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服务纲要及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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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服务纲要及技术方案
测量服务纲要及技术方案
(一)作业技术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4)《1:
5001:
10001:
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5)《1:
5001:
10001:
2000数字地形图规范》(DB33/T552-2014);
(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1)施工图;
(12)技术设计书及甲方要求;
(13)其它有关的标准、规范。
(二)已有资料分析及利用
(1)工作范围内的1:
500地形图用于控制测量设计、布设及地形图更新测量底图使用。
(2)已有控制点成果
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近年测量的浙江省基础GPS-C级网成果,依据浙江省测绘局提供的起算点成果,检核后作为本测区起算资料,确保本项目测绘精度。
测区范围内已有国家基础水准网点可作为本项目的高程控制起算点。
也可作为联测平面控制点的高程起算点。
(3)辖区内的原有测量资料可供参考利用。
(三)技术方案
1.技术路线
首先结合本项目测区的情况,采用浙江省原有的GPS-C级网平差成果,采用网络CORS求得参考点地心坐标与当地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参数。
利用网络CORS技术在测区范围内统一施测一级GNSS点。
然后进行地形图更新测绘。
再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市政路网测量、土石方工程测量、建筑物复核测量、竣工测量等工程测量。
2.工作流程图
3.GNSSRTK一级点测量
在需要工程测量的地方埋设,技术要求按《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执行。
4.高程控制测量
依实际情况采用水准测量、高程导线测量、卫星定位高程控制测量;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第5章高程控制测量要求施测。
5.地形测量
按照《1:
5001:
10001:
2000数字地形图规范》(DB33/T552-2014)和《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第6章数字线划图测绘要求施测。
地形图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量,测图软件用南方Cass9.1测图软件,碎部点采用RTK、2秒或5秒全站仪进行全解析法测量,观测困难时采用量距法与交会法,高程采用三角高程,使用小棱镜。
5.1基本要求
地形图比例尺定为1∶500,基本等高距为1米,高程点注记至厘米。
(1)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一类地物不应大于5cm,二类地物不应大于7.5cm,三类地物不应大于25cm;高程注记点相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0.15m。
(2)等高线的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下表规定:
一般地区
地形类别
平坦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高程中误差(m)
1/3
1/2
2/3
1.0
注:
隐蔽或施测困难地区测图,可放宽50%。
5.2图根控制测量
为弥补使用高级控制点密度不足,加密布设若干一级图根点以满足测图需要。
一级图根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5cm,高程中误差:
不大于1/10基本等高距。
图根点点位标志可用木桩、道钉、刻石等(道钉和刻石可作为埋石图根点)。
当等级点稀少时,亦可埋设适当数量的标石,考虑到此次测区山地多的实际情况,测区大部分地区可采用木桩,对于村庄和相对固定的水泥路面上,尽量布置一定数量的固定点位,方便以后用图的需要。
一般地区测图,图根控制点点数不作具体要求,采用GPS-RTK测图采集碎部点时可放稀,村庄等地区点位稍密。
(1)基准站的技术要求
基准站的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要求,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GPS-RTK基准站宜选择在等级控制点上,也可以选择在测区中心区域临时固定点上;
2用电台进行数据传输时,基准站宜选择在测区相对较高的位置;
3用移动通信进行数据传输时,基准站必须选择在测区有移动通信接收信号的位置。
(2)流动站观测技术要求
①GPS-RTK观测的采样间隔为1s。
②GPS-RTK流动站(图根控制点、碎部点)观测时可采用2米对中杆对中、整平,每次观测历元数应≥10个。
③GPS-RTK流动站不宜在隐蔽地带、成片水域和强电磁波干扰源附近观测。
④GPS-RTK流动站有效观测卫星数≥5个,PDOP值≤6。
(3)GPS-RTK测量操作方法
1用测量控制手簿设置参考点WGS-84坐标(已知或外业现场采集)与当地坐标的转换参数、平面和高程的收敛精度。
2基准站可架设在转换参考点上,也可架设在测区中心符合观测要求的任意点上(WGS-84坐标外业现场采集)。
3基准站和流动站安装流程具体可参照不同的GPS-RTK接收机商家所提供的说明书或操作手册。
4检测周边已有同等级以上控制点,符合限差要求后可进行未知点测量。
5对控制点需初始化观测2次,符合限差要求后换点观测,否则重测。
6对碎部点初始化观测1次。
(4)外业观测记录和成果输出
GPS-RTK外业观测记录采用仪器自带的天线、内存卡和测量控制手簿,记录项目及成果输出包括下列内容:
1转换参考点的点名(号)、残差、转换参数;
2基准站点名(号)、流动站点名(号);
3基准站、流动站的天线高、观测时间;
4基准站发送给流动站的基准站WGS-84坐标、WGS-84坐标的增量;
5流动站的平面、高程收敛精度;
6流动站的WGS-84坐标、平面和高程成果;
7测区转换参考点、观测点位图。
5.3地形测绘内容
采用全野外实测地形图,地形图表示一般按《1:
5001:
10001:
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要求执行。
