,避免日光暴晒;
——干燥后花粉要密封遮光存放,避免污染。
1级
4.9.2.5
雄蜂蛹、蜂王幼虫采收和保存。
——准确把握雄峰蛹日龄,当雄峰蛹尚呈乳白色、复眼已呈紫红色时即可采收;
——采集雄峰蛹立即置于-18℃以下冷藏,要求雄峰蛹在尽短时间内降到-18℃以下;
——蜂王幼虫采集后及时封口冷藏,防治虫体发红、糊化;
——雄峰蛹、蜂王幼虫采集过程中所使用机具均应采用75%乙醇进行消毒;
——雄峰蛹
蜂王幼虫产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保鲜剂和其他用途添加剂。
1级
4.9.2.6
蜂蜡采收和保存
——旧巢脾和平时收集零碎蜂蜡、蜡屑中,常混有茧衣、蜂胶、花粉、木屑等杂质,需要采取适当提炼加工方法,从中提取纯净蜂蜡。
提炼蜂蜡方法可根据蜂场规模和生产条件,适当选择。
记录提炼方法。
——防止蜂蜡颜色变深,降低蜂蜡等级,在收集蜂蜡原料时应尽可能避免混入蜂胶等杂质。
——旧脾、蜜盖等蜂蜡提炼原料应及时化蜡榨取,不宜久存,以防被巢虫毁坏。
——新采收赘脾和采蜡框上蜂蜡比旧脾蜂蜡质量好,应单独存放,分别提炼。
——提炼后成品蜂蜡应按质量标准分类,用麻袋包装,贮存于干燥通风处。
因为蜂蜡具有香甜气味,易遭受虫蛀和鼠害,所以平时应勤检查,妥善保管。
1级
4.9.2.7
蜂毒采收和保存
——取毒场地应选择人畜来往较少蜂场,以免尘土影响蜂毒质量;
——操作人员和取毒用具要注意清洁卫生,尤其是取毒板要用乙醇消毒,工作时要穿上防护服及防蜂面罩,不要吸烟和使用喷雾器。
取毒时切忌打开蜂箱观看,一群蜂取毒完毕,应让蜜蜂安静1min~2min后再撤走取毒器;
——取毒时间应选在每个流蜜期结束时,因流蜜期取毒,工蜂在排毒同时会吐蜜,而污染蜂毒。
取毒要选在气温不低于15℃、风小傍晚或晚上(但不要超过晚上11点钟)进行,潮湿、阴雨天气不得采毒;
——蜂毒蜂群应选择壮、老年蜂较多蜂群,因为幼蜂在取毒时容易因电击而受到伤害,也会减少取毒量;
——取毒后蜂群应适当奖励饲喂,补充营养,以及时回复电击后蜂蜜体质,另外,取过毒蜂群也不宜马上进行转地,至少要休息3d~4d,以在蜂群稳定后再转地为好;
——取得蜂毒要装入深色瓶密封,置低温处保存。
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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