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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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
软件测评服务
比选文 件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七年十月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2、采购内容:
本次测评主要针对已进入试运行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部分进行系统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
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和用户文档集测试。
二、受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3、受邀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4、受邀供应商未被列入“成都信用网”黑名单。
三、评比原则
1、评审: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比选的相关要求,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评比,确定供应商。
2、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即通过第二条(受邀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后,在满足技术要求、工期、售后服务的条件下,评比委员会选择出相应的中选供应商。
四、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
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17时)前将比选响应文件提交至评比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提交要求:
提交1本正本、1本副本共计2份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比选响应文件为准;全部装入文件袋并进行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编制时间:
五、合同授予
1、业主单位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日内,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2、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对业主单位和中选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变更。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因中选供应商的原因不签订合同的,中选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费用支付及结算
付款次序
总金额比例
付款时间
一次性付款
100%
本系统测评完成,提交正式测评报告,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
说明:
测评费实行总价包干。
七、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测评主要针对已进入试运行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部分,测评内容主要包括:
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和用户文档集测试。
1、功能测试
在系统正式运行环境中,采用手工验证的方式,对系统中的主要功能点进行测试。
检测在当前硬件、软件环境下,系统的各功能点的正确性和可用性,验证各项主要功能是否满足招标需求和用户使用的要求。
2、性能测试
性能测试将采用自动化测试工具通过编写测试用例,模拟综合业务情况下用户并发性操作系统时,系统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主要包括:
负载测试、压力测试、疲劳强度测试。
3、安全性测试
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的要求和被测系统安全需求,采用自动化工具和手工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系统的各项安全机制进行验证,检测系统的安全防护手段和能力,评估系统的安全状况。
主要内容包括:
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安全漏洞扫描。
4、文档集测试
依据国家标准,按照系统文档的内容执行系统操作,验证文档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检测文档内容是否覆盖了系统的所有功能,检测文档描述内容与系统实际是否保持一致,检查文档内容是否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容易理解,检查文档内容语言表述和表现形式是否符合规范。
5、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组人员至少需满足以下要求,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1)项目负责人:
1名
(2)技术负责人:
1名
(3)技术人员:
1名
以上人员需具备信息系统软件测评业绩。
八、评标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本项目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
5、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15
1.经评审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如涉及)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
信誉及能力
25
1.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有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信息系统测评服务)的得5分,每少提供一项证书扣2分,扣完为止;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得3分;
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认可能力符合ISO/IEC17025:
2005要求)的得3分;
4.具有信息化咨询能力,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化类咨询或设计资质证书的得3分;
5.2015年以来获得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先进单位荣誉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6.具有2016年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指导,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主办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且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
注:
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
业绩
10
1.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案例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2.具有信息技术硬件产品测试(比如防火墙,服务器,存储等设备性能指标)案例的,每个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3.具有信息化系统咨询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案例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4
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
35
总评测工程师
(15)
总测评工程师必须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
1.具有以下资质或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ISTQB国际软件测试工程师、CCTT认证测试工程师;
2.2015年以来获得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等级保护测评先进个人荣誉的得5分。
注:
1.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
派驻的专业测评工程师(20)
专业测评工程师必须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
1.每具有一名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得1分,最多得2分;
2.每具有一名软件测试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2分;
3.每具有一名CCTT认证测试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2分;
4.每具有一名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得1分,最多得2分;
5.具有ISTQB国际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6.质量主管除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及以上)资格外,同时具有软件测试工程师、CCTT认证测试工程师、实验室质量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7.技术主管除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及以上)资格外,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CCTT认证测试工程师、信息系统高级咨询师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8.保密安全员具有国家保密机关颁发的涉密人员上岗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
1.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
工具仪器
4
1.具有相应的网络性能测试、分析平台/工具得1分;
2.具有软件性能测试、分析平台/工具得1分;
3.具有网络安全扫描、分析平台/工具得1分;
4.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平台/工具得1分。
注:
需提供相应工具、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7
测评方案
10
1.对等级保护测评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3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建议、组织管理的合理性、测评计划安排的完整性综合评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1分,其他不得分。
9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1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扣完为止。
九、商务要求
1、合格供应商数量:
1名
2、报价:
比选项目报价是供应商按照该项目工作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软件测评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合格的固定不变价格。
3、★控制价:
本次比选项目的控制价为3.1万元人民币,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工期要求:
项目自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比选文件要求的所以测评工作并提交测评报告。
5、验收要求
供应商完成比选文件要求的所有测评工作并提交测评报告后,经采购人及项目监理单位确认。
6、履约地点:
成都(按照业主单位要求的地点)。
十、违约责任
(1)中标人须按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履行合同并全程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成果,则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延期违约金(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每天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
