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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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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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007年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组
织
管
理
15分
1、制定妇幼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有健全的保健组织,人员配备合理,专职保健业务人员占全院业务技术人员比例≥30%。
3、有专职院领导分管保健工作,院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保健工作,每季度≥1次,并解决实际问题。
4、开展对“两纲”中妇幼卫生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每年向上级部门提供分析评估报告。
5、定期督导基层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基层业务指导和培训。
1、有妇幼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得2分,有工作实施记录,得2分。
2、专职保健业务人员占全院业务技术人员比例≥30%,得1分。
3、有分管院长分工文件,有研究保健工作记录,得2分。
4、有妇幼卫生指标的监测与评估记录和报告,得2分。
5、有督导基层工作记录,得2分,有开展基层业务指导记录,得2分,有培训和接受基层人员进修记录,得2分。
妇
女
保
健
20分
1、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任务明确。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在95%以上。
2、以县为单位统一规范产科病历,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按要求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活动。
1、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得1分。
使用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得2分。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在95%以上,得1分。
2、使用统一规范产科病历,得1分。
有《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和《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调查附卷,并按规定填写和上报,得3分。
有孕产妇死亡评审组织正式公布文件,得1分,有评审办法和评审记录,得2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3、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4、开展婚姻保健、围产期保健、遗传优生咨询、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营养、乳腺保健、高危妊娠管理、产后康复、避孕知识咨询指导。
3、有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得1分,有普查普治记录,得2分。
4、设相应科室和人员,得1分,开展的业务有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得2分,有年度计划和总结,得1分,有工作记录,得2分。
儿
童
保
健
20分
1、儿童系统管理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任务明确。
儿童系统管理率在95%以上。
2、开展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开展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活动。
3、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年至少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一次。
4、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健康检查、营养评价及咨询、生长发育评价、心理保健、体弱儿保健、智力测验、早期教育、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等项目。
1、有专人负责,网络健全,得1分。
使用全市统一的《儿童保健手册》进行儿童系统管理,得2分,儿童系统管理率在95%以上,得1分。
2、有《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和《出生缺陷登记簿》、《出生缺陷报告卡》,并按规定填写和上报,得4分,有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组织正式公布文件,得1分,有评审办法和评审记录,得2分。
3、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和规范,得1分,有保健工作记录和培训记录得2分。
4、设相应科室和人员,得1分,开展的业务有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得1分,有年度计划和总结,得1分,有工作记录,得1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5、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
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得1分,听力筛查率达80%以上,得1分。
妇
幼
信
息
管
理
15分
1、信息管理网络健全,信息资料档案规范,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2、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做好信息的上报和反馈工作。
开展妇幼卫生“三项监测”工作,监测报表和死亡报告卡填写完整,有实施记录。
3、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和质量控制。
建立县、乡例会制度,定期对下级工作进行考核。
4、基本设备齐全,包括(资料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
1、设信息管理科,有专职人员负责,得1分,进行计算机管理,得1分,妇幼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得2分。
2、有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得1分,原始资料齐全,得2分,有统计分析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和反馈报告,上报及时,得2分,“三项监测”报表和报告卡上报及时、准确得2分。
3、有漏报调查方案,得1分,有例会制度和例会记录得1分,有工作指导及考核记录得1分。
4、基本设备齐全,得1分。
产
科
建
设
10分
执行《山东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人员、产科技术及规章制度符合《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有产科规章制度得2分,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齐全得4分,人员、产科技术符合要求得2分。
使用全市统一的产科病历和分娩登记簿,填写规范、完整,得2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健康教育
10分
1、有满足实际需要的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2、有照相机、录放像设备、资料柜等基本设备。
各类宣传活动的资料、图片或影像收集完整并归档。
3、院内有通俗易懂的目标人群健康教育处方和宣传资料。
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每年≥12期。
开办孕妇学校、新婚学校、父母学校,每周≥1次。
4、开展城乡社区(居委会)居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
5、利用《母婴保健法》宣传月、母乳喂养周、婚检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活动。
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得1分。
2、基本设备齐全,得1分。
有宣传活动的计划、实施方案和资料,得2分。
3、有健康教育处方和宣传资料,得1分。
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年≥12期,得1分。
有孕妇学校、新婚学校、父母学校,每周≥1次,有教材和工作记录得2分。
4、有健康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和记录,得1分。
5、有《母婴保健法》宣传月、母乳喂养周、婚检宣传周宣传活动记录,得1分。
出生
证明管理
10分
按照《烟台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和妇幼保健IC卡的使用和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和妇幼保健IC卡有专人负责,得2分,有《出生医学证明》领用证、发放登记簿、签发登记簿、作废登记簿、补发登记簿,并填写准确无误,得4分,补发手续规范,材料齐全,得2分,作废《出生医学证明》妥善保存,年底集中上交烟台市保健院,得1分。
2007年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组
织
管
理
20分
1、设妇幼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保健基本设备齐全,有磅秤、听诊器、皮尺、检查床等,乡镇(街道)每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
2、有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有年度计划及总结,有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医疗保健措施。
3、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对辖区妇幼保健人员召开例会,每年不少于10次。