包括控制点、权属界、居民地、工矿企业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独立地物、路及附属设施、线和垣栅、水系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
5.4地形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
(1)施测碎部点可用全站仪或RTK采集数据,在街坊内部设站困难时,也可用几何作图等综合方法进行。
(2)采用全站仪测图时,其测距标称精度,固定误差不应大于10mm,比例误差系数不应大于5ppm。
(3)当布设的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要求时,可采用极坐标法增设少量测站点。
(4)全站仪测图的仪器安置及测站检核,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仪器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5mm,仪器高和反光镜高的量取应精确至1mm。
2)应选择较远的图根点作为测站定向点,并施测另一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作为测站检核。
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2.5c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10。
3)作业过程中和作业结束前,应对定向方位进行检查。
(5)1∶500测图,全站仪的测距长度地物点不应超过160米、地形点不应超过300米。
(6)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删除或标注作废数据、重测超限数据、补测错漏数据。
对检查修改后的数据,应及时与计算机联机通信,生成原始数据文件并做备份。
(7)应用数字地形图编辑处理软件CASS9.1时,尤其应注意下列规定:
1)全站仪与RTK手簿通信出的数据文件,展入图形文件前,应对数据文件作必要的检查,将错误的点位数据删除。
2)生成等高线之前,应确定地性线的走向和断裂线的封闭。
等高线的绘制还应与地性线协调。
(8)图面上各种文字注记样式均按CASS9.1软件默认字体标注。
6.建筑物及围墙拐点坐标和高程复核测量
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第9.3节规划监督测量要求施测,并同设计数据比对。
7.市政路网测量
工作内容包括苍山大道及区块内主要道路,共约53.2万平方米。
(1)市政工程测量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第九章之规定和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2)线路测量前应对已知点进行检测,线路附近控制点稀少时应布设附合导线,精度要求较低时可布设支导线点,新设控制点精度应符合相应规范技术要求。
(3)所测中线各要素应进行认真检查核算,并计算出野外测设数据,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与业主及设计方联系。
(4)线路中线测量原则上各测站所测放长度不得超过定向长度。
中线桩间距按要求钉设。
除受地形限制外各要素点(起止点、交点、转折点、切点等)均应测设中线桩,特殊情况下还应埋设固定桩。
地形变化的特征点位置应加桩。
(5)纵、横断面测量一般在线路中线位置桩钉设后进行。
高程一般用等外水准测定,水准路线必须附合或闭合。
要求较低时高程也可用三角高程测定。
(6)纵断面上各特征点位置应测注高程,横断面测量宽度必须能满足设计需要。
(7)视工程需要,纵断面测量时应进行测量线路中线与已有道路、管线的交角、交点里程、高程测量以及相关调查测量。
(8)河断面须测定水面高程(应标示测量日期),水下地形一般通过逐点量取水深求得。
(9)线路测量外业结束后必须及时编制中桩成果表,绘制纵横断面图,以及技术总结或技术说明、技术小结。
8.隧道控制网复测
根据《工程测量规范》第8.6条规定进行控制网等级设计,依据《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及《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要求进行技术设计、方案确定和测量作业、平差计算、精度评定。
9.土石方工程测量
(1)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第9.8节土石方工程测量要求施测。
(2)土石方工程测量应根据需要确定范围,并应在测量范围内采集高程数据和计算土石方量。
高程数据采用极坐标法进行采集。
(3)高程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碎部点间距不宜大于计算要求的网格间距,地形变化处应加测碎部点;地形特征线应采集,坎上、坎下高程应采集;水池、塘、稻田、旱田等应采集泥面高程及其周边坎的高程;建(构)筑物应采集其周边高程及地坪高程;其他影响土石方的地形、地物应采用碎部点控制其范围和高程。
(4)采用极坐标法采集数据的土石方量计算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三角网法时,应先对施工前地形高程点、施工后高程点分别建立地形高程三角网,然后计算范围线内两个三角网之间形成的土石方量。
(5)对于道路工程,采用纵横断面法计算开挖土石方量。
施工前后各测一次断面。
(6)土石方测量成果的内容应包括土石方量计算图、技术报告及委托方确认的相关内容。
10.竣工测量
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第9.9条竣工测量要求施测。
11.成果提交
(1)数据成果
控制测量原始记录、控制网图、平差计算资料以及成果表。
(2)图件成果
原始地形图、竣工地形图。
(3)文字报告
包括建筑物等复核项目测量技术报告书、隧道控制点复测成果报告书、土石方测量技术报告、竣工测量技术报告等测绘成果报告书。
(4)其他相关成果。
(四)根据本项目所投入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设备净值
1
GNSS接收机
V90
6台
广州中海达
20000元/台
2
全站仪
GPT-3005LN
1台
拓普康
70000元/台
3
全站仪
GTS-601
1台
拓普康
60000元/台
4
全站仪
NTS-362RM
1台
南方测绘
16000元/台
5
电子水准仪
DNA03
1台
徕卡
56000元/台
6
笔记本电脑
3台
4500元/台
7
工程用车
1辆
7000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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