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环保细则1223修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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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环保细则1223修正
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
墟沟互通施工监理项目
(BSG-JL-1标段)
环保监理细则
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主体北疏港高速公路BSG-JL-1标总监办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
墟沟互通施工监理项目
(BSG-JL-1标段)
环保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袁烨
单位名称:
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2年11月27日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BSG-1标位于连云港连云区,路线起点位于连徐高速公路开发区高架桥桥头附近,起点桩号为LK+590,路线横跨大港路,设墟沟互通一座,路线终点位于北崮山隧道起点,终点桩号ZK3+320,YK3+300。
北疏港高速公路在起点处连接连徐高速公路设置墟沟互通立交后,向北展线设置高架桥,在海滨花园小区和西墅花园小区之间进入北崮山。
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
道路等级:
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6.5m。
工程规模:
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BSG-1标段左线全长1.73km、右线1.71km,征地249.95亩,土石方282783.9m3,主线路面66598m2,主线桥梁2087.3m/4座,匝道桥梁995.03m/9座,支线桥2座,新建涵洞11道,接长涵洞3道,墟沟互通立交一处。
建设单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管理单位:
连云港市交通工程建设处
设计单位: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捷达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计划施工工期:
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共20个月,监理服务期4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环境保护监理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22号令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3、《公路交通与环境保护》(人民交通出版社)
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7、《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环境保护监理》
8、本工程已批复的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三、环保监理工作程序
建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环保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
1、组织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协调会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
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编制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编制单项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环境保护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2、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调管理
3、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4、编写工作纪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向业主提交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和报告
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保护监理目标任务
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和谁施工谁维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本标段范围内使环境受到的影响减到最低,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实现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无事故。
五、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控制要点
总监办在施工前对项目部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审查重点包括:
1)、环境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及考核是否符合要求。
2)、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按投标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制定。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施工中重要环境保护危险源的识别是否切合实际,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4)、项目部中各部门对各自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是否明确。
此外,总监办还将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网络,确定环境保护责任人和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并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承包人应签订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书,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
根据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BSG-1标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具体监理控制要点有:
Ⅰ、生活区
生活区环境影响因素
项目
序号
活动内容
影响因素
食堂
1
油锅炉灶油灶
1.漏油2.能源消耗3.产生油烟
2
油烟机
1.油烟排放2.噪声
3
废弃物污水
1.污水2.废物3.能源消耗
4
冰箱
1.产生有害气体
办公室
1
空调
1.产生有害气体
2
电脑手机使用
1.产生辐射
3
复印机打印机
1.产生有害气体2.噪声3.废物回收
4
生活用水用电
1.能源消耗
5
纸张使用及废弃
1.资源消耗2.废物回收
宿舍
1
生活垃圾
1.资源消耗2.废物处置3.有害气体
2
生活用水
1.资源消耗2.污水
3
厕所
1.水污染2.土壤污染
停车场
1
车辆
1.资源消耗2.有害气体3.污水4.噪声
供电设施
1
发电机
1.噪声2.资源消耗3.油料污染
对承包人驻地建设及生活区选址,监理应注意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并尽量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控制:
影响1:
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干扰。
这些生态敏感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各种纪念地以及各种生物保护地,如植物园、果木园、种子基地、特产农业用地等等。
措施:
督促承包人采取避让的措施。
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生活区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并提示服务区内各员工,控制员工对附近生态敏感点产生潜在的人为干扰。
影响2: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生活区一般多设置在地势较平坦的地域,还有可能临近水域或居民点。
措施:
建议承包人在临近城镇或农村的居民点时,应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若无现成的房屋可以租用,生活区选应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
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选址确定后,对生活区环境影响的主要监理措施:
1)督促承包人生活污水、洗车污水,严禁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Ⅰ、Ⅱ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机械和车辆设立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要求承包人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3)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
