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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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复习资料
保
险
基
础
知
识
复
习
资
料
本套资料只包括的内容为一二三四五八九章的一些重点知识,六七章、保险法以及法规请在书上进行复习。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概述
§1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某种事物发生的不确定性,即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和结果不确定
§2风险的构成要素:
①风险因素②风险事故③损失三个要求构成
损失:
为实际的经济损失,精神打击,政治迫害,折旧,馈赠等行为不是损失。
§3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分为⑴自然风险⑵社会风险⑶政治风险⑷经济风险⑸技术风险
二、按保险标的分类,则有⑴财产风险⑵人身风险⑶责任风险⑷信用风险
三、按风险性质分类,可分为⑴纯粹风险,⑵投机风险
四、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分为⑴静态风险(如自然灾害),⑵动态风险
五、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分为⑴基本风险(非人为),⑵特定风险(人为)
第二节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的含义:
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
§2风险管理的程序:
一、风险识别:
指对企业,家庭和个人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风险性质进行鉴别的过程。
二、风险估测:
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估计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属定量分析。
三、风险评价:
指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进行全面考虑。
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在风险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
五、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指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3风险管理的目标: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具体目标是损失前目标和损失后目标。
§4风险管理的方法:
风险管理的方法分别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大类。
一、控制型:
事前让损失不发生,少发生,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包括:
㈠避免㈡预防㈢抑制
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㈠自留风险:
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自留分为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
㈡转移风险:
指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别人。
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第二章保险概述
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1保险的定义:
投保人交钱(支付保险费),保险人赔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
§2保险的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纯粹风险、可能性。
二、大量同质保险的集合与分散:
同质风险:
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合理性原则:
保险人不得获得过高的营业利润。
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要求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应与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是对等的,投保人交约的保险费应与其保险标的风险状况是相适应的。
§3保险的特征:
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法律性(合同行为)经济性商品性科学性
保险与社会保险:
共同点:
风险存在,都是保人,定价法则相同即概率论和大数法则。
区别:
实施方式不同。
民间救济的主体:
个人或单位;社会救济的主体:
政府。
第二节保险的分类
§1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保险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2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一、财产保险:
是以从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承担方式分类:
一、原保险二、再保险三、共同保险四、重复保险
第三节保险的功能
§1保险保障功能:
一、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二、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2资金融通功能:
前提条件:
保证保险金的赔偿和给付。
第四节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是最早发明风险分散这一保险原理的国家
✧海上保险是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保险;
✧海上保险的萌芽是共同海损分摊制度。
海上保险的雏形是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市场潜力的常用指标有两个,即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1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想享有一定的权利就必须付出一定代价的合同。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一旦达成,在约定的时间内,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关的。
四、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合同内容是由一方当事人先拟定,印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的合同。
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合同当事人一方(保险人)并不必然履行保险责任。
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规定诚信的原因:
保险合同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2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补偿性保险合同(财产)与给付性保险合同(人身)(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
二、定值保险合同(确定保险价值)与不定值保险合同(按保险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
三、单一风险合同(只承保一种风险),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按照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
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根据保险金额与出限时保险价值对比关系分类)
赔付方式:
足额保险,十足赔偿;不足额保险,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超额保险,超过部分则无效。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2保险合同的客体
一、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标的:
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㈠按性质分类:
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㈡按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
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定义
㈠保险责任:
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㈡责任免除:
保险人不负赔偿和给付责任的范围。
㈢保险金额:
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1保险合同的订立
要约:
是指一方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订约建议的明确意思表示。
承诺:
是指当事人一方表示接受要约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完成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一、保险单: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最重要的凭证和依据。
二、暂保单:
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
有效期:
30天。
三、保险凭证:
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四、投保单:
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五、批单:
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修改和变更保险单内容的一种单证。
§3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㈠保险合同的成立:
签章表示同意即成立。
㈡保险合同的生效:
缴纳保险费即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我国采用“零时起保制”即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成立的次日零时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
㈢保险合同的无效:
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一、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合同有效期内
二、交纳保险费义务:
(交钱)最基本的义务三、及时通知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后
§2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一、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赔钱)最基本的义务
二、说明合同内容: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解释合同条款。
第五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1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除主体变更以外的变更。
§2保险合同的中止
一、定义:
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
宽限期为60天,之后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复效:
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
§3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
是指保险合同因期限界满而终止。
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二、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完全给付而终止。
第六节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
§1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
㈠有权解释(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3.行政解释(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主管部门)4.仲裁解释(仲裁机构)
㈡无权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学理解释:
专家或学者进行的解释。
§2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
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
三、诉讼: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提出权益主张,有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第四章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
§1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一、信息的不对称性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一、告知:
㈠投保人的告知:
分为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我国保险法要求的告知形式)。
㈡保险人的告知:
分为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
二、保证:
其主体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㈠明示保证:
以文字的形式体现的。
分为确认保证(签单之前)和承诺保证(签单之后)。
㈡默示保证:
没有明确列明,但都心知肚明。
它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主要用于海上保险。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用于约束保险人。
§3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
一、告知不实叫误告;不予告知叫漏报;有意不报叫隐瞒;虚假告知叫欺骗。
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赔偿也不退还保险费。
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不赔可退。
第二节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的定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利益的确定条件:
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第三节损失补偿原则
§1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多少赔多少,一般用于财产保险和医疗费用。
(能有确定价值的都适用)
§2损失补偿原则的应用:
一、实际损失<保险金额时,赔实际损失;二、实际损失>保险金额时,赔保险金额。
§3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代位求偿权:
保险公司代表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委付:
财产推定全损,将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
二、损失分摊原则:
(用于重复保险)
损失分摊原则分摊的方法:
⒈比例责任制:
按照比例进行赔偿,我国采用的方法。
⒉限额责任制:
按照单独应该承担的最高限额进行比例分摊。
记住两个数字2.22和2.78⒊顺序责任制:
第四节近因原则
§1近因的定义:
所谓近因并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
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就应负赔偿责任。
§2近因原则的认定方法:
从损失开始,按顺序自后向前追溯,在每一阶段上按照“为什么这一事件会发生?
