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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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本科生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和答辩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本科生毕业实习和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一、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进行的最后一次综合性实习,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通过毕业实习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资料,熟悉设计对象,了解实际情况。
毕业实习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学院对毕业实习工作做如下规定:
1全院各专业(方向)毕业实习大纲由有关系(所)组织教师调研、讨论拟定,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查后确定。
2毕业实习必须按各专业(方向)培养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各系(所)在实习前制定出毕业实习计划并报学院审核。
毕业实习方式、地点和实习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由各系(所)与实习指导教师共同商定,报学院备案。
3各系(所)应组织由系(所)负责人、实习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干部共同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
4实习期间实习负责人应不定期向学院汇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实习报告交给指导教师,实习报告应该内容丰富,不能写成日记和游记。
指导教师认真批阅实习报告并给出成绩,写评语,同时完成实习小结,在实习结束两周内将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报告、实习小结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学院汇总写出毕业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指导教师未完成上述教学环节,不能计入当年度教学工作量,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指导毕业实习的教师,一般应是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熟悉毕业实习单位的情况,对当前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有较深的了解,并结合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与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毕业实习计划。
指导学生学习生产技术与管理方面的经验,学习工程设计的经验和方法,引导学生深入生产实际,积极参与科技设计等实践活动。
针对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运用所学理论和技术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在参与生产活动中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准备。
6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严明学生在外实习纪律,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指导教师安排,如果不听从安排,出任何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7学生实习没有按大纲规定完成或实习报告不及时交给指导教师,毕业实习作不及格处理,必须按学校规定重新实习。
8为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实习指导教师按毕业实习的实际需要和勤俭办学的原则,制定毕业实习的费用计划,经系院领导批准实行,超出规定的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工程师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
●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
●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
●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相应专业(方向)外文参考文献翻译的能力。
结合各专业(方向)特点,加强学生能力的培养,学院制定以下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各系(所)全面负责,指定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
各系(所)对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分配、实习地点的选择、实习条件等要进行统筹安排。
建立以系(所)教学主任(所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为副组长、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专业(方向)应定期(一般要求每1-2周一次)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交流情况、协调进度、研究并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学院不定期召开各专业(方向)负责人会议,协调本年度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毕业实习和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2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准备。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尽量结合工程实际和科研课题。
指导教师对选题的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可能采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现有参考文献资料的准备、预期的效果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能在指导中运用自如,以便有效地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体现使学生获得本专业(方向)工程师基本训练的比较全面的内容。
一般既要包括本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的内容,又要有结合生产实际或科学技术研究的内容。
供学生选择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必须经系(所)教师共同讨论确定,以保证题目的难易程度适当和毕业设计的质量。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要确实体现和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遵循“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规范”第二条。
4为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主动精神,各专业指导教师列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后,可由学生自愿报名选择,教师和题目以学生志愿为主,适当进行调节平衡。
为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毕业生选择题目可以灵活,对成绩优秀、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可选择—些难度和深度较大的题目或专题。
毕业生中的免试研究生可以结合学院相关政策,跟着研究生导师作科研项目,作毕业论文。
相关规定按照“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在部分学生中实行导师指导、培养的方案”的要求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系(所)讨论审定后报学院审批备案,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任务书必须认真填写,除提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要的内容、要求与数据、应完成的工作外,还要按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等。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6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须经各系(所)审查,教学院长签字认可。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系(所)同意,并报教学院长批准。
7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同时各专业(方向)应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备案,以便学校检查、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
8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基础、能力的状况,分类进行指导。
对一般学生应指出问题的研究方向、解决问题的思路,启发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实际中的设计、施工、管理问题或科研课题;对少数优秀学生要发现、鼓励、扶持其创造性的思路及方法,在探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与帮助,以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9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的教师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或少数专业(方向)具有初级职称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在中、老年教师帮助下进行,组成联合指导小组,首次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10未指导过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至少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一届后,方可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11指导教师要负责对学生进行业务上的全面指导,每周面对面指导每个学生不得少于2学时,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加强个别指导,对学习成绩优秀、能力强的学生应鼓励他们去探索创新,使其得到更好的锻炼。
指导教师同时应对学生的生活、工作和毕业分配等进行正确引导。
12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或设计(论文)的学生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指导教师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加强电话、电子邮件等过程指导,并严格考勤,便于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评定。
13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公平公正地考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考勤,考勤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
14如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方案等原则性错误未能及时指出,指导教师要负指导错误的责任。
15关于外文参考文献翻译
●指导教师要认真选取翻译材料,翻译材料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有关,应是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参考文献,原文应为近5年发表的、没有翻译过的论文或专著,中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文摘要(汉译英)和所要求的外文资料(英译汉)的翻译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毕业答辩应把外文参考文献翻译水平作为答辩内容之一。
请他人代为翻译者或直接照抄有关资料者,按考试作弊处理,毕业设计应评为不及格。
三、毕业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采取答辩方式,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和专业(方向)分答辩委员会,可邀请设计、科研、建设等部门的有关专家参加答辩会。
2答辩前,分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答辩教师和学生必须认真执行。
分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答辩:
●按各专业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项实践教学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
●学生已按计划和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已对其毕业设计写出评语,给出成绩,并在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和图纸上签字。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者;
●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
●未按照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者;
●毕业设计(论文)有抄袭情况者。
4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对其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总体设计水平等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评价,给出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指导教师评语必须确切、具体、有针对性,避免“套话”。
指导教师评语内容一般应至少包括:
●学生的工作态度和独立工作能力;
●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
●取得的主要成果;
●创新点,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理论、方法的创新、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拓展等;
●总体评价,包括总体完成情况、质量和水平、外文资料翻译的内容及质量;
●建议成绩;
●存在问题;
●是否同意答辩等。
5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有关系(所)必须指定除学生指导教师外的其他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校外的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内容的难度和深度、图纸质量、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图形表达能力、文字表达和书写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技术标准运用能力、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综合运用情况等,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进行客观总体评价,按评分标准给出评阅成绩,同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
评阅教师评语内容应至少包括:
●设计(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
●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工作量的大小;
●创新点评价;
●写作的规范程度;
●图纸和说明书的质量
●建议成绩;
●存在问题;
●是否同意答辩等。
6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对评语负责,尤其是对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和存在问题要实事求是,评语和成绩评定必须一致。
7答辩委员会组成
●每届学生毕业答辩前,学院成立总答辩委员会,按专业(方向)成立分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及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人选由系(所)与学院共同商定。
●分专业(方向)答辩委员会设答辩主席一名;委员4-5名,秘书一名,其中高级职称的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各专业(方向)可根据本届毕业生的数量和答辩时间要求组成答辩室,各答辩室设组长一名,成员4-5名秘书一名。
8答辩工作要求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得提问或为其解答任何问题。
●学生在进行答辩时,除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校、院聘请的专家外,非答辩委员、学生不得提问。
●任何人不得代替答辩人回答问题。
9答辩
学生答辩时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40分钟左右,可按下列时间掌握:
●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15分钟左右;
●答辩委员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提出问题时间10分钟左右;
●学生准备回答问题时间为5-10分钟;
●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左右;
●根据答辩学生的具体情况,答辩室组长有权决定答辩进程。
10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应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及评阅人的评阅意见,综合学生答辩情况评定,成绩评定标准执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规范”第八条;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并在整个专业(方向)中平衡,其比例为:
优秀≤20%,良好≤50%;确定后的成绩必须由分专业(方向)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严禁任何人私自向学生泄露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11各答辩室在组织答辩过程中,若对学生答辩成绩有争议时,可提请分专业(方向)答辩委员会审议、决定;若分专业(方向)答辩委员会不能作出决定时,应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议、讨论,学院答辩委员会有权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四、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领导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各专业(方向)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以及学院制定的关于作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检查工作分前期和期中二个阶段进行。
●前期:
各专业(方向)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等。
●期中:
各系(所)组织期中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学院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系(所)期中检查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4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
(1)答辩前各系所(专业)应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的审查,根据任务书及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进行验收。
(2)各系所提前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顺序报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学院成立毕业答辩检查小组,组织检查和有关专家参加答辩旁听。
(3)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所将学生成绩在规定时间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经审核成绩分布符合学校规定后,上交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以便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系所)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时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1)小结内容主要包括:
本系所[专业(方向)]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学生成绩分析,并对学校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上交相关资料
●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要求学生设计完整,指导教师评语、签字和成绩,评阅教师评语、签字和成绩,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评语、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必须完整,不可缺漏)。
●毕业设计日常检查记录本。
●各答辩室毕业设计答辩记录。
●优秀毕业设计评选情况和结果。
●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6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
各专业(方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一律交由学院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五年。
如学生本人需要,可由毕业后所分配的单位向我院申请复印。
7为防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学术腐败事件的发生,学生、指导教师、系所必须做到严格要求,层层把关,各负其责:
●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学术腐败的严重后果,坚决不做有违学术道德和人格的事情,自觉抵制学术腐败;
●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将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加强与学生间的联系,保证学生自己做毕业设计(论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英译汉部分严格把关;
●系所应加强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管理工作。
8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发现有学术腐败现象,学院将分别追究学生、指导教师、系所的有关责任,并严肃处理:
●将取消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参照“中国矿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负有指导责任的指导教师追究其指导责任,参照“中国矿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对有学术腐败,而所在系所没有查处和处理的,将对有关系所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职责
毕业设计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方向)的毕业设计全过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统筹安排本专业(方向)的毕业设计工作,协调关系,组织动员和分组。
2协助教学主任(所长)审查各指导教师的设计(论文)任务书和题目。
3组织本专业(方向)日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定期召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进行本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5安排本专业(方向)毕业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应汇总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完成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六、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指导教师由系所统一安排,报教学院长审查。
2.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系所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担任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协助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
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
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应经系所批准,同时需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报告教学院长。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5.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a)选择课题。
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负责人审阅,教学院长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b)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
c)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2学时/人)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d)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绘制图纸;
e)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协助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f)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
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七、学生的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要杜绝一切形式的学术腐败,包括:
a)请他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
b)大量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c)篡改、伪造实验数据;
d)直接摘抄、复印有关资料作为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英译汉部分;
e)请他人代为翻译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汉译英)或英译汉部分。
f)一经发现学术腐败,严格按本条例第四部分第8条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因事或因病,要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整理好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认真准备答辩。
6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者,须将设计说明书(论文)压缩到3000~5000字(包括英文摘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起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以便学院和学校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建筑工程学院
二ОО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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