(3)经双方确认,若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延期,则不在索赔之列。
十一、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本项目拟派人员必须全程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途更换人员应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十一、比选响应文件包括内容
(一)比选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比选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比选申请函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的比选文件,现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软件测评服务,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比选文件,对上述文件均无议;
并保证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
与本次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三)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投标总价
工期承诺
1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3.1万元
万元
合同签订后_25_
个日历日内
投标总价(大写):
供应商名称(加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时间:
说明:
1、《比选申请函》的投标总价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2、该报价是供应商按照该项目工作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正式测评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合格的固定不变价格。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自行拟定表格
供应商名称(加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时间:
(五)技术要求说明
1、本公司承诺本次测评工作在技术要求上 (填:
满足或不满足)你方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时间:
说明:
对详细测评方案(含项目组成员安排、工期等)供应商可以文字或表格形式自行描述。
(六)服务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测评工作在工期上 (填:
满足或不满足)你方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公章):
供应商商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时间:
(七)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受邀供应商未被列入“成都信用网”黑名单的承诺书。
(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认为需附的其它资料
(九)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本合同书约定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以下简称“本系统”)进行测评,以保证该工程的顺利完成。
为保障双方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下条款,以共守信用。
一、合同组成
1.1合同主要条款
1.2合同附件
附件1: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比选文件》;
附件2:
乙方提交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响应文件》;
附件3、《中标通知书》;
以上附件构成此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正文的规定与附件的规定不同,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以合同正文为准。
二、总则
1、测试对象: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2、测试内容:
针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集成项目软件测评服务,开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文档测试。
具体参照附件2执行。
3、测试方式:
甲方提供本系统的测试环境和外部条件,包括系统运行环境和相关软件、硬件设备(与需测试的系统相关的硬件设备),乙方提供专业测试人员、测试工具和设备,在甲方及系统建设单位的协助下进行联合测试。
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测试工作:
(1)乙方的测试工程师进行手动测试;
(2)乙方提供设备仪器及测试工程师,进行自动化测试。
4、测试时长:
在被测系统具备测试条件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并提交正式测试报告。
5、测试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6、测试类型:
本项目的测试类型为验收测试,包括首次测试和回归测试,分别如下:
(1)乙方对本系统在开发、部署(施工)完成后,进行首次测试。
(2)首次测试完成后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乙方向甲方提交问题及缺陷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待甲方协调项目承建方整改完毕后,乙方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或缺陷开展回归测试。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负责测试过程中外部关系的协调,为测试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甲方依据合同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与检查、提出测试过程中的具体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相关约定提交相应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对测试方案可提出修改建议。
3、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及现场协调。
4、甲方应该在测试过程中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协助,必要时,须配合乙方的测试工作;在本系统测试实施前通知涉及本测试工作的相关各方。
5、甲方应当在测试实施前,向乙方提供本系统测试工作所需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合同、实施方案、系统操作手册、参与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6、在测试过程中,如果因非乙方原因致使测试工作推迟或延误,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测试工作以及提交正式测试报告;
2、乙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测试文件模板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系统免费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乙方在测试过程中生成的测试文件和数据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3、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涉及服务范围内的唯一报酬。
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报酬。
4、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进行测试工作的时候,需要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对于已经投入运行的系统,乙方的测试工作须在5×8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并在每次测试完成时,在甲方的配合下清理测试数据,恢复生产系统。
五、合同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款(即系统测试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该价款系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
该价款包括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涵盖乙方成本、税费和风险。
甲方按以下付款进度和结算方式进行合同款的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整(¥);
(2)在本系统测试完成,提交正式测试报告,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整(¥);
3、乙方按合同约定,在每次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款时,负责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
六、合同的违约、变更及争议处理
1、乙方须按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履行合同并全程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成果,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项目延期违约金(由于甲方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每天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
3、经双方确认,若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延期,则不在索赔之列。
4、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若造成对方损失,则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任意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任意解除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6、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若本系统的承建方对乙方提交的测试报告和结果提出异议,则先由承建方会同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则由甲方组织专家并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述测试报告和结果进行评定,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评定出的责任方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及时补书面材料。
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至乙方完成测试工作,提交正式测试报告,甲方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清合同款后合同终止。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使用的秘密信息,另一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书面授权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若有违反而造成一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最终达成的补充协议确认为准。
5、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分,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或
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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