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乡所各项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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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乡所各项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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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乡所各项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咨询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门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服务站就诊者均应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对需住服务站(所)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服务站(所)手续。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服务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特色咨询室(俏俏话室)工作制度
1、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营造有利于咨询双方平等交谈的氛围。
2、配备男、女生殖系统解剖图和避孕节育、生死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及生殖保健咨询记录本。
3、服务人员对前来咨询的育龄群众要做到态度热情、耐心倾听、科学解答,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4、注重咨询技巧,尊重对象人格,保护隐私,进行良好的人际际交流。
5、对咨询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给予科学解释、答复,消除顾虑;寓宣传教育、普及生殖保健知识于咨询服务中心。
6、对选择避孕方法的服务对象,服务人员应仔细介绍有关的避孕方法及相关知识,在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自身状况和避孕要求的基础上,作到知情选择并落实避孕措施。
7、咨询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会议制度
1、所办公会: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一个月的工作,汇报科室业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
2、村级管理员例会:
每月定期召开村级管理员会议,乡所所长向村级管理员通报计划生育手术情况、了解需求信息,安排部署随访工作,发放避孕药具,组织学习有关知识。
会议应有详细记录。
3、工作报告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由所长报告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安排部置下半年工作。
学习制度
1、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所内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事后应进行补课。
2、所长负责组织全所业务学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具体措施,要学以致用,突出重点,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学习效果。
3、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技术优质服务规范、临床操作规范等。
4、乡所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在技术上有所成就,要定期选送技术人员到上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学习进修,为其业务提高提供必要的条件。
5、对积极钻研业务并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应予以奖励,并记入考核档案,对经常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思进取者,应予批评。
培训管理制度
1、对基层计划生育专职兼职干部要有短、中期的培训计划。
2、培训要以提高受训人员的计划生育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为重点。
3、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集中在乡所对所有行政村的村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4、建立严格的培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确保培训对象参训率。
5、培训结束,要及时进行接受率测试,并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6、每季度要对培训情况进行了一次总结,年终进行一次集中评比。
宣传工作制度
1、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和我县的中心任务,安排具体的宣传教育计划。
2、宣传内容应以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婚姻、生育、节育、优生知识为主,并要做到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使群众喜闻乐见。
3、经常深入群众,努力从群众中采访素材,尽可能自己动手制作人口、计生宣传品,利用多渠道使之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到人。
4、指导好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典型人和事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5、爱护宣传设备,保管好宣传教育的贵重器材,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使其既能发挥作用,又能经常保养。
卫生工作制度
1、所内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宣传和维护清洁卫生义务,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
2、各科室要每天清扫两次,并经常保持整洁,门窗玻璃每周擦一次。
3、各科室内环境卫生,由各科室负责人完成,每天扫除一次。
4、加强厕所管理,每天清扫冲刷,保持厕所无异味、无粪便堆积。
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夏季灭蚊、灭蝇每天一次。
5、技术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每周换洗1—2次,保持着装清洁。
接诊转诊制度
1、乡所接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就诊病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举止庄重。
2、凡遇重大抢救,立即报告所长及县计生服务站,县计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尽快赶到抢救现场进行抢救。
3、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科学合理用药。
4、对急诊和危重病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迅速查清病情,采取治疗措施,对疑难、危重病员,必要时请市站医师会诊,并做好会诊记录。
5、必须在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的基础上,确实不能承担该患者的治疗。
病情许可,经所长批准,与上级医疗单位联系妥当,方可将病人转出,并作好转诊登记记录。
急诊抢救制度
1、凡遇重大抢救,立即报告所长和有关部门。
2、对急诊和危重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迅速查清病情,采取治疗措施,对疑难、危重病员,必要时请县站或上级医疗部门医师诊视,并做好会诊记录。
3、急救所需之各类药品及器械必须专人管理,急救药械实行“四定”,即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挪用和外借,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
消耗部分及时补充,更新,维修,以保证常备不缺。
4、每次抢救完毕,要组织全所技术人员进行总结讨论,并做好登记记录,以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急救知识和技能。
康检四术一体化管理制度
1、康检前应做好仪器和相关物品准备工作,为康检对象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2、康检时,要认真核对康检对象的有关证件,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康检结果准确无误。
3、康检医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育龄妇女服务,认真做好查环、查孕、查病,发现问题,及时向康检对象提出诊治建议。
4、对特殊服务对象(如残疾人、行动不方便者)实行上门康检服务。
5、发现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应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需择期落实的,应认真登记,预约服务,跟踪落实。
6、结合康检,认真做好“四术”和使用避孕药具对象的随访、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知识普及工作。
7、康检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康检报表。
妇检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及镊子、杯每四小时消毒一次。
