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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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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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
为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要求,XX局决定继续开展国家、省、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新建示范场。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符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中的创建标准。
创建畜种为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所列品种;创建的养殖场须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
年内新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处、省级示范场7处、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处以上。
(二)2020年示范场复验。
对2020年公布、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国家级和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一并进行复验。
二、创建内容
示范场是指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
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
申请创建示范场的畜禽养殖场,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确定的畜禽养殖规模标准;
2.场址位于禁止养殖区外,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具有合法环评手续和合法用地手续;
3.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时、规范报送养殖信息;
4.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6.中央、省环保督察期间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不得评选。
(二)创建标准
1.生产高效。
良种化、集约化、设施机械化、智能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采用先进的饲养模式,综合运用智能识别、物联网智能控制、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境控制、智能监控等现代化设施,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环境友好。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3.产品安全。
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
设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兽药库房和饲料库房,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4.管理先进。
管理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
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区市要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确保辖区内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知晓创建要求和标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遴选确定
1.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场应为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并且为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各畜禽品种养殖规模标准为:
(1)生猪:
能繁母猪存栏6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以上;
(2)奶牛:
存栏500头以上;(3)蛋鸡:
存栏5万只以上;(4)肉鸡:
年出栏量50万只以上;(5)肉牛:
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100头以上;(6)肉羊:
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
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自愿原则,向区XX局提出申请,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遴选2家以上,经初审后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于3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畜牧业管理处,由XX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被推荐的申报单位于3月2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四份,胶印版)报送畜牧业管理处。
2.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依据自愿原则,向区XX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后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XX局畜牧业管理处,同时通过金宏网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
(三)复核验收
1.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省畜牧兽医局于5-7月底前对推荐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进行现场验收,对2020年公布、有意愿继续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进行现场复验,考核结果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8-10月底前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存有疑问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确定示范场建议名单,报部领导审定,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并授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对复验不合格的示范场,取消示范场资格。
2.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各区市于6月底前,组织专家对申报创建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附件5);对2020年公布、有意愿继续创建的市级示范场进行现场复验,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意见书》(附件8),并将申报材料、考核材料及复验材料等,按程序报送XX局。
XX局于8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创建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验收;对复核验收的标准化示范场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抽验。
根据验收情况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确定本年度示范场建议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复验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场资格。
(四)工作总结
各区市要认真梳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分析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于11月1日前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送至XX局畜牧业管理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XX局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
各区市要加强对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参加创建的养殖场提供技术服务。
推广成熟、先进畜禽养殖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
XX局将具备资格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场数量作为区市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并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示范场优先安排各级奖补资金。
各区市也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监督管理。
示范场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场有效期为3年。
第三年需示范场提出申请复验,复验不合格的,依据权限取消其示范场资格;对发生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质量安全事件的示范场,要逐级报告并依据权限取消其示范场资格。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四)发挥示范效应。
要通过技术示范观摩、现场培训、媒体推介等形式,大力宣传示范场管理经验、技术成果,充分展示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生物安全设施先进装备的优势,辐射带动更多养殖场实施标准化养殖、提高标准化水平。
联系人:
邮寄地址:
附件:
1.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创建计划一览表
2.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国家级、省级)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市级)
4.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
5.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
6.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得分表
7.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
8.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意见书
9.2020年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名单
-23-
附件1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计划一览表
区市(盖章):
场区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畜禽种类
饲养规模(头/只)
已授予国家、省级示范场称号的年度
备注
设计
存栏
设计
年出栏
例:
张三生猪养殖场
Xx区xx镇xx村
张三
……
生猪
……
……
2020年
国家、省、市级
注:
创建国家、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国家级”“省级”“市级”。
附件2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申报单位:
(公章)
申请规模养殖场:
畜禽养殖代码:
养殖畜种:
养殖品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制
2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
二、单位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致。
三、本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四、养殖畜种:
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肉羊、鸭、鹅、兔、马、驴、蜜蜂等。
五、养殖品种:
最多选择3个主要养殖品种。
六、请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土地备案手续复印件、环评手续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总体布局平面图、养殖场设施设备照片、监控设备照片、配套粪污消纳用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三品一标”等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册地址
邮编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总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2022年总产值(万元)
2022年盈余总额
(万元)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养殖畜种
生产类型
□商品畜禽□种畜禽
主要品种
人员构成
总计人,其中:
本科及以上人、大专人、中专人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简介
(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设备、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简介
县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省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申报单位:
(公章)
申请规模养殖场:
畜禽养殖代码:
养殖畜种:
养殖品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XX局制
2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
二、单位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致。
三、本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四、养殖畜种:
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肉羊、鸭、鹅、兔、马、驴、蜜蜂等。
五、养殖品种:
最多选择3个主要养殖品种。
六、请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土地备案手续复印件、环评手续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总体布局平面图、养殖场设施设备照片、监控设备照片、配套粪污消纳用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三品一标”等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册地址
邮编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总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2022年总产值(万元)
2022年盈余总额
(万元)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养殖畜种
生产类型
□商品畜禽□种畜禽
主要品种
人员构成
总计人,其中:
本科及以上人、大专人、中专人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简介
(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设备、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简介
区市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省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
企业名称:
1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为规定表格
□
2
最终提交的申请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致
□
3
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3份
□
4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名称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一致
□
5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基本情况真实、无漏项
□
6
申报单位公章
□
7
县、市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
□
8
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盖章
□
9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
10
畜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
11
土地备案手续复印件
□
12
环评手续复印件
□
1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
14
能够反映不同功能区划分的总体布局平面图
□
15
规模养殖场机械设施设备、监控设备等实景照片
□
16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采用种养结合模式的,有配套土地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
□
17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台账、记录
□
18
畜禽养殖用药、免疫、监测、消毒等有记录档案
□
19
管理和考核制度照片或复印件
□
20
科技成果、专利、获奖、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三品一标”等证书复印件
□
审核人签名
日期
材料审
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
请区市、市级畜牧部门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相符栏目“□”处打√,不符的打×。
附件5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
企业名称:
现场考核结论(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得分表):
考核组长签字:
年月日
现场
考核组成员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签字
区市、市及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得分表
企业名称:
考核项目
分项得分
总分
生产高效
(30分)
良种化(10分)
集约化(5分)
设施化(10分)
智能化(5分)
环境友好
(30分)
场区环境(12分)
粪污资源化利用(12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6分)
产品安全
(30分)
疫病防控(10分)
投入品使用(10分)
追溯体系(5分)
品牌培育(5分)
管理先进
(10分)
制度建设(4分)
信息化管理(6分)
说明:
现场考核采取评分制度,总计100分。
评分采取查询文件、现场询问、现场检查、数据档案记录检查等方式。
附件7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细目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记录
得分
必备条件
——
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具有相关环评手续和土地备案手续。
任一必备项目不符,则终止现场考核
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具有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具有合法环评手续。
具有合法用地手续。
生产高效
(30分)
良种化
(10分)
饲养的商品代畜禽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企业,饲养、销售种畜禽符合种畜禽场管理有关规定,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集约化
(5分)
畜禽圈舍设计合理,单位面积土地产值较高。
设施化
(10分)
自动饲喂、机械清粪、环境控制等设施装备先进,使用节水、节料、节能的养殖工艺,劳动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智能化
(5分)
配备有场区监控系统,发情自动监测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域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环境友好(30分)
场区环境
(12分)
选址科学,圈舍美观,景观优美,场区清洁卫生,无噪声、臭气、污水等污染。
粪污资源化利(12分)
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技术模式选择合理,种养结合程度高。
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6分)
配备有化制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正常使用;或委托当地畜牧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且有正式协议,运转正常。
产品安全(30分)
疫病防控
(10分)
具有先进的防疫制度和设施,科学、规范、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投入品使用(10分)
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记录完整、准确。
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
追溯体系
(5分)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
品牌培育
(5分)
拥有企业自主品牌,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产品绿色、安全、优质。
管理先进
(10分)
制度建设
(4分)
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管理水平
(6分)
配备专门养殖、防疫等技术人员,建设有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准确记录生产、防疫等情况。
总分
说明:
1.必备条件中有任一条不符合,则该场不予纳入示范场考评范围;
2.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时视质量差异酌情扣分,单项内容最低分为0;
3.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8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意见书
企业名称:
现场考核结论:
考核组长签字:
年月日
现场考核组成员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签字
区市、市畜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9
202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验名单
序号
示范场名称
示范场地址
畜禽
种类
国家级
蛋鸡
生猪
市级
生猪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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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 养殖 标准化 示范 创建活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