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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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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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细则
工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细
则
二00九年十二月
前言
为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根据我国现行建筑工程法律、相关行业标准及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编写宜兴中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1节、总则
1、为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太湖杯”,争创“扬子杯”。
3、本章未涉及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江苏省、无锡市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第2节、质量管理具体要求:
4、施工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应在收到该计划的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备案。
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施工单位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完善。
6、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隐蔽验收(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程序自检合格后,必须书面向监理申报隐蔽验收,监理将在合同规定的时效内进行验收,验收手续不得后补;监理巡视不能代替隐蔽验收。
(2)、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进场时承包单位必须检查质保资料和实物并自检合格(开箱等必须共同验收的除外),才能向监理申请验收;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复验”的项目,必须经监理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或设计规定的材料规格和品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3)、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项目、频度见《见证取样计划》;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必须事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商定,与施工单位本企业有隶属关系的检测机构不应选为本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应设试块标养室,当规模较小而现场不设标养室时,在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妥善联系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试块存放事宜。
(4)、旁站监理—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和项目见《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的项目,承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必须自始自终在现场,如不到场,不得作业。
(5)、现浇砼质量缺陷——承包单位拆模时,如发现砼质量缺陷,未经监理检查、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覆盖,否则必须全部凿开重新检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自理。
(6)、进度款签证——工程款支付必须一律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但已支付的款项,一律不办补签手续。
(7)、进度控制——总承包单位应该编制总体网络计划;材料采购、分包单位选定与进场必须与进度计划相应;月、周例会必须有相应的计划、检查分析和纠偏措施。
(8)、工程暂停令---------监理规范规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机构管理;
第三节、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
1、桩基础:
(1)桩基工程检测结构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按不合格比例重新进行加密施工并自行承担费用。
(2)发现桩基钢筋笼长度、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承重支撑架必须严格按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立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与专项方案不符导致模板工程承载力、刚度、稳定性不足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和本层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杆对准,并铺设垫板。
在已经完成的模板工程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做加固处理。
(3)模板隔离剂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清理到位。
(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专项方案执行。
未按专项方案拆除的,未提供拆模试块报告擅自拆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剪力墙、框架柱封模前未通知验收的,罚款500元;框架柱、剪力墙根部垃圾或梁底有木屑未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500元,清理干净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钢筋工程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或代换,应事先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发现事前未办理变更文件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做补办变更文件。
(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在取样的同时收钢炉牌号保存。
如发现未经检验就擅自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3)钢筋连接工程中,钢筋的接头位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每发现一处不不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在电渣压力焊接头施工中,要确保焊接质量,有钢筋偏位的、焊包不饱满的一律返工重焊,未整改的按照每个接头50元罚款并做返工处理。
(4)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设置宜相互错开。
早连接区段长度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区部大于50%,2、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5)钢筋安装时,受力的钢筋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6)钢筋加工过程中,受力钢筋顺畅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弯起钢筋的弯起位置、箍筋内净尺寸存在严重偏差的(指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2倍以上),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7)钢筋安装位置偏差中绑扎钢筋网的长、宽、网眼尺寸,绑扎钢筋骨架的长、宽、高,受力钢筋的间距、排距和保护层厚度,绑扎钢筋、横向钢筋间距,钢筋弯起点位置和预埋件位置偏差存在严重误差的(指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2倍以上),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4、混凝土工程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即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规定。
出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5000元,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200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对相应部位混凝土进行回弹或者取芯检测,检测合格的可再次组织验收。
出现试件多做或少做情况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
(2)施工缝的位置留置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未按施工技术方案和规范要求留设和处理施工缝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1000元并应由施工单位上报技术处理方案,经业主、监理当审查通过后进行实施。
(3)出现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裂缝等结构外观一般陷的,每单个结构构筑物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应由施工单位上报技术处理方案,经业主、监理当审查通过后进行修补,并做好修补记录。
(4)出现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裂缝等结构外观严重缺陷的,每单个结构构筑物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应由施工单位上报技术处理方案,经业主、监理当审查通过后进行修补,并做好修补记录。
(5)现浇结构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过处理的部位应重新进行验收。
每发现一处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100元。
5、砖砌体工程
(1)凡在砌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以防止砂浆强度降低和不稳定。
有机塑化剂还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未经检验和试配擅自使用以上外加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
(2)斜槎留置不到位、直槎拉结筋及接茬处理不到位的、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轴线位移和垂直度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相应部位做返工处理。
(3)砌体组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顶(楼)面标高、表面平整度、门窗洞口高宽、外墙上下窗偏移、水平灰缝平直度存在严重偏差的(指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2倍以上),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相应部位做返工处理。
。
(4)砌体马牙槎拉结筋数量、长度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相应部位做返工处理。
6、屋面工程
(1)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有积水现象,如有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积水现象,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2)屋面工程严禁出现渗漏现象,如有渗漏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对渗漏处进行维修,直至无渗漏现象。
7、装饰装修工程
(1)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有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地面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2)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有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如有渗漏、坡向不正确、排水不流畅的,每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3)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大面积空鼓现象,如出现有大面积空鼓现象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4)建筑外窗的安装,必须保证窗洞口(包括窗台)不得有渗漏水现象,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由施工单位维修至无渗漏水现象。
(5)饰面板安装工程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8、设备安装工程
(1)进场设备及其配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配件进行清场。
(2)设备安装位置不正确,安装方位、角度、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源、通信线路及控制线路出现严重的预埋错误、缺回路、并回路、用材错误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3)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的软管过长、管材、管件用材错误、穿线管不到位及破损、接线不符合要求等错误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4)已经验收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存在严重相序错误、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元。
9、给排水安装工程
(1)出现严重的预埋错误、漏预留、预埋、用材错误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2)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管材、管件使用不当、倒坡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元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3)已经验收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存在严重的渗漏水现象、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水流不畅或管道堵塞等质量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元。
