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事故案例及浅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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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事故案例及浅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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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事故案例及浅析
带电作业事故案例及浅析
带电作业事故案例及浅析
1. 等电位人员站在固定不牢的绝缘三角板上,作业中发生倾斜,触电致死
1.事故简况
1970年6月13日某电业局所辖供电所带电班在6kV15号杆配电变压器上,进行搭接高压引流线工作。
等电位人员××左脚登在绝缘三角板上,右脚站在低压横担上,正在做接引的准备工作。
此时,绝缘三角板倾斜,××手里所持引流线的绑线甩向中相导线,引起弧光。
××衣服着火,伤者烧伤面积达40%,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作业中使用的绝缘用具绝缘三角板未按《带电安规》第33条“承力工具使用前应详细检查……确认灵活可靠方能使用”的规定,在作业前未将其固定牢固,因而作业中发生倾斜,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作业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安规》中规定的“等电位作业人员应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良好。
屏蔽服内还应穿着阻燃内衣”,贴身穿尼龙背心,着火后使作业人员的烧伤面积达40%,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防范措施
(1)带电作业中所使用的绝缘用具必须组装牢固,特别是承力工具,在组装后应经监护人严格检查,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正式开始作业。
(2)为保证作业安全,等电位电工所穿的贴身内衣应该是具有阻燃能力的纤维织品,绝不能穿用化纤类和易燃纤维等缝织的内衣。
2. 误碰未接地的架空地线,感应电压触电,高空坠落死亡
1.事故简况
1982年6月19日,云南滇中电业局在220kV楚昆线上进行带电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
工人何××等三人负责0号~32号杆这一段,当测完32号铁塔之后,转向31号水泥杆,何××爬梯登杆,上到适当部位,将安全带搭在肩上,就上了横担,从横担走向左边去测左边相绝缘子,绕过左边线行进,当走到架空地线底下,穿越架空地线时,触及未接地带电感应电压的架空地线,从13m高的横担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作业人员何××上杆作业转位时,碰到带有感应电压的架空地线,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而在杆上工作转移过程中,没有遵守《安规》(线路)中规定的“在杆塔上作业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当作业人员在失去安全带保护的情况下进行转移,工作监护人未提出制止和及时纠正,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2)架空地线未接地,长期未进行处理,暴露出安全管理工作上的严重混乱问题。
根据设计说明和耐张塔避雷线接地图的要求,30号~38号杆耐张段的30号耐张塔,应将架空地线接地,但施工时,全段均未接地。
1980年4月线路投入运行后,于同年6月被巡线班发现这一缺陷,记入巡线记录簿,上报了专责技术员,到1981年5月才布置检查,1981年9、10月生产组先后两次下达月度计划,处理这一缺陷,但均未执行,也无人过问,就不了了之。
30号~38号杆耐张段架空地线长3.8km。
事故后测得这一耐张段的静电感应电压为9kV。
如果在30号塔将架空地线接地后,按当时输送负荷电流20A,38号塔没得电磁感应电动势仅8.2V。
3.防范措施
(1)带电作业人员应加深对空载线路、绝缘架空地线及未接地的架空地线产生静电感应电压原理的理解,提高静电感应电压对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生静电感应电压触电危险性及其严重后果的认识,从而达到认真招待规程制度中有关防止静电感应的各项规定,以避免再发生此类事故。
(2)在220~500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如需要接触有静电感应电压的空载线路、绝缘架空地线或未接地的架空地线时,应使用带有绝缘手柄的专用短路线,将空载导线、绝缘架空地线和未接地的架空地线先行短路接地。
专用短路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mm2,绝缘手柄的长度不得小于400mm,且需耐压44kV,5min,合格后方可使用。
接地的操作程序是:
先将专用短路线的一端与杆塔接地装置连接牢固后,再将短路线的另一端与导线、绝缘架空地线或未接地的架空地线连接牢固,拆除时程序相反。
(3)在有静电感应电压产生的空载导线、绝缘架空地线或未接地的架空地线的杆塔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应设有专职监护人。
监护人应对作业人员的全过程进行监护,发现不安全动作应及时纠正和制止。
3.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监护人不称职,作业人员误触带电引流线,从杆上摔下致死
1.事故简况
1986年8月11时,抚顺电业局送电工区管辖的66kV南石线于7月20日、8月8日先后两次跳闸,在地面巡视检查,未查出故障点,因该线路采用茶色瓷釉绝缘子,地面巡线较难发现问题,工区确定8月11日进行带电登杆检查。