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增设垃圾筒。
4)施工单位生活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生活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
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柴油发电机,要求承包人将其设置在室内并加强门窗隔声,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并应尽量远离居民点200m以上。
5)对于施工人员自建宿舍,要求配套建设简易厕所,厕所应符合有关卫生防疫要求,设冲洗设施,落实专人清扫冲洗,定期喷洒消毒药水,保持清洁卫生。
6)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设置排风系统且无火险隐患,食堂必须卫生清洁,符合“食堂卫生法”各项要求,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白装上岗,同时应设置冰柜,做到生熟贮藏分开。
Ⅱ、临时施工道路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主要监理内容有:
1)督促承包人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
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2)督促承包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废气、尘土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3)要求承包人做到保持施工便道平整,并进行养护,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督促承包人申领夜间施工许可,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施工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夜间在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Ⅲ、临时材料堆放场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为符合材料的堆置要求,料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
此外,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监理人员应注意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并采取以下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控制: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2)督促承包人避免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因物料散漏而造成污染,仓库四周要求设有疏水沟等,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督促承包人堆放油料、化学物品时,要远离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4)严格要求承包人在水泥运输时,必须采用密封罐车。
Ⅳ、搅拌场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拌和场环境影响因素
序号
活动内容
影响因素
1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1)承包人水稳的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2)建立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比如:
拌和站的设置应与附近学校的距离不小于300m,以减少拌和站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3)督促拌和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临近居民区,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4)督促承包人在拌和站处配有除尘装置,对石料场及时洒水,碎石卸料时要求尽量降低落差,以免扬尘。
施工人员要求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
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2、施工阶段环保监理控制要点
总监办落实施工环保责任人,配备专人管理,根据制定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目标进行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的有关规定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到位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环境保护问题较为突出的施工工序,加强巡视、检查和必要的旁站。
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及控制要点有:
1)路基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环保要点:
表层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平衡失调,如植被丢失、景观破坏等。
地表清理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开挖施工中表层土保护是一个重点环境保护问题。
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对象和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
对于古树名木等有保存价值的植物,应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
地表清理物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可作为肥料外,应及时清运。
剥离表层土予以保存,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或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
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移至它处堆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
结构物拆除点周围3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拆除框架混凝土结构,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并且在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湿润。
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清除草丛、树木等植被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
2
清淤
1.水土流失
3
结构物拆除
1.扬尘污染2.噪声污染3.损害景观
4
场地内积水
1.水污染2.传播病媒
5
废弃物未及时处理
1.废弃物流失2.传播病媒
路基开挖环保要点:
路基开挖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将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土壤的剥离与开挖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弃渣问题在此也会比较突出,弃渣场若选址不合理,有可能导致河道淤塞而阻碍行洪、滑坡、地基下陷以及损毁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
施工前应明确开挖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
根据环评报告书的结论对弃渣场进行认定,明确弃渣场的范围。
弃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堆置。
预防表层土流失。
剥离表层土,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移至它处堆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
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公路边的临时零星弃渣,应在公路封闭前处理完毕,以免公路全封闭后,难以清理。
土石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
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如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路基开挖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土石方开挖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3.资源消耗
2
开山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3.噪声(振动)4.扬尘5.资源消耗6.损害景观
3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2.漏油污染3.扬尘4消耗能源5.排出有害气体
4
土石方运输
1.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5
运输车辆
1.噪声2.尾气3扬尘4消耗能源
6
炸药残留
1.污染环境
7
开挖时管道破裂