”的思考来找出前一个事件。
如果追溯到最初的时间且没有中断,那么,最初时间即为近因。
第五章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环节
第一节保险销售
§1保险销售的主要环节:
一、准客户开拓二、调查并确认准客户的保险需求
三、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
设计保险方案的首要原则是“高额损失优先原则”,即某一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虽然不高但是损失严重则优先投保。
四、疑问解答并促成签约
§2保险销售渠道:
保险商品从保险公司向保户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途径。
二、分类:
㈠直接渠道:
直销人员销售,直接邮寄销售,电话销售,网络销售(21世纪无时区无疆界的工具)。
㈡间接销售:
也称“中介制”包括保险代理人销售及保险经纪人销售。
⒈保险代理人⒉保险经纪人
第二节保险承保
§1保险承保的含义:
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过程。
§2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一、核保:
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的过程。
核保是保险公司承保环节的核心。
核保的主要目标是辨别保险标的危险程度。
二、核保信息的来源:
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销售人员和投保人提供的情况,实际查勘获取的信息。
三、作出承保决策:
㈠正常承保:
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
㈡优惠承保:
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承保。
㈢有条件承保:
低于标准风险类别,但并非不可保。
(增加保险费、减少保险金额)㈣拒保:
不可保的
§3财产保险的核保
一、核保要素:
标的所处环境:
(例:
对所投保的房屋要检查其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的危险源,与消防队的距离)
三、划分风险单位㈠风险单位:
风险事故可能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范围
㈡按地段划分风险单位:
地理位置相毗连㈢按标的划分风险单位:
地理位置无相毗连
§4人寿保险的核保要素
一、影响死亡率的要素:
年龄和性别,体格及身体情况,个人病史及家族病史,职业、习惯嗜好及生存环境
二、非影响死亡率的要素:
保额、险种、交费方式、投保人财务状况、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保险理赔
§1保险理赔的含义:
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2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一、重合同、守信用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三、实事求是
§3保险理赔的流程
一、寿险的理赔流程:
㈠环节:
接案,立案,初审,调查,核定,复核、审批,结案,归档。
㈡报案:
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行为。
㈢索赔:
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人赔偿的行为。
㈣立案:
是指保险公司核赔部门受理客户索赔申请,进行登记和编号,使案件进入正式处理阶段的过程。
二、非寿险的理赔流程:
㈠环节:
损失通知,审核保险责任,进行损失调查,赔偿保险金,余损处理,代位求偿。
㈡审核内容:
保险单是否有效、损失是否由所承保的风险引起的、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所载明的地点、
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有效期内
第四节保险客户服务
§1保险客户服务的定义:
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品质保证、合同义务履行、客户保全、纠纷处理等项目的服务以及基于客户的特殊需求和对客户的特别关注而提供的附加服务内容。
它以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实现客户价值与保险公司价值的共同增长为目标,是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2保险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售前服务二、售中服务三、售后服务
四、特殊服务:
收集中长期气象、灾害预报五、行使合同权益:
如保单借款、自动垫交保费、险别转换等
六、保险关系转移:
客户因住所变动或其他其原因可将保险合同转移到原签单公司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
七、“孤儿”保单:
是指因为原营销人员离职而需要安排人员跟进服务的保单
第八章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其主体是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不是个人)。
第九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第一节职业道德概述
§1职业道德的含义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守则,是社会道德在保险代理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2职业道德的特征
一、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
职业道德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是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二、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呈具体化和多样化特点
总是从本职业的活动和交往的内容及方式处罚,适用于本职业活动的客观环境和具体条件。
第二节保险代理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必考】七个道德原则:
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其中诚实信用是核心,守法遵规和专业胜任是基础,其他原则是在诚实信用不同方向的发展。
§1守法遵规:
遵守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原则
㈠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地方性保险行业协会。
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自己的社团组织,具有非官方性。
㈢保险行业自律规则分类:
⒈规范机构会员行为的规则(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起间接约束作用)
⒉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的规则(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起直接约束作用)
§2诚实信用
一、诚实信用应贯穿于保险代理人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主动出示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
三、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的信息,不误导客户;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
四、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3专业胜任
一、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二、展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三、资格证书是一个基本资格,要参加持续教育。
§4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是保险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文明礼貌,维护职业形象。
§5勤勉尽责
一、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
首先,忠诚服务要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忠实于所属机构的经营理念。
二、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授权。
§6公平竞争
一、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其他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
三、加强与同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7保守秘密保守客户的秘密及所属公司的秘密。
其他:
见到保监会的一律是警告,和资格证书有关的选保监会,和展业证书有关的选保险公司。
常见答案类型:
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考试答题技巧以及注意事项
1、先做判断,后做单选。
判断题相对简单一些,可以通过先做判断题帮助大家快速进入考试状态,建立考试信心。
2、先做会的,不会做的建议最后再做。
不要在不会的题上浪费太多时间,这样会影响后面的答题,反而得不偿失。
可在所有试题完成之后再去思考未做的题目。
3、千万不要因为不会就空着不答。
判断题任选一个也有50%的正确率,选择题也有25%的正确率,所以就算乱选,也不要空着不答。
4、相信第一印象,不要轻易改动已完成的答题。
这一点,大家只要通过大量的做题应该就可以发现这一规律。
5、想要通过考试一定要通过大量的做题来完成,如果能理解最好,不能理解的题目,直接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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