11日早8时,送电检修二班技术员侯××将填好的6张第二种工作票向全班人员布置工作(该局将工作票签发权下放到班组长,有的人根本不胜任,这次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检修二班班长,因文化程度低,不能填写工作票,由班技术员代填写的,班长未认真审查,就在工作票上签了字),提出大家要仔细检查,要注意保持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
这次南石线登杆检查共81基杆,分6个作业组,每组3人。
第6级负责检查69号至81号杆,因是最后一个组,路途较远,工作负责人赵××要求增派一人,技术员侯××临时允许仓库管理员靳××参加作业,因临时抽调,未列入工作票人员名单。
靳原系送电工区副主任,后来调到承装公司多年,1986年4月又调回送电工区,在检修班担任仓库管理员。
11时36分,第6组人员到达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赵××宣读工作票,交待了安全措施。
随后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由赵××带领青年工人徐××检查69号~76号杆;另一组由靳××带领青年工人李××(男、24岁,1986的1月入局)负责检查77号~81号杆。
于12时06分检查到81号(最后一基),小组负责人靳××来到杆下检查,亦未认真进行监护。
81号杆为A型水泥杆,是带12°5′转角终端耐张杆,该杆下横担为长短臂横担,左侧为短臂,上横担也在杆的左侧,距同担的铁拉板只有560mm。
左、右杆均装有脚钉。
在此情况下,工作人员李××本应从右侧杆攀登,但右杆法兰盘处缺少两个脚钉无法攀登。
因此,李从左侧登杆攀登。
当李登到法兰盘时,靳站在距杆8m远处喊:
“注意引流线啊!
”李即转身靠近电杆内则继续攀登,当其左手抓住下横担铁拉板,左脚踏在下横担,在抬右脚挺身时,头部对上面中导线引流线放电,安全帽击穿,将头部、两手及左脚掌烧伤,从杆上摔下,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工作票签发人素质低,不称职。
该局未按《安规》(线路)第33条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线路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来担任”执行,而是将工作票签发权下放到班组长,而检修二班的班长因文化水平低,不能填写工作票,这才由班组技术员代为填写,写完后,班长也未认真审查,就在工作票上签了字。
结果工作票上的安全距离填写错误,《安规》(线路)第126条明确规定:
“在带电杆塔上查看金具、绝缘子工作,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对电压等级为66kV时,与带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5m。
”可代理工作票签发人都误写为0.7m。
而且所列的安全措施也不具体,缺乏针对性,致使作业人员在思想上忽略了对安全距离的重视,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管理混乱,监护人不称职。
靳××离开工区岗位多年,调回工区后,又担任仓库管理员,没有按《安规》(线路)第6条规定的“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边疆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执行,当缺少人手时,就将没有经过《安规》复习和考试的靳××派到工作现场,工作票中没有列入的人员,反而在现场担任监护人。
靳××在监护中,不认真、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工区和班组对这次带电登杆检查缺乏足够的重视。
66kV送电线路空气间隙小,过去很少进行登杆检查,但工区事先没有组织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特别是准备工作匆忙,当天早晨做准备工作,作业人员达到工作现场已经是11时30分,势必会做出只顾抢时间、抢任务,而忽视安全的现象,也是发生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4)对青年工人的培训抓得不实不力。
这次事故的死者,青年工人李××1986年1月入局,3月即开始参加作业。
虽经三级教育、《安规》考试和实际操作训练,但没有经过师徒合同的严格培训。
从事故发生情况来看,确属缺乏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不适应安全作业的要求。
(5)这次事故暴露出设备维护与缺陷管理都存在着一定问题。
南石线81号杆脚钉不全,长期以来无人过问和处理。
该杆是终端耐张杆,与变电所架构间导线绝缘子串,按规程规定应平行地面,而实际上错误的装为垂直方向,使导线引流线对下横担间隙减少(仅有1.5m),对这一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对这样明显的缺陷,班(组)、工区干部和技术人员心中无数,在布置作业时,没有提出针对性安全措施及提醒工作人员特别注意。
3.防范措施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称职。
应根据《带电安规》中的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领导人)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熟悉设备、人员和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安监部门审查、局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担任。
”在签发工作票时,必须亲自填写,决不允许由他人来代笔。
签发完的工作票,要亲自加盖印章。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称职,又不失职。
应根据《带电安规》第12条规定: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由熟悉设备、人员情况,有带电作业经验和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工作负责人应经供电局(工区)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监护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
