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docx
- 文档编号:11917058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44.64KB
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docx
《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
2018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18-05-10
采购人:
中牟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18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招标公告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牟县水务局(采购人)委托,就“2018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2018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
1.2招标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18-05-10。
1.3预算金额:
124.73万元。
1.4采购产品:
采购防汛抗旱物资一批;其中包括自救充气救生腰带、潜水泵、潜水泵配套水带、污水泵、污水泵配套水带、救生衣、防汛抗旱宣传音响、对讲机、防水电缆、雨衣、雨伞、胶鞋、液压钳、可充电手电、强光手电筒、救生橡皮艇配马达、便携式全方位升降工作灯、编织袋、防水手电筒。
1.5交货地点:
中牟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1.7质量要求:
合格。
1.8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9日上午8:
30至2018年6月25日下午17:
00(北京时间);
3.2报名方法: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投标人需在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3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3楼)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8年6月19日上午8:
30至2018年6月25日下午17:
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份。
4.3标书费收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大厦四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公开发布。
七、其他
采购人拒绝借用他人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牟县水务局
地址:
郑州市中牟县春和景明北侧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
代理机构: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3层221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
邮箱:
2018年6月15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
中牟县水务局
地址:
郑州市中牟县春和景明北侧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
1.1.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3层221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2018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
1.1.5
招标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18-05-10
1.1.6
建设地点
中牟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1.3.1
项目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
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防汛抗旱物资一批;其中包括自救充气救生腰带、潜水泵、潜水泵配套水带、污水泵、污水泵配套水带、救生衣、防汛抗旱宣传音响、对讲机、防水电缆、雨衣、雨伞、胶鞋、液压钳、可充式手电、强光手电筒、救生橡皮艇配马达、便携式全方位升降工作灯、编织袋、防水手电筒。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范围内的全部货物的采购、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3.2
交货期及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
中牟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答疑文件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
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
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
¥20000元);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以到帐为准,请各投标人在2018年7月18日下午17:
00时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开户银行及帐号
接收单位: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帐号:
5472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并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将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附在投标文件中。
3.5
资格审查材料
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下述资料原件备查: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投标)、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类似项目业绩等。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或2017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代替无效;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
2.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执行。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壹份(U盘存储,同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3.7.5
装订要求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2.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文件中插入连续页码。
3.是否分册:
自行考虑,内容按照第七章格式要求分二部分编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4.在书脊上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投标文件有分册装订的,另行注明“第册,共册”。
4.1.2
封套上写明
正本/副本/电子文本
招标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18-05-10
项目名称:
2018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01
采购人:
中牟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字样。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大厦四楼)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大厦四楼)第
一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由监督部门代表和供应商授权代表共同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开标按照先投后开的顺序公开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方面专家4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开标前24小时内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3.4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总价的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对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合格产品。
2.成交供应商对合同义务全面负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全面负责;对货物的质量、使用性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全面负责;对与采购人供货设备的交接及验收全面负责。
3.现场服务
3.1现场安装调试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2
工程款支付
货物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的款额于质量修期满后60日内结清(无息)。
10.3
投标费用
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相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10.4
“暗标”评审
本项目不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10.5
电子投标文件
见3.7.4条款
10.6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7.1条规定的情形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述情况: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1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及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买方”和“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进行理解。
10.1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14
财政预算
本项目财政预算:
1247300元;高于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10.15
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合同履行期内,除非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否则成交供应商无权擅自将本合同项下对采购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2.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项目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无论投标在投标前是否自行踏勘施工现场,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经充分考虑了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
工地施工条件最终以采购人交给成交供应商的工地状况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同意按照交接当时工地施工条件的现状接受工地,并不得以现状与自行踏勘工地施工条件之间的任何差异而要求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
1.10投标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报价;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字、缺项、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同时将要求澄清文件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标注的电子信箱。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商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9)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10)其他材料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1.1.2技术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货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应包括:
(1).1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文件(如有);
(1).2货物制造商概况,设备生产水平、技术力量、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等介绍;
(1).3货物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1).4货物详细技术性能、技术特点、性能指标说明等;
(1).5货物生产所执行的标准;
(1).6本次投标货物的检测报告;
(1).7货物安装、维修和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各种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
(1).8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中要求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2)货物制造商各种认证文件等;
(3)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有关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制,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防汛 物资 采购 项目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