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清镇一中后勤管理制度总务处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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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一中
后
勤
管
理
制
度
总务处
清镇一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现金开支范围,在以下范围内方可支付现金:
1.教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含临时工劳务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收支的管理
1.现金收支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证后,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
3.根据实际需要量,保持库存现金两千元,现金余额过大时必须送存银行,如因出纳人员违反学校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出纳人员本人承担。
4.出差人员需借支,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
5.各种收费收入的现金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三).现金库存的管理
1.出纳人员对经管的现金,必须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2.严禁以各种形式的“白条”和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抵现金,特殊情况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填制凭证。
3.严禁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4.出纳人员发现帐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向单位负责人反映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5.每月扎帐后,会计要与出纳核对现金余额,相符后会计在现金日记帐上盖章,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进行实物盘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帐户的管理
1.依法开户,开设银行户头必须经过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审批。
2.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得利用本单位银行帐户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3.每年由学校组织对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支票的管理
1.支票由出纳领购、填开和保管。
2.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按支票的领用时间和号码顺序登记支票的领用情况。
3.签发支票必须按付款凭证金额填开,并审核原始凭证的有关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4.签发支票要用碳素墨水填开,要做到项目填写完整清楚,印章清晰。
5.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三)银行预留印鉴的分散管理
学校银行预留印鉴为财务专用章、会计印鉴和出纳印鉴,由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和自己的印鉴,出纳保管自己的印鉴。
(四)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
1.对收到的票据,应及时送交银行,并对来往的票据先审核,包括日期、金额、收款人、印章是否清晰等,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写进帐单。
2.出纳人员应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了解银行存款情况,对应收应付款项做到帐实相符。
如发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负责人按规定处理。
3.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帐单,做到帐实相符,若有不符要查明原因,属于未达帐项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往来款项的管理
1.严肃因私借支公款制度,原则上不得私借公款,如有特殊原因借支的,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订立还款计划后方可借支。
2.对出差人员借支差旅费或因办公事借款,须在出差回来或办完事后3天内到财务人员处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前不清,后不借。
3.对往来款项应做到每月核对,随时清理,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二).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1.总务处要对各项财产物资按要求建卡片,低值易耗品卡片要分开装册,卡片上要注明财产物资的使用人和责任人,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必须建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有物,有帐有卡,帐卡相符。
2.财产物资的管理责任到人。
本学年学校财产物资管理责任人为金德俊,负责造册登记并管理好学校的各项物资财产,并接受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如果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办理好财产物资的交接手续,否则,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4.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物资的全面清查,由学校分管领导安排并组织实施。
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情况,要认真核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相关权限和程序办理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属于人为破坏的,要追究责任,按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5.财产物资报废,由物资管理责任人填写《财产物资报废表》一式二份,经领导核实签字后方可下册。
学校将报废物资进行分类,属于低值易耗品的,要将卡片抽出,注明报废时间,原因,单独归档保管。
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市国资办的要求办理报废手续。
四.票据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票据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和内部结算票据,学杂费票据。