在带电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地对作业人员的一举一动进行监护,正确地指导作业人员下一步该做什么,并能分析作业人员每个动作的意图,及时发现不安全动作的苗头,及时纠正和制止,防患于未然。
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地来担任监护人。
(3)加强对带电作业人同的培训。
根据《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带电管理制度》)第16条规定: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安规》“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知识和带电作业的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带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4. 作业中传递工具人员站的位置不正确,发生高、低压串电时,触电死亡
1.事故简况
1967年4月1日某电业局配电工区在某6kV线路39号杆上进行分歧线接引工作。
39号杆是高、低压共杆,上层为6kV配电线、下层为已停电的380V低压线。
当时在杆上作业的共3人,分工如下:
甲蹲在低压横担上,用缠线器在带电的高压线上缠绕分歧线引流与主线的绑线;乙站在低压横担上观看缠绕绑线质量;丙站在较低的杆塔处传递工具,但其胸部夹已停电的低压线中间。
作业过程中,乙因为没有站晃,身体一晃,使一只手触到带电导线上,一只脚踩在下面的低压线上,导致低压线逞电,丙因胸部夹在两根低压线中间,触电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传递工具人没有严格遵守《带电作业操作导则》(以下简称《带电导则》)2.8条“工具传递”的各项规定,站在地面上进行工具传递,反而站在杆塔较低处,并将前胸在已停电的两相低压线之间,由于乙触碰带电线路,脚踩到低压线,使丙的胸部触电致死,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带电作业的工具传递必须认真遵守以下几点:
(1)带电作业工具传递一律使用绝缘无头绳。
滑车及滑车绳套亦应是绝缘的。
(2)传递绳的安装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设备间距小,传递通道窄的地方,应采用地面设地锚滑车的无头绳(无极绳)方法传递(见图3-4)。
(3)小型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传递。
尺寸较长的非绝缘部件,应用绑扎绳在无头绳上捆扎两点,沿无头绳方向传递(见图3-5)。
(4)较长的金属导线,应尽可能盘成体积较小的线盘或放在工具袋内传递。
(5)穿越多层有电线路传递不能折叠的金属导体,应增设2~3条控制其位置的绝缘拉绳,在专人指挥下传递。
(6)工具传递人员应站在地面上,不允许站在杆塔上,更不允许将身体靠近其他线路上。
5. 带电作业班的班长不称职,作业中蛮干,带电导线对手放电致伤
1.事故简况
1981年3月28日,某电业局带电班副班长甲×(从事带电作业时间不到一年)带领7名工人在某35kV线路12号耐张杆更换靠导线侧第一片零值绝缘子,由甲×和一名学员(技工党校新分人员)上杆操作,使用前后卡具、绝缘拉板和托瓶架等工具用间接作业法进行,当拔出零值绝缘子前后弹簧销子收紧丝杆,使绝缘子串松弛后,使用绝缘操作杆取出零值绝缘子,由于取瓶器卡不住绝缘子,一时无法用绝缘操作杆取出。
站在横担上的甲×,便去用手直接将其取出,导线对甲的右手放电,并经甲×的左脚接地,烧伤了甲的右手和左脚,甲险些从横担上摔下。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带电作业班的副班长素质低,不称职,作业中无知到蛮干的程度。
领导进行带电作业的副班长是一位刚从事带电作业不到一年的人来担任,本身就缺少从事带电作业的实践经验,作业中遇有异常情况就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样的带电作业副班长不符合《带电安规》第12条规定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由熟悉设备、人员情况,有带电作业经验和一定的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竟然在作业中站在横担上用手直接去取靠近导线侧的第一片绝缘子,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和不符合担任带电作业班的副班长一起上杆进行带电操作的作业人员,竟是一个到班还不到三个月的技校学生,按《带电安规》第3条规定,他必须“受过带电作业专门培训、经综合签定考核合格、局总工程师批准、持有带电作业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经批准的带电项目操作”。
由于未经过带电作业专门培训,所以在进行零值绝缘子更换这一个简单的常规带电项目操作中,操作取瓶器数次却卡不住绝缘子,导致无知的副班长用手直接去取,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防范措施
见案例防范措施中相关部分。
6. 作业处安全距离不够,采取的绝缘隔离措施不可靠,作业中触及横担,接地触电致死
1.事故简况
1977年5月1日吉林电业局吉林供电所,10kV建设线9号杆B相绝缘子损坏,由所专责技术员颜××(男、37岁)用液压绝缘斗臂车等电位更换。
由于绝缘子对地(铁横担)的安全距离不足0.4m,采取的绝缘隔离、遮盖措施不当,在吊斗里等电位的操作方法敢不当,双横担两个绝缘子只解开一个绑线,就用左肩去扛导线,结果由于用力过猛,吊斗抖动,右手触到铁横担上,造成接地触电,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更换绝缘子作业处的案例距离满足不了《安规》(线路)中规定的:
“10kV时不小于0.4m”的规定,为此“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作业中没有采取严密的绝缘隔离措施,对铁横担遮盖不严,在吊斗抖动中触及横担,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进行带电更换绝缘子的是专责技术员,不是从事带电作业人员,所以在作业中操作不熟练。