1、有符合要求的妇幼保健室,得2分,保健基本设备齐全,得3分,少一项扣1分,每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得2分。
2、有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及总结,得3分,有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医疗保健措施,得2分。
3、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得3分,定期召开村医例会,每年不少于10次,得2分,有例会记录,得3分。
妇
女
保
健
20分
1、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孕产妇、高危孕产妇情况,使用全市统一的管理登记簿进行管理。
2、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开展辖区内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及高危妊娠的管理。
内容包括:
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健康教育、产后访视、高危妊娠转诊及建档。
3、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4、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1、有《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簿》、《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得3分,规范填写使用,得4分。
2、使用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得2分,管理规范,得3分。
3、每年开展一次,并有查治记录,得3分。
4、有宣传计划和宣传资料,得2分,,母乳喂养宣传材料上墙,得1分,有母乳喂养记录,得2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得分
儿
童
保
健
20分
1、掌握辖区0-6岁儿童、体弱儿情况,使用全市统一的管理登记簿进行管理管理。
2、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体弱儿管理工作。
3、做好地段及所辖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4、宣传儿童保健知识,推行科学育儿,做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5、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1、有《出生登记簿》、《体弱儿管理登记簿》、《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出生情况统计表》,得4分,规范填写使用,得4分。
2、使用全市统一的《儿童保健手册》进行儿童系统管理,得2分,管理规范,得3分。
3、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得3分。
4、有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材料,得2分。
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得2分。
妇
幼
信
息
管
理
20分
1、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
2、按时整理、分析、上报妇幼卫生统计信息。
3、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1、有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得6分。
2、按时上报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做到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填写无误,得6分。
3、有“三项监测”登记簿和报告卡,得3分,填写准确、上报及时,得3分。
4、妇幼卫生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得2分。
产
科
建
设
20分
乡镇卫生院产科执行《山东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人员、产科技术及规章制度符合《一级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有产科规章制度得4分,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齐全得6分,人员、产科技术符合要求得5分。
使用全市统一的产科病历和分娩登记簿,填写规范、完整,得5分。
2007年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组
织
管
理
25分
1、设妇幼保健室,保健基本设备齐全。
2、配备一名女性妇幼保健人员,有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按时参加乡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
1、有妇幼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得5分。
保健基本设备齐全,有磅秤、听诊器、皮尺、检查床,得5分。
2、有一名女性妇幼保健人员,得3分,有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及总结得6分。
3、按时参加妇幼工作例会,有例会记录,每年不少于10次,得6分。
妇
女
保
健
25分
1、掌握本辖区孕妇、高危孕产妇、产妇情况,协助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孕产妇进行系统化管理。
2、建立并规范填写《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簿》、《孕产妇死亡登记簿》。
3、开展母乳喂养宣教,积极推广母乳喂养,建立母乳喂养登记。
4、掌握本辖区育龄妇女数,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妇女病查治工作。
1、有早孕检卡记录、孕期检查记录、产后访视记录得4分,使用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得4分。
2、有《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簿》、《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得4分,填写规范,得4分。
3、有母乳喂养宣传材料,得2分,有母乳喂养登记,得2分。
4、有育龄妇女数,得2分,每年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一次妇女病查治工作,得3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儿
童
保
健
25分
1、掌握本辖区0-6岁儿童、体弱儿情况,协助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儿童系统化管理、体弱儿管理工作。
2、建立并规范填写《出生登记簿》、《体弱儿管理登记簿》、《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
3、开展科学喂养宣传和指导。
1、使用全市统一的《儿童保健手册》进行儿童系统管理,得4分,管理规范,得4分。
2、有《出生登记簿》、《体弱儿管理登记簿》、《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得5分,填写规范,得5分。
3、开展科学喂养宣传和指导,有工作记录,得4分,有宣传材料,得3分。
妇
幼
信
息
管
理
25分
1、按要求上报妇幼卫生统计信息。
2、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不得瞒报、漏报。
1、有《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月报表》、《出生情况统计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得6分,表卡内容填写正确无缺项、错项,报表无逻辑错误,得6分,信息上报及时,得6分。
2、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无瞒报、漏报,得7分。
2007年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县级医疗机构)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组
织
管
理
15分
1、有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有年度计划及总结,有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医疗保健措施。
2、指定专门科室设专人负责医院妇幼保健工作,并负责协调医院与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按时参加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例会。
3、妇产科、小儿科、计划生育科、生殖医学科等妇幼保健相关科室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健全。
1、有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有年度计划及总结,得4分,有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医疗保健措施,得3分。
2、有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医院妇幼保健工作,得2分,按时参加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年不少于4次,得4分,少一次扣1分。
3、妇幼保健相关科室有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得2分。
妇
女
保
健
20分
1、使用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作为产科门诊病历,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对院内孕产妇死亡进行登记。
2、开展院内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内容包括:
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健康教育。