2.票据由会计领购,登记备查簿载明领购、发出、退回、核销的情况。
3.票据由出纳填开收款,如特殊情况由收费人员填开的,要及时与出纳办清缴款手续。
4.会计每月检查一次票据的填开情况及票款的缴存情况,平时收费缴存专户时由会计核对票据并填写缴款书,以保证票据及票款的安全完整和收费合法。
五.支出审批审核程序
办理支出要做到事前授权批准、事中控制、事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一)授权批准制度
1.一般零星支出由学校财务人员办理,购置物品时,大宗物品,一万元以上报政府采购办采购。
五百元以上由学校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常用物品由学校采购小组考察后定点采购,零星小宗物品采购必须由二人以上经办。
2.代收代付款由经办人员通知财务,财务核实后办理。
(二).支出报销程序
1.支出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办人签明事由,会计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须有验收人签字。
2.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支出,报销时必须付有学习会议记录,文件通知等相关印证资料。
4.办理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项目填写清楚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印章清晰、无涂改,并符合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
对各项专款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挤占挪用。
清镇一中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班级物资是指:
门、窗及锁扣、玻璃、桌、椅、灯具、电源设备、窗帘、电视影像设备等。
班级物资损坏是不合理使用造成。
因此为了维护班级财物、延长其使用寿命、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学部、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爱护公物教育。
2、教育学生根据各项设施的性能进行合理使用。
3、杜绝任何粗暴的破坏教室设施的行为。
如桌椅、门、窗、电源设施等。
4、如果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书面通知总务处维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如电源、玻璃等。
5、对于不能再使用的教学设备,如桌椅等,应保留好零部件及时更换以便维修。
6、积极配合财产清点并保管好本班物资,做到开始和结束数据吻合。
7、积极配合总务处定期的安全设施排查。
8、学期结束后学校对班级的财物管理进行考核。
总务处每日巡视制度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扩大、事务繁锁的特点,为了提高处理事务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日根据排班日志对校园财产、环境、设施安全进行巡视。
2、巡视人员巡视前应带上巡视记录表将巡视过程中
现的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记录下来,并及时处理整改。
3、 巡视过程中要做到:
(1)善于观察:
对建筑设施的外观及环境问题要关注。
(2)勤于访问:
对各点的内部结构要勤于查看和谘询。
(3)善于倾听:
听取各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巡视制度贵在坚持,切忌走马观花。
5、做到每次巡视,巡有所记巡有所得。
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出现问题的学部班级
处室。
7、及时提供每日巡视的记录表以便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巡视范围:
各建筑设施、各处室、各教学点、食堂内部、宿舍内部、校园环境等
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由于宿舍是校园内人员密集区,各种物质设备损毁率相对较高。
为了加强对宿舍财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各施其职、协同共管:
政教处与各学部抓住宿生爱护公物行为;总务处抓设施维护。
2、管理各部门应保障信息畅通,合力保障各项设施的安全。
3、重点保障水电设备、床铺、门窗玻璃、窗帘等设施维护。
4、住校生应做到三点:
1)做好一中人、爱护一中物。
树立良好公德意识,爱护自己居住的环境设施。
2)理使用宿舍设施。
如,不乱扔坚硬物件进入下水道、不乱扯窗帘、不粗暴踢门、不在床上乱跳等。
3)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存半点损物心态。
5、发现设施有安全问题,应及时告知宿舍管理人员。
切忌自行处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6、对宿舍情况总务值日巡视人员要作好记录以便及时处理。
7、对破坏公物的行为要落实到班级住校生并进行公示。
8、定期清点宿舍财物并有数据说明,作为学校考核依据。
食堂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设备多,设施较复杂。
为了更好地规范食堂财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责任:
1、食堂财产直接管理者是食堂负责人。
负有现场监督、看护、申报维护责任。
2、食堂财产是校产的一部分,由总务处直接负总的管理责任。
总务处负有清点存档、移交、监管、核实数据、维修的责任。
二、管理过程:
1、总务处财产管理员开学初将清点数据移交食堂管理员查收。
2、每学期结束,校产管理员对食堂财产进行复查。
将损坏数据核实上报,作为考核依据。
3、管理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加强财产使用过程中对操作员工、就餐学生的监督管理。
4、及时制止任何破坏设施的行为。
5、每天晚上有专人值班,配合保卫科防火防盗。
6、如遇重大设施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7、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应书面上报以便进行维护或报损。
8、加强环境设施的维护。
三、管理范围:
餐厅桌椅安全、门窗安全、舞台设施安全、食堂墙上宣传牌安全、操作间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
处室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各处室是学校的管理中枢,也是学校形像的展示点之一。
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处室财产应合理摆放。
做到美观大方、干净整洁。
2、 应做到自觉维护,合理使用。
3、不私自挪用,不随意搬出。
4、 如有损毁,应及时书面上报维修。
5、如遇特殊情况搬出,应及时归回原位。
6、 学期结束进行财产清点时,如果数据与开学初不相吻合,由处室负责。
7、 自觉维护电器、电源安全。
做到人在运行,人走关闭。
8、 做好处室责任范围内的财产维护,如实验室计、算机室、会议室、图书室等。
9、 如遇重大设施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10、维护好自己办公财产,接受学校目标考核。
学部处室领用物品制度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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