双横担,两个绝缘子只解开一人绝缘子的绑线之后,就使用错误的作业方法,左肩去扛导线(必须用绝缘支持杆或绝缘滑车将导线吊起),由于用力过猛,吊斗抖动,右手触及铁贡担,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3.防范措施
(1)更换绝缘子时,脱离绝缘子的导线的防范措施。
(2)等电位作业中,需要采取绝缘隔离的防范措施。
(3)带电作业的实际操作必须由经过带电作业专门培训、经综合鉴定考核合格,局总工程师批准,持有带电作业合格证的带电作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允许直接参加带电作业的实际操作。
7. 引流线未固定,剪断时与带电导线相碰,作业人员触电致残
1.事故简况
1978年7月某市区6kV配电线路,系三角布线。
该线6号杆分歧线煤运公司所属配电变压器的中相跌开熔断器引流烧坏,由该市供电局配电工区带电班前往处理。
处理方法是:
作业人员甲站在杆塔上用绝缘手柄的剪刀将引流线上接头剪断。
由于引流线是钢芯铝绞线,线较长。
作业时,只用绝缘操作杆,将引流线勾住,未采取任何固定措施,以致在剪断中相后,引流线下落与边相相碰,而引流线的另一端碰到作业人员甲的右腿上,甲触电致残。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作业人员使用绝缘手柄的剪刀断配电变压器的高压引流线时,未按《安规》(线路)规定的“应采取防止引流线摆动的措施”,在剪断之前未使用绝缘杆将其支撑牢固或用绝缘绳将其吊住,发生了剪断后相相碰,另一端又碰到作业人员的腿上,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配电线路对地和线间距离均较窄,因此在进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案例可靠的措施,严防接地和短路。
在此次剪断配电变压器高压中相跌开断器引流线时,剪断前如能应用绝缘杆将其支撑牢固或用绝缘绳将其吊住,待剪断后,使引流缓慢的落到地面,便可以防止触碰带电的边相导线。
8. 使用专用的带电作业工具,触电致伤
1.事故简况
1987年6月16日吉林电业局10kV哈达线跳闸,故障点为53号杆油断路器的避雷器因质量不良,受潮后温度升高,产生气体、导致崩裂,避雷器的引下线脱落。
处于悬空状态。
供电局决定用带电作业剪断避雷器引线。
张××、孙××上杆操作,张负责用送电专业带电使用的绝缘在剪去剪避雷器的引线,孙在杆上配合用绝缘操作杆控制引线,当张剪断引线时,由于剪刀时偏了一下,碰到避雷器的铁抱箍上,造成弧光短路,瞬时整个电杆有电,孙的腰靠在低压横担上,使孙感电致伤。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在配电线路上进行带电作业,却使用送电带电作业的大剪子,严重违反了《带电安规》第34条规定的“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和非专用的工具进行带电作业”。
因送电带电作业的剪刀铁制部分过长,碰到带电避雷器的铁抱箍上,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因配电线路间距离和对地距离都小,所以在配电线路上进行带电作业,一定要使用专用工具。
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具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和荷重等,禁止用不合格的和非专业工具进行带电作业。
工具的电气、机械性能必须与所应用的设备相适应,不得以低代高、凑合使用。
9. 低压线路带电作业,不戴绝缘手套,误碰带电线路致死
1.事故简况
1980年6月26日浙江嘉兴电力局外线工冯××在做低压线路的带电接头作业时,将工具随手放在杆上横担抱箍螺丝间,冯去拿工具时,不慎左手碰带电导线,触电致死。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从事低压带电作业,未严格遵守《安规》(线路)中规定的“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
作业中没有设专人监护,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作业人员没有戴绝缘手套,赤手去拿取工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防范措施
虽然是低压带电作业,如不严格遵守《安规》(线路)中“低压带电作业”的各项有关规定,同样也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因此,应特别强调,从事低压带电作业,亦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
工作时站在干燥绝缘物上,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工作前应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和“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10. 作业中传递接地线,接地线用腿夹着,不慎脱落,使下面传递人员感电致伤
1.事故简况
1992年5月31日,鸡西电业局送电工区带电班栾××等三人去35kV鸡东线25号杆装管型避雷器接地线,工作班成员张××在杆上工作,当他取备用螺丝时,用腿夹着的接地线脱落,触碰下面的带电导线,造成在下面用手把着接地线的张××感电致伤。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传递工具时,不认真遵守《安规》(线路)中“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的规定。
传递接地线不放在正确位置,没用绳索将其系牢,竟然用腿夹着,而且还不考虑下边有带电的导线。