3、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严格筛查,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簿》,实行专案管理。
4、宣传普及妇女保健、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
1、使用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作为产科门诊病历,得3分。
有《孕产妇死亡登记簿》、《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簿》,得4分,填写规范,得4分。
2、查看《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规范,得3分。
3、有《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簿》,得2分,管理规范,得2分。
4、有宣传计划和宣传材料,得2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儿
童
保
健
25分
1、建立《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对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登记。
2、建立《体弱儿管理登记簿》,对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
3、宣传儿童保健知识,推行科学育儿,提倡母乳喂养,做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1、使用全市统一的《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得3分,管理规范,得2分,有《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簿》,得1分,填写规范,得2分。
2、有《体弱儿管理登记簿》,得1分,填写、管理规范,得2分。
3、有宣传计划和宣传材料,得3分,有母乳喂养宣传刊板、资料,得4分,有母乳喂养宣教室和宣教记录,得4分。
4、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得3分。
妇
幼
信
息
管
理
20分
1、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
2、各有关科室由专人负责,按要求上报有关出生、死亡的资料和漏报线索,做到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填写准确。
3、开展三项监测工作,主动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做好死亡评审工作。
1、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得2分。
2、各有关科室由专人负责,健全各类登记,得3分。
按时上报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得6分。
3、有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和0-4岁危重症患儿放弃治疗报告卡,得2分,按要求报告院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0-4岁危重症患儿放弃治疗和出生缺陷情况,得4分。
主动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两个死亡评审,得3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产
科
建
设
10分
执行《山东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人员、产科技术及规章制度符合《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或《三级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有产科规章制度得2分,产科房屋设施、设备、急救基本药品齐全得2分,人员、产科技术符合要求得3分。
使用全市统一的产科病历和分娩登记簿,填写规范、完整,得3分。
出
生
证
明
管
理
10分
按照《烟台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和IC卡的使用和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和妇幼保健IC卡有专人负责,得3分,有《出生医学证明》领用证、签发登记簿、作废登记簿,并填写准确无误,得5分,作废《出生医学证明》妥善保存,年底集中上交辖区保健院,得2分。
2007年妇幼保健工作检查标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计划总结
10分
制定妇幼保健工作计划、考核细则,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有总结及整改措施;每年召开1-2次妇幼工作会议。
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查看各种记录,计划、总结、考核细则、整改措施,每缺少1项扣2分,未召开会议扣5分,未进行监督检查扣5分。
执业许可
20分
1、依法对辖区内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审批,审批材料齐全。
许可机构和人员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15分
3、对辖区机构和人员进行备案,登记项目齐全。
5分
1、查验审批材料。
机构材料应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申请登记书、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有关规章制度;人员申批材料包括申请表、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助产人员还应当有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接生30例以上新生儿的证明材料。
审批材料有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签字及盖章。
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抽查已批机构和人员。
不符合审批批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查验备案登记表。
无备案登记表扣5分,项目不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监督管理
10分
1、建立母婴保健监督执法队伍,将母婴保健纳入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管理。
5分
2、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并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B超及人员备案。
辖区医疗保健机构执行《规定》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5分
1、无母婴保健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及母婴保健纳入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管理的有关文件扣5分。
2、无出台落实《规定》的措施及文件扣4分,无B超及人员备案登记表扣1分。
医疗保健机构在妇产科门诊、B超室等无警示标识扣2分,B超室无管理规定扣2分,B超及人员与备案不符口1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记录
得分
降低两个死亡率
25分
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提高母婴健康水平,孕产妇、儿童两个《保健手册》使用率达到100%,两个系统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和儿童抢救组织健全,并将组织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下发到辖区内各单位。
建立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组织。
孕产妇0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查看有关文件、询问基层相结合。
无有关文件及措施扣5分;基层不知道抢救组织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扣5分;孕产妇、儿童《档案手册》使用率、两个系统管理率每降低1%扣1分。
有评审记录总结,得1分。
缺1项扣0.25分;发现因管理、技术不到位造成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新生儿疾病筛查10分
落实新生儿“两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方案,提高人口素质。
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99%,听力筛查率达80%。
可疑患儿确诊率100%,确诊患儿治疗率100%。
无相应措施文件扣5分。
新生儿“两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可疑患儿确诊率100%,确诊患儿治疗率100%。
每降低1%扣1分。
妇幼信息管理15分
落实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孕产妇、婴儿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查阅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有关文件,信息上报不及时扣5分,发现1例漏报扣10分。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实行网络直报,得1分。
爱婴管理10分
制定巩固爱婴医院的措施,开展监督检查,住院期间纯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出生后4—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86%以上。
无巩固爱婴医院措施扣10分,未开展监督检查扣5分,母乳喂养率每降低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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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妇幼保健 工作 考核 标准 县级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