7、已用过的处置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9、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10、清洁用具要专用,管理好诊断,治疗仪器,正确使用及时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治疗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乡所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前要洗手,操作时要穿上工作服、戴上工作帽及口罩,必要时戴手套,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3、凡需作过敏试验的药物,使用前必须询问过敏史,作过敏试验前,准备好急救药品,密切观察反应;联合用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各种器材物品标签明确,分类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消毒,及时清理、补充。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器械消毒液)定期更换。
6、用过的器械、物品要随时清理、清点,按消毒无菌常规处理。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1、消毒供应室负责站内无菌物品的供应,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掌握所购置的灭菌器说明书,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的人流、物流通畅,流程应符合卫生学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保证所供应的灭菌器材及敷料无菌。
2、例行供应的器材及敷料应提前准备妥善,及时供应。
3、各种器材均应按性子分类,常规处理,包装、灭菌和管理。
并建立“回收、发出物品登记制度”。
4、用过的器械物品,应先经手术室初步清理处理,再交还供应室。
传染病患者用过的物品,应由手术室消毒处理后送供应室洗涤、处理、包装、灭菌。
5、每次应用灭菌器前应检查安全阀门、气压表等重要部件,发现问题随时检修;每次高压消毒时,敷料中心和外表应放置灭菌效果检测化学指示带。
6、各种灭菌的物品,放置达2周(夏季1周),虽然未使用,亦须重新处理并灭菌。
已用过的物品不能包成原来式样,以免与未用过的灭菌物品互相混淆。
7、无菌物品存放室专放已灭菌的各种功能器械,敷料和诊疗包,不得放置任何未消毒物品。
无菌物品存放室应每日进行一次常规空气消毒。
8、经常作好各种器械的检查、保管、登记工作、每月大清点一次及请领补充,报销一次。
9、经常备有急救其器材,并保持一定机动数量,保证随时供应。
10、各工作间已应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11、认真把好质量关,并按规定作好质量监测。
检验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5)发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
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加强质量控制。
对剧毒、易燃、易爆,强酸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人员一律凭借处方发药,收方后,应仔细查对处方内容,发药时应唱念姓名,核对药品剂量、用法,写明和交待注意事项,外用药应注明“不可内服”字样。
2、药房实行“全额控制”,药房人员应当日结账、核对,无误后将处方装订成册。
药品金额每月累积小结,年终结算。
3、贵重及毒、麻药品实行“数额控制”,做到逐耗统计,按月盘点,年累积结算。
4、药房每三个月盘点一次药品,防止积压、过期、霉烂变质和脱销。
B超室工作制度
1、乡所B超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儿》、《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到遵法守法,文明服务。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保养、维修好仪器设备,确保设备的良好性能。
3、保持B超室的清洁卫生,凡进入B超室必须更换统用拖鞋。
4、B超室内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采用超声技术为他人做胎儿性别鉴定。
5、工作人员诊查时要严格操作规程,诊断结果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检查报告单项目,并做好诊查记录。
6、建立健全B超服务门诊登记制度。
紫外线灯使用登记制度
1、凡需使用紫外线消毒的科室,如节育手术室、门诊诊疗室、检验室、消毒供应室等必须备有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2、紫外线消毒由专人管理,及时登记。
3、从灯亮5—7分钟开始计时(灯管使用期限1000小时,采用倒计时方法,达到规定时间,及时更换新管,并用红笔标语)。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凡购入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仪器配件等,须严格登记制度。
2、各种仪器要设专人保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规格操作。
3、各种医疗器械应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工作。
4、所内仪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外借或拿回家私自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对非正常操作或人为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器械及物品按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6、爱护公物,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种仪器设备的养护、维护和使用。
严格操作规程,一经发现有故障应及时予以修理,并及时如实上报乡所所长。
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病历的书写要简明扼要。
4、病历内容书写力求详尽、整齐、准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
5、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应附于病历内。
6、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7、按规定做好病历总结,及时整理归档。
消毒隔离制度
1、诊疗换药处理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用过的镊子、碗、盘放入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特殊伤口分泌物、敷料立即焚烧。
3、检验室采血针、吸管、尿杯、注射器要使用一次性器械,保证一人一针一管,治疗、皮试、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凡有血源污染的科室,均应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有血源污染的器械及物品,首先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然后清洗干净,送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
5、体温计放于消毒容器内,每周更换消毒液,并彻底清洁体温计和容器。
6、乡所内高压灭菌,均采用化学指示剂或生物指示剂,并有消毒记录。
7、服务大厅、走廊定期用消毒液消毒,药房、检验室等窗台用消毒清洗剂擦拭消毒。
8、节育手术室、接诊室、注射室用紫外线灯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消毒记录要完整,定期作空气细菌培养。
9、手术室器械物品定期采样,做细菌培养。
10、乡所内医源性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开。
医源性垃圾每日密封送焚烧炉焚烧,不得随意乱倒。
11、不得穿工作服进入厕所和乡所以外的地方。
污水、污物处理制度
1、在所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
2、乡所内的清扫工作应在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要做到垃圾当日清除,厕所干净卫生,减少人为污染。
3、加强乡所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保持下水道通畅,无积物,无异味。
4、严禁将污水、污物排入生活饮水区、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区。
每天的污物及一次性用品要专人焚烧处理,未经焚烧处理的污物不得乱放,防止污染。
5、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直接焚烧的污物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使用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
6、采血用的一次性注射器、注射用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妇科检查用的一次性窥阴器等可放入专用收集袋内,专人收集、毁形、焚烧处理,并作好记录。
7、乡所内设固定垃圾点,严禁将污物乱倒乱扔,要做到清理及时,防止环境污染。
8、清扫工具要按固定位置存放,不要乱摆乱放。
9、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乡所职工、服务对象进行卫生宣传,增强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提高爱卫生、讲卫生的自觉性。
处 方 制 度
1、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有处方权。
2、处方须以蓝黑墨水或毛笔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中文与拉丁文不能混写;字迹清楚,如有修改,医师须在修改处签名。
3、处方各项内容应填写完全,包括: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医师签名,配方人签名,复核发药人签名,药价。
处方应写明患者实足年龄。
