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装修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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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装修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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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装修评估
房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号院1号楼***
室装修已完工部分重置价格评估
委托方:
周**
估价方:
惠仁行(北京)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
估价作业日期:
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1月4日
估价报告编号:
惠仁评字2014第0536号
第一部分致委托方函2
第二部分估价师声明3
第三部分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4
第四部分房地产估价报告5
一、委托估价方5
二、估价方5
三、估价对象5
四、估价目的6
五、估价时点6
六、价值定义6
七、估价依据6
八、估价原则7
九、估价方法7
十、估价测算过程7
十一、估价结果8
十二、估价人员9
十三、估价作业日期9
十四、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9
第五部分附件13
第一部分致委托方函
周**:
受您委托,我们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号院1号楼***室装修已完工部分重置价格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测算,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解决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事宜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提供价值参考。
估价人员依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估价方法,结合估价经验及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因素进行的周密细致分析,经过测算,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14年10月13日重置价格为(人民币):
总价:
20.5万元
大写:
贰拾万伍仟元整
评估过程、结果及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结果报告》。
惠仁行(北京)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11月4日
第二部分估价师声明
一、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7.本报告估价时点为2014年10月13日,提交报告之日为2014年11月4日,在市场无明显价格波动情况下,报告有效期为自提交报告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即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房地产的装修重置价格应作相应调整,甚至重估。
8.本评估报告单价根据委托方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
专业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认可的单价,工程量由委托函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
估价师姓名
注册证书号
签字
第三部分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本报告委托方为周**,估价对象为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
号院1号楼***室装修已完工部分。
估价对象北临南磨房路,东临西大望路。
地处北京市东四环以内。
因施工方拒绝履行双方于2014年10
月9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
同。
现委托对施工方装修已完工部分进行重置价格评估。
二、由于施工单位合同内的报价由分部分项及规费两部分组成,经与委托方沟通后,分部分项部分工程量按照委托函认可现场工程量为准,分部分项单价执行合同条款,规费费用执行合同条款。
三、本次评估的房屋装修范围为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号院
1号楼***室装修已完工部分。
该部分工程并未通过验收和投入使用,本次评估假设完工部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未考虑工程质
量对估值的影响。
基于本次估价目的,工程单价以施工单位报价为准,工程量以现场施工及测量为准。
四、本报告是在委托方提供基础文件、有关法律证明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
委托方对所提供文件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在评估所委托估价对象价格时,我们未考虑估价对象房地产所欠付的抵押、担保等可能影响其价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房地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准备。
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
六、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它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报告仅用于为委托方解决房屋装修施工合同纠纷提供参考,不用于拆迁补偿、抵押贷款等其他用途。
八、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本评估报告由惠仁行(北京)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
姓名:
周**
身份证号:
5325261986101******
联系电话:
18587*******
二、估价方
名称:
惠仁行(北京)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棱岳
联系电话:
三、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为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号院1号楼***室装修已完工部分。
估价对象北临南磨房路,东临西大望路。
地处北京市东四环以内。
因施工方拒绝履行双方于2014年10月9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现委托对施工方装修已完工部分进行重置价格评估。
由于施工单位合同内的报价由分部分项及规费两部分组成,经与
委托方沟通后,分部分项部分工程量按照委托函认可现场工程量为准,分部分项单价执行合同条款,规费费用执行合同条款。
四、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解决房屋装修施工合同纠纷事宜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的重建价格提供价值参考。
五、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为2014年10月13日
六、价格定义
此次评估的估价结果为估价对象在符合估价假设及限制前提下于估价时点2014年10月13日房屋装修重置价格。
七、估价依据
1•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房地产估价规范》;
(4)委托方与施工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补
充协议》
(5)《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2012)»(6)《北京市造价信息(2014年10月)》等
2.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3.评估人员掌握的有关市场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八、估价原则