1.水污染
软基处理环保要点:
本标段按照设计图纸采用水泥搅拌桩和PTC管桩及预压的方式进行软基处理,针对这一施工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方案。
1)水泥搅拌桩
施工前按照设计图纸对原地面进行清表,符合设计要求,耕作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集中堆放或者其他方式以利于后期园林绿化施工。
清表时注意洒水保湿,确保不造成扬尘等污染。
水泥进场之后,无论罐装或者袋装水泥都要集中堆放,并加强对袋装水泥的码放管理,避免潮湿结块,不对对方区域造成环境的污染。
搅拌桩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场的管理,注意控制搅拌桩施工工艺的落实情况,特别强调钻头提升至地面以下小于500mm时,送灰器应该停止送灰,从而确保水泥粉尘不会在空气中和地面上弥漫,加强输灰泵和输灰管的质量检查,使其在施工过程中不造成水泥粉尘的外溢,确保环境和施工现场不被污染。
不妨碍周围居民和厂矿生产。
每个段落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水泥堆放场地进行清理,避免未使用的水泥被风吹起形成扬尘和随雨水流入水沟和河流中,造成环境的破坏。
2)PTC管桩
为了降低PTC管桩的施工噪音,不对周边居民和生产造成影响,项目部经过研究决定采用静压的方式施工,该项施工工艺就可以将管桩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避免了冲击锤打桩时产生的巨大噪音和震动。
同时采取优化设计的方案,设计图纸中提到了管桩的桩长等设计指标,根据对图纸的研究,在施工设计交底时就向设计部门提出优化桩长的方案,避免接桩后破除大量桩头的工作量,使得接好的管桩就直接满足设计要求,直接可以采用静压的方式施工至设计标高,力争少破桩头,不产生混凝土的残渣。
在桩头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使得桩头混凝土浇注的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噪音干扰居民生活。
路基填筑环保要点: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路基填筑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2.漏油污染3.扬尘4消耗能源5.排出有害气体
2
土石方运输
1.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3
运输车辆
1.噪声2.尾气3扬尘4消耗能源
4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1.施工噪声2.漏油污染3..排出有害气体
5
履带式设备行驶
1.对道路场地破坏
6
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保养
1.机油洒弃2.零配件丢弃3.包装物丢弃
7
粉喷桩施工
1.粉尘污染2.噪声
8
塑料排水板等施工
1.噪声2.边料丢弃
9
土工格栅等铺设
1.边料丢弃
2)路面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1)、路面底基层、基层
路面底基层、基层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稳定土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2.水土流失
2
稳定土拌和楼搬运、安装
1.扬尘2.噪声
3
拌和楼运行
1.噪声2.水泥等泄漏污染土壤3.清洗拌锅、皮带等废水排放4.能源消耗5.有害气体
4
稳定土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6
矿粉
1.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7
破碎机、振动筛等
1.噪声2.扬尘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9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2.有害气体3.漏油4.扬尘
10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为符合工程要求,稳定土拌和楼、沥青拌和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
除常见的水、气、声影响外,场地平整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矿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酸碱度,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
夜间拌和场强光照射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A、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严格控制影响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场地以外的植被。
B、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C、稳定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D、4#料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如有必要,施工结束后,堆置点及其附近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E、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F、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
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2).沥青路面
沥青路面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沥青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2.水土流失
2
沥青拌和楼搬运、安装、维修
1.扬尘2.噪声
3
沥青拌和楼运行
1.噪声2.烘干筒热辐射3.废尘、回收粉的排出污染环境4.沥青挥发、泄漏有害气体5.油料燃烧排出有害气体6.排尘不净污染环境7消耗能源
4
场地碎石、黄砂等堆放
1.扬尘
5
矿粉
1.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6
沥青废料
1.废物处理
7
沥青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8
振动筛等
1.噪声2.扬尘
9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10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11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2.有害气体3.漏油4.扬尘
12
试验
1.噪声2.有害气体3.辐射4.污水排放4.废弃物排放5.腐蚀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A、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B、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C、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D、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
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E、在靠近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地区通过设立声屏障,种植绿化带,修筑路堤来降低噪声。
F、沥青混凝土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沥青拌和站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一侧。
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
拌和楼应配备沥青烟气处理装置,沥青混凝土的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对供货单位的环保要求。
沥青路面摊铺时,应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缩短时间,减轻对周围人群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3)桥涵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夜间不宜在靠近居民区的地方打桩,如无法避免应尽可能抓紧时间缩短施工时间,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3)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
(5)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6)桥梁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7)水泥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摊铺、振捣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同前。
(8)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生存环境控制在最小范围。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河道开挖
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2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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