作业过程中,接地线脱落与下边的带电导线触碰放电,是发生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这次作业中接地线的传递,是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不应视为一般的停电作业,因此地面人员向杆塔上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线路)关于“带电作业”中“……地面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的规定。
用手直接持着接地线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这两起事故案例都是由于作业人员违反《安规》(线路)中有关规定,在作业工具传递、放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因此,应特别强调作业人员在作业工具、材料的传递、放置和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当线路作业需要使用梯子时,多数是由于条件限制才使用,梯子两端往往不容易十分稳定,加上梯子上工作人员活动或受其他外力冲击会发生梯脚移动、梯子倾斜等现象,所以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滑、防倒措施,如梯脚下嵌胶皮、铁尖或梯子顶装上挂钩等。
除此之外,还应设有专人扶持,并在监护下进行作业。
(2)作业现场需要传递工具、材料时,首先应查看现场周围环境,是全部停电还是临近有带电线路,如在带电线路附近传递工具、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
特别像传递接地线时,更应防止触碰带电导线,应将接地线捆绑整齐、牢固。
传递人员除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外,还应戴绝缘手套。
防止人体直接触碰接地线,整个传递过程均应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无监护人在场监护决不允许擅自进行传递。
(3)传递到杆上的工具、材料,应放置在可靠和稳定的位置上,必要时应用绳索系牢绑好,防止从杆上掉下来触碰带电导线或砸伤下面作业人员。
11. 不遵守工作票制度,带电作业中擅自增加作业任务,作业人员背部与跳线放电致伤
1.事故简况
1983年9月5日,苏州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35kV化肥线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现场分两个作业组,工作负责人方××,带领张××(青工)等三人为一小组,测至24号杆(该杆为双回路转角双杆,另一回路是35kV望苏线,三相横担垂直排列),准备开始工作前,工作人员张××问工作负责人:
“望苏线要不要测?
”方回答说:
“顺便测一下吧!
”(工作票中并无此项任务)。
于是张就从望苏线侧登杆,站在下横担上检测望苏线绝缘子,结束后,张从下横担向化肥线爬去,因化肥线下横担与中相跳线距离只有1.1m,在张爬向化肥线侧杆子时,背部与跳线放,张从横担上跌下,因坠落处土质松软,虽然休克,但经抢救后苏醒,事后检查,背部与两脚放电烧伤,肩部弧光灼伤。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执行工作票不严。
工作票是执行工作任务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依据。
在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将依据工作任务提出保证带电作业安全顺利进行的各项措施。
本案例在工作票中没有检测望苏线绝缘子的任务。
因而也就没有提出从望苏线向化肥线转移时的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未经认真考虑和思考,顺口就答应增加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任务,因而发生了从望苏线向化肥线转移过程中跳线对张××放电的事故,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人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够。
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现场转移时,化肥线下横担与中线跳线距离仅为1.1m,满足不了人体转移时最小安全距离要求。
按规定“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可是作业人员在转移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发生了在横担上爬行过程中,背部对跳线放电,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防范措施
(1)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作业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的指令书。
对工作票上所列项目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不折不扣地执行,无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都无权随便增加工作任务和更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
执行中如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作业,向工作票签发人请示,询问明了清楚后,方能进行作业。
(2)作业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所有带电作业人员,特别是工作负责人,对《安规》(线路)中规定的各电压等级与人身最小安全距离的数值,必须了如指掌。
每到一个作业现场均应首先对最小安全距离进行观察,切不可马虎从事。
若发现最小安全距离满足不了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12. 组织措施混乱,造成接地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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