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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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是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二级机构,事业差补开支。
负责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编制市区内绿化工作近期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和干道绿化工程及办理砍伐、移植树木和拆除绿篱、花坛、花带、草坪的审批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绿化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及机构8个:
办公室、人财科、规划技术科、绿化管理科、宣教科、郑风苑景区管理处、炎黄广场管理办公室和游园管理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郑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
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98.69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82.92万元,增长31.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基本支出增加85.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98.3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098.6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098.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948.69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2,193.99万元,占55.56%;项目支出1,754.70万元,占44.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98.69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2.92万元,增长31.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基本支出增加85.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98.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3%。
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23万元,下降4.40%。
主要原因是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基本支出增加85.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2.86万元。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4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49万元,占7.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4.42万元,占1.4%;城乡社区(类)支出2598.5万元,占87.24%;住房保障(类)支出94.69万元,占3.2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8.09万元,支出决算为2,9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5%。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物(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6.09万元,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6人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享受优抚人数减少。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6.04万元,支出决算为4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6人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8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部分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列入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乡建设支出。
年初预算为135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2.1万元,支出决算为9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6人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3.98万元。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54.99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万元,主要包括:
抚恤金、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1万元,完成预算的94.8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占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5.60%,占0.8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86万元。
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车辆维护费。
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一般公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1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
主要用于上级和本级政府各部门检查交流接待费。
2018年共接待国家园林城市初审两次、专家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0.15万元。
主要用于城区绿化项目和基本支出差额部分支出,其中节能环保等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
项目未实施。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
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
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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