4、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新版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计划生育用药按国家人口计生委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口服药品与外用药品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5、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6、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7、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8、药房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9、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限、剧药处方保存二年,麻醉药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所长批准销毁。
康复室工作制度
1、保持康复室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消毒,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床单、被褥、枕套定期洗涤、凉晒。
3、康复室内应备有各种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应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以供服务对象在康复休息时参阅。
4、工作人员定时对康检对象进行观察、体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服务对象在康复室观察期间若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理;服务对象在康复期间提出离开乡所的,需经所长批准并本人签字。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所有科室健全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填写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所长要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时。
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差错事故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所长报告,并逐级上报。
差错事故责任者应及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4、发生差错事故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应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
5、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组织全所有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
讨论时允许本人参加,发表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查 对 制 度
1、临床科室:
(1)开处方、医嘱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服务对象姓名、性别;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即:
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查对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禁止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注射青霉素、链霉素等药物前,必须按规定浓度作过敏试验,注射后严密观察反应。
2、手术室:
(1)接手术对象时,要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使用器械包时,应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消毒指示剂是否达到灭菌标准。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检验室:
(1)采取标本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检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姓名。
5、消毒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消毒责任人;(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物品清洁处理情况。
6、心电图、B超室:
(1)检查时,查对姓名、性别;
(2)诊断时,查对姓名、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
术前宣教制度
1、由接诊医生负责向来乡所实施节育手术的对象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2、因人制宜,讲述各种手术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手术的最佳时间,做到“双向双知情”。
3、对采取节育手术的对象,应讲清避孕方法的原理,简要介绍手术过程,消除恐惧心理。
4、向受术者讲明术后注意事项、副反应、并发症以及出现不良反应的处理和就诊方法,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5、向受术者展示拟选用避孕工具样本,交待术后注意事项。
康检四术一体化管理制度
1、康检前应做好仪器和相关物品准备工作,为康检对象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2、康检时,要认真核对康检对象的有关证件,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康检结果准确无误。
3、康检医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育龄妇女服务,认真做好查环。
查孕查病,发现问题,及时向康检对象提出诊治建议。
4、对特殊服务对象(残疾人、行动不方便者)实行上门康检服务。
5、发现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应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需择期落实的,应认真登记,预约服务,跟踪落实。
6、结合康检,认真做好“四术”和使用避孕药具对象的随访、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知识普及工作。
7、康检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康检报表。
计划生育手术随访制度
1、计划生育手术实行随访制度,建立健全随访登记。
2、计划生育施术对象应由乡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或村计生管理员按规定进行随访,并将随访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反馈随访结果。
3、随访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施术单位反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按照随访结果客观地填写手术随访记录。
5、计划生育手术随访率应达98%以上。
艾滋病预防工作制度
1、乡所人员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育龄人群艾滋病防护意识。
2、积极提倡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阻断艾滋病相关传播途径。
3、乡所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技术,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工作。
预防医源性感染,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防止职业暴露。
妇女病普查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妇女病普查普治服务规范进行工作。
2、明确普查工作的意义,摸清普查对象的底数,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使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能积极地配合工作。
3、制订普查计划,落实具体时间,明确人员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做到领导负责,宣传到位,技术服务精湛,后勤保障有力。
4、进行常规普查和专项普查,按照《妇女病普查登记表》项目认真填写。
5、制订诊治计划,掌握诊治要点及原则,对妇女常见的疾病,在普查时应及时进行治疗(包括给口服药、外用药、红外光治疗人本所不能处理的,建议到市站或上级医疗机构治疗)。
6、普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对普查专设的诊室、器械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妇科检查应使用一次性清洁垫、阴道窥器、检查手套等,以避免交叉感染。
7、随访、普查诊治工作结束后,按时把各村查出的疾病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并根据疾病的种类确定随访的时间和内容(结合康检)。
8、妇女病普查工作结束后,将普查资料归类存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汇总《年度妇女病普查诊治统计表》按要求上报,写出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管理制度
1、乡所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实行专人管理登记。
2、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由2名手术医生签字,项目填写完整、规范。
不得撕页、空页,不得用铅笔填写。
3、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填写完毕,由专人负责加盖计划生育服务所公章。
4、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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