10、消防设施安装工程
(1)出现严重的预埋错误、漏预留、预埋、用材错误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2)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管材、管件不符合消防要求、穿线管不到位及破损、接线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安装不到位等质量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元,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3)已经验收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存在严重的渗漏水、超压、欠压、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通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不正常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元,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1、钢结构工程
(1)出现钢结构底部预留孔与预埋螺栓不对中情况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
(2)出现地脚螺栓与轴线相对位置超过允许值,造成无法安装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
(3)出现连接板之间拼缝不严密,有间隙情况的,发现一处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
12、内业资料
(1)逻辑混乱、计算错误、签字不全、书记不完整等情况的,每次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500元。
(2)内业资料出现数据造假,每次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
(3)出现上到工序内业资料尚未签字认可,下道工序及已经开工的情况,每出现一次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2000元。
(4)出现施工单位人员代替监理人员签字的的,每次扣除施工单位违约金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作进一步处理。
13、其他
(1)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理,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验收、抽查。
接到验收报审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现场进行现场检验。
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
若无故超过24小时才检验并查实属实的,则每延误一次,给监理单位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后,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1000元。
如属于监理人员个人原因的,要求监理单位在三天内撤换当事人。
(2)监理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实施旁站,或跟班检查,每次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元。
14、本项目各单体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工程,确保‘太湖杯’,争创扬子杯。
第二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1节、总则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宜兴中堂二期高层工程建设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1、凡在本项目签订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2、各单位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监理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措施。
3、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各单位要确定合理、符合要求的安全指标,并制定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办法,以便于实施和考核。
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级负责,规定基本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要依靠科学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严格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建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6、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要运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7、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奢望你国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原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要求,配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名安全员。
8、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必须持双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登记备案证)上岗作业,其余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否则,应更换相应人员,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各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必要设备(传真机、照相机、车辆等设备)明细表和所有安全管理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备业主和监理。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著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应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原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执行。
10、施工单位应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设专用账户,并随时接受业主检查。
11、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制度。
12、其他
1)各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各单位要建立温馨安全生产提示语制度,在每个班组、作业点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温馨提示语,由一线人员轮流在宣传栏中题写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语,并建立记录台帐,业主将不定期抽查。
3)各单位应组织一线员工集体观看工程建设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安全专管人员,根据各工种不同工作特点辅以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参加市安监局、市建筑业管理局及业主组织学习的安全员、特殊工种的培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
第三节责任追究
1、施工现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的,不予处罚(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除外),若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每次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违约金。
2、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相关工程做停工处理,待整改到位后经业主、监理书面认可后方能复工,并每次扣除施工单位1000-10000元的违约金。
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则加倍罚款。
3、业主每月对施工所扣违约金进行汇总,在当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
1、电工、焊工、机驾工、棚工、钢井架装拆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2、塔吊、钢井架、排栅顶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
每例罚款500元。
3、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
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4、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安全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
罚款200元。
5、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
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不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
罚款100元。
7、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种或项目不齐全,并交底手续不完备的。
罚款100元。
8、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表格的。
罚款100元(按缺表数)。
二、机械安全
1、钢井架物料提升机缺下列防护装置的或不能灵活使用,不能有效使用的:
1)首层进料口安全门;2)进料口防护棚;3)层间安全检查门;4)前、后吊笼安全门;5)吊笼顶防护;6)吊笼侧部防护;7)防冲顶限位装置;8)防断绳装置;9)吊笼停层支承装置;10)、平台周边护栏。
每一项罚款300元。
2、提升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卷扬机无操作棚,无上下联络信号,无紧急断电开关,钢丝绳无过路保护;2)高层提升机(提升高度31~150米无可靠的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
3)用钢筋代替钢丝绳作缆风绳,地锚不符合要求,井外侧无安全围闭,不按规定设置附墙架;4)架体刚度及节点板、构件不符合要求;5)提升机总电源无设置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倒顺形状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即操作开关),每例罚款200元。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3)园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每例罚款100元。
4、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3)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司索无证上岗的。
每例罚款300元。
5、钢井架、塔吊安装好后,无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
(以验收合格证为准),每例罚款500元。
三、电气安全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
2、现场施工用电没有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每例罚款1000元3、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每例罚款500元。
4、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每例罚款200元。
5、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作用铜线作保险金丝;每例罚款200元。
6、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例罚款200元。
7、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每例罚款2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每例罚款200元。
9、电气设备的电源不接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每例罚款200元。
10、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每例罚款200元。
11、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每例罚款200元。
12、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蕊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每例罚款100元。
13、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每例罚款100元。
14、在电缆电线上晾挂衣服的;(两瓷瓶间为一处),每例罚款100元。
15、制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每例罚款100元。
四、脚手架工程
1、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外侧或靠近道路侧的外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每10延长米罚款500元。
2、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10延长米罚款500元。
3、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4、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5、竹、木脚手架的竹笏使用和杆件联结不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每个联结处罚款10元。
6、锚固点的间距大于规定,锚固材料小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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