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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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适应创建世界一流大港的需要,根据国家、天津市、集团公司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称管理工作是公司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提升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培养造就合格的专业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创建世界一流大港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公司职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工会主席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及集团公司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根据上级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审定公司职称管理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三、负责审批公司职称评审及聘任的有关制度和相应的推荐人选;
四、负责指导公司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五、负责受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咨询、申诉等工作;
六、负责与发包方职称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保证评审质量;
七、负责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工作。
第五条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职称办公室的成员由相关岗位人员组成。
职称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及集团公司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根据上级职称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公司职称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三、负责制订公司职称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四、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推荐拟评人选;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公司专业人员职称的注册工作;
七、负责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其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六条 公司基层部门设专人负责职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部门内部职称工作计划、安排;
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并上报公司职称管理部门;
四、负责部门内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步认定工作;
五、负责将本部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情况上报公司职称管理部门注册;
六、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季度向公司职称管理部门报送专业技术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七、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章 职称获取
第七条 根据各系列的不同特点和评审范围的情况,各系列职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职称获取的方法主要有考取、评定、认定等三种方法。
一、考取。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及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经济系列:
(1)初级职称:
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的初级考试。
(2)中级职称: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系列的中级考试。
2.统计系列:
(1)初级职称:
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的初级考试。
(2)中级职称: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系列的中级考试。
3.会计系列:
(1)初级职称: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经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非财经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中等专业学校财经专业毕业,从事会计满一年;中等专业学校非财经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高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的初级考试。
(2)中级职称: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的中级考试。
4.审计系列:
(1)初级职称:
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的初级考试。
(2)中级职称:
取得博土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的人员即可参加相应系列的中级考试。
(二)考取程序:
1.发布信息。
公司转发考试信息,通报报名时间,地点及各项具体要求。
2.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到指定报名地点或通过网络自行报名并缴纳规定的考试费用,同时根据需要订购相关教材。
3.开具证明。
公司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具证明(审核盖章)。
4.领取准考证。
公司按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5.颁发证书。
凡参加全国资格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承认其相应资格并发放国家、天津市颁发的资格证书。
6.证书管理。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考取的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二、评定。
按照国家或市批准的相应系列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标准,经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目前,公司涉及的主要系列及职称:
工程系列高级(正高级)、中级职称;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中、初级职称;教育系列高、中、初级职称;档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卫生系列高、中级职称;船舶系列高级职称等。
(一)评定范围:
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愿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评的基本条件:
1.高级职称:
(1)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注册本专业中级专业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后并注册本专业中级专业职务五年以上;或是先参加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前后对口,已成为公司专业技术骨干,经考核达到规定条件并获得本专业大本毕业学历一年以上,已注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外语要求: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3)计算机要求:
取得天津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高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
(4)论文要求:
作为第一撰稿人,发表过两篇以上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过;或是撰写的论文在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经专家评议认可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是作为主要撰写人出版过一部技术专著或译著。
2.中级职称: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或是先参加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前后对口,已成为公司专业技术骨干,经考核达到规定条件并符合获得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一年以上,已注册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外语要求: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3)计算机要求:
取得天津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中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4)论文要求:
作为第一撰稿人,在局(集团)级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或是撰写的论文在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经专家评议认可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是作为主要撰写人出版过一部技术专著或译著。
(三)报评专业技术职称的程序
1.本人申报。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评审标准者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报,并按规定提交评审所需的各种材料。
2.部门意见。
申报者所在各部门根据申报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在征求发包方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签署意见。
3.公司审核。
公司职称工作部门参照评审条件和评审标准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
4.公司推荐。
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宣讲业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同时,公司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有关领导、专业技术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基层部、队、站负责人、发包方有关专家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小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成员到会方可有效,其结果作为公司确定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
凡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人员,公司不予推荐。
超过半数的,公司方可推荐。
5.公示。
经推荐小组推荐对拟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群众对申报人有异议的,可向本公司职称主管部门或集团人事(职称)部门反映,负责部门接到异议后即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
6.公司领导签署意见。
一周公示结束后,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的申报人,公司领导可正式签署推荐意见。
7.呈报。
公司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职称主管部门。
8.评审。
经相应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应职称评审标准和市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9.颁证。
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证书并将证书颁发给申报人,同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三、认定。
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中专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见习期满可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资格。
(一)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认定标准向公司职称主管部门或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材料。
2.部门考核意见。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在征求发包方意见的基础上填写部门考核意见。
3.公司审核。
公司职称管理部门按照相应职称认定《标准》和市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公司领导签署意见。
公司领导审阅申报材料后签署意见。
5.呈报。
公司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职称主管部门确认。
6.审批。
集团公司职称主管部门确定相应资格后报市职称办审批。
7.颁证。
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证书并将其颁发给申报人。
8.证书管理。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认定的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四章 有关规定
第八条 参加考试及评审人员必须是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九条 外语免试条件申报专业职称者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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