本次估价依据房地产估价的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和估价时点原则等,对估价对象价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估。
九、估价方法
估价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勘察后,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状况,以及实地勘察的资料,选取重置成本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方法。
十、估价测算过程
(一)计算房屋装修重置价格
重置价格:
根据委托方与施工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补
充协议》中签署认可的单价,结合委托函认可现场工程量。
计算可得
房屋装修已完部分的重置价格为20.5万元。
其中合同内已完部分重建
价格为:
19万元,补充协议内已完部分重置价格为:
1.5万元
合同内:
骨口.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1
原地面瓷砖拆除
m2
0
22.53
0.00:
2
原墙面瓷砖拆除
m2
0
26.15
0.00
3
水泥砂浆楼地面找平
im2
21.16
11.31
239.32
4
卫生间墙、地面涂膜防水
m2
13.26
35.45
470.07'
5
水泥砂浆楼地面防水保护层
m2
13.26
12.2
161.77:
6
卫生间蹲位台砌筑
m3
0.23
407.52
93.73:
7
卫生间蹲位台抹灰
m2
2.34
19.23
45.00]
8
地面铺设玻化砖
m2
21.17
82.26
1741.44
9
卫生间墙面贴砖
m2
19.65
86.32
1696.19
10
楼地面地毯
m2
0
64.59
0.00|
11
墙纸裱糊
m2
179.95
27.93
5026.00
12
墙面大白乳胶漆
m2
42.9
15.64
670.96]
13
拉丝不锈钢踢脚线
m
81.62
31.4
2562.87
14
虚光灯带
m
76.41
68.82
5258.54:
15
天棚轻钢龙骨石膏板造型吊顶
m2
136.48
153.43
20939.83
16
天棚软膜天花造型
个
6
528.82
3172.92]
17
天棚铝扣板吊顶
m2
0
113.31
0.00
18
卫生间管道检修口
个
1
171.13
171.13]
19
天棚成品检修口
个
3
128.38
385.14'
20
轻钢龙骨石膏板包柱子
m2
10.17
156.16
1588.15]
21
玻璃屏风
m2
13.21
862.75
11396.93
22
金属推拉门
樘
2
1468.11
2936.22
23
防盗门
樘
1
2204.53
2204.531
24
金属平开门
樘
0
2348.85
0.00]
25
卫生间成品门安装
樘
0
513.46
0.00]
26
窗户防护栏罩
m2
1.87
152.57
285.31]
27
收银台
m
0
1070
0.00]
28
展柜(矩形)
个
0
2782
0.00]
29
展柜(造型)
个
0
3852
0.00]
30
展柜(圆形)
个
0
2354
0.00]
31
博古格
组
10
3210
32100.001
32
门厅入口处博古格
组
1
1605
1605.00
33
L形沙发
组
1
3210
3210.00]
34
单人沙发椅
组
0
428
0.00
35
茶几
组
1
856
856.00]
36
自动麻将机(含4把椅子)
组
1
7490
7490.001
37
洗漱台带柜
套
1
749
749.00]
38
保险箱
个
1
9416
9416.001
39
酒柜及吧台
组
0
6420
0.00]
40
吧台椅
个
0
214
0.00
序号
项目名称
>位
工程量
>价
41
月牙形实木茶几、木墩及茶具
组
0
10700
0.00:
42
储物柜
组
0
856
0.00
43
水景
处
0.5
16050
8025.00:
44
墙面多层架
组
0
2140
0.00
45
橱窗
个
1
2568
2568.00:
46
金属卷闸门
平方米
2.3
1407.27
3236.72
47
综合布线
平方米
140.05
214
29969.87:
48
地插座
套
24
87.31
2095.44
49
筒灯
套
0
43.23
0.00|
50
射灯
套
0
43.23
0.00|
51
荧光灯带
m
0
48.63
0.00|
52
空调器
台
0
8025
0.00]
53
空调器
台
0
2782
0.00
54
冰箱
台
1
2140
2140.00:
55
液晶电视
台
2
3745
7490.00
56
饮水机
台
0
642
0.00]
57
消防应急灯
套
0
48.15
0.00'
58
疏散指示灯
套
0
48.15
0.00]
59
喇叭
只
8
481.5
3852.00]
60
红外报警感应器
台
0
481.5
0.00|
61
室内摄像头
台
0
481.5
0.001
62
室外摄像头
台
0
695.5
0.00I
63
刻录机
台
0
909.5
0.00I
64
监控主机及显示器
组
0
3745
0.00I
65
红外报警主机
台
0
2461
0.00I
66
给排水管改造
项
0
3210
0.00
67
原暖气片拆除
项
1
771.04
771.04|
68
钢制柱式散热器
组
4
760.25
3041.00
69
蹲便器
套
1
383.69
383.69]
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金额
180044.81
合同内规费10394.64
合同内已完工总价190439.45
补充协议:
骨口.序号
洽商补充协议
单位
总价
1
卫生间门
套
0
2
单开推拉门
套
0
3
双开推拉门
套
0
4
椅子
把
2100
5
毛石区展柜(实木烤漆、轨道)
套
0
6
毛石区展柜(实木烤漆、轨道)
套
0
7
毛石区展柜(实木烤漆、轨道)
套
0
8
毛石区展柜(实木烤漆、轨道)
套
0
9
毛石区墙柜(实木烤漆)
套
0
序号
洽商补充协议
>位
10
毛石区墙柜(实木烤漆)
套
0
11
毛石区墙柜(实木烤漆)
套
0
12
成品区展柜(实木烤漆、玻璃罩、轨道、射灯)
套
0
13
成品区墙柜(实木烤漆)
套
0
14
安装工(空调)
项
0
15
垫付电费
项
1000
16
牌匾
项
2400
17
门头制安
项
2500
18
不锈钢灯箱
平方米
3000
19
加工区地面
平方米
0
20
加工区天花
平方米
0
21
加工区木制玻璃隔断
平方米
0
22
加工区墙面乳胶漆
平方米
0
23
加工区改水、电
项
0
24
加工区包立管
项
0
25
背景音乐喇叭
套
0
26
桌面
个
0
27
窗帘
项
0
28
壁纸
卷
0
29
摄像头及配线
项
0「
30
灯具
项
0
31
绿植、软包等
项
0:
32
电视吊架
套
0
33
消防报审图
套
0:
34
消防报审
项
0
35
门头及灯箱安装
项
0
36
墙挂空调
台
0
37
电视
台
3799
补充协议内完成金额
14799
注: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2012)》及《北
京市造价信息(2014年10月)》,估价对象整个装修公允价值(定额组价)约为:
30.9万元(其中合同内约24.8万元,补充协议约6.1万元)详见附件。
已完工公允价值约为:
14万元(其中合同内约12.6万元,补充协议约1.4万元)。
(二)确定成本法重置价格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为:
建筑物装修已完工部分总价=20.5(万元)
十^一、估价结果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总原则,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对当地的市场分析,按照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房地产的装修已完工部分在价格定义和有关限制条件下、于估价时点2014年10月13日重置价格为(人民币):
总价:
20.5万元
大写:
贰拾万伍仟元整
十二、估价人员
估价师姓名
注册证书号
签字
十三、估价作业日期
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1月4日
十四、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本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自提交报告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即2014年
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
第五部分附件
1.委托评估函
2.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方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报
价单、《补充协议》报价单;
4.单位工程概预算表;
5.估价对象位置图;
6.估价对象照片;
7.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
8.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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