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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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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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
成都鑫建州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三、环保宣传教育
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五、采购管理
六、施工噪声管理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八、固体废弃物管理
九、能源、资源管理
十、污水排放管理
十一、施工扬尘管理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十五、监督检查
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十七、奖励处罚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
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在公司总工领导下成立生产技术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总工职责:
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
生产技术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
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
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三、环保宣传教育
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2、侧重对分公司、项目部领导、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5、基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
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8、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
4、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场所采光必须良好,空气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设备或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
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
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5、采购管理
1、物资采购:
1.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1.2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1.3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
1.4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
1.5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
1.6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
2、劳务采购:
2.1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
2.2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
2.3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六、施工噪声管理
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
2.1工程项目名称;
2.2施工进度和安排;
2.3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
2.4施工期限;
2.5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2.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3、对于当地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的,应使用商品砼。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对确因技术条件所限,通过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减少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门主持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
6、在城市建成区内,项目部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条件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门预审后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
7.1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分,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
7.2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
7.3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
7.4其他特殊情况。
8、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
1.1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
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设备。
1.2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
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
1.3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
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
3、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4.1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
4.2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
4.3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必要时做好记录。
5、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
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
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紧急情况的处置:
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按《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执行。
八、固体废弃物管理
1、固体废弃物:
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
3、废弃物的标识:
3.1不可回收废弃物:
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可回收及名称。
3.2可回收废弃物:
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
3.3有害废弃物:
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4、废弃物的收集:
4.1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容器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4.2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5.1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
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容器储运。
5.2对于公司施工、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
5.3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
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
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
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
危险废物定义: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九、能源、资源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
2、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
2.1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
2.2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
2.3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
2.4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
2.5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
2.6采用节能型灯管;
2.7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设备的电源;
2.8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
3.1预算用量及预订节约指数;
3.2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
3.3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3.4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
3.5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
3.6严格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括交底、检查及验收)。
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
4.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2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必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
4.3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
3、生产污水管理:
3.1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
3.2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
3.3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
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3.4严禁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
4、生活废水管理:
4.1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4.2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
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4.3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4.4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
4.5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
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扬尘管理
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4、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
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
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
7、对可能产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进行技术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
8、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4、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安全和环境控制。
5、在室内、地下通廊及管道内进行焊接、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
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焊条、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
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9、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
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
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
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13、施工现场应采用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
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环境因素识别、更新与评价及运行控制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发布。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1、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
环境保护的投入归生产术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2、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
3、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门方可列帐。
财务部门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给,并建立辅助帐项。
十五、监督检查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环保组织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凡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门实施,归口生产技术部管理。
十七、奖励处罚
1、对环保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部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公司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
2.1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2.2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
2.3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3.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3.3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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