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工程分包管理讲解.docx
- 文档编号:11868173
- 上传时间:2023-04-06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102.54KB
甲委工程分包管理讲解.docx
《甲委工程分包管理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甲委工程分包管理讲解.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甲委工程分包管理讲解
甲
委
工
程
管
理
规
定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5月1日
甲委工程管理规定
一、总则
二、进场须知
三、教育培训
四、组织管理规定
五、财务管理规定
六、VI及现场管理规定
七、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八、函件处理规定
九、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十、质量管理规定十一、工期管理规定十二、材料管理规定十三、消防、保卫管理规定十四、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十五、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
、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甲委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分包单位)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甲委分包单位
、进场须知: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2.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
2.2
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注:
甲委分包单位在安全部的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三、教育培训:
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
2.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资料部备案。
2.3项目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
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责任师召集,专业责任师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
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3.安全教育
3.1项目安全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由安全部门组织,生产部协助。
经考试合格并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
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
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4.记录:
1、安全教育记录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四、组织管理规定:
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2.经我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
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0元~20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
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事宜。
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生产部。
8.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9.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
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11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
日计划中。
12.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3.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五、财务管理规定:
1.甲委工程工程款需由建设单位将工程款划拨至我项目部账户,在扣除管理费用及其它费用后支付给分包单位。
2.对于甲委工程的分包单位,为保证工程保质保量保进度的顺利进展,甲委分包单位需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开工进场两月后无任何履约前提下无息全额退还。
3.甲委分包单位请款需提供以下手续:
(1)提供盖章生效的工程分包合同复印件;
(2)批就的“分包工程付款单”;
(3)分包单位开具的有效发票;
(4)分包单位支付其民工工资情况表,必须包括每名民工工资应付、实付、欠付金额。
(5)分包单位为主施工的分包工程,按从甲方收款额减应收管理费用、税金、代垫费用、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支付。
3.其他应扣款项:
具体负责核算的财务部门应按分包合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罚款及水电费、设备使用费等款项的收取工作。
4.分包工程竣工结算:
4.1分包单位应及时将经审核的有关结算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待与甲方结算完毕后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
4.2竣工结算款支付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单”;
(3)会签的“分包工程付款单”;
(4)分包单位开具的有效发票。
(5)全套竣工资料、图纸等。
4.3财务部门在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时均应扣款项:
(1)分包方应付我公司的款项(包括使用我方设备、机具及设施租赁费等);
(2)扣留质保金,扣留比例按合同规定,待质保期结束后,无建设单位追索,凭生产、质量部门批准的付款申请表支付。
六、VI及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符合项目VI要求)、佩带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
VI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
4.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罚款50元/人.次。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VI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
8.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
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
9.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
有关人员驱逐出场。
10.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
10.1各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前提出书面办公用房申请,并注明条件。
10.2由项目办公室安排房屋,各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随意占用办公用房。
10.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
10.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
10.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我公司Vl手册要求制作。
10.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
10.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11.仓库必须按项目物资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
(仓库内布置图报总包物资部批准)
12.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总包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且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物资部要求进行标识。
(总包提供VI方案,分包实施)
13.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
根据各分包商生产的需要,总包将动态指定具体的临水使用点由谁负责。
各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使用点负有维修及保护负责。
发现破坏情况应及时上报经理部,否则一切修理责任自负。
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
违者将处以罚款。
14.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
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15.围墙、大门、旗杆等由总包进行统一的VI布置,分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破坏。
16.分包单位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用电、用水规范标准。
七、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
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我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我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
4.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详尽准备。
我项目工程部责任师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
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技术部,我项目技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周计划(本周二至下周一)由各分包单位于每周一下午2:
00之前上报项目生产部;生产部
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二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一生产会上同时讲评前一周计划实施情况。
各家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工长必须准时参加。
9.月计划由各分包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生产部,当月24日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
并在24日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
现场各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10.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
11.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
八、函件处理规定:
1.我项目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
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资料室;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技术部,否则一律无效。
所造成损失自负。
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
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
项目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室统一控制,分包给总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资料室签收。
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
6.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7.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
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
8.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9.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总包方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
九、安全生产管理:
一、外协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
2.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4.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6.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
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7.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
(2)查教育,对管理人员、
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
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
8.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
9.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
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10.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
下班要对作业现场进
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
11.各分包单位应控制:
轻伤事故频律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12.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
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部。
13.分包单位不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处罚款500元/次。
14.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
15.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元/次罚款。
16.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元/人.次。
17.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50元/次处罚。
17.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17.2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
带的。
17.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17.4无动火证动火者。
17.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17.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17.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17.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17.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7.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7.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
17.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和安全要求。
17.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7.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
(与项目奖罚条例发生冲突的执行奖罚条例)
18.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处罚2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8.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
18.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18.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18.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18.5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18.6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18.7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18.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19.脚手架使用管理:
19.1分包单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单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米以上15米以下由项目安全部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单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工程部,在由项目工程部通知项目安全部进行验收,同时参加验收人员是项目工程管理部人员和分包单位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0米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小时上报项目安全部以便及时上报公司来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自负。
(脚手架验收程序)
19.2凡高度在2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
19.3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0.安全网使用规定:
20.1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20.2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20.3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20.4安全网必须使用房地定点厂家产品。
20.5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项目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部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的部位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1.现场洞口防护规定:
21.1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
项目生产部在分包单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单位,移交后分包单位负责检查、维护。
21.2边长50厘米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板四周抹灰封闭,50厘米以上的洞口必须搭设防护围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进行防护。
21.3电梯口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防护门,门下设挡脚板封严,并悬挂安全标志。
21.4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21.5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
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22.机械管理
22.1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项目负责,各分包单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单位负责。
22.2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单位负责。
22.3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产品,机械设备进场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2.4设备进场前48小时向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全部提交书面分包设备进场一览表。
经项目批准后方可进场。
22.5各分包单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22.6各分包单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22.7项目安全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22.8各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小时报至项目生产部,经项目生产部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机械设备,若分包单位未报机械使用计划,项目工程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
23.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安装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惩。
24.安全保卫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5.安全保卫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26.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在工程首次付款时,预留合同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工程结束无任何安全问题及隐患,安全保证金应全额无息返还分包商。
二、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1.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结合我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在建筑施工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在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分包 管理 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